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下的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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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四姑娘”的地牢

这是一个地洞,又深又黑,里面早过了火,烧得只剩黑,和黑暗成为一体的黑,像是地狱的颜色。

看着给烧得焦黑的深洞,老韩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他要找他的儿子,没有什么比这更急切。火把点着,噼里啪啦响,他举起来就要下去。

傻子吓得面色苍白,哎呀呀地叫住他:

“老韩,你不要命了,四姑娘就死在这里面,你不怕她的魂来抓你?把你吊死?”

可老韩从碎玻璃里看看自己的样子,一身衣服早脏得看不出颜色,脸上的泥巴一层一层。

平日里他也怕这些神神鬼鬼的,可现在,他自己早已经人不人鬼不鬼的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再说这也是他唯一没找过的地方了。

其实他是一个胆子非常小的人,望望如怪兽般的洞口,他确信这下面一定有蛇,那冰凉凉的触感,想想就头皮发麻。

可如今,如果找不到儿子,自己和死又有什么区别。他只当自己死了,便举着火把继续往下爬。只有傻子在旁边吓得直叫唤。

其实洞口真的非常小,但里面却宽敞得很,地上都是烧黑的灰和土,分不清哪里是砖头哪里是墙壁,到处都是黑糊糊一团,还有一股奇怪的焦味。

他往前走,火把照不太远,地下却依然潮湿,老鼠吱吱叫着爬来爬去。也许在黑暗的深处,一窝凉冰冰的蛇正吐着信子,虎视眈眈地望着前进的步子。

他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但他还是坚持往前走。

不过一看就知道,这里原来是仓库,堆满了杂物,烧坏的桌椅,还有铁架子。一切物品都在灰尘里软塌塌的。

这是一场残忍的浩劫。

他在想,我的儿子肯定不会死在这里,他那么爱干净,胆子又小,一个人才不敢到这里来。

想到这里,他紧绷的神经不禁松了一格。

脚踩在这废墟上面,发出怪异的咯吱声。这房子是怪兽,是怪物,充满着陌生的敌意。像吐着信子的毒蛇,又或者说像地狱。

终于,他走到最里面的那个房间。火把已经很暗了,但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黑暗。

他此刻心里其实是放松的。所有的小房间都找完了,没人。

这个小房间,也不可能有人。在韩老头的心里,至少有一点几乎可以肯定了,那就是他的儿子并没有死。

这扇门和众多门一样,烧得也只剩框了,他急急忙忙地往里面去看。结果因为太急了,突然,他就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

跌倒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趴在了一个柔软的东西上面。

手上粘满了粘糊糊的东西,又臭又腥。

饶是抱着必死的决心,他还是给吓得啊啊啊地叫了起来。

他只感到全身冰凉。他的神经完全打开,心里清醒地知道,没错,这是一具尸体,这真的是一具尸体!

等他冷静下,才敢举起火把来看。

原来是两个死人,一个摞着另一个,都烧得面目全非。是不是老韩要找的儿子,其实他自己也不能分辨了。这些天来,儿子的面容在眼前过了一遍又一遍,从呀呀学语到长大成长,每一个瞬间都被他从眼前过了一遍。

起初他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儿子就是化成灰,老韩也认识,但是真的见到尸体,他却全然不能分辨。

绊倒他的位置,露出一段金灿灿的颜色。饶是这般恐怖时刻,他还是忍不住弯下腰擦去那上面的灰尘。

是根金条,真的是金条,那富贵的气息,璀璨的金光,是黄铜永远也比不了的。

难道我的儿子就是因为这金条死的?

老韩纳闷着,犹豫着,可有那么一刻,他也有想把这金条揣在怀里一走了之的冲动。

那是罪恶的呼唤!

…………………………………………

金楼周围再次围满了人。

一听说有金条,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往时里面挤。

结果整个地牢给翻了个底朝天,偶然有人捡到短了一半的发簪,便大呼捡到宝一样。

只有韩老头木木然坐在那里。

他不敢确定眼前的这两具尸体哪具是自己的儿子,他当然希望两个都不是,可他已经没有勇气再去看第二眼。

…………………………

老罗正骑着他的破自行车往这里赶,自行车丁当丁当响,就像他此刻的心情,无比烦躁,一肚子火。

上头让他查那打金行失窃金条的案子,本来给七天为限,可眼下期限一拖再拖,眼看半个月都过去了,连个影子都没有。你看把一个四十出头的正当年的人,硬是熬出了白发。

偏偏这个时候又出了人命。

所谓人命关天,再大的案子,也没有人命案大。而他是刑案组的老大,这么大案子,不来不行呀!

一路上他都在想这个金条失窃案。可他想也想不明白,看守那么严密的金条,怎么能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七个人看守,而且还在地牢之中,这金子竟然不翼而飞了,这让谁也不信。

可是,他们在水牢里,出都没出来过,这水牢就在水下,锁只能从外面打开,就是大罗神仙也进不去,当然他们也别想出来。

好端端的二十根金条,怎么能说没就没了呢?

老罗还没到现场,沿路看到他的就大喊,“‘烂胶鞋’来了——”

声音大到老罗都能清楚听见。

这是老罗的诨号,但凡有点脾气的人,听了都会火冒三丈,可老罗是个平易近人的人,因为太平易近人了,平易到几乎没有性格。所以他一点儿都不会发火。

他是个难的将党的宗旨坚持到底的人,他为人民服务,被人取笑或者无心地奚落,他都心甘情愿。

他能有这样为党为民,无私的奉献精神,这背后当然也是有原因的。

这些年大家叫老罗都叫习惯了,其实他本名叫罗国庆,也是一个苦孩子,他是一个孤儿,父亲在战场上牺牲,全靠战友轮流接济抚养,才能长大成人。

他觉得自己是党的恩情养大的,现如今,能把别人的骨肉当成自己的儿子养,除了这个时代,恐怕再也没有了吧。

他也确实在这无私的战友情下感到了温暖,比任何同龄的孩子都多的温暖。

那些陌生人的温暖,没有半点私心,只凭着一份战友情,实在难得。

所以,他也要这些平凡的人一样,老老实实为国家服务,尽心尽力让这美好的国家更加美好。

而他的铁面无私,却又像极了那代革命人。所以大家是又敬他又怕他。

但这“烂胶鞋”的称号,还真有一番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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