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宋江和阎婆惜
赵权点了点头:“正是,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恰好路过柴大官人的庄子,曾经在那里盘桓了几天……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旁边那个酒楼不错,看起来很典雅,公明哥哥如果有闲暇,能否一起小酌几杯?”
见赵权如此热情,宋江也不好推辞,他沉吟片刻,道:“贤弟初次来访,愚兄当尽地主之谊……贤弟不妨来寒舍吃顿便饭,愚兄家里备着陈年佳酿,味道很不错。”
既然宋江这么大方,赵权也不客气,这不是正中下怀吗?《水浒传》中,宋江的外室阎婆惜是个美艳风骚的妇人,自己正想一睹她的芳容呢。既然宋江此刻还在郓城县,杀惜之事想来尚未发生,现在正是好机会!
宋江在附近的集市上买了些炙鸡、燠鸭、羊肉酥饼,赵权抢着付账,宋江急道:“贤弟何必客气?宋某向来喜欢结交朋友,贤弟远来是客,岂能要你付账?”
闻听此言,赵权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他暗暗思量,宋江果然善于笼络人心,怪不得在《水浒传》里声名远播。
宋江的家就在县衙西边不远处的一个小巷里面,宋江领着赵权进了屋子,便有一个年轻女子迎了过来,她见宋江带着客人进来,禁不住怔了一下。
赵权看了一眼那女人,不由得眼睛一亮,果然美艳动人,便笑着抱拳道:“想来这位便是大嫂吧?小弟这厢有礼了。”
宋江捋须笑道:“她不是你的嫂子,只是愚兄的外室……婆惜,这位是皇城司的赵官人,办案途经此地,顺便来家里做客,你去准备些酒菜来给我们吃。”
阎婆惜笑吟吟地答应一声,瞥了一眼赵权,便轻移莲步,去厨房里忙碌了。
赵权心下了然,果然此女就是阎婆惜,按照《水浒传》里的描述,她生得花容袅娜,玉质娉婷。髻横一片乌云,眉扫半弯新月。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玉笋纤纤,翠袖半笼无限意……
阎婆惜原本是开封府人氏,后来随父母流落到郓城县。她美貌聪慧,歌舞辞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以说是色艺双全。由于她的父亲患病身亡无钱安葬,得到宋江帮助,在其母阎婆的主导下,阎婆惜就被作为小妾嫁给了宋江。
不过,宋江不重女色,成亲之后经常疏远阎婆惜,寂寞难耐的阎婆惜红杏出墙,勾搭上宋江的同僚张文远,两人竟然有了一腿。
说起来,宋江经常带友人回家,甚至引狼入室,所以,虽然只是初次见面,他就在家里宴请赵权,也是并不奇怪。
宋江和赵权分宾主落座,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宋江向来自诩有求必应,此刻就对赵权说起阎婆惜的事情。
“婆惜她是个可怜人,她的老爹去世却无钱发丧,她的母亲就来求愚兄帮忙。愚兄是热心肠,当时就给了她一些银两办丧事……后来,她的母亲竟然要她给愚兄做外室,愚兄见她母女二人在这里举目无亲,便起了恻隐之心,勉强答应下来,权当是做善事罢了。”
赵权自然了解这些事情,但还是出于礼貌,对宋江恭维了几句:“怪不得,公明哥哥有着‘及时雨’的绰号,着实令人钦佩!”
话虽然这么说,赵权心里却暗暗腹诽,你宋江帮了人家,人家阎婆惜知恩图报,对你以身相许,你也算是占了便宜,还非得说得冠冕堂皇,分明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事实上,宋江的外貌无法恭维,他又不懂得怜香惜玉,对阎婆惜向来比较冷淡,所以,阎婆惜红杏出墙也是有原因的,宋江戴上绿帽子更多是咎由自取……
不多时,阎婆惜端上来几盘小菜和一壶酒,赵权彬彬有礼道:“多谢款待,小弟给你们添麻烦了……”
阎婆惜笑吟吟道:“赵官人不必客气,你们请慢用……”
说话间,阎婆惜打量了一番赵权,心中暗叹,眼前这个小郎君一表人才而且年轻有为,说起话来又是彬彬有礼,着实讨人喜欢。可怜自己年轻貌美,色艺双全,却偏偏跟了宋江这个小矬子,当真是红颜薄命……
阎婆惜心下怅然地转身离去,赵权和宋江则开始推杯换盏,觥筹交错,谈笑风生,俨然成了一见如故的好兄弟。
赵权说了些这一路行来的见闻,特意将在阳谷县抓捕西门庆的事说了一番。
宋江闻言感慨万分道:“现如今,朝中奸臣当道,蔡京手握大权,许多小人攀附于他,为害一方,欺男霸女,致使许多无辜百姓家破人亡……有朝一日,宋某人要是能有机会,定要替天行道,为民除害,替那些受欺凌者伸张正义!”
听到“替天行道”几个字,赵权不由得唏嘘不已,宋江还真是有几分抱负,只是,这厮做事不择手段,坑了许多梁山好汉。
赵权端起酒杯,逢场作戏道:“公明哥哥心怀天下,志存高远,小弟佩服之至!可惜,公明哥哥只是在这小小的县城做一个押司,实在是有些屈才了……来来来,小弟敬公明哥哥一杯酒,愿公明哥哥将来能够达成所愿!”
宋江与赵权碰了碰杯,将酒一饮而尽,随后长叹一声,心中百感交集,他考不中功名,又没有结交蔡京为首那些奸臣的门路,到了如今这个年纪,他也是万般无奈……
其实,宋江愿意结交赵权,何尝不是看中了赵权那皇城司的身份,要是赵权将来能够飞黄腾达,他岂不是也能跟着沾光?
酒过三巡之后,赵权不动声色的试探道:“听说,有些盗匪劫了蔡相公的生辰纲,为了避祸而逃去梁山泊,为首的一人叫做晁盖,公明哥哥可曾听说过此事?”
宋江的脸上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惊讶神色,轻叹一声道:“愚兄知道此事,县衙曾经派人抓捕这些盗匪,只可惜晚了一步,让那晁盖逃脱了……后来,据说那晁盖上了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