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潮公关部的恶女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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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无奈Ⅱ

如果说其他男人在北京有房有车,是靠时机+努力的奋斗成果,那路广志,好像确实算个……异类。

从中学时代算起,路广志就是典型的摇滚青年。

在所有人还听周杰伦,或者更老一点羽泉的时候,路广志的Walkman里,永远是Beatles、Nirvana和Greenday的吟唱嘶吼,满墙张贴的乐队海报,让陪伴了他青春期的卧室更像个小型唱片店。

跟所有爱胡思乱想的男孩一样,他认为自己生错了地方,青岛不配做他的故乡,他应该天降伦敦,方能挥斥才华。

但跟传统意义上那些因为痴迷爱好就容易荒废课业的叛逆男生还不同,路广志在学习上又实打实真长了个“别人家孩子”的脑袋。

所以就算他晚自习旷课出去拿攒下的零花钱学贝斯,爸妈和老师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每次月考的成绩单他都名列全校前10,连家长会上班主任都拿他做例子,循循善诱各位苦大仇深的父母:“你们孩子跟路先生家那位可不一样,现在马上冲刺阶段了,就该逼着抓抓紧!”一到这时候,路广志的妈腰板就更挺拔几分,这是她在退休后还经常津津乐道的高光时刻。

第二个令老太太永远贮藏在舌尖上,随时拿出来供世人瞻仰的高光时刻,则是那一年的高考放榜,路广志成为整个青岛市南区,唯一考进北京理工大学的绩优典范。

当然,他照例延续曾经的开挂本色,一边搞乐队一边穿梭在鼓楼的巷子里淘唱片,哪怕90%时间没用在所谓正道上,但依然四年一科不挂,班上男生都背后半是不忿半是艳羡地唤他:“这孙子!”

可这些故事放在路广志的上帝视角里回望过去,根本算不得什么。

他觉得自己最牛的,是每年学校办文艺活动,他跟几个同样爱好摇滚乐的朋友组乐队都压轴出场,引动下面所有雷鸣掌声,更夸张一点的学妹,眼睛里闪烁的星星都要被他的贝斯声逼出晶莹泪花,甚至还有一两个男生呐喊:“路广志,我要嫁给你!”

忆峥嵘岁月,风华正茂,看万千学妹,尖叫师哥弹得真好。

而那些青春期陪伴自己的各种乐队海报,也全都挂满了寝室的床头墙边。

当室友们打游戏的时候,他总是静静躺在床上,怔怔望向悬在天花板上的约翰·列侬,熄灯后伸出长长的手臂,指尖再往上够一点,我就要变成你了。

我好想变成你啊。

可太风花雪月的梦想,追逐道路上总是残忍的,被现实妥协学会回归庸常,才是大多数人必须认命的剧本。

大学毕业后,路广志本想继续跟几个哥们把乐队做下去,但别人可不是终日沉浸于伍德斯托克乌托邦的理想主义,大家早早就划定好未来的职业道路,准备按部就班。

路广志很鄙夷他们这种迂腐的思想,但又不得不理解,直到银行卡上所剩无几的余额让他终于清醒:校园演唱会上台下女生的尖叫崇拜,就跟他那天生恃才傲物的性格一样,不能说廉价吧,但肯定是无法变现。

于是在校友的引荐下,他进了一家外企广告公司。

很多个加班后的深夜,他都会在回家的出租车上看一栋栋楼从眼前划过,如果自己还在玩乐队,应该也是这时候刚下场吧。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年,身边同事的生日局渐渐变成喜酒邀请,可他还是孑然一人。

其实这么长时间以来,从初二开始对路广志有好感的女生就没断过,但用大学室友的评价来说:“这孙子太阴郁了!”但他们不懂,路广志并不是喜欢独来独往,而是能懂他的异性实在太少,基本上10个女孩里能挑出一个愿意听他聊JimmyHendrix吉他有多酷,且能控制自己不翻白眼不打哈欠的人,起码现在还没找到。

直到有一天,公司里出现一位满身大牌的女同事,据传是所谓体制内大领导家的千金。

其实不用她那些名包傍身,大剌剌的性格跟雪白雪白的好皮肤,明显就能看出来自小被宠溺的殷实家境,刚入职的自我介绍时,女孩提到自己刚从伦敦金匠留学回来,路广志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但就是这一眼,在对方那里被升华为命中注定的电光火石——

——他们恋爱了,是女方展开猛烈追求攻势的结果。

其实路广志也不确定当时是不是真的心动了,只是觉得既然没有更好的选择,有一个综合指数都在A段以上的姑娘,不妨先试试,然后试着试着,就结婚了。

再往后,女孩就出现在路广志办公桌上的相框里,闫悦面试时看着相框里两人依偎的场景,眼尖地瞅出来,这是在瑞士吧?他可真有钱。

那的确是在瑞士,但当时闫悦没猜对,不应该是他可真有钱,确切的来说,应该是他们俩在一起可真有钱。

得益于女方家的条件,路广志比同龄人更早一步享受到有房有车且不用背贷款的轻松,他同妻子夏天拉美浮潜,冬天北欧滑雪,俨然是小红书上优质中产阶级的写照,但路广志总觉得自己少点什么。

“我28岁那年结的婚,也是那年给宝马做的项目中了标,攒下很多钱。我用50%的收益给我老婆买了钻戒,但她家人始终对我很奚落,结婚后我问她,现在没那么忙了,我想重新把乐队拾起来可不可以。她没言语,五分钟后就接到她爸的电话,劝我好自为之,要是觉得外企总监位置太轻省就趁早退出,像她姐夫一样到体制里戴乌纱帽,才算回头是岸。”

他语气淡漠,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我去跟她爸央求,拜托他给我一次试验的机会,她爸只把筷子放下,说单位司机生病了,要我帮他开车去香山送礼。吃完饭,一路上他都在喋喋不休,究竟是怎么样的家教能把儿子养得这么掂不明白轻重,我实在太烦躁,一分神跟前面的车追尾了。撞上去的那一刻,我第一反应是,我可不能让这老家伙死了,不然我真成千古罪人了,所以我使劲打方向盘——最后我断了一根肋骨,他啥事没有。好消息是,为了补偿我,她爸不同意我搞乐队,但退而求其次允许我自己出来创业。起码做电商听着能让他和我丈母娘说出去没那么丢人。”

这样对于一个大男人,尤其是骨子里都带点父权主义的山东男人,确实有些伤自尊的回忆,他讲得云淡风轻:“其实,我不是执拗,大家给我提的建议我也不是不懂,我当然知道,跟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众乐队合作,就是钱打水漂,但我也不能对不起我的梦想……也许这条路前方确实空无一物,但我总要走去看看……至少自己完不成的,能在新一代地下乐队身上看到希望,帮他们吆喝点名气,也算给年轻时候的自己一个交待吧。那帮坚持玩音乐的孩子,不容易……”

这些经历,是很长时间后路广志在一次公司年会,啊不,五个人的年会充其量只配叫聚餐,他难得喝多了后跟大家讲的。

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作祟,闫悦感觉路广志说到后半段时眼眶已经微微泛红,但闫悦宁可自己没看到他脆弱的一面。

你说,每个积累了一定资本,看上去有点爱装的男人,是不是以前都是澄澈的少年?他们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有一半是自愿,更多有一半,其实是被环境逼出来的吧。

所有人鸦雀无声的状态下,她没克制住喷薄而出的圣母情怀。伸出手,拍了拍路广志的肩。

路广志看到闫悦如此动作,顺势把右手放在左肩上,正好盖住闫悦的手指,很小声用自以为充满磁性的声音说了句:“谢谢,我没喝多。”

闫悦一个寒颤,立刻把手抽了回来,高频尖叫在颅内爆发:啊,男人才是在岁月面前被摧残最彻底的物种吧!所有护肤品干嘛老围着我们女性同胞贩卖焦虑,女人老了撒娇,多少还能挂上风情万种,风韵犹存,风姿绰约……男人老了开始流露破碎感,除了油腻,真的没有第二种形容词更贴切。

少年气,慎用!

志哥,你挺不容易的,但最后这个动作值得让你参演《东八区的先生》!

闫悦很想吐槽这么一句,但碍于此刻凝重的气氛,她还是闭嘴为好,尽可能通过视线转移来逼自己打消说刻薄话的欲望……这时她才注意到坐在饭桌对面的韦小洁,一直瞪着大眼睛,极为入神地望向路广志。

闫悦心想:得,到底是小姑娘,她也开始母性光辉发作了。但她万万没预料到,在这副近乎含情脉脉完全被老板过往经历深深打动的神态下,居然是一句:

“所以,志哥,你要这么憋屈,那未来你俩的孩子是不是也得跟她姓啊?”

闫悦掐着大腿尽量别因为庞大的无语致使自己笑出来,左手大拇指的方形美甲边都快要嵌到肉里。

柴力扑哧一声,连带旁边的李子都险些把茶杯里的酒呛到路广志镜框上。

“笑个屁啊,我认真的好嘛,我一直在想以后我的孩子能不能跟我姓呐!我当然要趁此机会跟志哥媳妇取取经,学学怎么说服我未来老公!”韦小洁当然没开玩笑,一脸不可置信身旁人为啥会如此反应。

路广志面无表情,只在心里默念:老天爷,你还有多少需要让我经历的痛苦全都一并招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