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史?(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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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环境史?

这是全书的主导问题,休斯集中在第一章“环境史概念的界定”(Defining Environmental History)中作了简明扼要的解答。他说道:“到底什么是环境史?它是一门通过研究不同时代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变化来理解人类行为和思想的历史。”(本书正文第1页)休斯的定义显然表达了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的原文是“……human beings……in relationship to the rest of nature through the changes brought by time”,旨在说明环境史研究的对象,即聚焦于人类与自然其余部分关系的变化;第二层意思的原文是“……that seeks understanding of human beings as they have lived,worked, and thought……”,旨在说明环境史研究的目的,即从与自然其余部分相关联的新角度理解人类,包括人类的生存劳作及所思所想,也即人类的行为与思想。综合起来,对其定义的完整理解和表述则是:环境史是一门通过研究不同时代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变化来理解人类行为和思想的历史。

以上述定义为指导,休斯总结了环境史学家选择的主题,并将它们大体划分为三大类:“(1)环境因素对人类历史的影响;(2)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反作用并影响人类社会变化进程的方式方法;(3)人类环境思想的历史以及人类的态度模式如何激发了影响环境的行为。”(正文第6—7页)进而指出,“环境史的许多研究主要强调这些主题中的一两个,但很可能大都涉及所有这三个主题。”(正文第7页)为了说明这一点,他还分门别类地简要考察了三类主题,不仅揭示了每一类主题的内涵,还列举了每一类主题的代表作,从而使读者得以一窥究竟。

由于环境史研究涉及人类与自然,“环境史学家的兴趣跨越了通常的学科边界,包括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正文第14页)因此,为进一步明了什么是环境史,或者试图厘清环境史研究的特色,休斯还就环境史与各相关学科的关联进行了讨论,主要看法如下:

第一,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联:“严格地说,充分展开的环境史叙述应当描述人类社会的变化,因为它们关系到自然界的变化。这样,它的方法与其他社会科学,如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方法就很接近。”(正文第16页)在这里,休斯以艾尔弗雷德·克罗斯比的《哥伦布大交换》(1)为例作了说明。

第二,与其他人文探索的关联:“环境史……也是一种人文探索。环境史学家对人们关于自然环境的思考以及他们怎样在文学和艺术作品中表达他们的自然观很感兴趣。这即是说,至少在某一方面环境史可以被视为思想史的一个分支。如果这种探询仍是历史学而不是哲学,它就绝不应当偏离这样的问题,即人类的态度和观念如何影响着他们对待自然现象的行为。”(正文第18页)在这里,休斯特别指出,克拉伦斯·格拉肯的《罗德岛海岸的痕迹》(2)是一部十分优秀的成果。

第三,与自然科学的关联:“环境史,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从生态科学理解人类历史的意义的认识”(正文第20页);“它无疑颠覆了直至20世纪人们广为接受的世界历史观念”(正文第21页);“人类和生命共同体的其他成员一直处于共同进化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并没有随着人类物种的起源而结束,而是持续到现在。历史撰述不应忽视这一过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正文第22页)在这里,休斯提及多位生态学家的思想主张,尤其展示了一部名为《颠覆性的科学》的文集的重要性。(3)

不仅如此,休斯还特别比较了环境史与他所称的“旧史学”(the Older History)的区别,认为最根本之处在于“旧史学,当它意识到自然和环境的存在时,是将它们当作布景或背景来对待的,环境史则将它们当作活跃的有助于发展的力量”。(正文第24页)

休斯对“什么是环境史”及其与其他学科之关联的分析,还有他对环境史与其他历史门类之区别和联系的阐述,我在中译本第一版“译者序”中已进行过讨论,读者可以结合参照。总的来看,休斯分析的意义在于指明了思考这些问题的方向,也为其他人或后学留下了很大的思考余地和实践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