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球跑后,太子他下神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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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太子流落民间时,在乌衣巷被一个贱籍之女所救。

那女子年老色衰,太子为答谢恩情,给了她金银珠宝,赠香车豪宅,安享晚年。

重来一世,我马不停蹄第一个赶往巷口,看着奄奄一息的太子。

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我了。

可我跟她不一样,除了金钱,我还想要一个血脉连心的孩子。

看着年轻俊美,此刻中了药的太子,我心动了。

1

在乌衣巷发现萧策时,我几乎激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

为了等这一天,我专门自学了医术,就是预备着救受伤的他。

前世,在乌衣巷口第一个捡到萧策的,是我的北邻居,卖炊饼的林老太。

老太太把他捡回家,悉心照顾,哪知三个月过去,有官兵来找到了男人。

这才知道他是当今微服私访的太子。

为报答恩情,萧策离开乌衣巷之前,特赐了老妪百箱珠宝,还赠了香车豪宅,颐养天年。

而我则眼睁睁看着我的邻居搬去了大别野,不到半年就寿终正寝了。

岂有此理,这泼天的富贵岂不浪费!

而我吃着糠咽菜,卖着小茶叶,当了一辈子自梳女,没有嫁人。

没想到再睁眼时,我重生了。

此刻,躺在墙角的男人容貌俊美,遍体鳞伤,像一只折颈的仙鹤,一丝生气也无。

我颤抖着上前试探他的鼻息。

太好了,还活着!

他一双鹰隼似的眸子半开半阖,却还是无比警惕地看着我:

“你是什么人?”

我理了理鬓发,提着一筐野菜,娇怯万状地说:

“小女子……是住在这里的卖茶女,公子似乎受伤了,我那里有药,便替公子包扎一下吧!”

今日见萧策的妆容是我精心设计好的,素妆淡淡,却又不至于清汤寡水。

一看就是淳朴的农家乐小娘子。

商户是世人眼中的贱籍,而我笃定萧策不会对我设防。

果不其然,他相信了,撑起最后一口气咳嗽着。

“那就劳烦姑娘了。”

紧接着便晕了过去。

我扛着萧策回了我的陋室,推门时四处看了看,赶紧关上屋门。

毕竟,这可是我后半生荣华富贵的大宝贝。

“水,水……”

榻上的男子张着微微干裂的薄唇,我连忙去取水,却发现水缸已经空了。

于是只好出门去打。

一路上,我像把猎物叼回洞穴的老狼一样,咧着嘴笑得几乎合不拢。

以至于猪肉铺的老板娘看到我都奇道:

“昔月姑娘,你今天挖到金子噻,这么开心?”

我摸了摸发烫的脸,这么明显吗?

给萧策喂下水后,他昏迷的状况还是不见好。

我十分焦急,又从提前准备好的小药箱里掏出所有药品,给他喂了顶好的九转还魂丹,把伤口都处理上了药。

可萧策的情况不好反差,到了夜里,更是烧得浑身滚烫。

我学艺不精,只好连夜翻看医书,探上脉仔细一瞧,脸上顿时一阵红一阵白。

坏了,他竟是中了媚药!

医书上说,男女交融,阴阳相合,方可解。

从脉象来看,幸好中的药并不算太多,这种情况,他倘若身子骨足够健壮,难受上一夜也便熬过去了。

可我为他一边擦洗着身子降温,一边看着他精壮结实的胸肌,竟莫名有了些别的想法……

2

上一世,我一辈子没有成婚,因为听多了男儿凉薄、宠妾灭妻的故事,我对男人有着下意识的排斥。

凭什么他们三妻四妾,还要求得到女子一心一意的爱慕?

于是,我在十六岁时就梳起了长发,发誓不嫁,成为了自梳女。

然而,平平淡淡又穷的上辈子,让我觉得太无聊了。

重来一世,我依然不想要男人,却想要一个血脉连心的孩子。

指尖碰到他滚烫的皮肤时,萧策明显颤了颤,烛火映照下,我顺势不小心碰掉了他全部衣衫。

八块腹肌光芒四射地出现在我面前,向下看,是不该看的;配着一张人神惊羡的俊颜,还有一双独特的灰紫色眼瞳。

他的薄唇已经恢复了血色,即使在昏迷,也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状态。

这便是男色的诱惑吗?

我瞠目结舌,随即小脸通红,干脆麻利地剥掉了他全部衣服。

我悄悄抚上他的胸膛,红着脸坐在了他怀里。

“这位官人,我救了你,你无以为报,可,可得以身相许……”

我额头冒汗,按着昔日偷看过的禁书上的指导,香汗淋漓。

两刻钟过后,我觑着床榻上一小滩殷红的血迹,困得昏睡过去。

翌日,日上三竿我才醒来,浑身酸痛。

萧策显然也醒了。

他英俊的面上明显缓解了许多,只是满身伤痛仍然让他起不来床。

他脸庞微红,十分愧疚地对我说:

“姑娘,昨夜是在下失礼了,辜负了姑娘救命之恩,在下一定会对你负责的。”

原来他把昨夜发生的事归咎在了他身上。

他一丝不苟地编造起来他的身世,自称萧子竹,是南梁来的商贩,路过此地做生意,被强盗抢劫,这才洗劫一空。

我嘴上嗯嗯称是,心里却暗戳戳翻了个白眼。

我突然想逗逗这个一本正经的少年郎。

“我未出阁,昨夜为了救你才甘愿献身。你可知,女子贞洁比命还重要,你要如何负责?”

他神情微动,严肃地从衣服里掏出一把匕首。

“如果姑娘不嫌弃,就用这把匕首插进我的胸膛,我绝不还手……”

我扑上去,连忙捂住了他的唇。

“那你便做我的郎君吧,从此男耕女织,你负责赚钱养家,我在家貌美如花。”

我觑着他结实如磐石的胸膛,悄悄盘算着时间。

按照前世发展,还有三个月,就是官兵们来找到萧策的时候了。

我年轻貌美,他身强体健,若要怀上孩子,大抵也够了。

幸好,萧策的确算得上是正人君子。

伤势痊愈之后,他和我在陋室拜了天地,夫妻对拜。

我出身贱籍,和家人在饥荒之年失散,逃遁苟活于此,身无所长,唯独卖茶叶练得好口才和演技。

逢人便说“我爷爷种茶不容易”、“这茶十分的珍贵”。

坑蒙拐骗几年下来,也算攒了一笔小金库。

成亲那天,我欢欢喜喜给自己买了匹红绸子,还有大红鸳鸯丝帛锦被,添置了细软。

毕竟这太子殿下身娇肉贵,可怠慢不得。

他字写得极好,亲手在合婚庚帖上写下我们两个的名字。

沈昔月,萧子竹,皇天为证,永结同心。

我暗笑,连名字都是假的,如何同心?

不料,大婚之夜后,萧策似乎上了瘾,对床笫之欢越发娴熟,也越来越沉迷此道。

他平日里靠抄书卖字画赚些银两,竟还从街头买了一本《金瓶房中术》回来,日夜与我研究。

都说情,也是可以做出来的。

时日久了,我发觉,他看我的眼神越发不对劲。

“月儿,若能与你这样平平淡淡相守一生,当真胜过金屋绮罗。”

某一日,他望着窗外飞雪,忽然冷不丁冒出这样一句话。

我伸出两根葱白似的手指,急忙怼回去他的话。

“那怎么能行?”

“我是说,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天地间,夫君是要考取功名的,才能给我更好的生活啊。”

萧策笑了,伸手握住我的指尖。他笑起来很好看,像漆黑的星子下一轮朗月当空。

甚至有时候我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演戏,还是真对他动心了。

3

三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离最后期限还有四五日的时候,正是草长莺飞的时节,我悄悄找了郎中把脉,发现已经怀了一个月身孕。

目的已经达成了关键的一步。

这一日清晨,我早早就醒了。

因为,乌衣巷外早早就有官兵过来巡逻,说丢失了一件贵重物品,要彻查民宅。

而我早已激动得语无伦次。

姐的荣华富贵,终于要来啦!

我假装熟睡,瞟着萧策听到外面动静后,轻手轻脚出去。

他离开前,还替我掖好了被角,在我的眉梢落下轻轻一吻。

等到一行人的车队浩浩汤汤驶入乌衣巷时,我终于难耐地爬了起来。

门外,我熟悉的男人早已脱去了粗布麻衣,换上一袭明黄色龙纹冕服,矜贵不可方物。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萧策。

他一步一步朝我走来,目光中丝毫没有其他。

“月儿,其实我并不是南来的商贩,也不叫萧子竹……我乃东宫太子,当初是被南梁敌兵追杀于此。”

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我竟然从他那双冷厉的眼眸里,看到了能掐出水来的柔情?

终于,他说出了那句我日思夜想的话。

“你对孤有救命之恩,想要什么奖赏皆可,尽管说罢。”

我咽了咽干涩的喉咙,委婉开口,“我自小清贫,无父无母,是乌衣巷的邻居们把我养大,须报答养育之恩……”

他若有所思地颔首,大手一挥,立刻赏了所有邻居黄金百两。

其中包括南户的孙大娘,北户的林老太,还有东西街坊们。

我等了半天,这黄金百两辗转一圈,到底也没落到我的手上。

那我的呢?

我眼巴巴抬眸看他,却见萧策主动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眼中充满炙热,似乎能把人烫化。

“大徵朝严禁不同阶层联姻,以你的身份,本是难以入东宫的,但孤特意同母后求了恩典,先封你为贵妾,日后再加封良娣也指日可待。”

我原本一丁点跳动的不忍彻底熄灭。

恩典?不过还是做妾!

俗话说,一入宫门深似海,我虽然看上了他的外貌还有钱,但不想卷入纷争中。

更不想和其他女人共享我的夫君。

如果一定要品尝过情爱才算不枉活这一世,这三个月的露水夫妻,对我而言,已经足矣。

“我只做妻,不做妾。”我无比平静地对他说。

可萧策却慌了,急于向我解释。

“小月儿,孤的贵妾,与寻常人家不同,你未来会是……”

我轻笑着打断了他的话,“妃,还是贵妃?反正你总不能让我入主正宫,未来当皇后吧。”

听到我轻蔑的语气,他面露不悦,有些诧异地蹙起眉。

“你一向最温柔体贴,应该明白,孤已经在所能范围内,尽可能对你负责,给你最好的。”

我摇了摇头,实则手心已经疯狂冒汗。

“对不起了,太子殿下,我只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如若做不到,那就一拍两散,银货两讫。”

尔后,我当着他的面,毫不犹豫撕碎了那张我在床底下珍藏了许久的合婚庚帖。

从此世间,再无萧子竹。

萧策其实性格很沉默寡言,是我一点一滴用无微不至的关心,敲开了他的心扉。

为了借他这个种子,我费尽了心思,付出了前世今生都不曾付出的演技。

来饰演我的情根深种。

如今他难以接受,也属正常。

“好,好一个一拍两散。”

他不可思议地深深凝望着我,盯着那合婚庚帖的碎片,眼尾竟隐有闪烁。

最终,他给我甩下了和街坊邻居们同等的百两黄金,怒气冲冲地走了。

4

萧策离开后,我抚摸着尚且平坦的小腹,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

有孕三个月的时候,我初初显露孕相,按照计划收拾了细软,离开了乌衣巷。

我去到了离京郊很远的小县城。

然后独自一人,悄悄生下了孩子,是一个长得跟他很像的男孩子。

还给他取了一个很随便的名字,叫沈随。

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我在这座小城里隐姓埋名,拿那些黄金开起了茶楼。

现在年方二十二,已经是首屈一指的茶商老板。

而沈随随着逐渐长大,跟他爹也越来越像,天资极为聪颖,时常出惊人之言与先生辩驳。

我也不免心生扰乱,借着他逃课的机会,偶尔一顿鸡毛掸子,聊以解闷。

结果没想到,一次下学堂,私塾先生说沈随找不到了。

我焦虑得不行,回家才发现他留下的稚嫩笔迹,信上写道:

“娘亲,书上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我去京城见世面了,勿念。”

我鼻子瞬间一酸,京城在北边,长安在大西北啊,我的儿!

这脾气,当真是跟他便宜爹一样,犟种!

我急了,听说京城达官贵人里的变态很多。

这样漂亮清俊的小男孩,也有很多会被拐进花楼,成为权贵们卧榻上的玩物。

事不宜迟,我决定立刻策马进京,去找孩子。

可即使我遮得严严实实,妆容化的乱七八糟,以为不会被人认出时。

我还是在进城门的时候被扣住了。

“殿下,这便是你下令让属下们一直寻找的女子!”

当众人邀功一般,把我送到他们主子面前时,我不卑不亢地仰起头,迎视向来人。

竟然是太子萧策。

久别重逢,已经横亘了六年的时光,他依然俊美无俦,只是平添了几分沧桑。

身后站着一个粉裙娇俏的女子,华冠贵重,应该是他的太子妃。

我虽然发怵,心如擂鼓,可还是没有忘记此行的重要目的。

找到随儿要紧。

“民女只是进城,并无什么违法乱规之事,即使是太子殿下,也无权扣押草民!”

我梗着脖子硬气地说。

却不料,萧策冷笑着眯紧了眸子。

“于公,你的确无罪。”

“于私,孤光风霁月半生,唯有在你这里被狠狠欺骗,你觉得,孤凭什么会放过你?”

我被萧策囚禁在了东宫揽月阁。

东宫的亭台楼阁都以月命名,什么摘月楼,望月亭,映月轩……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折磨我,而是好吃好喝待着,可我仍然心急如焚。

不知道等了多久,这一日,他终于下朝回来。

我扑通跪在了他的面前,再没有之前的嚣张,颤抖着求他。

“殿下,求你帮民女寻一下小儿。”

“只要找到了孩子,我给殿下当牛做马,烧饭劈柴也可以!”

他冷笑,掐着我的脖子,“离开我这么久,竟然都有了孩子。”

“为了和别的男人的野种,竟不惜甘愿自贬……委身不爱之人,沈昔月,你真是令孤刮目相看。”

看着萧策一副睚眦必报的样子,我生怕卷入是非之中,只好硬着头皮说,自己的确已经成婚了。

他的眼眸又晦暗了几分。

我叹息道,“当初不愿跟随你,固然是我对不住殿下。”

“可夫君病逝,如今我只是一介寡妇,自己带着孩子,你贵为储君,难道就不能饶过我吗?”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萧策的眼神又重新亮了一点。

他不声不吭,修长的素指抚过我的脸庞,肩头,一直将我推到了榻上去。

我诚实的反应点燃了他眸中的欲火。

他眯起细长的凤眸,捏起我的下颌。

“除非你求孤,你知道孤最想要的是什么。”

他的目光毫不避讳落在了我盈盈一握的腰身上。

我心头微怔,堂堂太子殿下,竟然意欲白日宣欢?

我平时烹茶煮药,极通养生之道,依然保持着雪白纤细的腰身。

也是从前萧策最爱的部位。

万籁俱寂,霓裳尽碎。

他毫不犹豫覆上我的红唇,不再怜香惜玉。

迟来的思念似乎让彼此的纠缠更加狂热。

说来,我也只有过他这么一个男人,没想到几年过去,他仍对我的身体如此熟悉。

轻而易举,撩动一池春水。

我红着眼颤声唤了句。

“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