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苏鲁修仙:仙人腐烂之后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章 家族的幸存者

盛京自古繁华。

可容十架马车并列行驶的天街之上,来自各州各府的游商异贾云集,海外金发碧眼亦或是红肤黑皮之人也是不少。

天街街边的商铺之内,从盛京本地大大小小的农副产品和小手工业品,再到天下各地的土特产,这里应有尽有。

人们甚至能在天街街边小摊上,见到天边彼岸州冻土上穴居土著用海狗牙雕琢的哨子玩具。

——世人因此长道:

“入盛京,可见天下!”

四月初四,正是好雨时节,盛京天街之上的雨花伞比平日里多了许多。

天街两侧,游人驻足之地外的坠仙湖上,画舫众多,有烟柳画桥,风帘翠幕。

游人们似乎毫不在意从五年前开始,每年暴涨的坠湖人数。

更不在意流传广泛的“湖仙”传说。

他们在意的是此情此景的美轮美奂——

即便是寻常的莽汉村妇,只要换上一身体面丝绸,打上几层胭脂水粉,也要活生生变成了才子佳人。

天街中段,有一条以美酒美食著称的【青食坊】。

青食坊向前走到头,右转,便是劳力工作者聚集的【乌衣巷】。

在蛛网一般的乌衣巷中一路向北,穿过一片建在盛京城中心的【烈士墓园】,就能看到一座破败的大宅院。

大宅院曾经经历过大火,在距离被焚毁五年之后的今天,只剩下遍地的断壁残垣。

遍地狼藉之间,只有角落里被烧的漆黑的精美雕梁碎片,能证明当年宅院内大家族当年的繁华。

时至今日,也只有从大宅院里飞起的乌鸦,才能窥得一丝这栋建筑曾经的辉煌。

此时,陈厌胜正站在大宅院废墟之前。

看着埋在尘土、碎石和腐朽木屑之中,早已被荒草掩埋了的腐烂牌匾之上,刻着褪了色的【荒神府】三个朱漆大字。

心情复杂之间,那段被尘封的记忆再次涌入脑海:

“【荒神府】府主,同时也是曾经的帝国上柱国,云荒大将军。

征战四海,一统八荒之人。

帝国最高学府【龙幼学宫】的创始人,八荒银行的行长——

陈云荒。

竟然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一夜之间陷入疯癫!”

陈厌胜穿越过来的时候,正蜷缩在一个死胡同深处的狗窝里,手里拿着一支尖锐的木棍,面前躺着几只流血不止的狗——

盛京陈氏的世子,征服四海八荒的云荒将军唯一的儿子,竟然和野狗同归于尽。

这个世界的陈厌胜死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陈厌胜睁开了眼睛。

陈厌胜在穿越之前过着和大多数人一样的无聊生活,穿越之后所要面对的人生却比穿越前刺激的多——

自从五年前父亲被抓,一把由天雷引起的离奇大火烧光了荒神府之后,这个世界的陈厌胜就被那场大火吓疯了。

五年前,疯了的陈厌胜穿着那身深青箭袖,疯笑着冲入黑夜之中,从那时起流落街头。

往日里和父亲称兄道弟的文臣武将,无一人出手相助。

往日里把荒神府门槛都踏破了的江湖人士,一夜之间完全忘记了还有陈厌胜这个人。

他流落街头,白天和野狗抢食,晚上睡马厩牛栏。

若是被人发现,赶了出来,就不得不在街头巷口找个角落,独自面对漫漫寒夜。

偶尔脑袋清醒时,他便回到荒神府,在某个尚且能遮蔽些许风雨的屋檐下,用干草铺成个窝,在窝中蜷缩起来,以获取极少的安全感。

……

片刻之前,在无人知晓的狗窝里,过去的陈厌胜已经死了。

新生的陈厌胜,将会拥抱这个诡异绝伦的世界。

“盛京陈氏,从百年前就是名门望族,在陈云荒这一代更是能人辈出。

且不说陈云荒兄弟三个位极人臣,就算是我这一辈,也已经出过三个省部大员。

百年经营,盛京陈氏子弟早已遍布天下各行各业,士农工商,各个阶层,遍地都是族人,遍地都是人脉。

家族当初跟着战争一起扩张版图,说是陈姓族人遍布整个世界也不为过。

如此豪门,仅仅在陈云荒落难的五年之后,就已经沦落到家破人亡,宗族销声匿迹的地步……”

陈厌胜看着面前大宅院的断壁残垣,眼神灼灼。

“盛京陈氏,建立于封建王朝的世家大族。

兼并土地,垄断阶层,操纵政治,干扰法律,无视民怨。

为了家族的利益,主导战争。

甚至成功摘得了战争的果实,通过战争,让族人占据新的社会资源。

有这样的家族,皇帝恐怕每天都如坐针毡吧!

被皇帝针对,太正常了。

只不过,由于某些原因,陈云荒没有成为那黄袍加身的赵匡胤,而成了被关在天牢中的阶下囚!”

陈厌胜用一个现代人的史观,去解构了陈氏家族。

他心中有自己的打算。

“盛京陈氏能人辈出,又能够通过血脉建立坚固的联系,将彼此团结起来。

如此轻易覆灭,的确可惜了。

如果对那些能人进行正确引导,让他们的才能可以用到正道上……

这世道必定要比现在更加繁华!”

他仔细回想。

“我虽然没有明显被人帮忙的记忆,但这五年来,盛京陈氏族人必定在暗中帮过我。

不然,当年仅仅只有十三岁的疯子,陈云荒的嫡子,不可能在盛京这种地方独自活下去。”

“之前那说书的老头说,只有家族核心人物被发配了,其他人只是被抄家。

这只是明里发生、世人皆知的祸事。

暗地里发生的祸事,还不知道有多少。

不知道当年那一场大祸之后,盛京陈氏活下来的族人还剩几个?”

事发当年,陈厌胜仅仅只有十三岁。

再加上后来的五年疯癫,当年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

因此,盛京陈氏有多少人幸存,这些幸存的人如今又身在何方,陈厌胜都不知晓。

“若能将族人们逐一寻回,再次联合起来。

凭借团结起来的所有人的能力,或许能创造新的盛况!”

陈厌胜心里明白,这件事比他想象中难得多。

仅仅就他自己现在的情况而言:

他若是个傻子,当年和盛京陈氏敌对的势力,顶多也就把他当个笑话看。

可他若是忽然聪明起来,恐怕当年构陷陈云荒的那群人……

更准确的来说,那群不知道是人是鬼的东西,就必定要斩草除根了!

想到这里,陈厌胜忽然听到背后有脚步声响起。

扭过头,只见一个腰背有些佝偻的年轻男人,正从荒神府外丛生荒草之间的小道中走来。

男人身穿青色长衫,头戴黑青色进贤冠,背着藤条编成的旧书篓,一副书生打扮。

在看到这人的同时,陈厌胜脑袋里泛起关于他的记忆:

陈厌平,今年二十八岁,我大伯陈云横之子,我的堂哥。

是家族里除了娘之外,对我最好的人。

陈厌胜作为家主陈云荒唯一的亲儿子,在家族内身份特殊,从小就被关在大宅里苦读诗书,一门不出,二门不迈。

陈厌胜因此没有什么小伙伴,常年独居让他养成了孤僻的性格。

偶尔在家族事务中露面,也因特殊的身份和沉默寡言的性格,被他人敬而远之。

只有陈厌平时常会来给这个孤僻的弟弟送些吃的。

愿意陪他说些话,给他讲些凡俗世界中的新奇玩意儿。

即便陈厌胜少言寡语,只会聆听,陈厌平也讲的乐此不疲。

在独孤的人生里,陈厌平是照亮陈厌胜人生的少数阳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