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是妖魔鬼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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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过来啊,鳖孙(求追读)

治安局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

这里是政府机构,却比私企还要自由散漫,甚至连法定的工作时长都没有,上下班全凭自觉。

造成这种原因也很简单——每个狩魔人都是实力强大的能力者,天生不愿意受到太多管束。

而且,与妖魔鬼怪打交道,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朝九晚五的工作。

不需要时,可能十天半月都很清闲,需要时,也许连续几天都得通宵干活。

一间普普通通的办公室内,阮清纱正埋头在案牍中,双手噼里啪啦飞快在笔记本电脑上打字,一副辛勤工作的模样。

如果凑近看,可以看到她在电脑上打出来的字,并不是工作内容。

“小雀喜欢吃泡芙,这位老师的作品我是认可的,她在作品中成功塑造出一个完美的反差婊女主角,表面上的孤傲冷艳与内心的闷骚放荡形成强烈对比。除此之外肉戏也写得极为出色,各种灌泡芙的情节完全突破了读者的想象力,让人不禁感慨这他喵也行?顺带一提,我最喜欢的就是女主被男主按在沙发上检查伤口那一段,让我用葵花点穴手狠狠冲了好几次。”

“当然,缺点也不是没有,那个霸道总裁型的男主人设,就过于模板化了,性格古板无趣,属实是一大败笔。”

阮清纱,这位只凭一张名片就能唬住吸血鬼的高级狩魔人,正在给小黄文写书评。

并且写得十分投入,一副冥思苦想的模样,让人不禁怀疑她正在努力工作。

写完书评后,阮清纱这才伸了个懒腰,抄起放在一旁的奶茶,狠狠吸几口,补充一下糖分。

就在这时,放在一旁的手机忽然响起。

阮清纱拿过来一看,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她也没多想,顺手就接听:“喂,哪位?沈诚?”

阮清纱花了两秒钟才想起来,沈诚就是上次在医院碰到的那个有趣的男人。

不过这个男人似乎被她好友给盯上了,提前替他默哀三秒钟,只希望别被玩坏了。

“什么,你到治安局门口了?”

阮清纱扫视一眼乱糟糟的办公室,左边几个箱子堆满奶茶杯,右边堆积着大量漫画书,橱柜里还放着各种价格不菲的手办与玩具。

这与其说是办公室,不如说是一个死宅的狗窝。

她放弃让沈诚来参观自己狗窝的打算:“那你先等一下,我这就让人去接你,顺便带你办理入职手续。”

“好的,麻烦你了。”

沈诚放下手机,仰头看着眼前气派的建筑。

太陵市治安局。

与江璟见面,已经过去三天时间。

这三天中,他每天晚上都会出门,四处搜寻妖魔的踪影。

一方面是为了猎杀妖魔,利用怨气来升级恶鬼面具,另外一方面也是准备COS一下爱慕百特曼,帮助受害者们完成遗愿,得到新的能力。

肯定有人说你这也不像蝙蝠侠呀,但是,蝙蝠侠有面具,我也有面具,蝙蝠侠有车,我也有车。

所以我=蝙蝠侠,公式成立!

可惜三天下来一无所获。

沈诚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虽然这个世界妖魔鬼怪横行,但并不是真的像流浪汉一样随处可见。

他连续三天夜不归宿,竟然连一只妖魔都没碰上。

抱有强烈遗愿的尸体倒是遇见不少,但都是普通人,只能给他提供诸如“搬砖”、“送外卖”、“倒立打胶”等等没卵用的能力。

他还想知道杜海静的下落,还想解开源血诅咒,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作为后盾,那就只能想想而已,还不如干脆跟萧青雀一起回家躺平,当一对摆烂鬼算了。

面对这残酷的现实,沈诚思来想去,最终还是低下骄傲的头颅,选择吃一口阮饭。

加入治安局,可以更频繁的接触到妖魔,如果碰到抱有强烈遗愿的狩魔人或者妖魔尸体,还能获得他们的能力。

此外,治安局中应该藏着不少隐秘资料,可以帮助他了解更多有关吸血鬼的事情。

当然,除了好处之外,风险也是有的。

治安局对他这个吸血鬼来说,就是龙潭虎穴,一旦被识破身份,那就等于是直男误入基地,唯一的下场就是局部有雪。

但是和好处比起来,这点风险也算不了什么。

沈诚上辈子作为一个浪到死的探险家,骨子里刻着冒险的基因,就喜欢给自己上上难度。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就是与那个神秘的观星者合作,不过得等他搞清楚妖魔血是否能够真的能够增强体质再说。

等待几分钟后,一个穿着套裙的女秘书从治安局内走出来,她站在大门口扫视一圈,目光马上锁定沈诚,径直走过来。

“靓仔,阮队长说有人要加入治安局,就是你?”

“是我,这位美女怎么称呼?”

“叫我刘颖就行,跟我来吧。”

两人简单握了握手,沈诚跟着刘颖走进治安局的大门。

治安局的内部很安静,没有想象中的忙碌,也没有传闻中凶神恶煞的狩魔人和被吊起来当标本的妖魔。

但沈诚一直保持警惕,随时准备跑路。

刘颖知道沈诚是阮清纱亲自引进的人才,所以表现得十分热情,主动替他介绍治安局内部的情况。

一听到刘颖说狩魔人没有固定工作时间,上下班全凭自觉,而且待遇福利极为丰厚时,沈诚立刻在心里收起刚才对治安局的刻板印象。

这哪里是什么龙潭虎穴,简直就是打工人的天堂。

刘颖带着沈诚来到人事部,替他办理入职手续,整个过程没有面试也没有审查,顺利得就像加了润滑液。

就在沈诚提着的心渐渐放下去时,他看到一行人走进人事部。

领头的还是一个熟人——李克敌。

李克敌,高级狩魔人。

不久前,对沈诚发起过“三天之内撒了你”的死亡威胁。

虽然三天时间已经过去,让他的威胁像极了哥谭噩梦,但沈诚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

李克敌曾因独自消灭一只高级妖魔而受到嘉奖,实力相当于峡谷之巅的王者,远超现在属于白银玩家的沈诚。

所以他现在只能偷摸着打野发育,决不能暴露在李克敌面前,不然一碰就碎。

李克敌不止是一个人,背后还跟着一个戴眼镜的女人和一个白发青年,都是那天夜里大桥上的熟人。

那个被沈诚撕掉手臂的杨胜却不在,不知道是养伤还是入土了。

沈诚低下头,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在心中默念“别过来”、“别过来”。

不过很快他意识到墨菲定律的存在——越害怕一件事情发生,那就越有可能发生。

他抬起头,看向李克敌,在心中默念“你过来啊,鳖孙!”

李克敌忽然扭头看向这边。

明明人事部办公区有很多人,但他偏偏就注意到沈诚和刘颖,径直朝两人走过来。

沈诚:“……”

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耍飞刀的究极体数码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