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她就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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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以为初见

这是林述到木柯镇的第三天。

盛夏的阳光依然灿烂燥热,小卖部外的高大的梧桐树,浓绿如墨一般泼满了层层叠叠的枝丫,只有细碎如星的阳光洋洋洒洒地落在院前的空地上。

下水道的井盖热得可以煎鸡蛋,街上行人寥寥。

蝉不知躲在何处,有气无力地叫唤着,听得人心烦。

一样的闷,一样的无聊。

林述只穿着件黑色背心配短裤,随手从冰柜里拿了一支老冰棍,拆开包装,躺到姥爷经常坐的藤椅上,开始打游戏。

烦人的蝉鸣一声接一声,游戏却一局打得比一局烂。

林述没了耐心,直接给敌方送了人头。

他开着麦,这会儿还没关呢。

“述哥,都到你姥爷家三天了,怎么气儿还没消啊。”那头跟他一起组队的周余,应该是他那群狐朋狗友里胆子最大,也最清楚他脾气的一个了。

“守着这个小破店,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烦。”林述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咬了一口冰棍,闭着眼睛靠着藤椅。

“关键还没空调没风扇,热得慌。”

周余笑了一声:“怎么不上卫生院蹭蹭冷气。”

“闻不来那消毒水味。”

“啧,你姥爷那病还没治好啊?”

林述嘴里含了块冰,凉凉地化了以后,甜味蹿了出来,他不太喜欢吃甜的,蹙了蹙眉头。

“多少年的老毛病了,没那么容易治。我妈怕我伺候不好老人,这次还特意请了一个护工,我就晚上照顾他,白天帮着看店。”

周余很欣慰地说:“哇,述哥,平日里净跟着你泡网吧打群架了,没想到你还有这么温柔的一面呐。”

林述没绷住,笑骂了一句:“去你的,说的你是我爸一样。”

“不不不,你比我厉害,刚来职高那会儿,还都是你带着我混的嘛。”

林述笑了笑。

所以说,有个嘴甜(爱拍马屁)的哥们,有时候也不错。

他坐在卖东西的柜台后边,从眼角余光里瞥见有人往这边走来。

“不聊了,有人来买东西了。”

林述一手下了游戏,站起身来,将手机反扣在柜台上,俊脸上的笑容已经隐去。

他一手撑着台边,一手还拿着没咬完的冰棍,淡淡地问了一句:“买点儿什么?”

来者是个女孩,比他矮了一个头,但看起来倒和他差不多大,十打头的年纪。

五官清秀可人,皮肤挺白,有一双圆圆的杏眼,是如墨水一般的黑色,长发高高的束在脑后,发尾披在穿着白色连衣裙的肩上。

看着有点小家碧玉的感觉,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胸小了点儿。

林述漫不经心地想。

女孩从刚才开始就没抬眼看他,盯着玻璃柜台看了一会儿,然后指了指里边的棒棒糖。

“我要一根草莓味的棒棒糖。”她的声音跟她人一样,温和轻柔。

就像一根洁白的羽毛,慢慢地飘落,无声无息地落在了他心坎里。

林述依言把棒棒糖筒拿出来,给她找草莓味的,可翻了两遍,发现没有。

他最后咬了一口冰棍,扔了木棒,摊开双手,告诉她:“草莓味的卖完了,挑个别的吧。”

冰块将他的唇染的红润,叶晓岑多看了一眼,忽然想起在杂志上看过的,适合接吻的唇形,他刚好属于那种性感的薄唇。

她低下头,默不作声地咬咬唇,回答的声音更轻了几分:“那我不要了。”

“那看看别的要点儿什么?”

“我……要支冰棍吧。”她重新抬起头。

林述转身打开冰柜,寒气扑面而来,手上比脑子反应更快地拿了一支草莓味的。

不料叶晓岑却问:“你刚刚吃的那个是什么味儿的?”

“老冰棍。”他果断放弃那个粉红色包装的草莓味,拿起一支老冰棍,扔到柜台上,“没吃过?”

蓝色的包装上结着一层冰花,碎在了玻璃柜台上,很快便化成了水。

叶晓岑接过来,手指被冰了一下。

“没吃过,好吃吗?”她将计就计。

闻言,林述好笑地扬了扬唇,声音清越:“好吃啊,怎么不好吃。难道你见过哪个卖东西的,说自己家的东西不好吃?”

她认真地想了想,跟着笑起来,然后憨憨地吭声:“对哦。”

林述望着她笑,在心里想,这个姑娘好像比看着的更傻。

而他不知道,他看着她时,她也在打量着他。

其实他这个人第一眼瞧上去,蛮帅的,虽然不比电视上的明星,但也是那种让人第一次见面就记住他的类型。

可是本人并不是很好接触的性格。

叶晓岑没胆说,其实这不是她第一次见他,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她见到他的第四面。

叶晓岑第一次见林述的那天,就是他们一起来到木柯镇的那天,并且,他们那天坐的还是同一辆大巴车。

彼时暑假,高二的莘莘学子在迈入高三之前迎来了短暂的过渡期,文(1)班的班长组织全班同学去旅游,地点就选在了木柯镇。

离C市不远,就两个小时的车程。

叶晓岑单手抓着青柠色的书包带子,在登上大巴车的前一刻,还在敷衍的回着手机那头卓婷的唠叨:

“好啦好啦,你说的板蓝根和感冒灵我都带了,就去五天而已,不会怎么样的。”

“你这孩子,去五天也是离开家啊,带着药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你不生病当然好了,万一你同学病了怎么办?”

卓婷翻看着办公桌上的文件,即使对着女儿嘱咐,口吻也几近在办公。

多少年在商场打拼留下的女强人毛病。

多少次叶晓岑接她的电话时,都想吐槽这个点。

卓婷出身好,学历高,就是性格太强势了,怪不得同是生意人的叶海也会受不了。

当婚姻里的两个人态度过于强硬,总是不肯妥协时,就不得不走离婚这条路了。

叶晓岑大抵也能理解,“好了,姜还是老的辣行了吧?我知道了还不行嘛。”

她一手挂了电话,正欲登上大巴车时,书包带子不小心被车门上的扶手挂住了。

她蹙了蹙秀气的眉,欲伸手去拉带子时,地上忽然多了一片阴影。

与林述就是这样遇见的。

那个夏日,午后响晴的天是那样澄澈,微风里挟裹着丝丝的燥热,拂过少年短短的寸发。

他向着大巴车走来,步履轻捷,单肩背着一个黑书包,黑色的背带挎在他清瘦的肩膀,衬得他的白卫衣是那样耀眼。

叶晓岑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而林述恰在此时抬起了头。

墨色的瞳仁深邃宛若一汪深潭,此刻的情绪却是漫不经心的,他一只耳朵塞着耳机,白色的耳线懒洋洋的垂下,在他左手食指上绕了一个圈。

他正在接电话,不知那头的人说了什么,叶晓岑看着他的薄唇微微上扬,笑容逐渐明朗,音色清越:“知道啦,你儿子我什么都干得好。”

看样子应该是父母。

叶晓岑收回目光,拨了一下鬓边的碎发。

林述不紧不慢地走来,一边继续讲着电话:“姥爷一个老人家,我能不注意嘛,放心,我有分寸的。”

她伸手去拽带子,却不料被挂得更紧了,一个踉跄差点儿从车上跌下来,她听着身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有一阵羞。

只得将书包从肩上褪下来再解开。

脚边投下一片压迫性的鸦青,空气中忽然添了少年身上淡淡的柠檬肥皂的味道,正停在她身旁。

靠近了才发现,他比自己高出许多,叶晓岑不由得抬头看他。

林述扫过一眼她近乎请求的眼神,于是一只脚迈上车时,顺手替她将带子解了下来。

一分神,老妈那头说了什么又没听清,他轻轻地发出一个鼻音:“嗯?”

那么一瞬间的微弱气息拂过叶晓岑的耳廓,似乎也掠过了她沉静的心河,荡起一圈圈涟漪,心跳都漏了一拍。

她素来是颜控和声控的结合体,而今天好像真遇到一个。

可惜林述没在意,随即抬腿上了车。

叶晓岑立即拿着书包追了上去。

正巧,他最后坐在了自己和闺蜜江澜前面的位置。

她高兴地挑了挑眉,而江澜等她等得简直要跳脚:“叶晓岑,干嘛呢你,能不能快点,班长那辆车都开走了!”

由于订票不够及时,四十个同学两辆车坐的七七八八,班长领头的那辆已经走了。

叶晓岑敛起笑意,径直朝空位走去,路过林述时刻意瞥了一眼——他双耳戴上耳机,专心盯着手机。

她小小地失落了一下,很快又被他的侧颜打动,坐到了空位上。

江澜叼着半根冰棍,把另一支没拆封的递给她,狐疑地问:“笑得这么满面春风,这不才夏天么,你的春天又到了?”

“嘻嘻,还早着呢。”叶晓岑拆开包装,抿唇咬了一小块碎冰。

清凉在舌尖上舞蹈,嗯,还是她最喜欢的草莓味,她满足地眯起了眼,第一次感受到了坐在他身后,心上的小芽开始萌动的颤然。

叶晓岑甚至悄悄地想,他们坐的是同一辆车,去的是同一个地方,岂不是天天都能见着了?

结果,果然如她所料。

一连往后的三天,叶晓岑每天都能够看到林述出现在小卖部,或是叼支烟坐在椅子上打游戏,或是站在墙边吹风扇,要么就是什么都不做,光是发呆他也能坐一个下午。

而他脸上的表情,除却烦躁和乏味,好像无他。

可叶晓岑觉得吧,像他本身模样长得那么好看的人,就该多笑笑,何况自初见那天起,她就盼着再见一次他的笑容。

她次次都在门前一棵梧桐树下停留,听着耳边喧腾的蝉鸣,燥热的微风抚弄濡湿的掌心,但没有一次敢上前与他打招呼。

少女时代的好感来得朦胧而又仓促,却在心潮澎湃时忘了拾起勇气。

江澜嗅出了她的不对劲。

“叶晓岑,你这两天有猫腻啊,怎么时不时地就往小卖部这边跑呢?是糖好吃,还是人好看啊?”

叶晓岑最是心里憋不住事的人,被她一识破,禁不住有些脸红,露出一点儿女儿家的娇羞。

“看破不说破了呀!”

“哟,害羞了,还有你这个文科大神不好意思的时候啊。”江澜亲昵地搂住她的肩膀,鼻对鼻地盯着她追问,“说,什么时候盯上的?”

叶晓岑的声音很轻:“就…刚来木柯镇的那天。”

“啧,下手够早啊。”

叶晓岑小脸跟着一黑:“没有,我还什么都没跟他说呢。”

江澜挑了挑眉,忍着笑逗她:“怂什么,喜欢就上呀,高中时代不来一场恋爱多遗憾呐。”

“呃…”叶晓岑借着梧桐树的遮挡,偷偷往小卖部的方向瞥了一眼,望到林述的身影后,又迅速粉红了脸颊,扭扭捏捏起来,“算了吧。”

江澜看出她应该是挺喜欢那个人的,不然平常多落落大方的一个人啊,哪会这么磨叽。

话不多说,闺蜜来助你一臂之力,她帅气地将短发往后一撩,伸手推了叶晓岑一把。

于是就这样,叶晓岑被她的神助攻推出去,彻底暴露在林述的余光中。

眼见有人来,他摘下耳机,下了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