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司叔
我忘了他的全名,只知道他姓陈,至于大家为了什么叫他“老司”,我也不知道。
他住在我家的拐角处,他家的园子很大,锈迹斑驳的铁门,以及一个破白行车是整个园子的物件。人都说他是个懒汉,游于好闲的一个人。
我叫他司叔,他的妻子去世得很早,听爷爷说过,司叔原来是林场的送信员,老婆死了之后就性情大变,每天喝酒,不务正业。他有一个儿子,但儿子嫌弃他,借着高中的机会在学校住了,也很少回来。
这样的一个人,不论现在的窘迫,从前的辉煌是有的,有天给他送东西时,我看见他家的墙上挂着毛主席画像和一只古典的钟,钟的下面挂着一只怀表。
他和我说,那是他妻子的。
因为他家的园子大,所以长的野花野草很多,他从不打理它们,只是偶尔泼两盆洗脸水。奇怪的是他那的花反而开的很好。
我常常偷偷去摘上一两朵,转移到自家园子,久而久之也开得很好。我不常和他讲话,只是他常与爷爷聊天。他每天拿着一个瓶子,酒气满身,到了最后,也是喝酒伤身死的。
那天他儿子搬家,扔了一本牛皮制的日记,我看着新鲜,要了过来。
那本子上写的,是他的日记。
开头第一篇是1990年,年代很久远,我至今记得上面的内容,他在那一年参加了工作,成为了林场和城镇的送信员。那时家穷,整个林场有一个座机还在队长那儿,不能随便使用,所以书信是最为便利省钱的方法。
那个时候他只有一个自行车,二八制的自行车对于年轻而瘦的他十分难于掌控,所以他时常摔倒,把一封封信放在怀里,防止破损。
他不识字,但分得清谁是谁的,谁给谁。后来他用半月工资买了本字典,自学了语文,到后来就可以念出人的名字了,也可以帮不识字的人念信或写信。
1995年,他遇到了他的挚爱,她不嫌他家穷,将家交给了他,日记里没说她是做什么工作的,但也应该是林场里的人。
1998年,他有了儿子,他开始规划未来,为他的儿子和他的妻子,是个很美好的计划,在城里买个二层小楼,买个三轮车,让儿子上城里小学
2000年,她去世了。
日记只截止在这一时间点,他从这儿就再没写过了,后来爷爷让我把日记包上红布,埋在他家的园子,说是这么做,地下的人也能看见。
后来他儿子说,她的妻子是林场的一位设计员,在一次火灾中丧去了。
我想,司叔应该是对她爱得深切了,才在她死后如此颓废,变成了这样一个人。
好像他们都在为这片林场而付出,落日的余耀在那铁门上,司叔仿佛走得很坦然,因为他去找了他的妻子。
那时我还不明白这些,只是觉得可惜了,但不是为了他而可惜,是为了他的园子可惜。
也许是因为小吧,长大了再去回忆;却总是难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