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行业发展蓝皮书(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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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之密、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反响之好前所未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关于“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的政策文件,出台之密、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反响之好,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中医药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从政策发布主体来看,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的政策供给力度显著加大。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该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这些政策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共同构筑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四梁八柱”政策体系,描绘了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宏伟蓝图、“路线图”和“任务书”。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印发的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都对中医药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多层级、多部门、多领域协同的供给结构。如26个省颁布新制修订的地方中医药法规,所有省份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总的来看,一系列政策的发布实施,有力地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中医药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同题共答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