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过往
6.
是,
他说的对。
怪我咄咄逼人,怪我太上赶着他,怪我识人不清。
我认了。
“解约吧。”
我头也不抬,声音却忍不住哽咽。
就这样吧,这十年和他的纠缠就到此为止吧,别再有任何交集了。
想起那年拍一场高空威亚戏,我摔到了腰。
为了不耽误沈淮之的进度,我强忍着疼痛拍完了整场戏。
再后来腰就落下了毛病,稍微剧烈一点动作都做不了。
而沈淮之只是弯着眼睛夸了我一句坚强,甚至都没提一句让我先去医院的话。
爱的久了我都忘了,他为我擦泪和舍不得我哭是两码事。
傅雅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急不可耐的欣喜,她巴不得我和沈淮之别再见面。
而沈淮之只是没什么表情的掀起眼皮:“玩这招是吗?”
“你以为我不敢吗?”
我不再和他争论,一把扯下我们定情的项链扔到垃圾桶中,任凭脖子被勒得通红:“等我出院,我会找律师和你对接。”
离开他,曾经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今说出口,却比想象中容易。
没想到他突然就生气了,推开傅雅上来一把就攥住了我的手腕。
“蓁蓁,没有我,你以为你是什么?我劝你冷静一点,虽然我们不再是恋人,可我能保你衣食无忧。”
“你快三十了,除了我的作品还拍过什么?如果和公司解约,你以为你还能红下去?”
“不当演员,你还能干什么?你一个孤儿,能靠的上谁?”
“你闹够了吗?”
一旁的傅雅见此愤恨的咬了咬嘴唇,却看着沈淮之的狰狞没再说话。
他的脸放大在我面前,仍旧如少年般英俊。
原来他从未看得起过我。
7.
我爱了他十年。
高中时他就闪闪发光。
而我命运多舛,父母早逝,亲戚又无人愿意抚养我,在孤儿院待了多年。看到那么闪耀的他,我心里无比的羡慕,又渴望靠近。
但因为自卑,我只敢远远地看着他。
直到有一天,我在琴房发现隔壁的空教室,他在偷偷哭泣。
听闻他母亲重病,不久之前走了。
父母离去的切身之痛我深有体会,可是我不敢光明正大走过去给他安慰。
我妈从很小的时候就教我弹琴,她将钢琴的天赋遗传给了我。
所以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弹了最爱的那首曲子—《TimetoLove》相爱时间,用来慰藉少年。
我想通过音乐告诉他,爱能冲破一切,无论天上地下。
它永远的留下了痕迹。
我相信他感受的到。
就这么反复几个月,放学我都会为他弹奏一曲。我们从未见过面,可我知道他在听着。
直到有一天,我在门缝发现了一张纸条—“我想见你。”
“明晚不见不散。”
我的心怦怦乱跳,慌乱不知所措,鼓足勇气准备赴约。
可是那晚,我突然被几个高年级女生拦住了去路。
她们没给我任何理由,只是说看我不顺眼。然后就对我一阵拳打脚踢,还把脚放在我的手指上狠狠地碾了又碾。
其实在孤儿院这些折磨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可是看着窗户里反射的我—青紫的脸、被扯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和洗的发白的衣服上的黑脚印蜿蜒。
突然就生了怯意。
这么破败的我,怎么面对光风霁月的沈淮之呢?
我最终还是没有赴约。
因为她们下手很重,我没什么钱去医院,只能默默休养了两天。
8.
再去上学时,却听到了沈淮之和傅雅在一起的消息。
他们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少年恣意、少女娇柔,自然万众瞩目。
说不难过是假的,可我也只能祝福。
我默默追随着沈淮之的脚步考进了名校,也终于摆脱了孤儿院,人生总算好了起来。
上了大学后,沈淮之和傅雅仍旧是大家人人向往的模范情侣,好像永远都是蜜里调油的状态。
只是突然有一天,傅雅不知道为什么就消失了。
沈淮之肉眼可见变得颓废,曾经的天之骄子突然就失了意气。
彼时我和他已经成了朋友,知道这个消息我纠结了很久。
喜欢他这么久,我好怕错过这一点点机会。
于是我以朋友的身份陪他走出泥泞、陪他创作,并作为女主角在校园拍摄了他一部成名的文艺片。
电影火了,我们火了。
庆功宴上,沈淮之也不知是不是酒精上头,他吻了我。
于是没有一句表白,我们好像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
我虽然也因此名声大噪,可我只出演他的电影。
我们也算是互相成就,直到现在。
这些年他对我不冷不热,其实我早就清楚他不爱我,只是人总是不撞南墙心不死,总觉得他的心有被我捂热的一天。
忽然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从门边传来,将我从回忆中唤醒:“哟,大清都亡了,沈导还想着享齐人之福呐!”
孟祈走上前一把就拉开了沈淮之,挡在我身前。
“白蓁蓁,你TM都被人欺负成这样了,怎么还梦游呢?”
“换成是小爷直接大比斗抽死渣男和贱人!”
“怎么样,要不考虑考虑找我当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