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酩酊大醉
车子弯弯绕绕,一路往南开去。
芳芳好奇地望着窗外的世界,时不时会问几个问题,这是哪里?那个是什么?
李默一一作答,有的他回答不了,孟晴便会代为介绍。
李默不知道晚饭订在哪里,他并没有问,因为在哪里并不重要,而且大概率是他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因为他在港岛下馆子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段时间其实高朗也有叫过他几次,但他专注于南华的走势分析,不想分心,几次都推辞了。
当他看从车窗外看到不远处的跑马场时,他又想起了卢晓美,想起了他们那个未曾实现的约定。
让他没想到的是,好巧不巧,孟晴建议去的饭店便是跑马地的华美达餐厅,也就是卢晓美口中的那家东南亚餐馆。
跑马地位于湾仔南面,与铜锣湾相邻,因跑马场而得名。李默在杂志上看到过关于这个地方的介绍,知道这里原来是一个沼泽,后经填海而建成。
赛马是有钱人的娱乐,是源自英国的贵族运动。
香港的顶层是英国人,上流社会自然对英国的问候运动趋之若鹜,可在香港,赛马却成了全民参与的赌博游戏。
餐厅是孟晴选的,位子是周正平定的。一听见周正平的名字,老板娘便热情地把他们迎了进去,一边走一边笑着说周经理和孟小姐都是她的贵客,让大家就像到了自己家里一样。
这家店位于跑马场南侧的热闹地段,装修奢华又不失时尚,里面各种新式电器一应俱全,餐具全是名贵的特别定制,餐厅里放着悠扬的英文歌曲。
大厅里坐满了客人,服务员穿着红蓝相间的纱笼制服,根据客人的需求说着英文、马来亚文、国语、广东话、上海话、客家话,甚至还有讲荷兰语的。
孟晴熟门熟路,李默心不在焉,唯有芳芳,她想压抑自己的兴奋和惊讶,却被眼前的繁华摄住了魂魄,根本不能表现出她想要的那种宠辱不惊。
这确实是一个高档地方,处处透着精致和异国情调,可李默却没有心情欣赏这些,他每看到一个侍应生,每听老板娘介绍一样东西,就想到卢晓美。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爱上了卢晓美,可在这异地他乡,她本是自己同甘共苦,共同抵御生活严寒的伙伴。可现在,她却突然以一种让他无法接受的方式飞走了。
三人进了包厢,里面还没有人,便先喝茶闲聊。就这么一会时间,芳芳和孟晴已经好得跟失散了多年的姐妹一样,凑在一起聊这说那,把李默给晾在一边。
不一会,李健和高朗来了。看见芳芳,李健有些惊讶,问她什么时候来的。芳芳窜到李健身边,笑着跟他说今天刚来,她一口一个健哥,高兴地像是看见了娘家的兄长,随后她又说到慧慧,说到她们的制衣厂。
李健把高朗介绍给她认识,两人握了握手,高朗笑着问她是不是特地来港岛看李默的。芳芳红着脸不说话,拿眼睛去偷瞄李默。
高朗见状更加判断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便笑着责备李默,说有这么个漂亮女朋友,怎么没听他提起过。
李默解释说人家是来港岛出差,顺便来看他的,让高朗别瞎说。高朗哈哈大笑,却也不穷追猛打,便问周正平怎么还没到。
他话音刚落,周正平来了,还带了一个朋友。照例是一番介绍,周正平先把这边的人介绍给他,然后再介绍他这位带来的朋友。
这人名叫曹广诚,五十岁不到,做外贸生意,与周正平是生意上往来的朋友。大家虽然是因为生意而认识,但多年下来,也成了生活中的至交好友。
接下来他讲了为什么会带这位朋友来,原来今天老曹特地去机场接了他,要为他接风,说巧不巧,他也是订在了这个地方。他一听周正平说约了之前跟他说过的那位炒股高手,便非要跟着来认识一下。
落座后,周正平作为东道主,亲自给大家倒酒。他先给孟晴和芳芳倒了半杯,接下来的几位男士就都是满杯,最后到李默的时候,他没有马上就倒,而是笑着问道:“李默,今天怎么样,还是喝一杯?”
芳芳坐在李默旁边,周正平就站在她身侧,她完全能感受到,周正平在问这句话时,语气中既没有揶揄,也没有嘲弄,有的只是客气和尊重。
“明天休息,可以多喝一杯。”
“好嘞!那我给你倒半杯,你慢点喝,喝了再倒。”听李默这么说,周正平才给他杯中倒了半杯,这与他刚刚给另外几位男士倒酒时的蛮狠态度完全不同。
随着周正平的举杯祝词,晚宴正式开始。今天这顿饭,主题便是大家感谢李默在南华上的建议,让大家都翻了本,那就自然免不了进行一番前情回顾。
事情由周正平主讲,高朗补充,李健和孟晴则时不时地点头和肯定,很快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完整地展现给了当时不在场的两人。
曹广诚听了之后觉得有些玄乎,但事实摆在那里,其他几个人也都说确实是这样,让他无法怀疑,再怀疑就不礼貌了。
但从心底里,他不大相信真的有这样的高手,还这么年轻。他也做股票,好些年了,这几年把生意交给了下面的人,几乎是全职炒股。
高手,他也是见过的,但都是各领风骚三五年,一时的成功算不得成功,要么是运气,要么是有什么消息渠道,他心里是这么想的。
然而芳芳却压根没有想这么多,她听周正平说了那天的事,越发觉得李默了不起,此时的他就是万众瞩目的明星,她甚至能看到他身上有一圈光芒,在人群中熠熠生辉。
李默说可以多喝一杯,结果他多喝了三杯,饭局才到一半的时候,他就已经趴在了桌子上。其实他没有特别醉,但确实有些头晕,情绪也有些低落,便索性趴在了桌上。
隐隐约约中,他听见老板娘进来敬酒。
周正平说:“老板娘这家店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啊。”
老板娘说:“别看生意好,投入大呀。这地方租金一年15万,店里这些设备又花了15万,厨师都是从印尼和马来请过来的,再加上这三十多位员工,除了工资,还要管三顿饭,都是开销啊。”
曹广诚说:“我都帮你算过了,一个月赚一套房子。”
老板娘说:“房子又不值钱的喽,按房子算的话,你曹老板一笔生意做下来,可以买好几套呢。”
曹广诚问:“小美今天怎么没来呀?”
老板娘说:“人家细皮嫩肉的,不是干这行的料,估计回去做老本行了。”
曹广诚问:“老本行是啥啊?”
老板娘说:“舞女啊。”
曹广诚说:“瞎讲,人家小美多好的一个姑娘,哪能会是舞女。你这工资又不高,谁做了舞女,还会来你这里端菜刷盘子的。”
老板娘说:“前些天有个女人来找她,我看那个样子就是夜场里的。”
曹广诚问:“找她干啥?”
老板娘说:“不知道,不过没几天就辞职不干了,所以我猜是跟着她的小姐妹赚容易的钱去了。”
曹广诚说:“不知道就不要瞎讲,我看人家就是受不了你的臭脾气,换工作了。”
周正平说:“你别小美小美,没完没了的,你觉得人家好,怎么不把人给娶回去了。”
曹广诚说:“我倒是有这个想法,奈何人家根本看不上我。”
周正平说:“哎吆,连你这个钻石王老五都看不上,那她这眼光倒是高了嘿。”
曹广诚说:“我是讲真的,这姑娘我是蛮动心个,我可不是随便玩玩,我这次是正儿八经地跟她求婚的,可她还是不肯。”
听到这里,李默想起了卢晓美跟她讲的那个求婚的人,按她的说法是答应了人家,做富太太去了。现在看来,她说了谎,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她又去了哪里呢?
饭局结束后,孟晴送他们回去。到了楼下,李默扶着一棵大树呕吐,芳芳扶着他,帮他轻轻拍背。
李健想要过去帮忙,被孟晴拉住了。这时芳芳回过头来,让他们只管先回去好了,说让他吐一会,吐了就清醒了,
吐过之后,芳芳拿出一瓶水给李默,让他漱漱口。李默漱了几遍,人似乎清醒了一些,跌跌撞撞便往楼梯口奔去,芳芳赶紧跟上扶住了他。
此时的李默,晕乎乎的,脚底下像是踩了棉花。但他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楼下,在走楼梯,便将仅存的一些力气都用了出来。
李默努力配合着芳芳的搀扶,终于来到了三楼。他伸手去掏钥匙,却摸不到裤子口袋在哪里,最后还是芳芳扛住了他,然后伸手摸到了钥匙开了门。
进屋后,李默摇摇晃晃地往前冲了几步,扑倒在了床上。挨着床的那一刻,他仿佛进入了一个虚幻的空间,再也无法察觉到真实的自己。
他听见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喊着他的名字。他听不清楚,却本能地随着这个声音翻了个身。
这个翻身似乎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让他整个人再度往虚空之下掉落。而除了粗重的喘气声以及清晰的心跳声,他什么也听不见。
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到手心里传来微微的凉意,然后是手背,脖子,再然后是脸颊,那种感觉很舒服,很清爽。
就像小时候他坐在床上,母亲蹲在床边,捉着他的小手帮他擦拭,每次擦到脖子的时候他总是会忍不住咯咯地笑,擦到脸时总是会挣扎地逃来逃去。
在这一切完成之后,李默又模糊地感觉到自己的衬衫被脱掉了。这个时候,他的意识之光就像被关在一个小黑屋子里,只从一条很小的缝隙中漏出一点。
凭着那一点意识之光,他察觉到有一只手在自己的胸膛上移动,但他分不清那是轻柔的抚摸还是温柔的擦拭。
再后来,他察觉到自己的脚泡进了水里,他轻轻打了个寒颤,随后一种温暖的舒适感遍布全身。紧接着,那只温柔的手又开始在他的脚上游走。
兴许是热水的能量将那条意识的缝隙冲开了一些,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芳芳在帮她洗脚。他想睁开眼,想挣扎着坐起来,想让她不要这么做。
可能量不够,他只能嗯哼了一声,分不清是无力地哀叹还是舒服的呻吟。这时,芳芳帮他擦干了脚,把他轻轻一推,他顺势往里面一个翻滚,然后便晕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感觉到身旁有人。在黑暗中,他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可她是谁,他却说不上来。
她转过身,贴着自己,吐气如兰。李默亲上了她的红唇,那是一种本能,不需要思考,也没有了任何的顾虑。
他紧紧抱着这具柔软的躯体,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一个名字,他忘情地喊着小美小美,伸手在她身上乱摸。可小美似乎有些抗拒,最后推开了他,离他而去。
李默醒来时,天已经亮了,他有点头痛。从床上爬起来,他看到桌上的水杯里有水,便一口喝了个干净。
他走到窗边,打开了窗户,屋外阳光灿烂,他几乎睁不开眼睛。他闭上了眼睛,深吸了几口气,又尽力将腹中的浊气全部吐了出去。
如此几番后,他在椅子里坐下,开始回想着昨晚发生了些什么。他努力回想,可记忆却只停留在了餐厅的包厢里,只停留在老板娘讲述小美的那一段。
他又想起了那个梦境,他似乎梦见了小美。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想来应该是李健和高朗送的自己,可当他回过头时,看见了桌子上放着的那块手帕。
他走过去,缓缓拿起来,一阵肥皂的清香扑入鼻中,这味道,让他想起了芳芳。他的心里突然一个激灵,再看这手帕时,他终于想起了半年前那个夜晚,自己送酒醉的芳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