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RCEP的谈判历程
2012年正式启动RCEP谈判以来,各国代表团参加了三十一轮全面谈判、多届部长级会议和四次领导人会议,最终于2020年11月15日全面结束RCEP谈判并签署协议。迄今为止RCEP的谈判过程如下:
2020年11月: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和签字仪式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2020年10月:部长级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2020年8月:部长级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2020年7月:第三十一轮谈判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2020年6月:部长级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2020年5月:第三十轮谈判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2020年4月:第二十九轮谈判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2019年11月:RCEP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
2019年10月:部长级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
2019年9月:第二十八轮谈判在越南岘港市举行。
2019年8月:部长级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
2019年7月:第二十七轮谈判在中国郑州举行。
2019年6月:第二十六轮谈判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
2019年3月:部长级会议在柬埔寨暹粒举行。
2019年2月:第二十五轮谈判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
2018年11月:RCEP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
2018年10月:第二十四轮谈判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
2018年7月:第二十三轮谈判在泰国曼谷举行。
2018年7月:部长级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
2018年4月:第二十二轮谈判在新加坡举行。
2018年3月:部长级会议在新加坡举行。
2018年2月:第二十一轮谈判在印度尼西亚日惹举行。
2017年11月:RCEP第一次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
2017年10月:第二十轮谈判在韩国仁川举行。
2017年9月:部长级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
2017年7月:第十九轮谈判在印度海得拉巴举行。
2017年5月:部长级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
2017年5月:第十八轮谈判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
2017年2月:第十七轮谈判在日本神户举行。
2016年12月:第十六轮谈判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
2016年11月:部长级会议在菲律宾宿务举行。
2016年10月:第十五轮谈判在中国天津举行。
2016年8月:第十四轮谈判在越南胡志明市举行。
2016年6月:第十三轮谈判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
2016年4月:第十二轮谈判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
2016年2月:第十一轮谈判在文莱举行。
2015年10月:第十轮谈判在韩国釜山举行。
2015年8月:部长级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2015年8月:第九轮谈判在缅甸内比都举行。
2015年7月:部长级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2015年6月:第八轮谈判在日本京都举行。
2015年2月:第七轮谈判在泰国曼谷举行。
2014年12月:第六轮谈判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2014年8月:部长级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2014年6月:第五轮谈判在新加坡举行。
2014年4月:第四轮谈判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
2014年1月:第三轮谈判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2013年9月:第二轮谈判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
2013年5月:第一轮谈判在文莱举行。
根据以上谈判时间表,可将其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缓慢推进阶段(2013—2015年)。2013年5月9日,RCEP第一轮谈判在文莱正式开启。该轮谈判的首要任务是成立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工作组以及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两个子工作组,并确立了谈判的指导原则为建立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与贸易谈判委员会类似,工作组和子工作组均由一个东盟成员国领导和主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工作组分别由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越南担任主席,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两个子工作组分别由泰国和菲律宾主持。2013年9月,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第二轮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就中小企业和电子商业中的一些交叉问题以及竞争、知识产权和政府采购等新问题展开了讨论。这些讨论促使贸易谈判委员会不得不成立更多的工作组和子工作组,以解决谈判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到2015年在缅甸内比都举行的第九轮谈判结束时,RCEP的谈判机构已扩大到15个,包括工作组、子工作组和专家组,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增加了谈判过程的复杂性。RCEP第三轮谈判于2014年1月20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谈判的重点内容包括市场准入模式、协定章节框架等。此轮谈判为期五天,各领域议题由工作组讨论,主要议题和协调工作由贸易谈判委员会负责。RCEP第四轮谈判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在前三轮谈判基础上,东盟10国、中国、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16国代表团在本轮谈判中继续就RCEP涉及的一系列议题进行了密集磋商,就货物、服务、投资及协议框架等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在货物贸易方面,各国代表团重点讨论了关税、非关税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等议题;在服务贸易方面,就谈判范围、市场准入领域等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在投资方面,就投资模式文件和投资章节要素进行了深入探讨。新成立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也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RCEP第五轮谈判在新加坡举行。本轮谈判为闭门会议,全程没有对外界公开。不过,根据日本外务省网站的消息,本轮谈判的重点议题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和法律规则及机制。会议分别就上述议题召开小组会议进行了深入讨论。本轮谈判还认真讨论了RCEP谈判的具体边界和推进方式,此外还就撤销关税的谈判框架交换了意见。在第二轮至第五轮谈判中,印度由于与其他谈判参与国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等领域以及谈判模式等方面分歧较大,多次出现“退群”危机。2014年8月,在其他15个谈判参与国的主管部长均出席了RCEP部长级会议的情况下,印度主管部长尼尔玛拉·西塔拉曼却借故缺席了此次会议,改由印度商务部联席秘书苏曼塔·乔杜里代为出席,一度引起了其他谈判参与国的诸多疑虑与不满。更为关键的是,印度代表提出,其关税削减的覆盖率不能超过40%,这与日本等其他谈判参与国期望达到的货物贸易开放水平(超90%)分歧较大,导致RCEP谈判陷入僵局。在这一背景下,当时日本等国还曾提议让除印度外的其他15个谈判参与国率先达成协议,印度再视机决定是否参与协议。2014年12月,在东盟的积极协调下,第六轮谈判在印度新德里举行,RCEP谈判终于重回“10+6”的轨道。2015年2月,RCEP第七轮谈判在泰国曼谷举行,本轮谈判召开了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及法规和制度工作小组会议以及电子商务专家会议等,并针对谈判方式和谈判领域进行了深入讨论。在2015年6月的第八轮谈判中,原产地工作组就原产地规则及操作程序合并文本进行了逐条讨论,并对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第1至24章产品进行了沟通,为进一步推动谈判奠定了基础。2015年7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了RCEP部长级会议,各国部长在会上听取了RCEP贸易谈判委员会关于谈判进展的报告,并就谈判中的核心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重点讨论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议题。2015年在缅甸内比都举行的第九轮谈判结束了货物、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模式谈判。在2015年10月的第十轮谈判中,各方按照7月部长级会议达成的共识,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展开实质性磋商,并开展了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法律与机制工作组会议。此外,协定文本谈判也在稳步推进。按最初设想,RCEP谈判本应在2015年年底结束,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谈判议题分歧较大等,前期谈判进展异常缓慢。截至2015年年底,RCEP各谈判参与国虽然举行了十轮谈判和三次部长级会议,但直至第十轮谈判才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核心领域展开实质性磋商。
第二阶段:加速推进阶段(2016—2018年)。2016—2018年,RCEP各谈判参与国举行了两次领导人会议和十四轮谈判。2016年2月4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正式签署,这一事件促使RCEP谈判参与国加速推进其谈判进程,10天之后便在文莱开启了第十一轮谈判。第十一轮谈判举行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四个分组会议,重点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领域的市场准入谈判,并推进了文本磋商。同时,为落实各国领导人关于力争2016年结束谈判的指示,各方初步确定了2016年的谈判计划。2016年4月,各国代表团在澳大利亚珀斯进行了第十二轮谈判,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法律条款等进行深入磋商。2016年6月在新西兰奥克兰进行的第十三轮谈判中,各方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竞争、电子商务、法律条款领域进行深入磋商。其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工作组对这些领域进行了细节谈判,而对其他领域则侧重于谈判方法和谈判范围的讨论。2016年8月第十四轮谈判在越南胡志明市举行,此轮谈判在2015年8月5日第三次部长级会议成果的基础上,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竞争、电子商务、法律条款等领域的磋商。2016年10月,第十五轮RCEP谈判在中国天津举行,各方重点划定了货物、服务和投资贸易的市场准入,以及就原产地规则、知识产权、竞争和电子商务等领域进行磋商,经济技术合作章节在此轮谈判中完成。2016年11月,RCEP各谈判参与国部长在菲律宾宿务市举行了一次闭会期间部长级会议,审查谈判迄今取得的进展,以及讨论在短期内可能需要采取什么措施来完成这项协议。2016年11月,RCEP部长级会议强调了以“一揽子”解决的方法迅速结束谈判。第十七轮谈判在11月菲律宾RCEP部长级会议的指导下,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竞争、电子商务、法律条款等领域的磋商。与会各方在本轮成功结束中小企业章节的谈判,这是继结束经济技术合作章节谈判之后的又一积极进展,有利于促进RCEP谈判参与国间中小企业的信息共享与合作,促使中小企业更好地受益于RCEP谈判成果。2016年全年举行了六轮谈判。2017年1月23日,美国宣布退出TPP。随后,特朗普政府开始利用双边谈判争取美国利益最大化,并使用各种政治经济手段向谈判对手施压。为应对美国的经济制裁,RCEP谈判参与国进一步加快推进其谈判进程。2017年2月第十七轮谈判在日本神户举行。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秘书处共派700余名代表与会。本轮谈判是2017年RCEP首轮谈判,平行举行了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与机制问题工作组会议。各方进一步努力,加紧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问题和各领域文本磋商,推动谈判进入更加实质性的阶段。2017年5月,部长级会议在越南河内召开,本次部长级会议着重讨论了货物、服务和投资三大市场准入及规则领域等关键议题,并为加速推进谈判提供了指导。同年5月,RCEP第十八轮谈判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RCEP第十九轮谈判于2017年7月在印度海得拉巴举行。各方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2017年9月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上,各方共同发布了联合声明,强调迅速地将政治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必要时扩大授权,尽最大努力推动RCEP谈判在2017年年底前取得重要的成果,使谈判向成功更近一步。2017年10月,RCEP第二十轮谈判在韩国仁川举行,各方按照9月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关键要素文件,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讨论并形成了拟向领导人提交的联合评估报告草案。同年11月14日,RCEP首次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2018年2月,第二十一轮谈判在印尼日惹举行,各方按照2017年11月RCEP首次领导人会议的指示,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部分规则领域议题展开深入磋商,谈判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3月3日,RCEP部长级会议于新加坡举行。随后,第二十二轮谈判于2018年4月在新加坡举行。在全体会议召开的同时,货物、服务、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机制、政府采购等领域都并行举行了工作组会议。各方按照2017年11月RCEP首次领导人会议和2018年3月3日部长级会议的指示,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谈判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6月30日至7月1日,RCEP部长级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会议发表了《联合新闻声明》,表示在当前全球贸易面临单边主义挑战的背景下,尽快结束RCEP谈判至关重要。2018年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二十三轮谈判上,各方按照2017年11月RCEP首次领导人会议和2018年7月部长级会议的要求,积极推动谈判进程,完成了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政府采购章节,在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章节的谈判也取得重要进展,为推进谈判注入了动力。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部长陈振声希望各国在奥克兰举行的第二十四轮谈判中达成高度共识,进而在RCEP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提交并审议通过。
第三阶段:凝心聚力阶段(2019—2020年)。2019—2020年,各国代表团再次举行了两次领导人会议和七轮谈判。2019年2月,第二十五轮谈判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由于各谈判参与国就取消关税的商品名单未能达成共识,同时在服务贸易领域仍然存在一些未解决的问题,中方提议将RCEP谈判延迟到2019年完成。2019年6月25日至7月3日,RCEP第二十六轮谈判在墨尔本举行,本轮谈判中各方在召开贸易谈判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同时,举行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与机制等相关工作组的会议,谈判取得了积极进展。2019年7月,第二十七轮谈判在中国郑州举行。在这一轮谈判期间,各方召开了贸易谈判委员会会议,同时还举办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和机制等各个工作组的会议。中方表示将会与RCEP各方一起共同努力积极推进谈判,争取尽早解决遗留问题,实现今年内结束谈判的目标。2019年8月,在中国北京召开的RCEP部长级会议推动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超过三分之二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已结束。RCEP第二十八轮谈判于9月在岘港市举行,也是2019年的最后一次谈判。截至本轮谈判结束,各国代表团已就协定中除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的7章内容和3个附录外的内容达成了共识。2019年10月在泰国曼谷举行的部长级会议是RCEP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前的最后一次部长级会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按照既定目标完成各项技术性谈判,谈判结果将交由领导人会议审议。2019年11月,各成员国在泰国曼谷召开了RCEP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此次会议发表了联合声明,15个RCEP成员国已经结束全部20个章节的文本谈判以及所有市场准入问题的谈判,下一步各成员国将启动法律文本审核工作,以便在2020年签署协定。印度由于有重要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暂不加入该协定。由于疫情影响,RCEP第二十九轮谈判于2020年4月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且之后的谈判和部长级会议均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此轮谈判各方就加速推进扩大市场准入和印度重返RCEP谈判等议题交换意见,且就制度规定等技术性难题进行磋商,争取2020年内将协定如期签署。2020年5月15至20日,RCEP第三十轮谈判召开,此轮谈判各方就市场准入和其他技术性议题展开磋商。2020年6月24日,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经济贸易部长以视频方式参加了第十次RCEP部长级会议,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强调疫情给各国贸易、投资和全球供应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国更需要加强合作和协调,以促进强劲的、有韧性的经济复苏,会议再次重申了要在2020年年内完成RCEP协定的签署。2020年7月9日,各方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的第三十一次谈判共同声明并再次确认6月部长级会议上确定的年内签署协议事项,今后谈判重点在于法律审核以及其他剩余的问题。2020年10月,RCEP部长级视频会议举行,此次会议肯定了协定法律文本审核工作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决定为争取年内签署协定做好充分准备。2020年11月15日,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仍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在15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RCEP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全球体量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由此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