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CKGROUND OF THIS BOOK
创作背景
一
如果一个人想完整而细致地描绘曼德维尔的思想渊源,除了需要了解这位作家为人熟知的一些事情,还有必要更多地了解其私生活。关于曼德维尔的思想轨迹、爱好、阅读经历,以及这些方面对他的现实影响,除了从他作品中了解到的那点信息,我们知之甚少。此外,这些作品出版时他已步入成熟的中年,第一部明确反映他人生观的作品《揭开童贞》(1709年)出版时,他已经39岁。然而,我们可以指出其同代人和前辈人思想中的某些相通之处,并确信,即使这种同源思想没有通过某部特定作品影响到他,也肯定至少是通过一些同类作品来影响他的。另外,我们可以从中窥见曼德维尔思想的一般面貌,这些方面是他思想体系的基础和框架。
《蜜蜂的寓言》的作者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曼德维尔出生在荷兰,并在那里接受教育,他熟悉欧洲大陆,精通三个民族的文学,因此曼德维尔的思想有其国际视野,尤其是在心理学和经济学方面。
我们记得,曼德维尔在分析人类思维时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人类思维本质上是非理性的;他认为,看似纯粹理性的表现,只不过是一种辩证法,思维通过这种辩证法来证明情感需求的正当性。在探究这一反理性主义概念的早期历史之前,我们有必要仔细区分当时存在的几种反理性主义。第一种是,对理性抱有一种绝对的怀疑主义,认为理性不是实现绝对真理的工具。纵观各国的历史,这只是一个时代司空见惯的问题,一个人认为神圣的东西,另一个人却认为是邪恶的,这与古代思想家塞克斯都·恩披里克哲学上的无政府主义很相似。第二种是,对理性持一种贵族式的信念,认为绝大多数人都不善于推理——这是柏拉图和乡村议员们的陈词滥调,不论哪个时代都存在。这两种对人类理性的怀疑在曼德维尔身上都可以找到踪迹,但都不应该与这里所说的各种反理性主义混淆。绝对怀疑主义是基于逻辑而非心理依据来宣称理性的弱点的;曼德维尔毕竟是心理学家,他对证明理性难以发现真理这点不太感兴趣,因为他认为,无论理性是否找到真理,它都是在某种不完全理性的欲望的驱使和支配下进行的。此外,贵族式态度只是对大众理性的怀疑,而曼德维尔却认为理性是所有人情感的工具。
一切人类都受自己情感的支配,无论我们用什么美好的想法来奉承自己;即使那些按照自己的学识采取适当行动的人,或那些严格按照理性行事的人,同那些蔑视理性,违背理性的人(我们称之为感情的奴隶)相比,并非更不易受情感或其他因素的驱使。(《荣誉之起源》)
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就是这种形式的反理性主义。
曼德维尔的反理性主义在文学创作中得到了发展,产生了极具独创性的效果。不过,这仅是对一种概念最聪明的处理方法,这一概念自蒙田时代在法国思想中就已司空见惯,而且斯宾诺莎还曾深刻阐述过。几位伟大的法国作家——拉罗什富科、帕斯卡、方特内尔——在曼德维尔之前都曾有所阐述;而且一些颇有名望的哲学家还曾为这一概念精心辩护:“……决定一个人行为的,不是普遍观念或他个人的见解,而是目前他心中占支配地位的激情。”针对这一观点,贝勒就在其著作《彗星带来的众多思考》(Miscellaneous Reflections,Occasion'd by the Comet)中用几个章节进行了辩论。此外,雅克·阿巴迪对其反理性主义立场的阐述与曼德维尔不相上下:
在我的头脑中,确实有一些公平和正义的格言,我已经习惯了尊重这些格言,但我内心的堕落却总是被这些格言所吸引。如果它只存在于我喜欢的或适合我的事物中,那么我是否尊重正义的法则又有什么关系呢?
曼德维尔一定很熟悉这种反理性主义思想;因为他早年曾是法国诗歌翻译家,精通法国文学,而且他在创作中所引用的参考文献也大都来自法国学者,特别是贝勒和拉罗什富科两位作家,他们两人精心阐述了反理性主义的概念。
除了这类文学作品,其他一些完整论述反理性主义的著作,可能也为曼德维尔的信仰铺平了道路。我指的是那些反理性主义立场处于萌芽状态的作品。当然,反理性主义并非雨后春笋般迅速冒出来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它的这段初步历程,因为这里所提到的一切内容,没有一处不是曼德维尔在其他地方所提倡的,所以很难说对他的思想没有直接影响。
最初是逍遥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的感觉论心理学,霍布斯、洛克和其他人都详细阐述过这一学说。该学说在曼德维尔的思想中可以窥见一斑,作为反理性主义的基础,它的作用太过明显,无需阐明。后来,伊壁鸠鲁派和阿威罗伊派提出“灵魂会死亡”的观点,这成为非正统思想的核心学说。从相信灵魂(理性原则)依赖肉体而存在,到相信理性能力只能由它存在的机制所决定,人类前进的步伐并不迅速。
与我们所讨论的反理性主义相关的还有上面提到的另一种反理性主义,它否认理性到达最终真理的能力。这种哲学上的无政府主义,是文艺复兴思潮中司空见惯的东西;它与曼德维尔心理学上的反理性主义紧密交织在一起,并明显推动了后者的发展。
另一个可能的影响因素,是一种与17世纪的伊壁鸠鲁主义相似的观点,即认为人类总是为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而生活。这一观点暗含的意思是,除了发现和促进有机体的欲望之外,理性没有任何作用,它的含义只需再明确些,就会变成反理性主义。曼德维尔则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即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
18世纪关于动物无意识行为的讨论,可能是推动反理性主义发展的又一因素。此外,加森迪等人认为,动物是能感知自己信念的机器;加森迪还把人归入动物的范畴,说:“人就是有感情的机器。”由此推导下去,一种决定论心理学便会应运而生。根据这一学说,理性只不过是生理反应的旁观者。曼德维尔接受了加森迪派的观点。
反理性主义的另一个先驱也推动了曼德维尔心理学的形成:即体液和性情的医学概念。自古希腊时代,内科医生就告诉我们,我们的精神和道德结构是由四种体液(即血液、黏液、胆汁、忧郁)或共同构成一个人性情的四种气质(热、冷、干、湿),按各自比例决定的。这并非医生特有的观点,有些著名文学家也极为推崇,包括拉罗什富科。然而,我们不需要从曼德维尔引用拉罗什富科的观点(“我们的美德来源于我们的气质”)来证明他受到这一流行医学观念的影响,只要知道他自己就是个医生就够了。现在,我们要想从这个关于心灵依赖于气质的学说中抽身,只能通过一个系统的反理性主义的推论,即理性同样依赖于气质。
曼德维尔心理学的另一个主要特征,与他的反理性主义同样重要,即他坚持认为人类是完全利己的,他们表面上的一切利他主义品质实际上只是一种间接的、伪装的利己主义。在这一点上,曼德维尔的思索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自基督教诞生伊始,神学家们就哀叹人的自利本性。然而,正是在17世纪,对人类本性的细致的心理学研究得到突破,这也使曼德维尔的人类自私理论有别于教义的一般神学形式。在英国,霍布斯在心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类自私的概念,法国的拉罗什富科、帕斯卡等人的观点也如出一辙。例如,雅克·埃斯普利特就宣称:
……自从自利成为人类的主人和暴君以来,他身上已没有任何美德或善行是无用的。……因此,他们通常只通过自利的行为来履行所有这些职责,以实现自己的目的。
我通常这么说,因为我不参与神学家的争论……[《人类美德的伪善》,(卷一,序言,巴黎,1678年),在埃斯普利特的作品中也有其他类似表达。]
就连尼科尔一类的作家都曾清晰而完整地表达过这一概念,这对其传播者大有助益:只需忽略他们的异议即可。事实上,这一学说的踪迹随处可见,甚至曼德维尔在分析同情本身时,也认为它表现出了自私的一面。
曼德维尔认为,正是以骄傲这类激情为手段,人类机器将其根深蒂固的利己主义隐藏在利他主义的外衣之下,从而欺骗那些不通世情者。为满足这种欲望,人类将遭受极大的损失。而且,既然一个明智的社会组织已规定,对他人有利的行为将收获荣耀,有害的行为则会招致耻辱,那么骄傲这类激情便成为道德的伟大堡垒,而鼓吹一切以他人利益为宗旨的人,其行为似乎与当事人的利益和本能背道而驰。当然,骄傲激励道德行为的价值,在古代思想中司空见惯,而且作为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持续被人关注。然而,到了文艺复兴时期,骄傲被神学界视为第一致命罪恶,对其价值的详细阐述也受到遏制。但是,在16—17世纪神学一度失去控制时,人们又开始高度强调骄傲的价值,尤其是新斯多葛学派。然而,仅仅是承认骄傲的作用,还不足以真正让人对曼德维尔充满期待:他首先将有关骄傲价值的阐述系统化,然后发展为一种情绪心理学;该学说表明,骄傲不仅是一种碰巧具有社会效用的激情,通常还是道德行为的基础。曼德维尔真正的前辈是那些分析人士,他们论证了骄傲如何成为各种美德的形式。这样的先驱有很多。在分析骄傲的作用时,曼德维尔将谦虚降低为骄傲的一种形式,其实,他分析中最微妙的这一部分并不是他原创的。
显而易见,曼德维尔剖析人类本性得出的主要见解,在很多前辈的思想中已现端倪,如伊拉斯谟、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以及许多法国作家。然而,在法国以外的前辈中,只有伊拉斯谟,可能还有霍布斯,有很大的影响力(如我下文所言)。曼德维尔心理学的伟大源泉在法国,这表现在他的大量见解中,他的引文和生活环境也告诉我们,他对法国的一切都极为熟悉。
在经济学领域,曼德维尔倾注心血最多的便是为奢侈行为辩护。他针对当前的两种态度——奢侈是恶习,节俭是美德——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辩护。首先,他说,节俭只是某些经济条件的必然结果。其次,曼德维尔抨击了“奢侈腐化人民、浪费资源,在经济上是危险的”观念。相反,他认为,奢侈不仅与伟大的国家密不可分,还必然成就国家的伟大。对奢侈行为的这种辩护,几乎找不到直接源头——只在圣·埃弗雷蒙的作品中可窥见一二。
然而,在某种程度上,通往曼德维尔思想的道路确实铺垫得很好,尽管这条路乍一看似乎是通往相反的方向。对奢侈行为的攻击反而为曼德维尔的辩护开辟了道路。古代有许多哲学家公开抨击追求财富和奢侈的行为;在整个基督教时代,这种抨击代表着正统的立场。那么,根据这种态度,奢侈行为按说是遭到谴责的;而且在17世纪,这类谴责主要是通过分析罗马和斯巴达等原始文明进一步展开的。分析表明:在这些国家,伟大就意味着不存在使人衰退的奢侈行为。然而,与此同时,商业和制造业迅猛发展,奢侈品的消费也随之增长。国家利益因此渗入到这种日益增长的贸易中,保护贸易活动自然成为政治理论的主要目的。然而,尽管世俗的利益必然促进了生产和商业的发展,奢侈行为从而也更为普遍,但面对这种现实行为,大众舆论仍然谴责奢侈本身是邪恶的,会导致腐败。获得财富的实际目的与对奢侈行为的道德谴责,这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在费奈隆的著作中就很明显地结合在一起。比如,讨论完如何使一个国家富强后,他随即宣称:“限奢令适用于一切方面。……这种奢侈正在腐蚀整个国家的道德。这种奢侈比利益带来的好处更有害。”(《政府计划》第7章)那个时代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这种“二元论”,因为它努力调和自己的观点,试图证明无需制造和依赖奢侈也能获得财富。然而很明显,在实际生活中,财富和奢侈是相伴相生的;对这种财富的实际追求与对其所涉及的奢侈的道德谴责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因此,通俗而论就是,一种由两类对立的智慧成分组成的混合物,只要其中一方适当冲击另一方就能引起“爆炸”。这种冲击是由曼德维尔发起的。
换句话说,在这一问题上,由于曼德维尔意识到当时舆论中的矛盾,而他的同时代人却未注意到,他才有了影响力。他利用这种矛盾,以他惯常的方式把理想与现实对立起来,他对同时代人的影响远超现代读者的想象。之前,对曼德维尔眼中的公众而言,奢侈在道德上是邪恶的,而曼德维尔证明了奢侈与繁荣的国家的辩证关系。他不仅是在挑战正统的经济理论,而且再次有力地论证了“消费中的奢侈行为有助于经济繁荣”的道德悖论。
曼德维尔在经济领域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捍卫自由贸易,因此他也成为了自由放任学派中的一位重要先驱。曼德维尔认为,政府干预最少的时候,商业才会最繁荣,但这要从国内和国际两方面来考虑。曼德维尔强烈建议,国内贸易最好由他们自己处理(《蜜蜂的寓言》);而且,尽管他提出要在某种程度上限制“贸易平衡”的通常方式,但出于国家之间相互依存的意识,他极力倡导与其他国家进行更自由的贸易(《蜜蜂的寓言》)。对于这种立场,有诸多踪迹可循。首先,某些一般历史因素自然会导致部分人反对贸易限制。一方面,贸易迅速增长,从而使一些有影响力的人脱颖而出,而这些人正是通过消除壁垒和垄断来获利的。另一方面,公众总体人生观的某些变化对经济领域产生了影响。因此,宗教宽容的概念不断发展,并为其他领域注入了自由的理念;而且,关于顺从自然的旧斯多葛主义(在16—17世纪的新斯多葛学派和格劳秀斯这样的法学家中复活)显然被带到了商业理论中,自然也影响着商业理论。此外,曼德维尔有机会广泛涉猎英国、荷兰和法国文学,而这些国家的文学鼓励国内和国际贸易自由。曼德维尔所探讨的每个实际方面都是预料之中的。曼德维尔生于荷兰,我们不应忽视他的成长环境可能对他产生的影响。荷兰人特别关注自由贸易。对欧洲其他国家而言,他们是输送者,因此对海洋自由感兴趣;这在格劳秀斯和格拉温克尔论述海洋自由的文章中都有所体现。当然,海洋自由是一个与贸易限制问题密切相关的问题。此外,荷兰人是国际银行家,因此不得不意识到国家利益的相互依存。另外,1689年,为了与汉堡市竞争交换港的地位,阿姆斯特丹市降低了关税,从而引起了关于自由贸易的激烈争论。曼德维尔当时正值心性较敏感的十九岁,仍生活在荷兰,他亲身经历了这一事件。
然而,倘若曼德维尔的论证细节甚至已有迹可循:如果像巴尔本和诺斯这样的前辈确实已走在了他前面——那么他倡导自由贸易又有什么新意呢?曼德维尔和他的前辈们之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他们认为,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其福利与其国民个体的利益不一定一致;而曼德维尔认为,个人的私利通常就是国家的利益。因此,曼德维尔不仅有力地反驳了贸易限制的理由,而且为贸易中的个人主义提供了一种哲学思想。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迄今为止,除了极少数尝试性和非系统性的前人论证外,捍卫自由放任主义一直是一种机会主义,而不是一个普遍的原则问题。曼德维尔将其系统化,正是通过他详尽的心理学和政治学分析,让个人主义成为一种经济哲学。
二
关于曼德维尔思想的发展历程,除了一般背景之外,要想阐明某些方面,确有困难;不过,有些前辈的确可以称得上是曼德维尔的导师。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皮埃尔·贝勒。在《蜜蜂的寓言》中,曼德维尔反复引用和借用贝勒的观点,尤其是从他的《彗星带来的众多思考》一书中;在《自由的思想》一书中,曼德维尔明确表示,该书深受贝勒《历史批判词典》的影响;《荣誉的起源》也可以溯源至《彗星带来的众多思考》一书中。曼德维尔的基础理论源自贝勒的思想:对于发现绝对真理的可能性的普遍怀疑;反理性主义认为,决定人类行为的不是理性原则或抽象道德,而是支配他们内心的欲望;基督教尽管教义上说得很好听,但在世界上却很少有人信奉;强调人与生俱来的利己主义,以及道德内涵的实现和骄傲的用处;没有宗教,人也能成为善良之人;基督教的定义如同禁欲主义,如此定义的基督教与国家的伟大不相容。事实上,当贝勒在教学中总结构思出他的《彗星带来的众多思考》一书时,可能已经在为这本《蜜蜂的寓言》的基本理论做准备了。
鉴于多特会议规定了原罪的教义,并提出恩典的必要性和不可抗拒性,每一个改过自新的新教徒都必须相信:除了那些被上帝改造并使之圣洁的人,所有人都不能出于对上帝的爱而行事,也不能出于自爱和人类动机之外的其他任何原则来抵制他们的堕落。因此,如果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善良,不是出于自然天性,就是出于教养;不是出于对某些赞扬的热爱,就是出于对责备的一种恐惧;等等。(见《彗星带来的众多思考》)
鉴于这种心理学和一些信条,只需要导出潜在的推论,就可以得出“私人的罪恶或许会是公众利益”的学说。由于严格的道德没有实用性,和曼德维尔一样,贝勒也不想攻击其有效性。曼德维尔曾称,“真相正如贝勒先生非凡的见解那样,恶德的效用与其邪恶的本质并不矛盾”。这其实可称为曼德维尔的一个指导原则。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贝勒在鹿特丹教书时,而曼德维尔正就读于那里的埃拉斯米安学校,因此曼德维尔与贝勒可能有过私人接触。
曼德维尔还应感谢拉罗什富科,因为他曾多次提到拉罗什富科,他的思想与拉罗什富科的极为接近。比如,两人都坚持认为,人是激情的动物,而不是理性的动物,人类的动机本质上是利己主义。事实上,曼德维尔的许多哲学思想可以总结为对拉罗什富科一句箴言的阐述,即“我们的美德大多数时候是伪装的恶”,只不过他在阐述时将“大多数时候”改成了“总是”。然而,由于这类学说并不罕见,我们很难判断,曼德维尔从拉罗什富科那里汲取了多少养分,又有多少是从其他来源获得的(如贝勒或埃斯普利特);事实上,曼德维尔从拉罗什富科身上所受的主要教益不是文学上的——借用最适合的已经形成的信念的短语。
加森迪对曼德维尔思想的形成可能也起到了一定作用。曼德维尔年轻时就读过加森迪的书,尽管那时他在自己的论文“Disputatio Philosophica de Brutorum Operationibus(个人原则的形而上学之争)”(1689年,莱顿)(这篇论文坚持笛卡尔主义的立场)中攻击过他。然而,曼德维尔那时对加森迪的攻击也许并非出自真心,因为该论文是在狂热的笛卡尔主义者伯切留斯·德·伏德的指导下写成的;一个学生在质疑自己导师的基本信仰时,很可能犹豫不决。尽管如此,在开始写《蜜蜂的寓言》时,曼德维尔抛弃了笛卡尔主义,对动物的无意识行为和人与兽之间的关系采取了加森迪派的态度。当然,曼德维尔的某些观点接近加森迪派,也可能并非受到加森迪的启发;但后者是一个不容忽略的大人物,尤其是考虑到曼德维尔在年轻时曾读过他的著作;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中称赞了他。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人物是伊拉斯谟。曼德维尔在埃拉斯米安学校(位于伊拉斯谟所在的鹿特丹市)读过书,而且其作品中处处都有以伊拉斯谟为师的踪迹。在《揭开童贞》(1724年)一书中,在1730年的《论文》以及《寓言》中,曼德维尔都引用过他的话。曼德维尔自己也表示,他经常引用伊拉斯谟的《箴言录》;他为“众多社会愚人”而作的《提丰》(1704年),公然模仿伊拉斯谟创造的人物形象。
的确,这两个人有着相近的观点。伊拉斯谟也是经验主义者,不相信没有例外的绝对法则;而且他同曼德维尔一样,认为真正的宗教很少会满足人性在物质上的要求;此外,他们也都相信战争和基督教是不可调和的。
不仅他们的态度相似,而且他们的才智也在伯仲之间,他们往往采取相近似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愚人颂》的构架与《蜜蜂的寓言》的构架基本相同:这两部作品都由一系列松散的文章构成,都通过假设邪恶在一种情况下是愚蠢,而在另一种情况下是恶德,来证明某些事物存在的必然性;曼德维尔对恶德的理解和伊拉斯谟对愚蠢的理解差不多。
不过,我并不是说,曼德维尔有意识地不断从伊拉斯谟那里获取灵感,就像他从贝勒那里汲取灵感一样。我相信,伊拉斯谟的影响是普遍的,而与伊拉斯谟的相似之处——它们是衍生出来的——很可能是早期吸收的结果,而不是刻意借用的结果。
这本《蜜蜂的寓言》与霍布斯的思想常常有相似之处,有时某些观点甚至来源于霍布斯;这从我对文本的注释中可以明显看出。事实上,在那个阶段,借鉴霍布斯是不可避免的。早在大学时代,曼德维尔就研究过霍布斯,因为他在1689年的论文“Disputatio Philosophica de Brutorum Operationibus(个人原则的形而上学之争)”中反对过霍布斯的观点。他们思想上的主要共同点是对人性的分析。对于霍布斯来说,社会行为的主要动力也是利己主义:人是一种自私的动物,因此,社会是虚伪的。
整个社会……不是为了利益,就是为了荣誉;也就是说,与其说是出于对同伴的爱,不如说是出于对自己的爱。(《英文作品集》,莫尔斯沃斯主编,或见《利维坦》第一篇第13章)
对于霍布斯来说,对美德的爱也是从“对赞美的爱”(《英文作品集》)衍生而来的。两人也都谴责了对普遍的至善(参见《英文作品集》)的追求,并否定美德的“神圣起源”,认为道德是人类的产物。“没有法律,就没有不公正”是霍布斯的格言。但在这些相似之处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霍布斯认为:
人的欲望和其他欲望本身并不是罪恶。由那些欲望产生的行为也不是罪恶,除非他们知道有法律禁止这些行为……
然而,曼德维尔在区分当前的道德和习俗时,并没有说真正的美德和邪恶是这样依存的,而只是说人们对它们的看法是这样依存的。对于曼德维尔来说,处于“自然状态”的人实际上是“邪恶”的,因为他们无法从原始的堕落中得到救赎。
在第二卷关于社会起源的论述中,曼德维尔对这一问题的见解比其他任何前辈都更接近霍布斯,而霍布斯的观点主要见于《利维坦》。
然而,要想准确衡量曼德维尔从霍布斯身上所受的教益是不可能的,因为曼德维尔与霍布斯思想上的大部分共同点,在其他前辈(如贝勒和拉罗什富科)身上也能找到。除此之外,霍布斯和曼德维尔都处于同一思潮中,因此,二者的相似之处,与其说是霍布斯的直接影响,不如说是由霍布斯所引导的一连串思想的影响。
对于洛克而言也是如此,尽管曼德维尔引用了他的观点并显示出与他的“亲缘”关系,但也无法确定有多少是直接受洛克影响,又有多少是间接的,总之是深受洛克影响的那个时代的产物。在本节第一部分所提到的其他先驱中,曼德维尔只特别援引过圣·埃弗雷蒙、费奈隆、斯宾诺莎和蒙田的观点。曼德维尔为奢侈行为辩护,很可能是受到了圣·埃弗雷蒙的启发。还有不少人可能也是曼德维尔的前辈,但因人数众多,所以我们无法确定究竟哪些人是其思想的源头。如果从我统计的相似文章的数量和紧密程度来判断,最有可能对其产生重要影响的是斯宾诺莎、埃斯普利特、阿巴迪、诺斯和达韦南特。
从这一章和文本的注释可以看出,曼德维尔的思想有很大一部分是引申而来的。他所做的就是将流行的概念拿出来,并赋予它们生动的化身。如果这些概念本身自相矛盾,或其本源是通常被隐藏的态度和事件,他就会特别突出这些矛盾和隐晦之处。因此,他只要把这些概念讲清楚,就会使人们顿悟或渐悟他们的理论。那么,他的独创性主要就在于他的阐述方式。
尽管如此,曼德维尔的思维本质上还是有独创性的——只要有这样的思维的话。有些读者认为,曼德维尔的作品中有诸多明显的借鉴之处,这意味着他只不过是一个“旧货贩子”;但客观来说,他们首先应该考虑到的是,具有独创思维的作者(如蒙田)的作品中往往比平庸的作家的作品中有更多明显的借鉴之处。有自我意识的、个性化的、独创性的思想家会立即发现他人思想中相似的东西;而且,在这个传统观点通常被敌对的世界中,他找到了一种共鸣,这使他感到满意。因此,他可能会把其他作家的观点特别地罗列出来,以表示赞同。还应该记住,充分的研究会使任何思想都看起来陈旧。如果创意在于没有先导,那么也就不会存在原型。我们自然而然地从最初滋养我们意识的旧思想中汲取灵感;但是,除非我们仅传播这些思想而不重新思考,否则我们就不会因此而失去独创性。曼德维尔确实对它们进行过反思:在其书中,它们带有思想者自己的独特印记。此外,在曼德维尔的诸多贡献中——如他对经济学的心理学分析和对社会起源的精心描述,以及他采取的方法,等等,都是从旧材料中提取了潜在的推论,以新颖的方式对旧知识进行重新编排,这一切应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