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美利坚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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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在米国

1990年1月14号。

米国,阿肯色州,伯尼镇(Boerne)。

宗岚从小镇警局走出来,狠狠踢了脚路边的杂草,嘴里还低声骂道:

“这群鬼佬是白痴吗,竟然有这样离谱的规矩!律师,条子,还有那个流浪汉,都TM该死!”

如此一路走,一路骂,等宗岚发泄完心里的不爽,他脸上已经露出某种下定决心的阴翳神情。

属于他的东西,没人可以抢走!

……

对宗岚来说,近半个月的经历真得很像是一场梦。

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华国孤儿,孑然一身活了十八年,突然有天,小村子里来了个鬼佬,找到他说远隔重洋的米利坚国,有自己的一位族叔,不久前去世了,在遗嘱里把全部财产都分配给宗岚,让宗岚尽快去继承。

这种事情,如果不是骗子,只能说比村口茶摊刘瘸子天天讲的俗套话本还要离谱一百倍。

然而宗岚还是跟着内维尔,也就是自称宗岚族叔遗产管理人的鬼佬一同到了米国。

毕竟他一无所有,除了条原本已经打算卖进附近矿井的烂命。

难道这玩意儿值一张从首都直飞米国的机票?

所以越靠近目的地,宗岚浑身颤抖地越加厉害,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似乎真要发生在自己身上。

最后,他来到伯尼镇。

这里果然曾生活着内维尔口中的那位族叔,族叔还确实给他留下了许多东西。

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装满数个保险柜的古董艺术品。

一栋房子,房子周围十英亩的土地,还有一间由小镇居民共同出资建造,但由宗岚族叔管理维护的道观。

当内维尔把这些宗岚看懂看不懂的遗产清单放在他面前,宗岚先呆愣了快一分钟,然后又哭又笑,大喊大叫,像是疯掉了一样。

他这副模样并没有让内维尔拨打医院的电话,因为内维尔心中同样狂泛酸水。

虽然每年都有幸运儿,从素未蒙面的亲戚那里继承到一笔庞大遗产,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面前,还是免不了心生嫉妒。

如果这些遗产由他继承,他绝对比宗岚表现得更加疯狂,更加失态!

当然内维尔同样是幸运的,作为一个落魄的底层律师,他工作后连连犯错,一路从大苹果城滚回了贫穷落后的家乡阿肯色,最后混到连十米刀一小时,接近最低时薪的咨询价位都没人愿意光顾,更别说花钱请他上庭辩护了。

直到数星期前突然被宗岚族叔雇佣,当上对方的私人律师,他才总算从破产的边缘走出来。

而现在雇主过世,刚找到的好工作又要丢了,内维尔不忧反喜。

因为他自动变成遗产管理人,能在整桩遗产交割委托完成后抽取高昂的佣金。

而且在这期间,他还可以……

隔着办公桌,两个幸运的家伙一点一点确认需要交割的遗产,以及相应缴纳的税款。

较复杂的动产部分进行得非常顺利,原因在于宗岚根本没有仔细核实自己能到手的财物和族叔留给他的东西之间有多少出入。

一来这超出他的能力。二来距离暴富近在咫尺,宗岚比谁都着急,不希望出现任何意外把时间拖延下去。

所以即使内维尔浅薄的表情明显透露着窃喜,证明遗产清单存在许多猫腻,宗岚依然当成什么都不知道就这么点头应允,等待后续落笔签字。

但复杂的动产搞定了,更简单的不动产交接偏偏出现意外。

而且是以一种宗岚从未设想过的形式。

当内维尔带着宗岚去族叔的独栋房屋,检查内部陈设是否有缺失的时候,他们竟然发现里面住进了一个流浪汉,看起来住下的时间还不短。

回想一下当时的情景,已经把这栋房子当成自己家的宗岚推开门,看到衣服比自己还脏还破,满头满脸的杂乱须发像是没进化完全的野人,身上散发着恶臭的流浪汉就这么堂而皇之躺在客厅大沙发上睡觉。

地面满是垃圾,珍贵的手工地毯被油污沾染,根本看不出照片上曾经繁复艳丽的花纹,茶几上一座有着年头的铜制台灯身首分离,灯柱和底座完全断开。

至于挂在墙上的书画,不少都从画框里消失,去了哪里自然不必多说。

光客厅就是这副没法落脚的狼藉模样,宗岚已经不敢想象楼上卧室会变得有多可怕。

暴怒之下,他真差点没忍住,要动手好好教训侵门踏户的老白鬼子。

如果宗岚性格鲁莽的话。

然而他是个谨慎的人,用村里老人的话说,宗岚这小子蔫坏。

流浪汉或许是渣滓一样的小人物,宗岚在米国更是外国佬。

发生冲突最后结果还不一定谁吃亏呢。

用理智压抑住怒火,宗岚选择让内维尔替自己把苍蝇般恶心的流浪汉轰走。

可当他回头望向内维尔时,他在一个米国人脸上,竟然见识到了巴蜀传统绝技——变脸。

惊喜,兴奋,狡黠,残忍,最后定格为非常虚伪的歉意。

“Lan,很抱歉没有尽到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让你叔叔留给你的房子被别人侵占。不过请放心,我愿意成为你的诉讼律师,帮你把房子要回来,这桩官司一定能赢!”

内维尔用磕磕巴巴的中文说完上面这段话,宗岚先是懵逼。

什么玩意儿?这种明显他占理的事儿还要打官司?!

然后便因为气愤而破音。

“报警不行吗?直接让条…警察把他赶走啊,我一秒钟都不想再看见这家伙呆在我的房子里!”

宗岚语速飞快,内维尔二把刀的中文水平没法全部听懂,不过抓住关键词,他还是大致能明白宗岚的意思。

于是他义正辞严地回应道,“No,警察不管这些,或者你可以报警试试,涉及财产纠纷最后只能上庭解决的。”

在二人的争吵过程中,躺在沙发上的流浪汉被吵醒了。

他睁开迷糊的睡眼,以一种宿醉后似醒非醒的模样迟钝地观察完局势。

接着像精神病人般胡乱拍打沙发为自己吸引注意力,嘴里则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英语,结合脸上嘲讽的神情,一猜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强占了别人的房子还这么嚣张?!

艹,不对,FK you!

回骂对方一句,火大的宗岚越想越气,终于选择了……报警。

结果很明显,与内维尔说的一样,小镇治安官到场后,随便讯问了流浪汉几句,便向宗岚耸耸肩,表示过了归他管的时间,去地区法院解决吧。

如果不是和宗岚族叔似乎有些交情,治安官大概立马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可惜来自族叔的关系并不足帮助宗岚拿回属于他的房子。

那天,还有之后的许多天,宗岚又数次去和流浪汉“交涉”,都是无功而返。

内维尔不知何时也悄然离开,只给宗岚留下一串号码,跟宗岚说想要起诉流浪汉时再联系他,然后便再没露过面。

失去了内维尔这个翻译,宗岚处境更加艰难。

陌生的国家,语言不通,小镇旅馆账面上的房费一天天扣除,进入倒计时的签证时限。

所有一切都逼迫宗岚做出那唯一的选择,把事情都委托给内维尔,他自己则回国等待结果。

按内维尔给出的说法,遗产中存在争议财物,作为管理人他不能随意移交遗产。

只有另案厘清所有权问题,他才能重新开启移交流程。

而且宗岚本身又没钱,如果不靠着遗产里留下的东西付律师费,谁愿意帮宗岚夺回族叔的房产呢?

所以相信他,等打赢了官司,宗岚再来米国继承遗产就很顺利了。

对此,宗岚呵呵一笑,是半点不信。

没他在旁边监督,地域和时间又存在巨大跨度,内维尔绝对会掏空族叔留下来的遗产。

况且宗岚现在面临的困难再多,比起在村子里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又算得了什么。

这么一大笔钱,拿到前先经历个九九八十一难,也在情理之中嘛!

于是宗岚坚定完信心,开始自己想办法。

首先照着从国内带来的英汉词典,他将几个最关键的问题翻译出来,写在纸上。

包括“房屋被流浪汉闯入,一定时间后是否只能靠诉讼拿回来。”

“处于争议部分之外的遗产能否提前交割。”

“延长签证的几种方法,最好能永久定居。”

等等。

宗岚对米国太陌生,太缺乏了解,内维尔又不值得信任。

他告诉宗岚的每一句话,宗岚都要纠结真假,好累。

与其这样,还不如从其他人,更多人那里获取信息。

如果伯尼镇的镇民们全都不理会宗岚,甚至齐齐给出错误的说法,那他便能清楚知道,在这个排外的地方继承遗产确实是奢望,可以死心回国了。

现实情况到底没那么糟糕。

宗岚尝试和镇上每一个人搭话,大部分镇民固然表现得很冷漠,会从宗岚身边直接绕开,还有觉得被打扰,开口骂人的。

但总有热心,或者说健谈好事的人愿意和宗岚聊起来,族叔留下的老关系同样发挥了作用。

几位经常去道观的虔信徒轮流邀请宗岚上门聚餐,帮宗岚解决吃饭问题的同时,对他写在白纸上的问题详尽给出所知的答案。

在伯尼镇如土皇帝般的治安官汉克也没有回避宗岚的拜访,言辞间还给宗岚留了非常多想象空间。

这都让宗岚松了一口气之余,心里对那位面目模糊的族叔生出无限敬意。

一个从华国来的道士能顺利在米利坚传教扎根,使镇上多数人改换了信仰,不再去教堂祷告,转而新建了一座道观奉养他。

去世之后,竟然还有信徒问他这个远方侄子,宗道长是否已经回归东方,永享极乐了。

这忽悠本事,宗岚服了!

他要有这种能力,哪里会被一个流浪汉难住。

有赖于族叔的余荫,宗岚成功摆脱了两眼一抹黑的状况,将从各处搜集到的答案整理之后,他最终得到了不太有惊喜的结果,和一个解决方案。

说结果不太惊喜,是因为内维尔关于房屋侵占需要上庭解决的说法基本没有骗他。

阿肯色州法律规定在外人强行闯入民宅时,业主需要尽快报警,或即刻行使“自我防卫”,如果超出一定时限,则警方无权再受理该案,屋主想要拿回房子必须前往地区法院申请驱逐令。

甚至法律还有规定,如果强占者长期为该产业缴纳水电,维护费和地税,那么在五年后可申请成为合法的新业主。

对此宗岚大骂,“真是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到哪儿这些当官的都TM只认钱,谁交钱东西就是谁的,也不管是不是偷的抢的!FK!”

然后这类官司呢,再快都要花一年时间,慢的话打个三五年很正常。

最后是他原本在内心酝酿的,一个大胆的想法,若是真要打房屋侵占官司,那干脆再多开一桩新案子,将内维尔送上被告席,换掉他遗产管理人的身份!

宗岚很相信自己观察得到的结论,内维尔绝对从族叔留下的遗产中扣下了不少东西,并把它们揣进了自家口袋,一旦找到证据,这桩官司要打赢不难。

如此早就令宗岚厌烦至极,事实上因为他作壁上观,乐见流浪汉长期占据房子造成当前棘手局面的元凶——内维尔滚蛋了。

换个靠谱点,更有职业道德的律师,整体情况或许能好很多。

这便是宗岚最初的想法。

只是在和许多当地人交流后,他现在放弃了这一打算。

因为对律师这个职业,所有与宗岚交谈过的米国人给出了高度一致的描述,那个群体里就没一个好东西。

在帮雇主解决麻烦之前,律师总会先刻意制造麻烦,靠着卖弄口舌而活,嘴里少见一句真话。

他们是“贪婪与腐败”的化身,比起什么维护正义的使者,更该被称作魔鬼代言人。

诸如此类的骂声听得宗岚冷汗直流,没想到律师明明在米国社会地位很高,公众形象却这么差劲。

额,大概真是些丧良心的家伙吧。

所以内维尔可能是律师群体里道德最败坏的那一小撮,但换个委托律师,也无非是让宗岚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

确定了以上几点事实,加上近半个月日常接收的米国社会信息。

宗岚算看明白了,这国外想要伸张正义也需要成本,尤其走正规途径。

他这种连本国人都不是的社会边缘人,根本无力负担那高昂的成本。

不过也正因为意识到这一点,宗岚灵感顿生。

他发觉困扰自己的麻烦,或许能以一种更熟悉,也意外简单的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