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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允文
先是浙民岁输丁钱绢(1),民生子即弃之,稍长即杀之。虞公允文闻之恻然(2),访知江渚有荻场利甚溥(3),而为世家及浮屠所私(4)。公令有司籍其数以闻,请以代输民之身丁钱。符下日(5),民欢呼鼓舞,始知有父子生聚之乐。
【注释】
(1) 丁钱:人口税。
(2) 虞公允文:虞允文,字彬甫。南宋绍兴进士。出使金国,见其大举运粮造船,归请加强防御。后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金主完颜亮入寇,允文大破金军于采石。孝宗时拜左丞相。
(3) 荻场:产芦苇之地。溥(pǔ):广大,大。
(4) 浮屠:寺院。
(5) 符:下行文书、命令、指示。
【译文】
宋朝时,先前浙江百姓每年都须缴纳丝绸为人口税,百姓生了儿子就丢弃,或是稍微长大点就杀掉。虞允文听说这个情况哀怜不已,查访到江边沙洲有产苇之地利润丰厚,皆被豪门世家及寺院所私占。虞允文于是下令手下官吏将这些人全数登录下来,并要求这些人代为缴纳百姓的人口税。命令下达的那一天,百姓欢呼鼓舞,这时才知道将有父子团聚的天伦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