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化论:禁忌与法律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三编 禁忌

第一章 禁忌的语义

所谓禁忌(Taboo),就是接触神圣或污秽之物的禁忌,若有触犯,便会遭受灾难,由此信念而生的习俗,便是禁忌。此习俗是一些半开化民族间普遍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均经历过禁忌习俗,方才习惯有规律的社会生活。在如今的波利尼西亚群岛、美拉尼西亚群岛等太平洋岛国中,禁忌极为盛行,甚至在印度、非洲、美洲以及世界其他角落,不少民族都有此习俗,即便现在某些地区禁忌习俗已不复存在,但依然留存着往昔禁忌在民族间盛行的痕迹。

禁忌(Taboo)本为波利尼西亚语,但由于近代的欧美人没有明确表达该习俗的国语,因此各国民俗学者便不约而同地沿用最初引起注意的太平洋岛国的语言,如今,“Taboo”一词已然成为世界的通用词语。关于禁忌一词的原意,学者的解读大同小异,在其意义上,分实体和应用两方面,一方面意味着神圣或者污秽,另一方面又意味着禁讳或忌避,各学说在此观点上一致。然而,这个意思,究竟是因为事物神圣或污秽所以要禁讳或忌避,还是事物需要禁讳或忌避而因此显得神圣或污秽?其语义的本末尚未明确。弗洛伊德认为禁忌一方面为“神圣”,另一方面则具有“危险”“禁止”“污秽”等反面意义,但并未论及两个意义间的本末关系。(Freud,Totem and Taboo,transl by Brill,ch.ⅲ.)

研究此习俗的最高权威者是弗雷泽[1],在他的解说中,将重点放在了“神圣”之意上。他分析“taboo”,或者是“tapu”一词,是由动词“ta”(“标示”之意)与语气强化副词“boo”构成,其原意为“被强烈标示之物”,常用于严格指定某物为神圣之物的意义上。例如,人们将作为神之后裔的酋长称为“阿利意禁忌”,意为“神圣酋长”,将神殿称为“瓦伊禁忌”,意为“神圣场所”(Frazer,The Golden Bough;Le Roy,The Religion of the Primitives;Encyclopaedia.“Taboo”)。布灵顿的见解与弗雷泽颇为类似,“taboo”一词来自动词“tapa”(“指名”之意),意为“被严肃地指定为神圣之物,因此不允许凡俗之辈亵渎”。同时“tapui”带有“神圣之物”之意,而“tabui”则有“避讳”之意。(Brinton,Religions of Primitive Peoples.Lect.ⅲ.)

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的汤加岛上,人们将此习俗称为“taboo”“tabu”,而沙摩、塔希提、马尔克沙士、新西兰诸岛则称其为“tapu”,在夏威夷岛,禁忌被称为“kapu”,而在美拉尼西亚群岛,又被称为“tampu”或者“tapu”。虽然上述发音多少有些差异,但语源却是一致,而且每一个都具有“神圣”或者“忌避”之意。马来群岛中的帝汶岛、爪哇、苏门答腊等岛屿的岛民将禁忌称为“pamali”“pomali”“pemali”,在其他地方又称其为“boso”“botsu”“boboso”。在澳大利亚,禁忌被称为“kuinyunda”。在马达加斯加岛,禁忌被称为“fady”,或者是“faly”。“fady”一词具有“神圣”“忌讳”“亵渎”“禁戒”“凶兆”等意义,它的动词“mifady”也有“禁戒”“忌讳”之意(Gennep,Tabou et Totémisme à madagascar)。由此语义推测,视某物为神圣之物的结果,便是要避免亵辱、接触与轻慢,随后产生不可亵渎的禁戒,破戒者必要遭受冥罚的制裁,由此带有“凶兆”之意。

希伯来语称禁忌习俗为“Kodaush”。从《旧约全书》中可得知,犹太人也有在神圣日劳动之禁忌,以及死秽、产秽等,还有与波利尼西亚中的禁忌相同的禁忌令。其中拿撒勒人(Nazarite)是严守禁讳、斋戒之修行者,“拿撒勒”的意思就是“隔离者”,或者“神圣者”,与禁忌同义。(Lev.ⅲ,Num.ⅲ,1-21)

从《荷马史诗》及其他古典中可得知,希腊人以往也有此习俗。希腊语中的“äγος”或“äγιος”与禁忌相同,兼有“神圣”与“污秽”双重意义,在《奥德赛》诗篇中屡次可见,国王、酋长及其宫殿、车架、军队尤其哨兵等均为神圣且必须避讳之人与物。(Odys.ⅲ,167;ⅲ,405,ect)

拉丁语的“Sacer”与希腊语的“äγιος”相同,具有“神圣”之意,且同时具有“蒙受神罚”“必须避讳”等意义。由此清晰可见,在被称为欧洲现代文化源头的犹太人、希腊人及罗马人中,均存在禁忌习俗。其他如雅利安人也普遍有此习俗,近年人类学者、社会学者的研究皆可证明。

日语中与禁忌意义相当之词汇,应该为“いみ(忌)”。“いみ”一词是动词“いむ”的名词形式,根据《倭训刊》所载,“いみ”写成“斋忌”,是“敬之古语”。在《神代记》中,“畏”字读成“いむ”,而且“恶”字也读成“いむ”,应为“嫌弃”“避讳”之意。另外,在《崇峻纪》元年之条文中,“戒”字的训读发音为“いむこと”,在《崇峻纪》及《推古纪》三十二年之条文中,“戒法”的训读发音为“いむことののり”。在《类聚三代格》的记载中,延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的官符用到了禁忌一词。据此可知,日语“いみ”一词,正如波利尼西亚语的“禁忌”、希腊语的“äγιος”、拉丁语的“Sacer”一样,兼有“神圣”“忌避”“禁戒”三重意义。

将“いみ”一词用于“神圣”意义上的例子并不少。据《古事记》《日本书纪》记载,天照大神亲织神御衣的机殿,被称为“忌服屋(イミハタヤ)”或者“斋服殿(イミハタドノ)”。《古事记传》中如此解释:“所谓忌,因是织神御衣之屋,故万事斋慎。”此外,在称呼神圣的殿舍、器物上使用“忌殿”“斋斧”“斋钜”“斋柱”“忌镰”“忌灶”“忌火”等词,皆同出一处。换言之,因为神圣,故忌避污秽、丑恶之事,由此“いみ”一词具有神圣之意。此外,制造祭神的种种器物,以及以一切斋戒沐浴、净身慎心为职业的氏族称为忌部氏(《古事记传》十五,《日本书纪通释》八)。平田笃胤对“忌部”之意有如下解释:

“忌部”训读为“伊美部”(いみべ)。“伊美”与“伊波比”本同语,如古代长者所云,亦写为“斋”字,意为忌避诸凶恶之事、污秽之事,万事谨慎。故多指侍奉神灵之事。可读作“伊波比”“伊波布”,亦可活用为“伊波闭”,因“波”(は)与“麻”(ま)相邻而音相近,故可活用为“伊麻比”“伊麻布”“伊牟”,若做名词用,则可云“伊美”。(《古史传》卷十四)

《日本逸史》中记载:“延历二十二年三月,右京仁正六位上忌部宿祢滨成等,改忌部为斋部。”可见延历以后,也可写为“斋部”。《古事记》《日本书纪》中记载,当天照大神进入天石窟时,忌部首之元祖——天太玉命与中臣连之元祖——天儿屋命共同祈祷,说明自古以来,中臣、忌部二氏皆司掌祭祀之职务。

“いみ”最常用于忌避之意,例如,应避讳的言语称为“いみことば”或者“いまひごと”;避讳贵人之名而不说不写之时,称为“いみ名”;因死秽而忌惮,称为“いみ”;祭神礼佛时,需常沐浴、慎饮食、勿触秽,称为“ものいみ”,写作“物忌”或者“斋戒”。因此,“忌避”有双重意义,其一,因敬畏而避讳接触或接近;其二,因厌恶而避免接触或接近。避讳君主之名属于前者,避讳死秽则属于后者。侍奉神灵之人,必须避免一切污秽,以洁净之身祭之,因此“神圣”与“忌避”两个意义之间便产生联系,这与希腊语的“äγιος”、拉丁语的“Sacer”一致。

“いみ”一词用于“禁戒”意义上的例子,除了《崇峻纪》《推古纪》的记载之外,还有称“禁戒”为“いましめ”,称“禁缚”为“いましめ”,称“缚绳”为“いましめのなは”。

上述“いみ”的三个意义中,究竟何为原意,并非易解之问题。如今姑且从其他国家对禁忌及其他同义词的解释来类推,“神圣”或者“敬畏”应为禁忌的第一意义。事物神圣,因此便不可触犯,而不可触犯之结果,便是不可猥亵、不可接近,因此,“神圣”“敬畏”的第一意义便衍生出“忌避”的第二意义。然而,与禁忌一词相当的日语“いみ”,不管其最初原因如何,皆具有“忌避”之意,避讳污秽及其他厌恶之事,遂衍生出不可冒渎“神圣”的第二意义。既然产生对某事的忌避之念,便将其视为极其重要之事,而且该信念变得恒久持续时,忌避之念便成为行为的消极规范,由此产生出“禁戒”的第三个意义。若无严守禁戒,接触、冒渎了神圣之事物,便会蒙受神明的冥罚,该信念便产生“责罚”的第四个意义。而破“戒”(いましめ)者必须承受的后果——责罚,也为“いましめ”,恰如罗马的“Sacer”一词同时具有“神圣”与“蒙受神罚”的双重意义。


[1] 弗雷泽(1854—1941):英国人类学家,民俗学家。对信仰习俗进行了广泛的比较研究。——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