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性
植物化妆品属于化妆品的分支,它与化妆品有共同的体系和质量特性,故此处主要论述化妆品特性。化妆品应具备的安全性、稳定性、使用性、功效性是化妆品四大质量特征。
1.高度的安全性 化妆品的安全性是指化妆品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或致敏,且无感染性。化妆品是与人类密切接触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由于其使用的频率很高,比外用药品对人体的影响更为持久,因此其对人体的安全性当为首要特性。化妆品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各组分原料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最终产品的安全性,特别对新开发的产品或添加的新成分,必须经过安全性评价认定后方可使用,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2.相对的稳定性 化妆品的稳定性是指在保质期内(拆封使用后保质期会缩短),即使在气候炎热和寒冷的环境中,化妆品也能保持原有的性质,其香气、颜色、形态等均无变化。由于化妆品大都属胶体分散体系,通常是将某些组分以极小的微粒(液、固体)分散在另一介质中,形成一种多相分散体系。其主要特征是多相不均匀性、组成的不确定性、多分散的结构和有聚结倾向的不稳定性。因此尽管体系存在乳化稳定剂,但它本质上是热力学不稳定的系统,即胶体系统只能获得暂时的稳定,所以化妆品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对一般化妆品来说,要求其具有2~3年的稳定期限。
3.良好的使用性 化妆品的使用性是指在使用过程中的感觉如“润滑”“黏性”“弹性”“发泡性”等。由于不同消费者对化妆品产品的使用目的和感觉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不同年龄、不同肤质的消费者在不同季节应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不但是产品本身,产品包装容器形状、外观设计、携带的便捷性也体现化妆品的使用需求。
4.一定的功效性 化妆品的功效性是指产品的功能和使用效果。现代化妆品集洁肤、护肤、养肤、美肤于一身,特别是各种强化功效的化妆品均有特定的功能要求。功效化妆品是根据皮肤组织的生理需要和病理的改变,选择添加具有相应功效的物质,使产品兼具美容效果和保健效用。在确保产品安全性基础上,在研发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其功效性,充分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功效需求。但同时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对功效的释义说明和宣称指引多为“有助于”,体现了化妆品功效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