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当宣传机器启动
不出李昂所料,邦妮没用一秒钟便答应了他的工作邀约。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邦妮几乎每天都往李昂的住处跑,看起来确实是在努力工作。
不仅帮忙挑选演出服、安排行程、业务对接这些助理的分内之事她都做的很用心,甚至还会抽空给李昂做饭。
只是每天看着一位前面系着围裙,后面露出卡裆T裤的女人在厨房忙碌,这种画面实在有些诡异。
李昂的家里也理所当然的多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服装和玩具。
Roc唱片公司,李昂的休息室内。
正坐在李昂身前的中年黑人是JAY-Z手下的高管,公司副总裁莱尼.圣地亚哥,也是唱片市场的主要负责人。
《带我去教堂》经过Roc唱片的重新录音、包装之后重启了印发工作,推出了重制版。
在公司强大的宣传能力加持下,这张唱片一改之前平稳的销售表现,销量像坐了火箭一样直线上升。
财大气粗的Roc一口气就印发了二十万张CD外加十万张黑胶唱片,CD的售价也从之前黑豹唱片版本的3美元提升至3.5美元。
即便如此乐迷们消费的热情也依然不减,许多已经拥有了CD的死忠粉再度掏出腰包购买了黑胶唱片用以收藏。
《带我去教堂》在推出之初就广受乐评人好评,但即使是完美如迈克尔.杰克逊神专《Thriller》也少不了批评的声音。
在经历了跳槽风波之后,不知为何针对这张唱片的批评声越来越多,甚至有电台DJ开专场批评这首歌的歌词有对上帝的亵渎之意。
但在Roc接手之后,这些批评的声音几乎在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
不出意外,这都是钞能力的作用。
《带我去教堂》第四周的表现抢眼,CD加黑胶唱片突破四万张,当期的公告牌单曲排名也跃升至TOP50。
当菲尔从莱尼口中得知这一数字的时候,激动的连卵蛋都在隐隐发烫,比正主李昂更加激动。
二十余年的工作经验告诉他,一位新人能在厮杀惨烈的公告牌排行榜中杀进前TOP50有多么困难,这意味着李昂已经是一位真正的明星人物了。
“唱片的市场表现超出预期,公司管理层对此都非常满意。”莱尼一边翘着脚一边说道。
同时他对菲尔指出,纽约的市场已经接近饱和,接下来的商演重点应该放在中西部。
商演同时也是宣传的重要手段,由于Roc并不手握李昂的经纪人合同,这些事情还需要菲尔配合。
莱尼又扭头对李昂说道:“我和公司总裁约马克先生以及创始人JAY-Z一致认为,你现在的工作重心不应该完全放在无止境的商演上。”
“钱什么时候都可以赚...如果一名歌手不能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专辑,那就根本不配称之为一名歌手。”
李昂完全明白对方的意思,点燃一支香烟说道:“一个月之内,我会录制一首全新的Demo,这首歌将会放在我的新专辑中。”
得到满意的答复后,莱尼露出一丝微笑,“很好,无论你需要什么帮助尽管跟我说。”
“按照碧昂丝小姐的意思,只要是你的需求我们就会把优先级往前排一排。”
这番话让李昂不由心头一暖,碧昂丝的承诺可不是空头支票。
单单这一点就比这个行业中百分之九十自诩为绅士的伪君子强出太多。
周日,李昂专门挑了一个人少的时间来到公司,在菲尔和Roc公司制作人Big dog(大狗)的指导下尝试录制《sucker for pain》的Demo。
菲尔已经为他争取到了美国制造音乐节的表演席位,虽然只是开场阶段的垃圾时间,但这对于李昂来说十分重要。
能在这样级别的音乐节上有着出色发挥对他的星途大有裨益。
如果录音进行的顺利的话,他将在一个月之后的音乐节带来《sucker for pain》的现场演出。
I torture you~Take my hand through the flames
感受我的折磨~让我的双手尝尝火烧的滋味
I torture you~I'm a slave to your games
感受我的折磨~我已对你的游戏驯服下跪
在开场的副歌部分,两位经验丰富的制作人都挑不出毛病。
第一次见识到李昂癫狂的作词和表演风格的大狗忍不住捂着耳机连连赞叹,“Damn bro~这他么简直太棒了~”
然而在进入之后的说唱部分之后,他的脸色迅速晴转多云,到最后直接捂着肚子笑个不停。
意料中的情况还是发生了,高密度的说唱歌词跟副歌部分完全没法自然衔接,唱到后面李昂差点断气把自己送走。
“Bro,这是我见过最垃圾的说唱表演...”
对于这番评价,在场包括李昂本人都十分认同。
菲尔说道:“也许你需要一些说唱培训,我认识这方面的专家,你很快就能学会。”
大狗立刻站起身来瞪着菲尔沉声说道:“我带过上百位说唱歌手,你是认为我不够专业吗?”
“我可没这么说过...请你先坐下。”
“你这外行的老混蛋根本不明白这不是会不会说唱的问题!”大狗指着菲尔的鼻子继续输出,“整体听下来我觉得这首歌的副歌和说唱部分不像是同一个人写的...”
“这种割裂感不是说唱技巧能够弥补的。”
李昂在一旁默默点头,心中暗自赞叹大狗不愧是说唱方面的专家。
灵感刷新给出的原版之中明确这是首多人合作的歌手,其中副歌部分为一人,说唱部分出现了至少五种截然不同的人声。
即使将合作人数极限压缩,这首歌也至少需要两个人来完成。
一个人负责副歌部分,另外一名歌手负责说唱部分。
这样才能有概率将作品完整的呈现出来。
还没等大狗说话,李昂先一步说道:“按照我原本的创作思路,这首歌应该由一位说唱歌手和我feat完成。”
啪——
大狗打了个响指,之后恶狠狠的给了菲尔一个中指:“怎么样,我就说没人比我更懂说唱。”
“公司里最不缺的就是那些怀揣梦想的年轻尼哥,除了像DJ khalid(哈立德)这样的大咖有些难度以外,其他人我想都会愿意表演这样一首杰作。”
“只是...”
大狗话锋一转,突然停顿了下来。
“只是什么?”
“你可能得接受Feat歌手对你原有作词的更改,作词的原创性是说唱歌手的生命,你懂的B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