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
(一)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是生态经济学的核心理论
1.生态与经济协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纽带,社会再生产所需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来自生态经济系统,因此生态系统是经济系统赖以发展的物质源泉。当经济系统的调节机制破坏了生态系统的生物资源和环境资源的结构、布局和自我更新能力时,经济系统本身就会陷入恶性循环之中。因此,现代经济的发展受生态环境的制约,人类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促使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就成了客观必然趋势。
2.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是经济与生态矛盾运动的产物
生态环境的实质是自然生态系统,其组成要素是各种自然资源,这就决定了发展经济必须依托生态环境来进行。自然生态系统所蕴含的自然资源是十分丰富的,但同时又是有限的。然而,人的发展经济的需求是无限的,人类社会要不断进步,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要不断提高,因此人向生态环境取用自然资源的要求也是无限扩大的。由此在人类的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中,发展经济对自然资源需求的无限性与生态系统对自然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之间,就必然会出现越来越尖锐的矛盾,从而就会出现生态与经济日趋严重的不协调。这就必须依靠人发挥正确的主观能动作用,使生态与经济的关系从不协调走向协调。
3.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是生态经济学的核心
人类社会从过去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又向今后的生态化社会转变是一个客观过程,也是生态与经济的不协调到协调的过程。新的生态时代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可持续发展,这正是建立在生态与经济协调的理论基础之上。这就决定了生态经济协调理论是指导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理论,并且体现了生态时代的基本特征。
生态经济学有一系列基本理论范畴和基本原理,它们互相联系,相互依存;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对生态经济实践起着不尽相同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的促进作用又是相同的。生态与经济协调这一核心理论对整个生态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起着基础作用,并且也赋予这个体系“生态与经济相协调”的基本理论特色(陈大珂,1995)。
(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论是当代中国学者集体的伟大创造
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论,是我国社会科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在联合创建生态经济学当中,根据中国经济建设的实践与国外有关远见卓识而创立的;按照历史轨迹来看,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
中国学术界一些学科,如生态学、经济学、环境科学等,分别从各自学科的角度,研究了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辩证关系,论证了社会经济必须同生态协调发展。
1980年8月,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许涤新,发起召开了由经济学家和生态学家参加的首次生态经济座谈会,由此揭开了我国创建生态经济学的序幕。1982年11月,学者们在南昌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生态经济科学讨论会,这是我国学者跨学科联合讨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一次盛会。
2.20世纪80年代中期
生态经济协调理论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1984年2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生态经济科学讨论会暨中国生态经济学会成立大会。国务院原副总理万里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强调了用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观点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在这次大会上,各位经济学家、生态学家、环境科学家、林学家、畜牧学家等,分别从不同角度论述了社会经济必须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出了以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我国经济建设的共识。在这个时期,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已被作为规律来认识。
1986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生态经济科学讨论会上,提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规律。中国环境科学界于1987年7月召开了中国环境战略研究中心第二届年会,其主题是“如何实现我国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1987年发布了以许涤新为编写委员会主任、马世骏等为副主任,组织30多位专家编写的《中国自然保护纲要》。该纲要贯穿着经济建设与保护自然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3.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
我国学者提出的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的新原理,已成为当代中国生态经济理论与思潮的主流,并成为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最基本的指导思想。
1988年冬,在长沙召开的第三次生态经济科学讨论会上,提出了增强全体干部和全民族的生态经济意识,树立生态经济协调理念的目标。1991年初,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十年生态与环境经济理论回顾与发展研讨会,在会议开幕式上,中国生态经济学会理事长刘国光作了“加强生态经济学研究,促进经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生态经济发展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指导作用。在这次会议上,代表们一致认为,“在我国,生态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刘思华教授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当代中国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是我国经济学、生态学、环境科学、哲学等多门学科学者共同的、集体的伟大创造。这次会议的历史意义,就在于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我国学者创立的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学说。
回顾这个时期,我国生态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活动及其发表的论著,都集中在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这个核心问题上。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近十年生态经济学科建设的最重要的成就,也是对整个经济学理论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
(三)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论的理论创新特色
从经济学科来看,发展经济学与生态经济学本来似乎是两门不相关的学科。发展经济学是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及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学科,生态经济学是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复合系统即生态经济系统的矛盾运动发展规律及其机理的学科。然而,作为生态经济学重要部分的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论,不仅为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各国的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指导思想,从动态上、宏观上增强了生态经济学的应用价值,也为生态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架起了一道桥梁,把发展经济学本身的发展前景推向可持续发展经济学。
建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论,主要是针对长期以来各门传统经济学中生态与发展相脱离的种种缺陷,如视人类需求是与生态需求相分离的纯粹的经济需求观、视社会生产是与自然生产相分离的纯粹的经济生产观、视人类消费是与生态消费相分离的纯粹的经济消费观、视国民经济平衡是与生态平衡相分离的纯粹的经济平衡观、视经济活动效益是与生态效益相分离的纯粹的经济效益观、视劳动价值是与生态价值相分离的纯粹的经济价值观、视人类利益是与生态利益相分离的纯粹的经济利益观,等等。用这些不完全的需求观、生产观、消费观、补偿观、平衡观、效益观、价值观、利益观等,去指导人们的经济活动与发展行为,必定造成严重的后果(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业文明发展历史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论一反各门传统经济学的局限,从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思路出发,在需求观、生产观、消费观、补偿观、平衡观、效益观、价值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了较全面的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