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主持政务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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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周恩来深谋远虑,费尽心机,所以在他综合平衡下,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社会贤达、无党派民主人士头面人物,差不多都被安排进了政务院及其下属机构,赢来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在这前后,不少党内高级干部和党外知名人士纷纷提出:应该在政府里给老资格的革命家邓颖超安排一个职务,以做到人尽其才,使她在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周恩来力排众议,没有应允。

对此,当时有很多人都觉得不能理解。彭干臣烈士[20]的儿子彭伟光在他撰写的《西花厅见闻》一文中披露:

我母亲认为,邓大姐除了是总理的一个贤内助外,还应该是政府里的一个部长。所以我母亲问总理:“为什么不让邓大姐到政府里担任一项职务呢?”

当时总理很严肃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你这个老太太倒想得挺多的呀!这个问题不是你第一次提出的,过去已经有人提过,建国初期,党内外人士都这么提过,甚至还有人劝过我,但是我不能这样做。”“我是政府总理,如果邓颖超是政府的一个部长,那么我这个总理和她那个部长就分不清了;人家会把她那个部长说的话,把她做的事当成是我支持的……”

总理斩钉截铁地说:只要我当一天总理,邓颖超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那时,听了总理的话,我的母亲和我认为总理过于认真了。以后党和国家历史的演进,证实了总理的做法是非常英明的。[21]

10月19日下午,毛泽东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政务院副总理及其下属委、部、会、院、署、行主要负责人的任命。在这项任命中,各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占了相当大的比重:4位副总理中,民主人士2人(郭沫若、黄炎培);21名政务院领导成员中,民主人士11人;政务院下属34个机构的109个正副职位中,民主人士占了49个,其中15个正职(郭沫若担任了2个正职)。他们[22]是:

政务院总理           周恩来

政务院副总理          董必武

政务院副总理          陈 云

政务院副总理          *郭沫若

政务院副总理          *黄炎培

政务院法律委员会主任      董必武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陈 云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    *郭沫若

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    *谭平山

政务院人民法院院长       *沈钧儒

政务院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罗荣桓

内务部部长           谢觉哉

外交部部长           周恩来

公安部部长           罗瑞卿

财政部部长           薄一波

铁道部部长           滕代远

邮电部部长           *朱学范

交通部部长           *章伯钧

农业部部长           *李书城

林垦部部长           *梁 希

水利部部长           *傅作义

劳动部部长           李立三

文化部部长           *沈雁冰

教育部部长           *马叙伦

卫生部部长           *李德全

司法部部长           *史 良

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绍禹

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维汉

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香凝

重工业部部长          陈 云

轻工业部部长          *黄炎培

贸易部部长           叶季壮

燃烧工业部部长         陈 郁

纺织部部长           曾 山

食品工业部部长         杨立三

情报总署署长          邹大鹏

海关总署署长          孔 原

新闻总署署长          胡乔木

中国科学院院长         *郭沫若

出版总署署长          *胡愈之

人民银行行长          南汉宸

新中国首届“内阁”阵容可观,贤达荟萃,人才济济,为许多民主人士所赞赏,他们异口同声感叹:“周总理不愧为‘周’(指考虑问题周到、完备)总理啊!”[23]

陈毅也对薄一波说:“周总理平衡这个班子的功绩是,既照顾到解放区的各个方面,也照顾到延安;既照顾到各党各派,也还要照顾到被安排人的资历、职业和他的能力。”[24]

四十年后,当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咨议委员会主任孙晓村在《我所经历的第一届人民政协会议》一文中,仍然感慨道:

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结束后,“我回到上海,朋友们都讲共产党的确伟大,打下了江山,但不统统用自己的人。担任领导职务的共产党、党外人士都是在社会上经过几十年考验的中华民族的精英”。

……

“当时民主人士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部长以上职务占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强,他们德高望重,深受人民信任。至今想起这些事情,我深感这样的人事安排,充分体现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用人唯贤的楷模。”[25]

新中国首届“内阁”——政务院的人事安排就绪后,1949年10月21日,周恩来主持召开首次政务院扩大会议,宣告政务院成立,宣布政务院总理、副总理、政务委员以及下属34个机构的负责人正式就职。

会上,周恩来作了题为《关于政务院的成立和政府机关的组织与干部问题》的报告。他说:“政务院是首脑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进行国家事务工作。”他强调:政务院既已成立,各部门就应制定各自简要的工作条例和组织条例。[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