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非爱情
在我们谈论过“爱”与“情”的差别之后,在我们探索何为美好的爱情之前,我们不妨先来辨别一下那些常常被误解为“爱情”的各种“非爱情”,或者说“非爱之情”——是某种感情,但不是爱情。
现代人把四处留情、用情不专的人统称为“渣男”“渣女”,乍听起来简单、直接、爽利、痛快。然而如果从“情”的角度做一点精细化划分,也许会发现这类情况也不是一概而论,基于不同心理因素还可以分门别类。假如人们能对此有所识别,或许会少一点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不必再一次次撕扯一朵又一朵无辜小花的花瓣,只为解开“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这个无解之谜。
用情不专的人,大致分成两种类型。
第一类是些寂寞难耐、以情感游戏来填补心灵空虚的“无情客”。可能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花花公子”或者“花花公主”,英文中的playboy或者playgirl,“play”的意思就是“玩儿”,不认真的。所以这类用情不专,并非“多情”,而是“滥情”。
“滥情”在根子上其实是“无情”,处处蜻蜓点水却毫无诚意;这样的“花心”源于“空心”,看似蛮多暧昧对象,其实对谁也没真正上心、用心,总之不是真心。这类“无情客”在所谓的“恋爱”关系中,基本不投入真情实感,只是比较擅长操纵和利用他人的信任或真诚,玩弄一些情感把戏,满足自己的私心杂念。所谓情感把戏,说得直白点,也就是欺骗。他们开展一段“恋爱”关系的动机,有时是为了打发寂寞,有时是试图证明自身的魅力。
前一种人耐不住寂寞,常需要找人填补自我情感的“空窗”,消磨业余时光,无聊时有个人陪,低落时有一双耳朵在旁倾听,对他而言,独处是一种不堪忍受的精神折磨。
后一种人缺乏内在的自信,需要通过外界广泛的表白和持续的追求来彰显和强调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的个人魅力值和自我优越感。他们内心需要的可能真不是爱情,而是征服,对他人的征服、对更多人的征服,这会让他们感到更加“自信”。一个人最渴望什么,往往说明他最欠缺什么。如果我们身边有这后一种的“无情客”,仔细观察,你可能会发现他们当中有不少人,即使不乏追求者,实际上却并不像他们外表上看起来那样自负高傲,这常常不过是他们用来掩饰内心更深处的不自信,甚至自卑的面具而已。其中有些人或许因为有过惨败的失恋经历而信心全倒,从此只游戏、不真情;有些人其实自知平庸,无可标榜,却又经不住虚荣心作祟、好胜心驱使,老想借着对异性的吸引力来自我标榜、引人羡慕,找回自尊,建立自信。
有一些男孩就会以征服或者“搞定”了很多女孩来炫耀自己有魅力资本,有一些女孩则会同时与多人保持言语上的暧昧,不断抛出“希望”的绣球,于若即若离间吊足他人“求而不得”的胃口,以此保持很多人喜欢自己、取悦自己、追求自己这种众星捧月、自我陶醉的感觉……然而深加探究,“无情客”们所挑选的那些征服对象或者游戏伙伴,通常不会是他们发自内心钟情的人,不会是他们的心上人,而是他们并不在意的人、无所谓的人。因为“无情客”们在这些关系中真正的追求是掌控感、主动权和由此带来的自信心——他们越不在意、越无所谓,就越能占据主动权,越能从容不迫、娴熟自如地运用各种套路和技巧,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真正的爱情不问输赢。一个人如果在所谓的“情感生活”中格外计较胜负输赢、征服与被征服、主动权与被动权,那么这不是真情实感,无关情与爱,而是一种变相的权术、一种人际斗争——这种情况下:谁越薄情,谁就越占上风;最终无情之人最无敌。那些通过技巧、骗术来吸引或玩弄痴情者的人,那些在情感游戏中以无情无义来攻克他人爱情堡垒的人,最自私,其中不存在任何美好的“情意”,更谈不上什么“爱情”,其中尽是利用与伤害,毫无魅力可言。这一类的“滥情者”或者“无情客”本质上是一些怯懦的人,怯懦到只敢利用和操纵他人的柔情与真诚,来展现他们虚假的魅力和脆弱的强大。
第二类人,我称他们为真正的“多情种”,区别于前一类的“无情客”。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能同时展开几段恋情,有几个不同的恋人,但是在每一段恋情之中,面对每一个恋人之时他们都是真心喜欢的,都有发自内心的恋恋不舍。
人们常常以为这样的“多情种”,情太多、情的存量太大,以至于需要多个对象来共享和分担。但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人的时间、精力、情感有限,当同一种情感被分给多个对象,从一心一意变成三心二意,浓度必然有所稀释,难免变薄变浅,而且时间一长哪里忙得过来,久而久之往往渐趋敷衍,随之难免会出现捉襟见肘、张冠李戴的各种尴尬。这样的“多情”或者我们常说的“脚踏两条船”不似前者所提到的“无情客”,其中可能确有真情投入,但这真情扎根不深,始终在多者间“飘忽”“游移”,缺乏确定性,难以持久、稳固、深沉。
也许有人会误以为,之所以存在这种情感“不确定”的“多情种”,大概是因为这类人既爱……又爱……他既爱甲,又爱乙,两者皆爱,所以对谁都不忍割舍。这就是混淆了“爱情”与“非爱之情”,这样的人或许对两者都有好感,都投入了一定的感情,但都不是真正的爱情。可能他真的喜欢这两个人,却也是真的一个也不爱;看似是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其实他只是选择性地喜欢这两人身上的某些特点,但不愿接纳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全部,并全身心地爱她。比如他喜欢这个女孩的果敢但不喜欢她的强势,喜欢那个女孩的温柔但不喜欢她的脆弱,于是他从他自身的需求角度出发,用“脚踏两条船”这一方案似乎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既能同时拥有二者的美好,却又不必承受二者各自的不足,只有享受而无须包容。
他对她或她可能是都动了真心,也确实都用心对待,然而只用了半个心或者三分之一的心,他可能也是真心喜欢她们各自的优点、那些迷人的局部,但远远不足以使他全心全意地爱任何一个完整的她。说到底,他应该是个比较自恋的人,这种“既要……又要……”不过是在喂养他的自我中心、满足他的自恋情结而已。相比于他多情的对象,其实他只爱他自己。不能说这样的关系里毫无真情,但每一层真情都不深不厚不纯,于是随着激情消退、精力不济,将会越来越寡淡,最终趋于“薄情”。如此这般的男男女女确是一颗“多情种”,也注定是一个“负心人”。
多情的开始,难免以寡情收场,情变成了爱的谎言。
情不同于爱。“情”是多,“爱”是一;“情”是感怀,“爱”是力量;“情”是欲念,“爱”是生命;“情”是趣味,“爱”是信仰。
对待“情”最正确的方式是:就把情当作情,就用情回应情,不要被情所骗、为情所困,把别人的情误以为是对自己的爱,或把自己的情误解为是对他人的爱,彼此错付。
情与爱是两个层面的东西,没有可比性——当你在意一个人、在意一段关系,这是情;当你对一个人念念不忘,珍视他超过珍视你自己,甚至超过珍惜生命,这是爱。
读一首诗人里尔克写给他深爱的莎乐美的诗吧:
弄瞎我的眼睛,我依然会看见你。
塞住我的耳朵,我依然会听见你。
即使没有脚,我也能找到路走向你。
即使没有嘴,我也能苦苦地哀求你。
卸下我的手臂,我也会抓住你。
我将用我的心抓住你,就像用我自己的手掏出我的心。
我的脑筋会围着你转动不停,
如果你把一支火炬扔进我的脑海,
我也会用血液把你负载。
那是眼的爱、耳的爱、嘴的爱、手的爱、心的爱、脑的爱、血液的爱、灵魂的爱、整个生命在爱,彻头彻尾、不离不弃、忘我无私、至死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