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缘起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长江上游天保工程”)主要实施区是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屏障核心区,大部分地区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属于国家主体功能区中的限制或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任务重大。同时,该区域大部分位于国家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内,贫困人口较多,贫困面广且程度较深,是国家精准扶贫的重点和难点地区。尽管通过精准扶贫,该区域全面摆脱了绝对贫困,但是由于发展基础相对滞后等历史原因和自然原因,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该区域仍将是全国相对贫困的重要区域。该区域的贫困主要体现为因自然环境造成的空间贫困,生态移民是解决空间贫困问题的主要方式。
1998年,国家开始实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999年,国家启动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长江上游天保工程主要实施区域的生态移民逐步增多,尤其是近年来,在生态保护、脱贫攻坚和水电开发的多重任务下,生态移民数量大增。《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提出,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问题,需要对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其中很大一部分就属于生态移民。随着精准扶贫任务的完满完成,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这将是一项更长期的任务。精准扶贫中的易地扶贫搬迁解决的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问题,并未解决这些生态脆弱或者生存环境较差地区其他非建档立卡人口的发展问题,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地区的生态问题。在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及不确定的地灾、恶劣天气等自然和气候条件下,这些地区未搬迁人口仍然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巨大压力,面临相对贫困的威胁。同时,该区域大规模、持续不断的水电开发,不仅改变了区域的生态环境,还产生了大量的水电移民。这些水电移民的搬迁在很大程度上也和生态环境有关,构成了该区域生态移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这种状况还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里持续。
生态移民实践是长江上游天保工程主要实施区精准扶贫和“常态扶贫”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该区域的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和区域稳定有着重要影响。基于该区域特殊自然地理条件、水电开发的现状和相对贫困的状况,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该区域还将有大量生态移民产生。对该区域生态移民状况、移民实践中的问题等进行系统梳理,并进而对生态移民的减贫效应、生态保护效应和人口发展效应等进行评判,对面临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与理论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不但可以从理论上丰富生态移民理论及反贫困理论,而且可以从实践上指导该区域今后的生态移民工程,对该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