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Measurable:能被衡量才能被评价
SMART目标管理法的第2个原则是Measurable(可以衡量的),指的是目标应当是可以被细化为以事实为依据的或可以量化的,同时这些验证目标是否达成的数据或信息是可以被获得的。
Measurable就像是一把尺子,丈量着目标的达成情况。没有这把尺子,目标是否达成或达成情况如何将无从获取。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F.Drucker)说:“如果不能衡量,就无法被管理。”
Measurable有3层含义。
1.尽可能客观
很多人对Measurable的最初理解都是目标要量化。实际上并非如此,这是对Measurable的常见误解,不量化的目标同样能够被衡量。符合Measurable原则的目标应当尽可能客观,而非尽可能量化。
例如,张三今天下午5点前,要完成对房间窗户玻璃的擦拭任务,让玻璃看上去光洁透亮,没有任何污点。这个目标不量化,但可以被衡量,只需要在下午5点时,到张三的房间检查一下窗户玻璃有没有达到“光洁透亮,没有任何污点”的状态就可以了。
相比于追求目标的量化,更应当追求目标的客观性。客观的结果像是标准化的尺子,主观的评判则更像是一把凭人为感觉画刻度的尺子。
当然,这里并不是否认要让目标量化,能客观地量化目标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是主观地量化目标,则量化就显得没有意义。
例如,张三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是要让上级对自己的满意度达到90分。可上级对自己的满意度完全是主观感受,并不能反映张三的真实能力。以这种主观的量化作为目标显然是有问题的。
什么是客观的量化目标呢?
例如,“学好语文”这个目标,就不是一个量化的学习目标。如果以此为目标,那我们每天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呢?不知道。
这时候,就不如把“3个月内背完300首唐诗”作为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客观的量化目标。3个月后能否背出300首唐诗,就是目标是否达成的衡量依据。
另外,我们制定的学习目标有很多是长期目标,需要几周或几个月来完成。在这个目标实现过程中,我们很容易懈怠。
为了让自己更有动力,我们要能够把长期目标拆解为短期目标,把几周或几个月完成的学习目标拆解成每天需要做什么,或每天的某个具体时间段需要做什么。让短期目标也可以实现量化。
例如,“3个月内背完300首唐诗”的目标,可以每天背诵4首。这样,每天都能看到自己的进步。
2.以事实为依据
符合Measurable原则的目标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用事实来衡量。
例如,某企业的总经理助理岗位同时肩负着一些公共关系维护的职责。因为这项职责非常重要,为了能够评价这项职责,总经理希望给该岗位制定这项职责相关的目标。
可这类职责相关的目标很难量化。公共关系维护的职责要求总经理助理定期与相关机构的负责人会谈,定期约见一些关键人物。这些会谈与约见很多时候是没有实质结果,但又必须要做的。如何定义这个目标呢?
要围绕这条职责设定目标,则必须做进一步的关键事件分解和关键流程聚焦,定义出总经理助理岗位每月要做的具体工作,以这些工作是否完成为依据来判断是否达成这项职责相关的目标。
举个学习的例子,例如,张三给自己制定的学习目标是学好数学。这个目标显然是不可以衡量的。什么叫学好数学?是数学考试达到多少分数,还是数学成绩在班级里的排名达到多少?
可以衡量的目标不一定非要是量化的,只要以事实为依据。比如能够完整解出某类数学题目、能够记住所有的数学公式等,只要是基于某个可以被检测或检验的事实,就代表这个目标是可以被衡量的。
3.能够被获取
符合Measurable原则的目标应当能够被获取,能够被获取的才能够被衡量。
例如,张三觉得头晕,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有低血糖症状,原因可能是最近采取了不健康的减肥方式,影响了自己的健康。于是制定目标,增加每天的食物摄入,让血糖恢复正常水平。
可张三没有自测血糖的设备,他判断自己的血糖是否处于正常水平的方式就是感受自己是否头晕。他认为如果自己头晕就是血糖不正常,如果不头晕就是血糖正常。这显然是非常不科学的。如果自己的血糖数据不能够被科学地获取,那“让血糖恢复正常水平”显然就不能成为一个有效的目标。
总之,符合Measurable原则的目标,应当尽可能是客观的,最好是量化的,但并不需要一味地追求量化;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用事实作为衡量的依据;同时,目标的达成情况应当是能够被有效获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