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吸血鬼
本来没想这么早就写关于幻想种的事。
但奈何,我老公的奶奶?(这话怎么听着这么怪)就是一只吸血鬼呢!
吸血鬼:
(以下外貌描述仅限纯血种吸血鬼。)
吸血鬼,是一种非常高贵的生物。
他们普遍都有一双阴沉的熊猫眼和猩红色的虹膜。
皮肤和头发呈雪白色,非常的美。
虽然身材纤细,但是却充满了力量和美感。
可以轻松媲美那些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强壮兽人。
他们和狼人之间有着一些,众所周知的矛盾!
不说设定相似吧,最起码都是夜行性生物。
本来呢,应该是两种八竿子打不着的物种,根本不可能结合。
但是,革命的力量是伟大的!
因为一场革命友谊,处在英国的奶奶,爱上了远在万里之外的爷爷!
至此,这场跨越种族,地域,阶级,年龄的爱情,已经成为了神话。
(奶奶差不多200岁了,爷爷今年78。)
吸血鬼是一种非常长寿的种族,普遍寿命都在350年左右。
甚至可以更长,但是吧,仅限纯血种吸血鬼。
混血种吸血鬼因为血统不够纯只有180岁左右的寿命,越杂越短。
最后缩到和普通人没差。
然后这种吸血鬼还和书里面记载的有些不一样。
在他们刚刚面世那会,迷信的人们或许还会用大蒜,木锥,十字架,圣水,阳光,圣经,来针对付他们。
但是现在……
我们相信科学,我们相信进化论!
我们相信吸血鬼只不过是原始人类的一种变异体,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也不是什么阴暗的地狱爬行者!
(经过数代人的尝试,人们发现这种基于传统迷信的攻击方式并不能对吸血鬼产生真正意义上的额外伤害,这些招数会有效,纯属意外。)
这个世界的吸血鬼,拥有对阳光抗性和渴血症抗性。
而为了获得这两种抗性,他们的身体各项能力,对比书中记载的削弱了很多很多,可以说是付出了很多的代价。
首先,拥有对光抗性并不代表他们能肆无忌惮的在阳光下晒。
他们还是非常厌恶阳光的,晒太久就会被晒干虚脱,但不会死。
每个吸血鬼对光的身体接受程度都是不同的,这是根据吸血鬼的血统决定的,血统越纯,就越是厌恶阳光。
所以他们还是习惯躲在暗处。
其次,是身体的恢复能力。
书里面的吸血鬼拥有几乎不死的能力,而现实却是,纯血种还能长条手臂出来,混血种血统越不纯效果越拉。
拉到最后只能愈合一些小伤口,碰到重伤,大伤,也只比普通兽人强了那么一丢丢。
纯血种碰到重伤,也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然后,就是他们的技能了。
书里面那种,可以随心所欲遁入到暗影之中,或者操控影子攻击的能力,目前只有纯血种或者特殊变异体能够使用。
普通混血是用不了这种能力的。
同时,吸血鬼的吸血技能,也被削弱了。
现在他们并不能通过吸血来转化其他兽人,让他们俯首称臣。
也不需要天天吸血过日子,普通的血类食品一样能让他们获得同样的营养。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喜欢吸血了。
之前也说了,他们只是拥有了对渴血症的抗性,而不是彻底摆脱了渴血症。
就程度来说,血统越纯,对鲜血的渴望就越大;血统越杂,对鲜血的渴望就越弱。
弱到最后,舔自己的手指就能解决问题。
不过这些能力相较于普通的兽人们来说,还是碾压级的强。
照理说,吸血鬼的能力这么强,早就该泛滥了才对。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吸血鬼的数量并没有扩散开来。
纯血种吸血鬼低下的繁殖能力,就是造成这一切的元凶。
正常情况下,两只纯种吸血鬼在一起,一般需要努力个一两百年可能才能生出来一个。
所以现在的纯血种吸血鬼,除了奶奶之外,也就十几个人了。
妥妥的濒危物种。
但吸血鬼和其他种族通婚,生育率却是正常的!
因此为了血脉的存续,吸血鬼的族人们在过去的几百年里,渐渐放弃了,只在族内通婚的想法,开始积极和外界的其他种族接触。
这才有了今天这个庞大的吸血鬼族群。(几千人)
吸血鬼的起名文化:
一说起吸血鬼呢,免不了谈及到一些宗教故事。
对,黑暗的中世纪,那会的宗教神经病,大多都有现代人熟知的中二病。
吸血鬼也不例外!
无论种族如何,他们也这个是黑暗中世纪的一份子。
受到环境的熏陶,他们耳濡目染的,也创造出了一个独属于他们自己的血统(中二病)文化。
在现代,世界上最大的吸血鬼教堂,路西法教堂里!
装着一本超级无敌巨大的书,有差不多半间教室那么大,人上去鞋子都要脱鞋子爬上去的那种大小。
上面记载了,迄今为止,所有符合血统要求,或者拥有吸血鬼基础特征的纯血or混血种的族人的名字。
血统要求是:祖上5代有纯种,或半纯种吸血鬼。
特征要求是:红色的眼睛,有想要吸血的症状。
据说教堂里的那些个老妖怪,贼喜欢给吸血鬼分三六九等。
血统越纯,吸血鬼特征越明显,在他们眼里就是越高级,越需要认真对待的存在。
血统约拉,特征又不明显的那种,只会收获他们鄙夷的眼神和粗俗的对待。
然后这本书为什么这么大,一是要符合教堂哥特式,宏大的,颇具史诗感的装修风格;二是人数众多,老是去想办法扩页实在是不方便;三,也是最核心的原因,他们喜欢去巨长的名字!
以前不是宗教说,“吸血鬼怕人家知道他的真名,知道了就可以用宗教的十字架彻底消灭他!”
那些愚蠢的中世纪吸血鬼信了。
于是纷纷都给自己整了两个名字,一个是超长的本名,另一个就是平常用的假名。
本名通常是这样的:埃尔顿·露西·希维尔·克劳蒙德·莱因哈特·格兰芬多·约尔·凯撒·丹·哈蒙·约瑟夫·乔治·格林·V·奥古休斯。
基本只会比这个更长。
假名呢就是取本名的首尾,就比如上述的这个名字,平常你可以称呼他为:埃尔顿·v·奥古休斯。
或者另取一个!
就比如我老公,直接用他的本地三字名当做他的常用假名。
虽然在黑暗的中世纪结束之后,就有人发声说这个所谓的真名,其实并没有什么效果,只是能让听到的吸血鬼心里“咯噔”一下。(卧槽居然有人知道我的真名,还去记了!)
然而这个传统,在那时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
已经形成了一种,有着浓厚的宗教神秘色彩,还带有一些祈福和保护意义的习俗。
顺带一提,因为地域问题,家里能给血族,血族混血(吸血鬼族简称)取名的,只有奶奶一个。
当然也可以拖家带口跑到教堂去,让祭祀帮你取。但那样他们有概率会欺负你不懂名字的寓意,给你取一个带有浓郁的歧视色彩的名字。(血统高贵的另算。)
所以家里,奶奶那一脉下来的(整个大东北可能也就这一脉了),混血血族,包括我老公,的真名全都是她取的。(纯血以下五代都可以算吸血鬼)
她本人非常讨厌那种,又长又拗口的名字,听说是小时候背自己的名字受苦太多。
于是,就极其随便的给他们取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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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的是,我老公就是那个,麻将牌型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