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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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预先判断的常态化

人类为何如此容易陷入种族偏见当中呢?我们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们讨论过的两个必备要素——错误概括和敌对态度——在人类思维当中是自然而常见的组成。我们暂时不考虑敌意及其相关问题,只考虑人类生活与思考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自然地导致错误而武断的预先判断的形成,从而把我们推向了种族对立与群体斗争。

读者需要注意的是,本书当中的任何一个单独的章节都无法概述偏见的全貌。每一章单独来看都是片面的。这是任何分析方法都难以避免的缺陷。从整体来看,问题是多方面的,读者在检阅问题的一个层面时,请记住还同时存在着许多层次的问题。因此,本章呈现的是对偏见的某种“认知的”考察。我们有必要暂时搁置许多涉及自我、情感、文化和个体的并存因素。

人类群体的疏离

在地球上的每个角落,我们都能发现群体之间彼此分离的状况。人们与自己的同类通婚。人们在同质的族群里饮食起居和休憩玩耍。人们拜访自己的同类,也愿意一起拜神。这种自发的凝聚力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出于便利而已。人们没有必要向外部团体寻求友谊。既然周围已经有很多人可供选择,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去适应新的语言、新的食物、新的文化,以及不同教育程度的人?与背景相似的人打交道不需要耗费太多力气。同学聚会之所以欢乐畅快,原因之一便是所有参与者年龄相仿,拥有相同的文化回忆(甚至都喜欢相同的怀旧老歌),从根本上说,他们有着同样的教育背景。

所以,如果我们总是和自己的同类待在一起,那么生活中的大部分事情都会进行得更加顺利。异邦人带来压力。在社会阶级和经济水平上与我们程度不同的人也会带来压力。我们不会跟清洁工打桥牌。这是为什么?也许这是因为他更喜欢打扑克,但我们更肯定的是,他不会理解我们这群朋友内部的玩笑和八卦,不同习性的人混在一起一定会引发尴尬。我们并没有阶级偏见,我们只是在自己的阶级里感到更加自在和安逸。一般来说,总有很多人与我们阶级相同,种族一致,信仰同样的宗教,我们可以一起生活起居,也可以彼此通婚。

在工作中,我们更有可能不得不与外部群体的成员打交道。在层级化的工商业领域里,管理层必须面对工人,主管必须管理清洁工,销售人员必须与办事员相处。在机械生产线上,不同族裔的工人也许会并肩合作,尽管他们在休息时间里一定更乐意与自己的同类相处。工作时的交往并不足以克服心理上的隔阂。有时,层次过于分明的交往甚至强化了嫌隙的感觉。墨西哥工人也许会嫉妒享受更舒适生活的英裔雇主。白人劳动者也许会担心黑人雇员们随时准备争取晋升并抢走白人的工作。侨民团体被吸纳进工业层级里,他们从事着卑微的工作,而当他们开始提升自己的工作和社会层级时,却在主流群体当中引发了恐惧和嫉妒。

强迫少数群体保持隔离的并不总是主流群体。少数群体通常更愿意保持自己的身份特性,于是他们并不急于学习外语或者注意礼节。他们就像同学会上的老校友那样,可以和拥有相同传统的人们打成一片。

一场引人深思的研究表明,代表少数民族的美国高中生比土生土长的美国白人拥有更强烈的民族优越感。例如,黑人、华裔和日裔年轻人比白人学生更执着于从自己的族裔当中选择朋友、同事和约会对象。他们确实不会从自己的族裔当中挑选领袖,而是更倾向于选择白人。尽管他们同意应该让主流群体的成员担任班级干部,但他们还是会把亲密关系限定在自己人当中,并从中获得更大的舒适感。(1)

因此,首要的事实就是,人类群体倾向于彼此保持距离。我们不需要把这种倾向归因于群居的本能或同类意识,也不必归咎于偏见。舒适省力、意气相投和文化自豪的原则足以解释这一现象。

然而,一旦分离主义形成,各种心理上的细化便有了基础。相互隔绝的人们几乎没有沟通的渠道。他们很容易夸大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也很容易误解差异背后的原因。也许,最重要的是,隔离会导致真实的利益冲突及许多想象中的冲突。

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现象。得克萨斯州的墨西哥工人与英裔雇主之间泾渭分明。墨西哥工人住在别处,他们说着陌生的语言,遵循着迥异的传统,去不同的教会祷告。他们的孩子很有可能与雇主的孩子们上不同的学校;不同种族的孩子们也不会在一起玩耍。雇主对胡安[1]的了解仅限于他来上班,拿工资,然后离开。雇主注意到胡安经常迟到,好像喜欢偷懒,也不善于言辞。于是雇主自然而然地以为胡安的所有同胞都具有这些行为特点。他形成了对墨西哥人的刻板印象,认为他们懒惰、见识短浅、靠不住。假如胡安的不守时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他便更有理由心怀不满,如果他相信他所支付的高额税金和财政上的麻烦都是墨西哥人导致的,那么他更会愤恨不平。

胡安的雇主现在认为“所有墨西哥人都爱偷懒”。当他遇见一个不认识的墨西哥人时,他在心里会记住这一点。这种预先判断是错误的,因为(1)所有墨西哥人并不都是同样的;(2)胡安并不是真的懒惰,他的这种表现是在许多个人价值的作用下形成的。他喜欢陪伴他的孩子们;他遵守宗教节日的要求;他需要修整自己的房子。雇主忽略了这一切因素。按照逻辑,他本应该说:“我不知道胡安为什么这样表现,因为我既不了解他本人,也不了解他的文化。”但雇主却倾向于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给胡安和他的民族打上“懒惰”的标签。

然而,雇主的刻板印象却来自“真实的内核”。胡安确实是一个工作经常迟到的墨西哥人。这位雇主在接触其他墨西哥工人时可能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我们很难准确地区分有根据的概括和错误的概括,这种区分对于进行概括的人本身则更加困难。让我们进一步审视这一问题。

归类过程

人类在思考时必须借助归类(“归类”一词在这里等同于“概括”)。范畴(categories)一旦形成,便成了正常的预先判断的基础。我们不可能避免这一过程。有条不紊的生活正依赖于此。

我们可以认为,归类的过程拥有五大特点。

(1)归类形成了大量的种类(classes)和群落(clusters),从而调节我们的日常生活。为此,我们在清醒时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回顾既有的范畴。一旦天色变暗,气压降低,我们便预先判断要下雨了。我们通过携带雨伞来适应这一系列偶然事件。当一只恶犬从街上跑过时,我们便会把它划入“疯狗”的范畴并躲避它。如果我们生病了,去看医生,我们总是希望医生能按部就班地问诊。在上述这些情况以及无数其他情况下,我们对一个事件进行“归类”,将它划进熟悉的标题之下,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即使没有下雨、那只狗不是疯狗、医生表现得很不专业,我们的行为依然是合理的。这些行为依靠的是较高的可能性。尽管我们进行了错误的归类,但我们已经尽力了。

由此可知,我们的生活经验倾向于形成群落(概念、范畴),尽管我们可能在错误的时机选择了正确的群落,或者在正确的时机选择了错误的群落,归类过程仍然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精神生活。每一天都有无数的事件在发生,我们无法处理如此众多的情况。只有对这些事件进行归类,我们才有可能对它们加以考虑。

开明的思想被视为一种美德。然而,严格说来,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一场新的经历必须被纳入原有的范畴里。我们无法焕然一新地对待每一个事件。假如可以这样做,那么过去的经历又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哲学家伯特兰·罗素用一句话概括了这种情况:“永远开放的思想也是永远空虚的思想。”

(2)归类这一行为会尽其所能地把更多事件纳入群落当中。我们的思维有一种奇妙的惰性。我们喜欢用轻松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假如我们可以把问题迅速纳入符合要求的范畴当中,并利用这一范畴预先找出解决方案,这样做无疑是最轻松的。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药剂师把所有疾病分为两类:如果能看出病症,就在患处涂碘酒;如果看不出病症,就给患者开一剂盐。这位药剂师的生活很简单:仅有的两个范畴帮助他度过了整个职业生涯。

关键可以总结如下:思维倾向于根据行动需求将环境中的事件以最“粗略”的方式进行归类。假如故事里的药剂师因为过于原始的治疗方案而受到责备,他也许会改正自己的行医手段,学习运用更加有辨识性的范畴。然而,只要粗糙的过度概括可以“蒙混过关”,我们就会倾向于这样做。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做更加省力,我们不喜欢做费力的事情,除非那是我们很感兴趣的领域。

在我们的问题中,这种倾向性一清二楚。英裔雇主用“墨西哥人很懒惰”这一概括描述来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这样做比单独看待每一位工人并研究他们的举止背后真正的原因更加省力。假如我能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衡量1300万公民,“黑人是愚蠢、肮脏的劣等民族”,那么我的生活会获得极大的简化。我只需要彻底避免与黑人接触即可。还有什么能比这更简单呢?

(3)类别范畴使我们得以迅速地识别相关事物。每个事件都带有某些标记,用以提示其所适用的预先判断的范畴。当我们看到一只知更鸟时,我们便会情不自禁地说“罗宾鸟”[2]。当我们看到一辆疯狂摇摆的汽车时,我们便会想“司机一定喝醉了”,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一个皮肤黝黑的人会激活我们脑海中对黑人的概念。如果占了上风的范畴中包含着负面的态度与信念,我们便会不假思索地回避这个人,或者采取最方便的排斥行为(见第1章)。

因此,范畴与我们的所见所闻、判断方式和行动对策有着密切而直接的联系。实际上,范畴的全部用途似乎正是为了辅助认知与行为,换言之,是为了让我们迅速、平稳、稳定地适应生活。尽管我们在对事件进行归类时经常犯错,并因此而惹上麻烦,但这一原则依然适用。

(4)类别范畴会对范畴内的内容给予相同的概念属性和感情色彩。一些范畴几乎纯粹是理念性的。我们把这些范畴称为概念。“树”的概念是从我们对几百种、上千棵树的经验中产生的,但它只有一种理念上的意义。许多概念(包括“树”)不仅拥有一个“意义”,还带有一种典型的“感情”。我们不仅知道“树”是什么,也知道我们喜爱树木。不同的族裔也是如此。我们不仅知道中国人、墨西哥人、伦敦人的含义,也可能对这些概念抱有喜欢或讨厌的感情色彩。

(5)某些分类范畴会比另一些更理性。通常说来,范畴起源于“真理的内核”并由此发展壮大。一种理性的范畴由此产生,并通过积累相关经验来发展和强化自己。科学法则便是理性范畴的实例。它们拥有经验的支撑。科学法则所适用的每一个事件都会产生一定的结果。即使法则并非十全十美,只要它们有较高的成功概率,我们也认为这些法则是符合理性的。

一些族裔的划分是合理的。一个黑人很可能拥有深色的皮肤(尽管事实并不总是如此)。一个法国人的法语很可能比德国人更流利(尽管这也会有例外)。可是,“黑人比较迷信”“法国人道德上很随意”这些表述是正确的吗?这些情况的可能性很低,如果我们把这些族裔与其他民族进行比较,也许会发现二者的差异可以忽略不计。但当我们进行分类时,我们的思维却不加以区分,非理性的范畴与理性的范畴同样容易产生。

若想对群体中的成员进行理性的预先判断,便需要对该群体的特质拥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几乎没有人能用充足的证据证明,苏格兰人比挪威人更吝啬,东方人比白人更狡猾,可是这些信念与合理的信念同样广为流传。

在危地马拉的某个社区里,当地人对犹太人的敌视十分严重。当地的居民从未见过一个犹太人,那么“犹太人理应被敌视”的范畴是如何形成的呢?首先,该社区的大部分人信仰天主教。教师们曾告诉居民,犹太人屠杀过基督徒。当地碰巧流传着一个关于恶魔弑神的古老的异教神话。因此,这两种强烈的情绪概念相互融合,从而创造出对犹太人的敌对性预判。

我们已经说过,非理性范畴与理性范畴一样容易产生。也许非理性范畴的形成更加容易,因为强烈的情感就像海绵,被压倒性的感情所吞噬的理念更有可能屈从于情感而非客观证据。

非理性的范畴是在缺乏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范畴。当事人可能只是没有发现证据,误解便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正如第1章中的定义。许多概念的形成依赖于传闻或二手情报,所以错误的分类往往难以避免。一个学生要形成对少数民族的概念,那么这个学生只能诉诸老师和课本教给他的内容,由此产生的印象也许是错误的,但这个孩子已经竭尽所能了。

漠视证据的非理性预判的产生则有更深刻也更令人困惑的原因。一位牛津大学的学生曾说过:“我鄙视所有美国人,但我从未遇见过一个我不喜欢的美国人。”在这个案例中,范畴的划分甚至不符合他的亲身经历。即使一种预先判断不符合我们的认知,我们依然会固执地坚持它,这是偏见最奇怪的特征之一。神学家告诉我们,在因无知而产生的预判里不存在罪恶的问题,但刻意无视证据而形成的预判则关涉罪恶。

范畴与证据的冲突

我们有必要理解当范畴与证据产生冲突时所发生的情况。一个令人惊愕的事实是,在大多数案例当中,范畴顽固地抗拒任何变化。毕竟,我们之所以按现有的方式对事物加以概括,是因为这样做很适宜。何必为了包容每一条新的证据而改变现有的做法呢?假如我们已经习惯了一种型号的汽车,也感到十分满意,为什么还要承认其他型号的优点呢?这样做只会打破令我们满意的习惯。

我们有选择地接纳能够证实既有信念的证据。我们乐于见到一个吝啬的苏格兰人,因为他证实了我们的预先判断。人们得意扬扬地说:“我的话果然不错。”可是,如果我们发现了违反偏见的证据,我们很容易产生抗拒心理。

一种常见的心理机制使人们可以在面对几乎相反的证据时依然保持原有的预判。这便是承认凡事都有例外。“确实有善良的黑人,但是……”或者“我有一些好朋友就是犹太人,可是……”这种机制可以令人解除戒备。尽管它排除了一些受到偏爱的特例,但其他所有个例依然原封不动地承受着负面评价。简言之,反面证据没有被采纳,也不能用于修改范畴;这些证据只获得了轻描淡写的认可,随即被抛在一边。

我们姑且称之为“二次防御”机制。当事实并不适用于某一思想领域时,人们便承认出现了例外,但这一领域将立即被重新固防,不容许任何危险侵入。

有关黑人问题的许多讨论中都出现过“二次防御”的案例。一个对黑人抱有强烈偏见的人在面对有利于黑人的证据时,总是立即提出那个老生常谈的婚姻问题:“你愿意接受自己的妹妹嫁给黑人吗?”这种二次防御十分巧妙。只要对方的回答是否定的,或者稍有迟疑,这个抱有偏见的人便会说:“你瞧,黑人就是有问题,他们就是跟我们不一样。”或者说:“我说得没错吧,黑人从骨子里便惹人讨厌。”

在两种情况下,人们不会为了维持范畴而努力对精神领域实行二次防御。第一种情况是习惯性思维开放,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一些人在生活中很少表现出对事物进行归类的倾向。他们对一切标签、范畴和以偏概全的陈述都抱有怀疑态度。他们习惯性地坚持为每一种笼统的概括寻找证据。他们意识到人性的复杂与多样性,对待涉及种族的概括尤其慎重。即使他们相信某种概括,但他们仍保持谨慎,愿意接受每一种相反的经验并调整既有的种族观念。

另一种容许修正概念的情况完全出于利己之心。一个人可以从痛苦的失败经验中得知自己相信的范畴是错误的,必须加以修正。例如,一个人也许不清楚可食用蘑菇的正确分类而吃下了有毒的蘑菇并因此导致中毒。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他会修正心中的范畴。一个人也许以为意大利人是无知又吵闹的野蛮人,直到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个拥有良好家教的意大利女孩。然后他发现修正过去的范畴对自己大有裨益,从此他会有更加正确的假设:意大利人的性格是千差万别的。

然而,维持预判的立场通常拥有合理的原因。这样做更加省力。并且,我们会发现自己的预判往往可以获得朋友和同伴的支持。如果一个住在郊区的居民反对犹太人加入当地的乡村俱乐部,他的邻居出于礼貌不会提出反对意见。我们对自身地位的感知依赖于邻居的好意,所以与邻居信仰同样的范畴会令我们感到安心。我的信念为我的生活奠定了基础,只要我和邻居都满足于这些基础,我又何必不断地重新衡量我的所有信念呢?这样做根本毫无意义。

作为范畴的个人价值

我们一直在探讨评估准则对精神生活的必要性,对准则的运用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预先判断,而预判则可能逐渐转变为偏见。

一个人所拥有的最重要的范畴正是他自身的价值观。他凭借自身的价值观而生存,也为了价值观而生活。他很少想起这些价值,也很少衡量它们;他只是在感受价值、肯定价值并捍卫价值。证据和理性通常不得不遵循价值范畴,价值范畴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在尘土飞扬的乡下,一个农民听见游客在抱怨这里的风沙。于是,农民为他所热爱的土地辩护:“你知道吗,我喜欢沙尘,它们也算净化了空气。”他的推理很薄弱,却保护了他的价值。

作为自身生活方式的捍卫者,我们难免会采取游击队员的思考方式。在我们的推理当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心理学家所说的“定向思维”,即完全受外在证据控制并聚焦于客观问题的解答。只要有感觉、情绪和价值的介入,我们便倾向于“自由的”“一厢情愿的”或“虚幻的”思维。(2)这种偏颇的思维方式完全是自然的结果,因为我们以价值探寻者的身份而在世界上立足,过着完整而统一的生活。从这些价值中诞生的预先判断使我们得以度过这样的生活。

个人价值与偏见

显然,“肯定我们的生活方式”这一行为本身已令我们频繁地踩上偏见的边线。哲学家斯宾诺莎[3]给“爱的偏见”下了定义。他认为那是“基于爱而对某人做出过高的评价”。恋爱中的人过于泛化地看待爱人的优点。爱人的一举一动都被视为完美无缺。一所教会、一间俱乐部或一个民族的成员对所属对象也可能产生“超过正当程度的爱”。

现在,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种爱的偏见比它的对立面——恨的偏见(斯宾诺莎称之为“基于恨而对某人做出过低的评价”)更加触及人类生活的基础。在低估不喜爱的事物之前,人们一定会先高估喜爱的事物。我们之所以建造围墙,主要是为了保护我们珍惜的事物。

积极的依附是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如果失去了与抚养人的依赖关系,孩子便无法生存。一个孩子在学会憎恶之前,必须先学会爱,并建立与某个人或某种事物之间的认同感。孩子们在界定造成威胁的“他人团体”之前必须先建立由家人和朋友组成的舒适区。(3)

爱的偏见倾向于笼统地概括我们的依恋和情感范畴,为什么我们对此知之甚少呢?原因之一是这种偏见没有产生社会问题。即使我对自己的孩子异常偏爱,也没有人会反对——除非这种偏爱同时使我对邻居的孩子显露敌意,这种情况有时会发生。当一个人在捍卫自身的某种价值范畴时,他也许会侵犯他人的利益或安全。如果是这样,我们便会注意到恨的偏见,但我们没有察觉到,它与潜在的爱的偏见相辅相成。

我们以对美国人的偏见为例。在许多有教养的欧洲人当中,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早在1854年,一位欧洲人轻蔑地将美国形容为“一间大型疯人院,欧洲流氓和流浪汉的聚集地”。(4)这样的辱骂家喻户晓,在1869年,罗素·洛威尔[4]甚至有感而发,写了一篇文章谴责欧洲评论界,名为《论外国人的傲慢》。但这种类型的批评至今依然盛行。

它的根源是什么?首先,我们可以确定在批评之前先有自恋——这是一种爱国主义,是对祖先和文化的自豪,它代表着欧洲评论界赖以生存的积极价值。来到美国后,他们感觉自身的地位隐隐受到了威胁。他们可以通过贬低美国而获得更大的安全感。他们并非从一开始就厌恶美国,而是从一开始就热爱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方式。对于旅居国外的美国人而言,这个公式同样成立。

马萨诸塞州的一位学生自认为待人宽容,却写道:“除非那些愚蠢的南方白人的榆木脑袋终于开窍,否则黑人的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这位学生的积极价值是理想化的。然而讽刺的是,他那含有攻击性的“宽容”使他对一部分人做出了带有偏见的指责,他将这些人视为对他的宽容价值的威胁。

一位女士曾说过类似的话:“我当然没有偏见。我亲爱的老保姆就是有色人种。我在南方长大并一直在这里生活,我理解这个问题。假如人们允许黑人可以安分守己地生活,黑人会更快乐的。爱惹事的北方人根本不理解黑人。”这位女士(从心理学上讲)是在为自己的特权、地位和舒适的生活进行辩护。她并不讨厌黑人和北方人,她只是热爱既得利益。

假如一个人可以相信某个范畴内的一切都是好的,另一个范畴内的一切都是坏的,这样做会很方便。公司的管理层向工厂里的一名受欢迎的工人提供了一份办公室里的工作。工会的一名负责人对他说:“不要做管理类工作,否则你会像所有经理那样变成一个浑蛋。”这位负责人的眼中只有两类人:工人和“浑蛋”。

这些例子表明,负面的偏见是一个人自身价值体系的反映。我们赞赏自身的存在形式,并且相应地看低(或积极抨击)被我们视为威胁的存在形式。西格蒙德·弗洛伊德[5]已经描述过这种思想:“人们在面对不得不接触的陌生人时会感受到无法掩饰的憎恶和反感,我们从中发现了自恋的表达。”

在战争时期,这种流程尤其一目了然。当敌人几乎威胁到我们的所有正面价值时,我们便会顽强抵抗并夸大反抗事业的价值。我们感到自己是彻底正确的,这是过度概括的又一例证。(假如我们不这样认为,便无法调动全部力量进行抗敌。)如果我们是彻底正确的,那么敌人一定是彻底错误的。由于敌人大错特错,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消灭他们。然而,即使在战争年代的例子里,我们也能清楚地看到爱的偏见居于首位,恨的偏见则是一种派生现象。

对人生价值的威胁可能是真实的,必须进行反抗,在这个意义上可能存在“正义之战”,尽管如此,战争总是包藏着某种程度的偏见。严峻的威胁本身足以使人将敌对国家视为十恶不赦,并认为敌国的每个公民都在助纣为虐。保持平衡与明辨是非成了不可企及的能力。(5)

总 结

本章论证了人类易于形成偏见的倾向。这一倾向存在于进行概括并形成概念与范畴的天性里,这些概念和范畴代表了一种过分简化的经验世界。理性范畴与第一手经验密不可分,但人类可以同样轻松地形成非理性范畴。非理性范畴可能没有任何事实的支撑,而完全建立在小道消息、情感投射和奇思异想的基础上。

有一种范畴尤其容易令我们做出缺乏根据的预判,那就是我们的个体价值。这些价值是所有人存在的基础,它们很容易导致爱的偏见。恨的偏见是次要的发展结果,但它们经常伴随正面价值而产生。

归根结底,爱的偏见需要对恨的偏见负责,为了更好地理解爱的偏见的本质,接下来我们将把注意力转向内群体忠诚的形成。

参考文献

(1)A. Lundberg and Leonore Dickson. Selective association among ethnic groups in a high school population.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52, 17, 23-34.

(2)在心理学的领域里,“定向思维”和“自由思想”在过去一直被独立看待。传统上所谓的“经验主义者们”研究了前者,“动态心理学家们”(如弗洛伊德学派)则研究了后者。关于前者,有一本书值得一读:George Humphrey, Directed Thinking, New York: Dodd, Mead, 1948;关于后者,可参考:Sigmund Freud, The Psychopathology of Everyday Life. New York: Macmillan, transl. 1914。

近年来,“经验主义者”和“动态心理学家”的研究和理论产生了相互联系的趋势(见本卷第10章)。这是一个好的征兆,毕竟,偏见的思维不是反常或无序的。定向思维和一厢情愿的思想相互融合。

(3)见G.W. Allport, A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love and hate. Chapter 5 in P. A. Sorokin(Ed.), Explorations in Altruistic Love and Behavior. Boston: Beacon Press, 1950.以及M. F. Ashley—Montagu, On Being Human. New York: Henry Schumann, 1950。

(4)Merle Curti. The reputation of America overseas (1776-1860). American Quarterly, 1949, I,58-82.

(5)战争与偏见的重要关系详见H. Cantril. (Ed.), Tensions That Cause Wars. Urbana: Univ. of Illinois Press, 1950。


[1]胡安(Juan):常见的墨西哥裔男子名。

[2]罗宾鸟:知更鸟的别名。

[3]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 1632—1677):荷兰哲学家,近代西方哲学三大理性主义者之一。著有《笛卡尔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

[4]罗素·洛威尔(Russell Lowell, 1819—1891):美国浪漫主义诗人、评论家、作家。

[5]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著有《梦的解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