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新格局下陕西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与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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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国家全方位出台跨境电商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型外贸方式,属于不同的贸易主体(个人或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支付结算,并采用跨境物流配送货物,完成国际贸易的商务活动。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扶持下,我国跨境电商迅速发展。2012年我国开始跨境电商试点工作,2013年以后,国务院、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陆续发布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各种文件,如《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2013年7月)、《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2014年5月)、《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2015年5月)、《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6月)、《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2018年9月)、《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19年12月)、《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2020年1月)、《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公告》(2020年3月)、《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20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2020年5月)等,上述文件中提到通过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来规范“海外仓”,规范B2B(Business-to-Business)、B2C(Business to Customer)发展与监管,多省市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等,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1.1.2 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海关数据显示,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外贸进出口额增长率明显下降,2010—2020年我国进出口额比上年增长率分别为34.7%、22.5%、6.2%、76%、3.4%、-8%、-6.8%、11.4%、9.7%、3.4%、1.9%。2021—202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实现了较快增长,增长率分别为21.4%、7.7%。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外贸模式,在货物进出口中所占的比重逐步上升,即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快速上升,2013—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渗透率分别为12.2%、15.9%、22%、27.5%、29%、29.5%、33.3%、38.9%、36.3%、37.3%。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以出口为主,进口比重逐年增加,2013—2022年,我国跨境出口电商交易规模从2.7万亿元增长至12.3万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18.4%;我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从0.5万亿元增长至3.4万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23.7%。以上数据显示出跨境电商作为新的外贸方式在我国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逐步上升,正逐渐成为我国贸易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微观、宏观层面上,跨境电商的发展和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发展密不可分。

1.1.3 促进陕西跨境电商发展的必要性

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是商业生态系统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应用的产物,关联了互联网经济、跨境贸易、商业生态系统3个概念。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是一个以完成不同国家之间的线上交易为目的,聚拢具有协同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关系的不同个体、企业及组织的共生系统。陕西地处内陆,由于地理位置及多种历史遗留因素,跨境电商发展相对缓慢,竞争力较为薄弱。跨境电商包括多个部门与环节,任一环节发展滞后都不利于跨境电商整体的发展,因此在国家的大政方针下立足陕西,提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对系统中的各个成分进行分析,缓解制约陕西跨境电商发展的问题,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本书结合陕西省跨境电商发展状况构建陕西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对其组成部分进行评价分析,以期从生态系统的角度提出推动陕西跨境电商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