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不是说不喜欢?(改)
如果不是陈聿给她放水,她也混不进去,甚至有机会接触萧御的杯子。
悔不当初。
“不开车?”盛书书等了会儿,发现陈聿停着没动。
“等两分钟,萧御马上出来。”
萧御今晚先不去萧家老宅,而是陪她过去。
盛书书没说什么,贴窗坐着。
萧御上车的时候,她看起来安静得已经睡着了。
盛书书没睡,只是不想醒着。
搞不懂萧御。
她避开躲他已经很明显了,他再怎么演戏也没必要真这么费心。
一路上居然谁都没说话,陈聿偶开车都快睡着了,总算到了萧山居。
一下车,进了别墅,盛书书就脱掉鞋,打开鞋柜,拿了一双拖鞋穿上。
然后往里走。
萧御看着她熟稔得如同回到自己家的行为,眼底有瞬间的错愕。
陈聿也眨了眨眼,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然后看了萧御,“那我先走了?”
萧御先去送他一小段。
身后的门关上,陈聿终于说话,“她来过?”
看盛书书刚刚的样子,就好像在这里住了几年似的。
萧御淡淡瞥他一眼。
这别墅萧御自己都没住过,装修完一段时间了,该有的都有,他偶尔过来,但不过夜。
萧御不喜欢家里有外人,佣人也不请,就让陈聿打扫,好处就是他书房里的书陈聿随便看。
陈聿懂了他的眼神,那为什么……
算了,先不说这个,陈聿欲言又止的看他,“你来真的?”
是真喜欢上小姑娘了,还是利用她,这个话陈聿也不好问得太直白。
萧御不知道是不是真没听明白,“什么。”
陈聿努嘴指了指别墅里头,“不是说不喜欢?人都领回来了。”
萧御不置可否的表情,也没回。
陈聿有点不确定。
“我以为你之前故意钓着小姑娘,让她咬钩咬得再重一点……”
“她没地方去。”
陈聿:?
“不送。”萧御略颔首,然后转身进屋了。
陈聿挠了挠眉心,他学律法的脑子都已经跟不上萧御了?
别墅里。
盛书书刚刚的时候有点迷糊犯困了,这会儿才反应过来,她好像不应该对别墅这么熟。
问萧御,“我住哪间。”
萧御指了一楼一个房间。
“那间陈聿住过,其余的你随便挑。”
盛书书就顺势选了陈聿隔壁。
看样子陈聿会住这里,那她住隔壁比较安全。
“干什么?”她刚进去,见萧御随着就进来了,一脸戒备的看着他。
“给你看看伤口。”
萧御看起来一丝不苟,毫无邪念。
他不提还好,盛书书确实觉得有点疼。
本来这段时间她也没怎么留意,前面好得差不多了,后来碰了水,又被她继续缠了纱布,伤口就恶化了。
“衣服,脱下来。”萧御拿了几样用得上的医疗用具。
盛书书没动。
又看了看他,“剪刀给我。”
萧御不知道怎么猜透她的,“袖子剪了,我这儿没你的衣服,这两天打算光着?”
盛书书很后悔她今天穿的连衣裙。
最后她穿的萧御的衬衣,包裹住身体,露出左臂,身上盖了个薄毯。
“你是没管过?”萧御脸上的表情有些难看。
反而盛书书云淡风轻,“又死不了,没妈的孩子别那么矫情。”
她试图把手穿进衬衣袖子里。
萧御制止了她。
她的身世,萧御当然知道,他没有接话。
等盛书书穿好衣服,听他突然问了一句:“别的地方呢。”
盛书书没明白过来。
等明白过来的时候,耳尖迅速变红。
那晚后,第二天第三天她的腿什么的都挺疼。
他可能以为,这么大的伤口她都不管,所以其他的疼,她肯定也不管。
“你可以出去了。”盛书书回避。
“说完就出去。”
盛书书咬了咬牙,“不疼。”
这都过去多久了,你当你是金刚钻呢,她忍不住心里嘀咕。
萧御也总不能说是给她检查,喉结微动“嗯”了一声,出去了。
这一晚,盛书书居然睡得很好,可能是因为她对这栋别墅并不陌生。
这别墅被萧御用来当婚房了,前世她非要跟他住,还以为萧御不舍得用这么好的房子当婚房。
不过,他后来有一次也说过,她都住过了的别墅,留着给谁?
那意思,她住过的地方,给他的白月光,人家还嫌脏,可惜她那会儿听不懂。
早上醒来的时候,盛书书去洗脸刷牙,然后准备换衣服。
结果沙发、床上、换洗篮,哪都没找到她的连衣裙。
昨晚脱了放哪了?
房间就这么大。
“笃笃!”敲门声。
盛书书问了声“谁”,想起来这别墅没有佣人,那就只有萧御。
“你等……!”
她的话还没说完,萧御进来了,手上拿的就是她的连衣裙。
盛书书手里拎着刚刚脱下的衬衣,第一反应就是往身上捂。
她什么都没穿。
可是衬衣被抓成一团,捂哪儿都不够,总有一处失守。
萧御大概也没想到,眉头稍微动了一下。
还是见惯了世面的沉稳,并没有和她一样一惊一乍,稍微避开视线,“以为你没起床。”
现在还很早。
盛书书气得,“你偷走衣服做什么?”
这话说的。
萧御嗓音低哑,“你人都在这里,我光拿一件衣服也未免小家子气。”
又道:“昨晚和你打过招呼。”
盛书书哪记得?
但隐约有点印象,说把她的衣服拿去洗了给她烘干,第二天可以接着穿。
她还以为做梦的。
“给你放这里。”萧御见她也不方便走动,他也不好再进去。
盛书书没吭声,等他走。
她上面是真的什么都没穿,因为习惯裸着睡,到半夜的时候她嫌难受了,迷糊着把里面的衣服全扯掉了。
难怪她睡这么好。
关门的时候,萧御又道:“穿好出来吃早饭,今天去给你买几套衣服放这里。”
关上门,萧御转过身,喉结滚了滚,看似沉稳,还是第一时间端起了茶几上的杯子抿了一口冷水。
端着水杯的手,骨节分明,皮肤白皙,清晰可见指腹泛着红。
比起盛书书刚刚耳尖的血红好不到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