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对琴待月
祝英台看到许长卿的反击,内心十分的欢喜。
她捏着小侍女的手,高兴的喊道:“快看快看,许公子的反击太棒了,让他们欺负许公子,活该!”
小侍女强忍着自己手被捏痛的痛处,挤出一副笑脸:“小姐您说得对,许公子厉害。”
然而,小侍女却在心里吐槽:‘说你喜欢许公子你百般不承认,看到许公子出风头,比谁都高兴。
简直跟一个小迷妹一样,要是在场没别人的话,估计你能撒着欢的跳到许公子身上!’
另一边的马文才,也发现了祝英台激动的样子。
他不爽的皱起眉头,喃喃道:“什么时候祝英台和许长卿有交集了,看着情况两人关系不一般啊?”
“这许长卿不就是长得英俊点,气质优雅点,文采高一点……”
“说到家世,他根本不能和我们马家比!”
一颗名为嫉妒的种子,在马文才的心中发了芽。
此时,忘仙亭的掌柜,看着许长卿这两句根本不是啥好话的对联,尴尬的拼命往回找补道:“许公子,你这对联,还挺有玄机啊。”
许长卿这人也是实诚:“没有玄机,就是字面意思。”
常宏志一时间被噎的不行,只能说道:“那……那我就先收下许公子的墨宝了。”
常宏志赶忙挥挥手,让人把许长卿的对联抬下去。
这下子好了。
他根本不敢把这幅对联挂出来。
而且,他本来想借许长卿名头的想法也彻底泡汤,反而让自己成了笑话。
好在,梁乐咏及时帮忙打圆场道:“许公子,对联的事情我们先放一放。”
“这次诗会,我们很有幸的请到了才女闵晓月用古琴为我们助兴。”
说起这个闵晓月,在大夏的名声,比许长卿还出名。
才女,神女等名头多的都可以用箩筐装了。
而闵晓月之所以这么出名,是因为她有一项冠绝大夏的绝技。
古琴。
曾经有一位京城的大贤,这么评价闵晓月。
单论古琴者,古往今来,闵晓月可得头筹。
虽然这多少有些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但也说明了闵晓月的琴技多么的不凡。
无数的达官贵人,想要邀请闵晓月为其演奏一曲,以此来作为谈资。
而闵晓月第二个不凡的地方,就是她从来不看达官贵人的脸色,全凭心意做事。
于是,原本在京城定居的闵晓月,为了摆脱茫茫不断的邀请,也为了精进自己的琴技,在大夏朝四处游历。
最近,她刚好在白州府一带。
恰好听说这里要举办诗会,而且许长卿还要参加。
闵晓月在京城时就听过许长卿的名字,也看过许长卿写的《春江花月夜》,对许长卿非常好奇。
便答应了梁乐咏的请求,来白州诗会弹一曲。
闵晓月对许长卿刚才反击梁乐咏和常宏志的举动,只能评价说有趣,但远远达不到惊艳的程度。
甚至觉得有些不配第一才子的名头。
闵晓月长叹一声,心道:如果这白州府第一才子就是这水平,那自己这次算是白来了。
这时,只听梁乐咏说道:“闵姑娘,麻烦您现在就为我们弹奏一曲吧。”
梁乐咏的言辞之中,尽是谄媚。
毕竟双方的名声,身份之间差异太过巨大了。
周围人也一同附和道:“对的对的,麻烦闵姑娘了。”
“久闻闵姑娘盛名。”
“今天能听闵姑娘弹奏一曲。三生有幸。”
在场众人心里的想法几乎是完全一样的。
能现场听闵晓月弹奏一首,绝对是可以吹一辈子的谈资啊。
闵晓月看着众人殷切的眼神,长叹一声,双手抚上了古琴。
清脆的琴声缓缓传出。
当然,现场之人中,也有想法不同,那就是许长卿。
许长卿……是真他妈的不懂音乐,他上辈子最多也就听一些流行音乐和一点点戏曲。
这辈子更是宅,常听的是门外普通百姓唱的山歌。
用许长卿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他听着闵晓月的琴声,莫名的有种昏昏欲睡之感。
闵晓月一曲弹了近乎两刻钟,才停下手。
琴声刚停,周围就传来雷鸣般的掌声。
喝彩声不绝于耳。
“此曲简直是天上仅有,地上绝无啊。”
“我这辈子也没想到能听到这么好听的古琴。”
“闵姑娘的琴技,冠绝古今啊。”
一直到众人的称赞接近结束,作为主办人的梁乐咏才出来说道:“闵姑娘的琴技,实在令我等自愧不如,汗颜啊。”
“多谢闵姑娘能够赏脸参加我们的诗会,三生有幸啊。”
夸赞完,正欲退回去的梁乐咏,眼角的余光猛地瞥到一旁无动于衷,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昏昏欲睡的许长卿。
下意识的问道:“许公子,你认为闵姑娘的琴技如何?”
许长卿此时有些似醒非醒,下意识的敷衍道:“挺好。”
这种看起来像敷衍,听起来像敷衍,其实就他妈的是敷衍的话,让闵晓月都愣住了。
我弹了二十年的古琴,你这绝对是最不走心的称赞,别以为我没看到你刚才都要睡着了!
梁乐咏也有点尴尬,毕竟闵晓月是他请来的,赶忙说道:“许公子的称赞,是否有些……额……过于简单?”
许长卿倒也诚实,再次开口:“我觉得还好。”
闵晓月差点就要直接过来找许长卿理论了。
你可是听都没听啊,怎么就还好了?
梁乐咏没有办法,作为主办人,只能再次打圆场,走到许长卿耳边低声道:“许公子,闵姑娘是自愿过来,也没有出场费。”
“你的夸赞稍微走心一点,这事就能过去了,就当是我求你了。”
许长卿眉头一皱:“走心一点啊……行吧。”
古琴旁的闵晓月冷哼一声。
什么走心不走心的。
他就是……
闵晓月内心还没吐槽完,就听许长卿缓缓的开口:
“竹院新晴夜,松窗未卧时。
共琴为老伴,与月有秋期。
玉轸临风久,金波出雾迟。
幽音待清景,唯是……”
说道最后三个字,许长卿敲了敲自己的胸口,一字一句的说道:
“我心知。”
闵晓月如遭霹雳,整个人呆在了原地。
整个忘仙亭内更是鸦雀无声。
闵晓月不断在心里重复着许长卿刚才的诗。
尤其是那两句“共琴为老伴,与月有秋期。”
琴和月都可以代指她闵晓月。
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和她告白。
闵晓月看着许长卿那洒然而立的身影,顿时有了一些羞意。
为什么。
为什么许公子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难道他不知道女孩子脸皮薄嘛。
如果他私下里,或者等到诗会结束时单独跟我说。
我就……我就……
可这偌大的诗会上,这让我怎么好意思回应啊。
梁乐咏也没想到自己只是让许长卿走点心,许长卿直接给他来了个大的。
梁乐咏下意识的问道:“许公子,这首诗的名字是?”
“对琴待月。”
“嘤咛。”不等梁乐咏说什么,古琴旁的闵晓月低呼一声,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闵晓月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现在的脸肯定是通红通红的。
对琴待月,对琴待月。
我就是闵晓月啊。
如果这都不算是表白,那什么还算是告白。
这首诗,是许公子专门为我而做的啊。
“许……许公子……”闵晓月如同蚊呐一般的低声开口。
声音小到许长卿都差点没听清,有些疑惑地问道:“闵姑娘,有什么事指教吗?”
闵晓月千娇百媚的看了许长卿一眼。
许公子,都到这份上了,你还要跟我装吗?
罢了。
合该人家遇到你这个冤家!
“许公子你……你过来一下。”
许长卿倒是很听话,真就走了过去。
然后,闵晓月从腰间取出一样东西,交到许长卿手里:
“许公子,我从京城出来,没带多少东西,唯有贴身手帕一张,赠与许公子……万望不弃。”
要知道,大夏朝是古代啊。
贴身手帕的含义,基本上和贴身衣物相等。
闵晓月这举动,无异于是在芳心暗许……啊不,明许。
诗会上的其他人都懵了。
好家伙。
我们好不容易办个诗会,请个闵晓月,合着一切都给你许长卿做了嫁衣啊!
许长卿伸手接过手帕。
然而,闵晓月把手帕放到许长卿的手上后,并没有直接离开。
反而凑近许长卿的耳边,小声的说道:“许……许公子,我最近下榻在逸仙旅店,许公子有时间的话,可以去找我……深入探讨诗词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