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锐意变法的改革家——商鞅
姓名:姓公孙,名鞅,又称卫鞅
生卒年:公元前390年~前338年
祖籍:战国时卫国人
性格:执着、刻薄
身份:战国时政治家、改革家
商鞅是我国先秦时期法家的杰出代表,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商鞅出生在卫国一个没落的宗室贵族家里,又称公孙鞅,或卫鞅,自幼拜李悝为师,好刑名之学(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法家学说)。后因效力秦国,变法有功,被秦孝公封为“商君”,史称“商鞅”。
商鞅时,卫国为东方六大国之一的魏国的附属国,因此年轻时,商鞅就立志要在自己的祖国魏国做一番事业,于是投于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中庶子,掌卿大夫家族事物,很得公叔痤赏识。公叔痤临终时,向魏惠王举荐商鞅,希望能让商鞅接替自己的职位。但他同时又嘱咐魏惠王说如果不用,一定要杀了商鞅,以绝后患。但魏惠王并没有把商鞅放在眼里,虽然没有杀掉,但也没有起用他,商鞅在魏国施展才华的抱负化为了泡影。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当时的秦国经济文化都很落后,在与东方强国的交战中屡屡受挫,还被魏国夺去了黄河以西的大片土地。因此,秦孝公决心继承父亲未竟的事业,发布求贤令,征求天下“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准备变法革新。正郁郁不得志的商鞅看到了施展自己抱负的好机会,于是离开魏国,投奔秦国。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三年),商鞅入秦,向秦孝公进言强国之策,陈说变法图强的道理,深得孝公赏识,当即封为左庶长,商鞅开始第一次变法。变法之前,商鞅为了取信于民,在都城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杆,并张贴布告说能将木杆搬到北门者赏金十两,老百姓很奇怪,不知道商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因此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商鞅又下令:“能将木杆搬至北门者,赏金五十两。”终于有人动心了,将木杆搬到了北门,商鞅当即给了那人五十两黄金。这就是史称的“立木取信”,这一举,不仅取得了老百姓的信任,也昭示了新法的严肃性。
这次变法主要有四个方面:一、实行编户制和连坐制。新法规定,生者登记,死者注销以控制农户和征收赋税,按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进行编制,建立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制度,一人犯罪,如果同一伍,同一什的人不检举、不告发的与犯人同罪;告发者有奖。二、废除旧的贵族世袭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按军功的大小封给官位和爵位,无论宗室与贵族,如无军功,一律消除其贵族身份,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这项改革,大大加强了国家的中央集权,同时,大大打击了旧贵族势力,因而,也使得很多旧贵族对其怀恨在心,一时间,国都内“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还有人教唆太子犯法,让商鞅为难,但商鞅并没有退缩,不能处罚太子,他就给太子的两个老师定了罪。从此,商鞅执法,威震秦国。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把农业看作本业,而把商业看作末业,他认为农业才是国家富强的根本保障。因此,新法规定,凡粮食和布帛生产多的人,可免除劳役和赋税;弃农经商,懒惰至贫者,全家为官府的奴婢。商鞅抑商,旨在防止商人损害小农经济。
新法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安居乐业,无一私斗。秦国的经济、政治、军事都有了空前的发展,使原来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了六国的第一强国。
公元前352年(秦孝公十年),商鞅因变法业绩显著而升为大良造,相当于宰相地位。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第二次变法,进一步改革经济和政治。主要措施有废井田,开阡陌。承认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解除了井田制对封建经济的障碍;废除分封,设立县治。将全国的乡、邑合并为三十一个县,由国家直接派出官吏,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将国家的政权和兵权都集中到了朝廷;统一度量衡,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成为了后来秦始皇统一天下度量衡的基础和标准。
第二次变法后,使得秦国更加的国富兵强,称雄于六国。但变法后不久,旧贵族公子虔就故意犯法,刁难商鞅,商鞅再一次毫不留情地镇压了旧贵族势力,割掉了公子虔的鼻子。两年后,魏军马陵之战失利,秦军乘机伐魏。商鞅假意叙旧,写信邀魏公子饮酒,魏公子如约而至,不料却中了商鞅的计,秦军大败魏军,只得将河西地归还秦国。商鞅也因此受封於、商等十五个邑,号为商君,此后,人们称之为商鞅。
商鞅的两次变法不论是对当时的秦国还是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来的秦国宰相李斯曾评价商鞅说:“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富,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附。”后世的保甲制度就是根据商鞅的编户制和仕伍制演变而来;他的郡县制也为后来的历代王朝所沿用。
但所有的变法都必然会影响旧势力的利益,商鞅在变法的过程中也与大批旧贵族结下了冤仇。因而,在秦惠王登基后,当初被严惩的贵族公子虔为报宿怨,诬告商鞅谋反,而秦惠王也向来对商鞅不满,于是,立刻下令将商鞅逮捕,并处以酷刑,将其车裂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