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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具雪地里挖出来的男尸被确认为阮岚岚的父亲阮崇刚。阮崇刚今年六十一岁,在开发区附近经营一家钢管厂,失踪三日,原因不明。法医对尸体进行初步检验,发现其胸部有一处明显的刀伤,这处刀伤虽然不浅,但并没有伤及心脏,只刺破了胸膜。按理说胸膜破裂之后会形成血气胸,血气胸会压迫肺脏及肾脏,给伤者造成生命危险,但这需要一定过程;也就是说,这处刀伤在短时间内应该不致命,死者受伤后应该还有一定的行动力。与此同时,法医发现阮崇刚口唇和指甲均出现了明显的青紫现象,这符合机械性窒息的特点,结合死者气管和食管中发现的沙石土粒,可以判断出死者被埋时应该还有生命体征。也就是说,死者在被埋入尸坑中时还有自主呼吸,他是因为沙土填埋时挤压了胸腹部,被压制呼吸死亡的,就是普通人讲的“活埋”。
通过尸斑和尸僵程度等来推断,阮崇刚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前天晚上六点到九点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尸坑里还挖出了一把大概二十厘米长的沾有血迹的弹簧自锁刀。目测那刀刃形状和尺寸,疑似为死者伤口的致伤刀,很可能是凶手作案的凶器。技术队说会提取刀身上的血迹和死者衣物上的血迹进行比对,以做进一步证实。另外,他们也会尽量在刀上提取残留的指纹。他们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些许现金、一串钥匙和一部国产手机。钥匙包含家门钥匙和工厂大门、办公室、保险柜的钥匙,手机则呈关机状态。孙小圣也已拜托信通科同事看看是否能够追踪死者生前的通信记录。
至于其他发现,便是在尸坑不远处,技术队提取到了两个烟头。在排除是孙小圣等人的杰作之后,技术队认为有可能是作案人遗留下来的,于是塑封起来准备在日后进行DNA比对。技术队还判断说,因为案发后下了一场大雪,几乎掩盖了可能出现的所有痕迹,所以一时还无从判断埋尸地及其附近是否为第一现场。
他们归队之后已是夜晚,阮岚岚的丧父之事坐实,她涕泗横流了一路,被灿灿姐送回了高玉荣就诊的医院。李出阳则在办公室和孙小圣展开了激烈的争执。
李出阳认为,阮岚岚行为非常可疑,应该立即传唤,严加审查。孙小圣坐在椅子上,阴沉着脸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始终认为,不管从动机上还是时间上,阮岚岚都没有作案的可能性。他说通过机场分局的协查,发现阮岚岚确实是昨天中午十二点半才到达的古城,而且这是两年内阮岚岚唯一一次出入古城的记录。她自己也说,两年都没有回过老家了。
“如果不是乘坐飞机,而是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呢?如果是开车或者打租车呢?”李出阳不以为然道。
“你的意思是,她杀了她爸,然后晚上租个汽车回广州,第二天早上再登机,坐飞机飞过来?从咱们这儿开车到广州,怎么也得二十个小时吧!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我的意思是你说得太绝对,很多事情表面是一个样子,背地里其实有很多操作的可能性。就拿你说的作案动机,你凭什么认为她不会仇恨自己的亲爹?你当刑警这么长时间了,什么样的家族仇恨没有遇见过,手刃双亲的案子就算没亲自办过,听也听过不少了吧?怎么碰上一个初中女同学就五迷三道了,弄得跟多了解人家似的,”李出阳说着说着毒舌本质又显露出来了,“人家当互联网大V这么多年了你都不知道。何况要是这事不出,你孙小圣是哪根葱说不定人家都想不起来了!”
孙小圣被说得有点儿抬不起头。李出阳继续分析道:“这案子太古怪了,那个破古墓是怎么回事?怎么那么巧就在埋尸地附近?难不成这阮崇刚是盗墓贼之一,因为分赃不均,被团伙其他成员干掉了?那也奇怪呀,明明可以把尸体扔到墓坑里一走了之,怎么可能又费劲挖一个坑去埋他?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吗?”
“墓的事我跟花姐汇报了,文保处下午不是已经去人了吗,他们大概观测了一下,说像个明代墓,规格很一般的那种,而且已经被盗过了——哦,那个对讲机我也给他们了。回头他们要是查出什么线索,我一定及时跟您汇报啊。”孙小圣无奈地撇嘴。
“高玉荣那边呢?刘雨泽掏不掏?”
说到这个,孙小圣倒是一挺腰板坐了起来:“哎李政委,你说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刘雨泽因为恨透了阮崇刚夫妇,先是在六公口把阮崇刚杀了,然后又回到家门口,想把高玉荣也杀了?”
“有点儿扯吧?王萍和高玉荣吵架的时间,跟阮崇刚死亡的时间非常近吧?从小火垡村开车到六公口,怎么也得一个半小时,那从事发到预谋再到实施杀人,刘雨泽的效率也太高了吧?就算六公口不是第一现场,那他又为什么这么区别对待这夫妻二人啊,一个刀捅一个棍敲,生生活埋并没有参与吵架的阮崇刚,又给吵架的元凶高玉荣一条生路,扔在诊所门口?”
“你听我说呀,”孙小圣说得头头是道,“高玉荣和王萍发生争执是在晚上六点钟左右,阮崇刚遇害是晚上六点钟到晚上九点钟,随后高玉荣遇袭是次日清晨五点钟左右。”孙小圣找出一张古城的地图贴在办公室的白板上,用笔勾画出阮崇刚的工厂位置、被埋尸的位置和家的位置,“你看,阮崇刚的工厂距离埋尸地是比较近的。而高玉荣和王萍发生争执时刘雨泽是在外面,王萍给儿子打电话告状,那假设刘雨泽其实就在阮崇刚工厂附近,那他完全有可能把阮崇刚从工厂约出来乘其不备杀掉,埋到附近,然后凌晨回来打算继续干掉高玉荣。”孙小圣嘴巴都说干了,使劲咽了一口口水,回应了李出阳的最后一个质疑,“而且现在咱们也断定不了到底是谁把晕倒的高玉荣放在诊所门口。很有可能就是刘雨泽在胡同里把她打晕,这时候恰巧有人经过,他便逃跑了,然后路过的人把高玉荣放在了诊所门口。”
李出阳想了想,觉得虽然这个推断逻辑上是成立的,但细想起来,还有很多牵强之处。但他也没精力和孙小圣辩论了,今天干了一下午的体力活,思维上又高度紧张,早就身心俱疲了。他和孙小圣商定,利用明天休息的时间再加一天班,组织大家一早过来开案件分析会。
第二天上午,探组七人就在办公室集结完毕,准备对案件做进一步梳理。开会之前,王艺花忽然推门而入,看样子像刚从刘洵探组那边过来,正闲得没事挨屋串呢。孙小圣刚要接驾,王艺花随即摆手,让他们继续,不要管她,她这回不做指导,只听听进程。李出阳心里明镜似的:估计她是琢磨着两天后这帮人就去海南度假了,要是还没拿出个实质性进展的话,还不如直接交给别的组去办,没准儿还能早些破案,所以她现在是摸底来了。
孙小圣这会儿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阮岚岚,便告诉花姐报案人有电话来,他去接一下稍后就回来。众人便在办公室里边跟花姐尬聊边等着孙小圣回来主持大局。
其实是孙小圣先给阮岚岚打的电话,阮岚岚这会儿刚回过来。孙小圣的意思是,想问她什么时候过来队里做一堂笔录,他们将全力调查阮崇刚被害一案,早日揪出真凶,告慰她父亲的在天之灵。阮岚岚在电话那头显得疲惫不堪,话也说得有气无力的。她说现在只想一心配合医生对母亲的治疗,让母亲早日醒来,别无他求。至于公安这边,她当然也会尽量配合,但母亲实在离不开人,自己又是单打独斗,就算叫自己公司的员工过来帮忙或者雇人,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解决的。昨天她消失了半天,错过了一次院方给母亲的会诊,今后如果为了案情纠缠不清,不知道还会在母亲的治疗上耽误多少事呢。
孙小圣说:“那我去医院找你做笔录吧。”
阮岚岚说:“行,但可以明天吗?医生跟我说,昨天中午你们有技术人员来医院检查过我妈的伤口,虽然她现在昏迷着,但我也不想她一直被打扰。”
孙小圣这才想起来昨天技术员和法医已经去过医院了,赶紧说:“好。”
阮岚岚那头沉默了两秒,说:“孙小圣,我知道你们在顾虑什么。我可以跟你以人格起誓,我没做任何伤害我爸的事。虽然我理解你们的想法,但如果把这种怀疑加在已经很受打击的我身上,是非常残忍的。”
“我知道,我……”孙小圣心里莫名一阵难受,不知如何措辞了。
“我的公众号火了之后,每天都有人质疑我,骂我,甚至有人知道了我们公司的地址,还到楼下堵我,攻击我。但不管怎么艰难,我都没有像现在这样伤心过。尤其想起我自己两年没回家这件事,我恨的不是凶手,而是自己。”后半句阮岚岚已经明显有了哭腔,再往后已然说不下去了。
孙小圣觉得自己好像陷入了一个情绪上的黑洞。一天之前他还从没有过这种困惑,但自从和阮岚岚重逢之后,他的所想所念就总是被她牵动着。她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像放电影似的在他脑中反反复复。他总觉得阮岚岚是一个好女孩,只是不知道这种感觉是直觉,还是那种经过岁月验证的结论。
他想靠近她,为她分忧和解惑。他想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提供给她一切能提供的便利。往道义上说,这是帮助;往情感上讲,是呵护。孙小圣一直自诩“情感战胜理智”的情况到死都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这回虽然也没达到“战胜”的惨烈程度,但也已经有了“占据”的迹象。他脑子里好像已经没有别的空闲地方来琢磨除了阮岚岚的人和事了。
回到办公室后,他脑子里还在想着怎么能多帮帮阮岚岚。是放下手头的工作去医院帮她照看一下高玉荣,还是反其道行之,加紧破案,找出害她父母的真凶?以至于坐在座位上半天,他都没想起自己还要主持案情分析会这件事。
连王艺花在内,众人都看着他,等他像以往那样跟话痨似的拿起碳素笔,在白板上歪七扭八地写上各个涉案人员的名字,然后各种画圈和画箭头,说得云里雾里却又有板有眼。但这回他没有,他只是皱着眉头在椅子上若有所思。大家知道,这回的孙小圣和他们以往认识的不大一样了。
李出阳看出端倪,知道孙探长是算计着怎么还桃花债呢,又看了一眼有点儿烦躁的花姐,只得硬着头皮上阵,站起身走到白板前:“我来说吧。”
队员们都拿好笔记本,做认真状。王艺花又看了一眼孙小圣,最后把目光落在李出阳身上。
李出阳分析完涉案人员的大致关系和信息,又带来了几条很关键的信息,都来自技术队。一条是技术队通过对阮崇刚埋尸地附近的土壤进行分析,得出了一个很惊人的结论:埋阮崇刚尸体的土,和周围其他地带的黏质土有很大不同。砂质土热容量小,导热性差,表土白天通过阳光吸热后,土温上升,热量向下传导很慢,所以白天的土温比较高,夜晚则反之;而黏质土热容量大,导热性好,昼夜温差不大,所以白天的土温会比砂质土低一些。这就能解释为什么阮崇刚的埋尸点表面的积雪比其他地方的融化得快了。
但这同样也向队员们抛出了另一个问题:同为露天的荒芜之地,为什么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土壤?而且砂质土还恰巧是刚刚能填满尸坑的量?
队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什么思路。
李出阳继续说第二条信息。技术人员和法医中午去了高玉荣就诊的医院,经过医生的许可,技术员和法医大致查看了高玉荣后脑部的伤口,发现伤口虽然不大,并且被医生小心清理过了,但在其伤口周围的头发缝里,发现了一些很细小的碎屑。这种碎屑颜色非常浅,不仔细分辨,很容易被误认为是头皮屑。
经过技术员的仔细比对,认为这些碎屑是木皮的一种。
“什么是木皮?”灿灿姐问。
“是一种家居装修品的原料。”黑咪略懂一些,替李出阳答道。
“哎,那个刘雨泽不是装修队的队长吗?”王木一问。
“是,我还没说完呢。”李出阳看了一眼记录本,继续说了技术队的第三个新发现。
技术队于昨天下午对高玉荣家院子进行了勘查,他们小心地扫去了院子里的积雪,一进院两米左右的院内水泥甬道上,发现了两滴血迹。经过化验,可以确定是高玉荣的血。
“这就可以基本确认院子是高玉荣遇害的第一现场。”李出阳据此分析道。
“那也很奇怪,”樊小超说,“假设这个‘木皮’能指向凶手就是刘雨泽,那刘雨泽为了报复,夜里进到高玉荣家对她进行攻击,然后在把她击晕后,又费劲巴拉地把她拖出门,放六七十米开外的诊所门口,让她得到医治,不至于死去?这刘雨泽也太拧巴了吧?”
“所以我认为转移高玉荣的不是凶手,而是另有其人。”李出阳说。
“那会是什么人呢?”苏玉甫说,“试想一下,不管这个凶手是不是刘雨泽,他在伤了高玉荣之后,势必会逃离现场。而逃离现场之后,他必然会把高玉荣的家门关上。并且从时间上来说,这个时候阮崇刚已经遇害了,阮岚岚也还没有到古城,阮家应该没有其他人回家了,那受伤的高玉荣是怎么被人发现的呢?”
“我听说阮家养了一条特别厉害的看门狗,总不能是忠狗为了救主人干的吧?”黑咪半开玩笑地说。
王艺花觉得此时开这种玩笑非常不严肃,又不想表现得特别教条,只是说:“狗要真想救主,当时把凶手咬死不就行了,它又不是木头。”
王艺花话音刚落,一直沉默着的孙小圣眼睛忽然亮了一下:“狗?”说着他腾地站起来,“对啊,之前怎么没想到啊?走走走!”说着他一面去衣架上抓羽绒服,一面不顾现场局面地冲众人指挥。
队员们发蒙,王艺花也傻了眼:“走哪儿去?”
“我想到了一个问题,需要向胡同里的其他居民确认一下。现在我们要去小火垡村做访问!”
大家听罢,很欣慰孙小圣的智商还在线。尤其是李出阳,已经穿好了衣服在门口等着了。队里其他人见状也雷厉风行地收拾东西,准备重装上阵。花姐看这孙小圣风一阵雨一阵的样子,心里多少有些没底,想了一下说:“那我也跟你们一块儿去吧,反正我下午也不开会!”
临近中午,孙小圣等人来到了小火垡村。他把车停在高玉荣家的胡同口,率众人走进胡同,然后走到高玉荣家门口。门依旧是锁着的,估计是技术队勘查现场完毕后帮忙锁上的。门口铁笼子里那只大狗依旧在,面目狰狞,龇牙咧嘴,朝着孙小圣等人不住狂吠。孙小圣想,要不是这狗看上去实在凶恶没人敢招惹,就冲这扰民的劲头,估计早该有人趁着阮家没人给它毒死了。
狗的食盆里放着大量狗粮,应该是阮岚岚怕它饿着给它留下的。孙小圣从怀里拿出一根事先准备好的火腿肠扔给它,它不仅不看不闻,反而叫得更加厉害了。
“哟嗬,还挺训练有素的。”李出阳已经明白了孙小圣的用意,随口说道。
王艺花用小胖手拍着胸脯说:“好可怕的狗,这应该是我见过的最凶的狗了。”
接下来孙小圣安排了队员们的工作。内容基本一致,就是去胡同里除了徐大夫和刘雨泽家的几户,问一下案发当晚住户们听没听见什么异常动静,尤其是狗叫声。队员们“领旨”后迅速散开,到各自分配的住家门口去拍门。王艺花身份尴尬,由孙小圣带着回车上休息。
在车上等信儿的当口儿,花姐还专门问了一下关于阮岚岚的事情。孙小圣耐着性子答了,花姐又没话找话地说:“孙小圣啊,‘托梦’那事,你回去琢磨了没有?我还是觉得不大可能。而且我也听说,你和这个阮岚岚早就认识,是同学。但这个人,身份上就值得我们关注,你别看她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实际上可是个风口浪尖上的人。经常上网的人谁不知道她啊?从她的公众号就能看出,这人不是善茬,起码不是你记忆中和看到的那样单纯。所以你一定得留心。”
孙小圣一听,这话跟李出阳对他表达的意思如出一辙,心想莫不是李出阳跑到花姐那里给自己“上眼药”去了?孙小圣想了想,如实说了自己的想法:“王队,不是我对她有什么主观想法,是我们实在还没有找到什么线索指向她。她的不在场证明也很确凿。”但孙小圣也知道,不在场证明可以伪造,也不能完全排除她参与作案的可能性,于是便又拿出撒贝宁讲的那期节目说事:“之前电视上播过一期节目您没看过吗?叫《梦境擒凶》,说的就是这种事啊,警察根据托梦找到了尸体,最后也证明报案人真的只是单纯被托梦了而已。”
花姐使劲把头靠在座椅上,不知道该继续跟他说什么。现在谁也没心思和精力用一个不相干的电视节目来论证摆在自己面前的血案。而且花姐觉得孙小圣这回的表现的确很反常。尽管他以前也有感情用事的时候,有时也会有些奇思怪想,但他起码不固执,也就是说,他以前的“脱线”程度都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但这回的他不仅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好像还刻意在营造一种很玄乎很迷离的氛围,以帮阮岚岚自圆其说。
谁都知道,“托梦”这事邪门。哪怕有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也是经历了一大圈的调查取证之后没取得任何成果的托词。但孙小圣作为代理探长好像一上来就信了,这令花姐很是担心。
车里的气氛正尴尬着,队员们逐渐有了访问成果,一个个来到车内跟孙小圣汇报。汇总之后,大家发现,几乎所有住户在案发当晚都没有听到阮岚岚家传来可疑的动静,狗叫当然更是没有。其中一个老头非常笃定,说一整晚都没有听见狗叫。他还跟王木一大放厥词,说早就恨死那只狗了,要不是自己腿脚不方便,真想给那狗下点儿耗子药。他猜那狗就是只疯狗,看见个麻雀飞过去都要叫唤半天,自己这一年多来都快被它弄得精神衰弱了,现在听见那狗的叫声自己都有应激反应了,所以他很清楚那狗什么时候叫了、什么时候没叫。
孙小圣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说:“现在可以把刘雨泽列为重大嫌疑人了。”
花姐问:“为什么?”
孙小圣说:“阮岚岚跟我说过,她家那只大狗是自己家和刘家关系好时刘雨泽送的。那狗刚才您也看见了,估计是那种除了自己主人逢人必叫的狗。也就是说,如果有生人想进入阮家的院子,必然会引起它的大声吼叫。而案发那晚并没有人听见狗叫,这就说明,狗认识那个作案人,并且信任他。”
“可是,如果是作案人给狗投喂了什么食物,甚至在食物里下了迷药迷晕了它呢?”王木一发问。
“你也看见了,刚才孙小圣给它喂食,它闻都不闻。这就说明这狗不吃生人的东西,还挺有原则的。”李出阳答道。
“所以,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做到这一点呢?我猜,应该是这个人在这只狗很小的时候就喂过它,让它打小就对他亲近。那这个人,八成就是它小时候的主人,刘雨泽。”孙小圣继续分析。
“啊,我明白了,”黑咪继续说,“也不一定光是在它很小的时候。既然这只狗是刘雨泽送给阮家的,那刘雨泽对它肯定有不一样的感情,两家离得这么近,刘雨泽出门进门都能看见它,肯定还会没事就投喂它,哪怕是两家交恶之后,刘雨泽也对这只狗非常好,出来进去给它喂食。所以这只狗除了阮家人,唯一不防备的,可能就是刘雨泽。”
“有一定道理,凭这点,结合‘木皮’的碎屑,再加上事发之前两家闹了矛盾,可以把刘雨泽先传来问话。现在刘雨泽人在哪里?”花姐问。
“刚才大概了解了一下,从前天到现在,刘雨泽好像根本就没回家。”
队员们又去了一趟刘雨泽家,发现情况的确如街坊所说,刘雨泽借工作之名,两天都不曾回过小火垡村。独自一人在家的王萍依旧守口如瓶,坚称儿子在外忙碌,和高玉荣受伤一事无关。孙小圣跟王萍磨了半天嘴皮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动王萍当场给刘雨泽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后,孙小圣跟刘雨泽开门见山,表示要给他做堂笔录。刘雨泽当即回绝,并直接挂断电话。
刘雨泽显然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黑咪等人已经通过村里的社会关系网,查到了几个平时和他熟识的青年,又经过一阵工作,摸出了几个刘雨泽可能的去处。花姐要求队员们不要声张,先行归队,等到下午或者晚上制定好详细的方案后再开始抓捕行动。
大家回到队里,刚下车还未上楼时,李出阳忽然想起什么,跟孙小圣说:“对了,阮岚岚那边,我觉得还是得把笔录补上。如果她不方便过来,那我下午去一趟也行。”
孙小圣边锁车边说:“明天吧,明天我去吧。”
花姐本来已经快走出停车场了,听见孙小圣这样说,不觉回了一下头,冲孙小圣说:“你就让李出阳下午过去吧,明天你还不见得有时间呢。”
“那我就明天派别人过去。”孙小圣心不在焉地应付道。
没想到这话一出,花姐愣了,其他人也暗觉不对,目光都投向他们三人。
李出阳率先打破僵局:“啊,我也没别的意思,正好下午这段时间空着,我也知道高玉荣病房在哪儿,去一趟轻车熟路。”
孙小圣的脸色忽然很难看:“什么轻车熟路?你是怕她跑了,还是怕我去了给她放跑了?我跟你说,她不会撂下她妈不管的。更何况,”孙小圣眼里忽然出现了少见的冰冷,“她没你想得那样龌龊。”
“我什么时候说她龌龊了?”
“好,你没有,是我说的,”孙小圣不耐烦地朝他比画了一个休战的手势,“你现在说完了吗?”
“孙小圣!”花姐听不下去了,“老毛病又犯了吧?一根筋绷不住,就要上天了吧?”
孙小圣瞥了眼面面相觑的队员,有点儿上火地说:“花姐,你要信他的,你就让他跟你说说,阮岚岚除了做了一个梦,还有什么疑点?是作案时间,还是作案动机?还是咱们找到了什么证据证明她杀了自己的亲爹?”
“就算真的没证据,你也给我细细查过之后再这么说!”花姐掷地有声。
李出阳站在两人中间,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还要尴尬地迎接这两人不时扫到自己脸上的目光。
孙小圣忽然冷笑一声:“谁还没做过预知梦啊。我昨晚上还梦见有人到领导那儿给我‘上眼药’了呢!”
“孙小圣!你要这样干脆回避了算了!”花姐发出最后通牒。
没想到孙小圣不仅不吃这套,反而解脱地看着花姐:“行,我也明白您什么意思了,不干就不干,谁能耐让谁上吧!”
说着孙小圣竟然大手一挥,扭头出了停车场,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支队大院。
他撂挑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