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区域的概念及发展、演化
“区域”是一个普遍的概念,不同学科对其定义有所不同。社会学将人类具有某种相同社会特征的聚居社区视为一个区域,地理学将地球表面的一个地理单元看作一个区域,经济学则将经济上相对独立的经济单元作为一个区域。本章将重点从地理学和经济学角度来辨析区域的概念及其发展、演化过程。
第一节 相关概念辨析
城市、中心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都是与区域相关的概念。城市、中心城市都是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市圈和城市群是区域的表现形式。
一、城市
“城”在中国古代是一种防御性的构筑物,主要用于防御敌方侵袭。《管子·度地》记载“内之为城,城外为廓”“城者,筑城以卫君,造廓以守民”。“市”是商品交易的地方。《周易·系辟下》中写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人们在特定的地点按照特定的时间相互交易,形成集市。随着古代商贸业的发展,集市主要设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城”中,这时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产生。《周礼·考工记》记述了周代王城建设的空间布局情况,其中提到“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城”与“市”在古代王城的建设中布局在一起。军事防御、商品交易、宗教祭祀是古代城市最基本的职能。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职能更加多元,城市的内涵和形态也截然不同。现代的城市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高度集聚的地域,是一个与乡村相对的概念,即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按照人口规模大小,可将城市划分为世界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等不同能级的城市。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我国以城区常住人口数量为统计口径,把城市分为五类七档,即小城市(包括Ⅰ型小城市和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包括Ⅰ型大城市和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见表1-1)。
表1-1 按城市规模对城市进行分类
二、中心城市
中心城市的概念源于“中心地理论”。该理论为德国城市地理学家W.克里斯塔勒在冯·杜能和A.韦伯的区位论影响下,于1933年在《德国南部中心地原理》一书中提出。随后,又涌现了以马克·杰斐逊为代表创造的首位分布理论,以弗里德曼为代表创造的“核心—边缘”理论,以佩鲁和布德维尔为代表创造的增长极理论和以陆大道为代表创造的点轴开发理论。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条件、形成机理和功能进行了阐释。在现代信息技术快速革新背景下和城市发展实践的带动下,区域中心城市概念和内涵不断拓展、丰富和完善。
一般认为,中心城市通常具有以下两层含义:从区域角度看,中心城市区位优势突出、自然文化资源富集,在区域中扮演着经济组织者、创新策源者、信息中枢、示范龙头、要素扩散者等的重要角色,是能带动区域发展的行政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统一体,也是区域空间网络体系中的首位城市、经济中心、政治中心。从经济角度看,中心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经济首位度和要素集中度较高的城市,具备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和市场体系、产业组织体系,其经济吸引力和辐射力能够达到与其有经济内在联系的和与其地域相邻的若干周边区域,表现为人口、物质、技术、资金、信息等各种资源要素在空间上的高效流动。
中心城市通常具备政治中心、产业集聚、科教文卫、商贸物流、信息交通枢纽、金融服务等部门或功能,能有效组织区域经济活动。按照中心城市在区域中所发挥的功能差异,中心城市可分为政治经济中心城市、政治文化中心城市、单一特色经济功能的中心城市和综合性经济中心城市。根据中心城市的空间影响范围,中心城市可分为国家中心城市、省级区域中心城市、省级以下区域中心城市。
专栏1-1 中心城市的分类
中心城市根据其所承担的主要区域功能划分为四类:一是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其在区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经济、政治组织功能,既是经济中心也是政治中心。通常很多国家的首都都属于这类中心城市。二是政治文化中心城市,一般指历史文化悠久、政治文化功能较强但经济功能不突出的城市,如美国华盛顿是美国首都,但其区域经济辐射能力不及纽约。三是具备单一特色经济功能的中心城市,通常既不是经济中心也不是政治中心,但能在某一领域带动区域发展,如丽江、海口等城市是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四是综合性经济中心城市,指具备多经济功能的城市,产业门类齐全,如上海既是国际金融中心,也是国际航运中心,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
中心城市根据其所影响的地域空间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类:一是国家中心城市,如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渤海湾、关中平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城市群(经济圈)催生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成都、武汉、西安、郑州等国家中心城市。它们在各自区域范围内既是产业发展的组织者、科技创新的引领者,也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区域发展的带动者。二是省级区域中心城市,如杭州、宁波是长三角经济区南翼的中心城市,承担着辐射带动浙江及周边省(市)的重任和使命。南京是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江苏省省会城市,既要参与长江下游和长三角区域合作,也担负着带动江苏省域发展的责任。三是省级以下区域中心城市,包括省级行政区内局部地区发挥核心作用的中心城市、省际交界地带的边区中心城市等。前者如泸州市,是川南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后者如贵州省铜仁市,打造了湘、渝、鄂、黔四省(市)边区中心城市。
三、都市圈
在中国历史上早就有“都市圈”建设,尤其是首都圈。《汉书·地理志》曾提到以王畿为中心,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远及近依次是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分别规定不同的任务,形成严密的首都圈。而“都市圈”的概念最早起源于日本,20世纪50年代,日本行政管理厅提出都市圈是以一日为周期,可以接受城市某一方面功能服务的地域范围,中心城市的人口规模需在10万人以上。此时,都市圈的本质内涵就是一日生活圈或通勤圈。随着城市的发展,日本又提出了“大都市圈”的概念,即中心城市是由中央指定或人口规模在100万人以上,周边拥有多个常住人口超过50万人的中小卫星城市,同时周边城市到中心城市的通勤人口数量不低于周边城市人口数量的15%,货运量不低于货运总量的25%。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学者和政府部门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特点,从不同角度对都市圈的内涵和功能进行了概括,基本认识是一致的。都市圈是城市群的一部分,由一个或多个中心城市及其辐射范围内的城镇组成,中心城市与周围城镇之间有密切的经济、社会联系,并且在发挥功能上相互协作,是具有较强一体化趋向的区域(见表1-2)。
表1-2 国内学者和政府部门对都市圈的定义
都市圈的发展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化,内部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城镇联系更加紧密,形成了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整体上看,都市圈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雏形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一般来说,发展较为成熟的都市圈通常具备经济引领、要素集聚、对外交往、综合枢纽、宜居宜业、创新策源、形象展示等典型功能,不但是本地(省或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也是国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和传播国家形象的典型代表者。
专栏1-2 都市圈发展的三个阶段
雏形期:区域内占据区位、产业、政策等优势的城市不断从周边集聚要素和资源,逐步发展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成为准都市圈的核心城市。此时,由于城镇化水平较低、城镇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均不完善,核心城市与周围城市的经济、社会联系较弱。这一阶段,政府通常以培育都市圈为目标,加快完善核心城市功能配套设施,推动资源要素集中集聚,提升核心城市综合实力。同时,通过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其空间形成单核放射状结构。
成长期:随着核心城市生产、生活成本的增加,产业集聚出现“不经济”现象。核心城市的部分职能、产业以及人口等开始向都市圈内其他地区扩散,原本经济基础较好的城市在接受核心城市功能和要素转移之后,逐步发展成为都市圈的次中心城市。这一阶段,政府通常以发展都市圈为目标,统筹推进都市圈内外设施互联互通、产业互补协作、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等,在空间上形成梯度式发展的圈层放射状结构,促进都市圈各区域一体化发展。
成熟期:随着都市圈内交通网络日益完善,核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和其他城镇之间联系显著增强,要素配置、物质生产和产品流动高效有序,都市圈的整体发展处于协调状态。这一阶段,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具有整体吸引外部资源的优势、整体适应外部变化的能力和整体自我新陈代谢的能力。
四、城市群
城市群的概念起源于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提出的大都市带说(Megalopolis)。他认为大都市带是大都市沿着特定的交通轴线集聚而成的多核心城市体系,产业高度集中,城市地域相互蔓延,城市紧密联系,人口规模在2500万人以上,人口密度超过250人/平方千米。1978年,戈特曼按照这个标准指出世界上有六大城市群,分别是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欧洲西北部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英伦城市群和长三角城市群。这些城市群均具有良好的地理区位、政治经济的中心、带状或网络状的空间结构等特征,且有超级城市或国际港口作为增长极。
国内关于城市群的研究起步较晚。于洪俊、宁越敏(1983)最先将戈特曼的大都市带的思想引入中国,引起了国内学者对城市群的研究。1992年,姚士谋在《中国的城市群》一书中首次对中国城市群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将城市群定义为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据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以及高度发展的信息网络,强化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由此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姚士谋这个关于城市群的定义是影响最为广泛的城市群概念。全球化、信息化与区域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城市群成为区域发展的空间组织形态。随着我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城市群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主体形态。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专栏1-3 城市群的内涵特征
城市群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以一个或几个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城市为中心。通常拥有一个核心城市和多个次级中心城市。核心城市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拥有强大的集聚扩散能力,在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次级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较强,发挥承接核心城市功能和传递要素的功能,辐射引领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发展。二是城市群结构、规模合理。城市群是在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多核心、多层次的城市集团。城市结构和规模等级合理有助于资源要素的集聚效应最优化,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的效果最大化,进而推动城市群可持续发展。三是内部城市(镇)存在密切的内在经济联系。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完善、协同互补,经济联系紧密。城市之间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交换频繁、充分流动,城市彼此依存和相互支撑,协同发展,构成一个密不可分的完整网络。四是基于交通、以交通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良好的交通是城市群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支撑。通常城市群内基础设施体系与城市群的空间结构是相互融合的,公路、铁路、水运、空运的立体交通体系发达。城镇群内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实现同城化建设,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服务全域的功能。
第二节 区域的概念及形成条件
对“区域”的研究由来已久,但国内外研究学者对区域的定义尚未完全统一。区域的形成条件通常是具有良好的自然区位、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较高的资源承载能力等。
一、区域的概念
1933年,克里斯泰勒提出了“中心地理论”,为结点区域论的基本内容的提出奠定了基础,结点区域是城镇与其周围腹地在不对称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地域系统。胡佛(1971)认为,区域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19世纪中叶,德国地理学家阿尔夫雷德·赫特纳(1983)认为,区域是形态上具有内部性质相对一致性,而外部差异性最大的地表连续的地段或形态。贝伦斯(2007)指出,区域是内部具有相似性或者内部联系如货物流动和要素流动比较密切的空间范围。
国内对区域的定义尚不统一。陈传康(1986)认为,区域是根据某个或某几个特定指标划分出来的一个连续而不分离的空间。程必定(1989)认为,区域是人的经济活动造成的、具有特定的地域构成要素的不可无限分割的经济社会综合体。郝寿义等(2001)则认为,区域是便于组织、计划、协调、控制经济活动而以整体加以考虑的,并在考虑行政区划基础上的一定空间范围。安虎森(2004)提出,区域是指能够独立地生存和发展、具有比较完整的经济结构、能够独立组织与其他区域经济联系的空间组织。吴传清(2008)指出,区域是指同一范围内在经济上具有同质性和内聚性,具有一定的共同利益,经济结构比较完整且在全国专业化分工上分担一定职责的地域空间。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给予了区域不同的定义。基于学者们的研究,我们认为,区域通常是指以一定的地理范围为载体,具有组织区内经济活动和建立区外经济联系的能力,由一个以上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一定数量的中小城镇及广大乡村地区所组成的空间范围。
二、区域的形成条件
区域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由不同规模城、镇及乡村所构成的空间范围。一般而言,能形成城市群中有序发展的区域具备以下三点必要条件。
一是具备良好的自然区位。每一个区域都具有特定的地理环境条件,并对区域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不同区域因地理环境不同,人们的生产生活的习惯和特点也会有所差异,区域的发展方向、发展水平等也会存在差异。气候适宜、水源充足、地形地貌相对平坦的地区更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能推动区域人口、产业等要素集聚,形成大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小城镇及农村地区发展的城市群格局。
二是拥有以交通、信息为核心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互联互通、完善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是区域发展的必要硬件基础,对区域的空间格局形成和优化具有重要的塑造作用。区域内各节点城市(镇)通过高度发达、便捷的网络化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实现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要素的城际间流通和交易成本的降低,依托网络化设施体系构筑网络化、一体化的经济社会发展内在联系,与区域外城市(镇)建立开放合作的发展关系。
三是具有与区域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是生态系统所提供的资源和环境对人类社会系统良性发展的一种支持能力。土地、水系、森林、矿产等生态资源和环境是区域发展的物质根基,明显影响着区域的形成和发展。区域的一切经济社会活动必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开展,才能实现良性、持久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区域发展阶段的理论解构
纵观东京都市圈、纽约都市圈、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等国际国内较发达的区域形成与发展情况,从空间上来看,区域的演化一般会经历“点—轴—网”三个阶段的过程,即“单体城市点状发展—城市间沿交通轴线状发展—城市间网络化发展”三个阶段。
单体城市点状发展阶段。少数区位条件较好、资源禀赋优良的地区人口、产业等要素不断集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集中配套,逐渐形成了城市。起初,城市发育程度不高、规模较小,处于孤立发展阶段,对其他城市而言是相对独立的,对周边地区的吸引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极为有限。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综合条件较好的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逐渐成为地区经济的增长极。城市的极化和扩散效应显现,生产要素不断向极点集聚,城市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功能逐步完善,对周边地区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这些城市成为区域的中心城市。
城市间沿交通轴线状发展阶段。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极化效应削弱,扩散效应加强,节点之间联系强度增大,随着重要交通干线如公路、铁路、河流航线的建立,地区间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交换更加频繁,生产、运输、销售成本降低,逐步形成了节点之间的分工协作。区域内不再仅存有一个中心城市,而是形成了多个次中心城市和若干小城市。从东京都市圈、巴黎都市圈、纽约都市圈等国际大都市圈的发展演变来看,交通基础设施的联通形成了中心城市的拓展轴,引导中心城市与外围中、小城市建立紧密联系的机制,加深了城市间的政治、经济往来,促进区域范围不断扩张。
城市间网络化发展阶段。由于集聚和辐射效应,区域内形成了各个层级下的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而且出现了各类型城市的网状运行格局,重点发展轴线相对明显。随着区域内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业发展逐步协同,立体交通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城市间的联系密度和强度大幅提升,尤其是次中心城市与节点城市的核心优势和枢纽作用越发凸显,与上一级的中心城市、下一级的城镇联系更加紧密,进而推动整个区域高效、快速发展。多中心网络化结构是区域发展到成熟阶段最合理的空间结构,有利于推动人流和物流、经济流、信息流交互作用,形成均衡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
在不同发展阶段,交通、产业、人口、市场、公共服务等基本构成要素的空间布局和空间联系也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单体城市点状发展阶段,交通以城市内部交通为主,产业以农牧业为主,人口呈散居特征,市场相对封闭,公共服务主要服务城市内部。城市间沿交通轴线状发展阶段,交通逐步形成放射性城际路网,产业中工业、服务业加快发展,人口开始沿交通等轴线布局,市场要素向外开放,公共服务向周边服务。城市间网络化发展阶段,交通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网络化格局,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人口集聚度越来越高,市场趋于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实现共建共享。城市群不同发展阶段特征见表1-3。
表1-3 城市群不同发展阶段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