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新世纪第四版(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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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救济

(一)卫生法律救济的概念

卫生法律救济,是指卫生法律主体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的法律制度。

(二)卫生法律救济的方式

卫生法律救济的方式主要有诉讼方式(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行政方式(主要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以及仲裁和调解等。卫生法律救济的方式也是卫生行政管理活动中实现法律救济的途径与手段。

1.卫生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做出复议决定的制度。卫生行政复议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有错必纠、诉讼终局等原则。卫生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以准司法的方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救济手段。

2.卫生行政赔偿 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卫生行政赔偿的实质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国家对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侵犯人身自由权和侵犯财产权两类。卫生行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害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3.卫生诉讼 主要包括三类:①卫生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制度。卫生行政诉讼具有原告是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被告是卫生行政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等特征。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包括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负举证责任、不适用调解、相对人可选择复议等。程序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以及执行。②卫生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卫生民事争议冲突依法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的法律制度。卫生民事法律救济的主要方式是卫生民事诉讼,是国家利用公权力解决私权纠纷的活动,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和国家强制性。③卫生刑事诉讼。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的规定,可能构成犯罪时,通过国家特定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做出处理,对受害对象予以补救的法律制度。卫生刑事法律救济的主要方式是卫生刑事诉讼法律救济。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卫生法的概念?

2.如何理解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3.卫生法主要有哪些渊源?

4.简述卫生法的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