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履人生:美利坚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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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你吓到我了

要说人这种生物就是‘见’,舔狗在哪都不太受欢迎。

那位画家口水说干了也没能让贵妇改口,亚瑟从头到脚地拒绝却赢得对方赏识。

她示意跟在身后的黑人管家别离得太近。

“我家里还有几幅画。是我从那些拍卖会上拍下的,希望你能帮我鉴定一下。一幅画20美元,怎么样?”

“夫人,我想你误会了。刚才我已经说过,高雅的艺术我欣赏不了,更何谈鉴定?”说完便欲转身,或许觉得自己的语气太无礼,“不过要是有古董枪的话倒是可以看看。”

“有,我丈夫的书房里收藏了很多,长的短的都有。”

她可不喜欢那些冰冷的武器,总觉得是杀过人的凶器,正愁找一个懂行的人帮着估价,现在正合她的心意。

“不过今天不行,我们还有事情需要处理,改天吧。”

“哪一天?”

“怎么是个死脑筋,改天都不知道什么意思,不就是没空吗?”忍住腹诽,亚瑟在豪斯曼的一再示意下回道:“后天上午吧。不过你需要把地址告诉我。”

“我住在布鲁克林区。市政厅对面,弗瑞曼大街136号。”

“肯定是有钱人,她一定是住着临街的豪宅。”确定完时间和地址,豪斯曼小声的嘀咕着,心情很激动。

亚瑟也不是白痴,这种门牌号肯定是大户人家。

两人继续寻找画家,直到百老汇大道与卡纳尔街的交汇点,他们询问了不下5家画廊。

自命不凡的画家们,把价格从一美元一幅,逐渐升高到50美元一张,跟抢钱没什么区别。

如果把他脑子里所想的一杆短枪、一杆长枪的结构图、零件图都画出来,按照刚才的市价,至少需要上千美元。

并且更加气人的是,那些画家面对类似的生意貌似不太感兴趣,据说会削弱他们的声誉。

“别灰心,明天我们再找找。说不定就有那种落魄画家肯接单。”

“落魄...这倒是一个思路。咱们为什么不去贫民街区碰运气,那里肯定有吃不上饭的画手。

豪斯曼,这是你今天出的最好的主意。走,我请你喝一杯。对了,还有一件事。回旅馆后,你帮我写一封家书。”

旅馆的烛光下,豪斯曼正坐在房间里唯一的凳子上写第二封信。

他自己也需要给家里报平安,告诉他们自己只是出来散心,过段时间回去看他们。

两人也没去酒馆,只怪纽约的消费太高,买了一瓶附近作坊产的劣质威士忌。

还别说,跟那些大品牌酒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浑浊一些,口感更涩,有股馊味儿而已。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自行车什么的,亚瑟肯定不敢想。

疲惫能带来良好的睡眠,前提是不被惊醒。

半夜十二点左右。

豪斯曼的左脚被老鼠啃伤,他用至少100分贝的声音刺透了这座三层木质小楼。

亚瑟敢对耶稣起誓:我他妈差点吓晕过去。

甚至后院里面的几头猪都发出不安的呼声。

有那么一瞬间,亚瑟觉得自己失聪了。

“嘿...听着,豪斯曼...”他给出去一巴掌,嚎叫声才停下来。

“上帝!瞧你把老鼠都吓跑了。这下还怎么报仇。”

豪斯曼安静下来,眼神里透露出困惑和惊恐。

已经不用呼叫旅馆老板,他已经‘噔噔’上来,“出什么事情了?”

“我朋友梦见你家的老鼠在啃他的身体,惊醒后,发现梦竟然是真的。”

老板张开嘴巴,愣了一会儿才说道:

“呃,十分抱歉先生。整个街区几乎都一样,老鼠是我们唯一的伙伴。但...刚才声音确实太大,其他人......”

豪斯曼一副受到巨大精神创伤的样子,红着双眼愤怒又委屈地大吼着:

“其他客人没有找你麻烦已经算你走运了,赶紧给我们换房。该死的老鼠,该死的纽约。我一刻也不想待了!”

老板本想讹他一点小费,可豪斯曼已经不依不饶先打一耙,他只好悻悻一笑:

“你说的对。三楼还有一间客房,那里会好一些,不过雨下大了会倒灌少许进来。”

他也只是嘴上抱怨,不可能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离开。

“哼!只要没你的伙伴就行。”豪斯曼提着自己的行李,吐了一句。

阁楼倒是清净不少,除了漏风,暂时没有什么毛病。

“和我们一起来的那位固特异先生回来了吗?”亚瑟向紧跟在后的旅馆老板打听。

“没有。大概是在哪个朋友那里借宿吧。基本上雨天他很少回来,房间里没有炉子他不习惯。”

“他是你的常客?”

“算是吧。房费是一位有钱的绅士帮他给的,半年。”

多个朋友多一条路;出门靠朋友。

原来都是真的,在我身上怎么没发生这种好事?

亚瑟的心里话应该找豪斯曼沟通。

很显然,那种事情已经在他身上发生,受益者就是刚才尖叫那位。

放好行李,两人又打扫一阵才入睡。

凌晨五点不到。

楼下的猪、鸡、马、骡子,各色上早班的人又把他们吵醒。

“亚瑟,你们家铁匠铺有这么吵吗?”

“差不多吧,那也顶多算独奏,这里是交响乐。算了,起床吧。别人能早起,我们也可以。”

很不幸,旅店外面那些食品店、早餐店还没开门,两人只能往堪奴大街的小巷里钻。

同一辆掏粪的马车擦肩而过的时候,一个烤土豆小贩的摊位出现了。

咕噜噜的肚子还在响,可他们又觉得喉咙有一种饱腹感,口水都咽不下去。

犹豫了一会儿,他们还是让小贩从那个矩形的生铁盒中掏出两个土豆来,总价80美分。

“这是我吃过的最贵的土豆。”

“行了,豪斯曼。你最好把嘴堵上,怎么总不漱口刷牙,想熏死我?”

“真是看不懂你。你的打扮绝对是个乡巴佬,非常符合铁匠的身份,可你的日常习惯却又像个富家少爷但又用不着别人服侍。”

“好了,快闭上你的嘴吧。”

“我们现在去哪?”

“下东区。现在过去刚好。没听老板说吗,那里才是穷人的聚集地。”

“难道这里不是?”他用脚跺了两下,很吃惊的样子。

“废话真多。”

友好的问了几次路,两人从堪奴大街出来,穿过百老汇大道,然后继续向东行进入包厘街,再往下走半英里就到了。

那里就是传说中的‘真·五点区’,黑帮的沃土,细菌的温床,疾病的孵化器。

街道上看来比堪奴街区的小巷好不少,木质房屋几乎占了大半,其余是4到6层的砖石建筑。

街上已经很热闹,水果摊、杂货摊、面包店都已经开门。

倒是有许多不太友善的目光盯着他们,这一点亚瑟非常确信。

走了不远,他已经发现有人跟着,但对方再没别的什么危险举动,亚瑟索性不再管他。

他又找了几个面相和善的人问路,但都被吓走了。

“怎么感觉很怪,他们怕什么?难道是你长得太丑看吓走他们,还是我太帅,让他们自惭形秽?”

“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南方人,我觉得你愧对那些老师。”

看着豪斯曼疑惑的表情,亚瑟走到一个小巷的入口,迅速钻进去,然后又把他扯进来,附在他的耳边小声说:

“爱撒谎的人容易变丑。”

话音刚落,跟踪的那人恰好小跑追过来。

亚瑟突然伸手,一把拽住他的外套,再接上一个膝顶,撞在对方胃部。

来人顿时倒地,身体弓缩成虾米的样子,脸变得绯红,嘴巴张着,努力想说点什么。

终于,能听见一点微弱的声音:

“F**K,你......”

亚瑟走近那人面前蹲下,从靴子里拔出切鹿肉的小刀,贴在他的脸上。

“说吧,我讨厌别人对我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