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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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最倒霉的蒲公英

不知是不是跟我的乡下出身有关,反正我特别中意乡下出身的不起眼的花,比如蒲公英、牵牛花和野菊花。这不,当大家一齐仰脸看满枝满树樱花的时候,我宁可独自看树下零零星星的蒲公英。多好看啊,嫩黄嫩黄的,黄到人心里去了,真想俯下身子亲上一口;多顽强多机灵啊,草还没返青它就把花朵送出来了。我仔细观察过,迎春花都没它开得早,是它,是蒲公英将春天的喜讯第一个带给人间。因了它,山坡有了金色的星星,河畔有了动人的笑靥,路边有了眨闪的眼睛,草坪有了黄艳艳神奇的图钉……

清晨,惠风和畅,天朗气清。我沿着小路在约略呈弧线形铺展开去的草坪间缓缓踱步。由于少雨,草坪的确还没怎么返青、泛青,但有两种花已经开了。一种花是不显眼的紫花,花朵很小,如紫色的老式耳环,又如小得多的眉豆花。单开的极少,或三五簇像受惊似的挤在一起,或密密麻麻缀成一小片。堇菜花?紫罗兰?我的植物学知识太差了!另一种花就是蒲公英了,它显眼得多。有的紧贴着地皮屏息敛气,有的伸出吸管似的细脖颈摇头晃脑。不骗你,远看真的如金黄色的图钉。而细瞧之下,又未尝不像深情的眸子。不由得,我倏然想起了几十年前邻院的少女。尽管她的衣服颜色灰不溜秋,但那对眸子总是光闪闪、水灵灵的,看我一眼,我的心就抖一下,看谁谁抖。山村的精灵,苦难中的美丽,男孩的春梦,游子的乡愁……

我就这么边走边看,边看边想。忽然,我看见一位四五十岁的女士蹲在草坪上,缓慢移动着一下下挖什么。近前一看,原来在挖蒲公英,蒲公英!而且是开花的蒲公英!右手拿一把扁嘴铁锤样的东西,一上一下,一下一朵,百发百中。她虽然身体移动得慢,但手的动作快。她的身后,蒲公英没有了;她的眼前,蒲公英被她连根刨起。右手刨,左手捡;左手捡,右手刨。刨一下,我的心抖一下。

她刨得太专注了,如入无人之境。大学生们欢快的笑声也罢,清洁工迟疑的脚步也罢,她都无动于衷。我停下脚步看她。相距不过十步远,她似乎没意识到有人看她。她只看蒲公英,只顾重复刨与捡的交替动作,而且越来越快,渐入佳境。我也看蒲公英,看蒲公英一株株、一朵朵落入她脖子上挎的布囊,刚才的文学情思早已不知去向。我的心开始隐隐作痛。如果我是蒲公英,肯定跳起来给她一巴掌。问她为什么这样,熬了整整一个冬天好容易熬到开花时候了,却连个花也不让人家好好开,我蒲公英惹着谁了?为什么这样?

是啊,为什么这样呢?我也想问。可我当然不能问,不敢问。一来这里不是我的校园,二来总觉得这不大像是一个人对一个陌生人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何况是一个男人对一位陌生女士。但我终于没有忍住:“这东西能吃吗?草坪有时是喷药的……”对方头也没抬,低声回答了一句。我没能听清,少顷,怏怏转身走开。

隔一天再去的时候,毫不夸张地说,偌大草坪——连起来足有两个足球场加三个篮球场那么大——几乎连一朵蒲公英都找不见了,蒲公英全军覆没,金黄色的图钉尽皆拔掉,深情的眸子了无形影。

她为什么这样?她为什么必须这样?作为女性市民,难道她不知蒲公英是美的?不懂欣赏蒲公英的美?

若是过去倒也罢了,比如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天灾人祸,休说蒲公英,连榆树钱、榆树皮都生吞活剥了。不信你听听莫言怎么说的好了。他这样说道:“我们就像一群饥饿的小狗,在村子中的大街小巷里嗅来嗅去,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许多在今天看来根本不能入口的东西,在当时却成了我们的美味。我们吃树上的叶子,树上的叶子吃光后,我们就吃树的皮;树皮吃光后,我们就啃树干。那时候我们村的树是地球上最倒霉的树,它们被我们啃得遍体鳞伤。”须知,这并非小说情节,而是莫言二〇〇〇年三月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作为感同身受的同代人,我当然知道他说的句句属实。

是的,那时我们村的树也是地球上最倒霉的树,遍体鳞伤,体无完肤。那有什么办法呢?较之树的生存权,毕竟人的生存权是第一位的。至于美,更无立足之地。我所不能理解和难以接受的是: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城里人基本吃什么有什么,不少人都吃出“三高”了,而大学校园草坪里的蒲公英却成了地球上最倒霉的蒲公英!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