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系统的三种类型
基于沟通的社会系统可分三种类型:“互动”“全社会”和“组织”。 [14]
(1) 互动(interaction)系统出现于“在场的诸个人相互感知时”,“在场者(the present)优先”是互动的首要特征。 [15] 不论与在场者关系多么紧密,不论对于在场者而言多么重要,缺席者(the absent)最多只能被讨论,无法参与互动、制造互动中的问题。但缺席者并非毫无影响,因为人类能够运用语言符号论题化(thematization)缺席者,从而兼顾互动之外的潜在背景。语言的使用拓展了互动空间,并将互动时间延伸到过去和未来,从而解除了互动系统与其环境之间的线性关系。因此,与动物之间弱肉强食的互动不同,哪怕在初民社会,强壮者面对瘦弱者也未必占据上风,他们之间的互动,总是牵扯到互动之外的整个社会关系网络。但语言也限制了互动的复杂性:互动双方必须轮流说话,否则互动就会停滞;每次互动只能处理一个主题,其余必须“等候”。由于语言造成的时间结构限制,互动系统无法再分化为同时运作的多个子系统,难以应对更复杂的环境。
(2) 全社会(society)系统突破了互动系统的上述局限。全社会不是所有互动的总和,而是位阶更高的社会系统类型,承载了缺席者之间的沟通。你在场,或者缺席,全社会就在那里;你互动,或者不互动,全社会就在那里。没有任何人能够左右全社会,但任何一次微不足道的互动,又都构成对全社会的再生产。欧洲古典哲学在市民社会(societas civilis)意义上理解全社会,将之视为从政治和法律上加以整合的系统,其统一性根植于对共享规范的认同。此种理解无视对主流价值持拒斥态度的边缘人群,更无法解释不依赖于共识的多元社会。卢曼的全社会则包含“所有可理解的沟通”,这一定义以足够的抽象程度覆盖了历史上多种社会形态,为描绘社会演化奠定了概念基础。人类长期生活在多个全社会之中,但随着现代传媒、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语言可翻译性的实现,“可理解的沟通”扩展到全球。如前所述,现代全社会只有一个,它既非由多国家构成的沃勒斯坦式“世界体系”,亦非全球化作用下超国界的“公民社会”, [16] 而是以系统形态存在的世界社会(world society) [17] 。
(3) 除了互动与全社会以外,在复杂社会之中日益重要的,还有第三种社会系统——组织(organization)。组织以特定资格和条件决定成员的进入和退出,从而与全社会相区别,因为“人们无法——像注册进入大学或取消学籍离开大学一般地——进入或离开全社会” [18] 。组织将其成员结合为长期存续的群体,借助非人格化的规则,而非个人动机、道德允诺或者伦理共识,稳定高度人为的行动模式。在不复为共同体(community)的现代社会,大多数功能领域都需要利用组织“制造动机一般化和行为特定化”的能力。 [19] 比如在现代教育系统中,学生向老师提交作业,不是因为他尊重老师、同意老师的见解,或者相信老师能够教给他有用的知识,甚至帮助他得到“救赎”,而是因为他作为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行为准则;又如在现代经济系统中,员工完成雇主分配的任务,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德行高尚,或者认识到这项任务的意义,而是因为他不希望被扣工资或者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