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何产生?有哪些职权?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工会代表大会,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提议,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