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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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传统哲学的逻辑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士子崛起,百家争鸣,是中国哲学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之一。此后,中国哲学在其2000多年的发展中,先后出现了许多哲学家和哲学流派,他们各自体现了不同时代的精神面貌,成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核心,至今仍然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有先秦哲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佛教哲学、宋明理学等。

一 先秦哲学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春秋战国是思想和文化最为辉煌灿烂的时代。这一时期出现了诸子百家彼此诘难、相互争鸣的盛况空前的学术局面,后世称为“百家争鸣”,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一时期,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兼并战争接连不断,社会结构急遽变化,文化思想空前活跃,产生了儒、道、墨、名、法、阴阳、纵横、农、杂等各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儒、道、墨三家。

(一)儒家

先秦儒家也被称为原始儒家。儒家肇始于孔子,其代表人物还有颜子、曾子、孟子、荀子等,从原始儒家的《诗》《书》《礼》《乐》《易》《春秋》《论语》《孟子》《荀子》等经典著作中,可以把握其思想。

1 孔子:创始人

儒家学派创始人是孔子。孔子儒学思想产生的时代是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天下无道”(《论语·季氏》),周礼已崩溃。为了恢复周礼,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孔子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价值体系。这一体系也是孔子在中国哲学上的最大贡献。孔子关于“仁”的论述很多,其内涵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是“仁者,人也”(《礼记·中庸》)。“仁”是所以为人的根本。孔子不仅把“仁”作为外在的行为准则,而且把“仁”作为内在的德行修养。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孔子对于个人修养,主张“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对孔子来说,礼乐的真正意义就是正人心、塑造完美的人性。所以,失去了“仁”的内在核心,礼乐就不再是礼乐,而只剩一个无用的空壳了。

其二是“仁者,爱人”。语出《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认为人天生都有仁性和恻隐之心。孔子之爱人,虽然根植于血缘亲情,但并不是到此为止,而是推而广之,把父母子女之爱扩大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即“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儒家的理想就是把仁爱的精神从亲人推及所有的人,即孟子后来所阐发的人的“四端之心”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爱之心,这是中国社会以人文教化为主的文化传统。

孔子燕居像

其三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孔子的“仁”还是一种宽容、忠恕的精神。孔子指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这种思想贯穿于孔子思想学说的各个方面。孔子曾对他的得意门生曾参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后来其他弟子不明白孔子所指的是什么,就问曾子,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

其四是“为政以德”。孔子认为政治的最高境界是以“仁”治天下,对于为政施治,他倡导以教化的方式来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其所谓“德”,就是“仁”的精神体现。他还提出“道(治理)千乘之国”,须“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此外,孔子晚年提出“中庸之道”的修身、处世原则。“中庸之道”既具有哲学方法论的意义,又具有品德修养的意义。“中”是指矛盾相互依存所表现出来的“度”,即事物变化中的量的规定性。“庸”通“用”。“中庸”即以“中”为“用”,就是要把握矛盾相互依存或相互渗透所应遵循的量的规定性,使矛盾双方在一定的限度内发展,从而保持统一体的和谐。

2 孟子:继承人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仁”的哲学体系,提出了“仁政”学说。为了说明这些道德规范的起源,孟子提出了“性善论”。孟子说:“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孟子·告子上》)在孟子看来,尽管各个社会成员之间有分工的不同和阶级的差别,但是他们的人性却是同一的。孟子把道德规范概括为仁、义、礼、智,把人伦关系概括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认为,仁、义、礼、智四者之中仁、义最为重要。仁、义的基础是孝、悌,而孝、悌是处理父子和兄弟血缘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他认为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用仁义来处理各种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天下的统一就有了可靠保证。孟子认为,如果统治者施行仁政,可以得到人民的拥戴;反之,如果不顾人民死活,推行暴政,将会失去民心而变成像桀纣一样的独夫民贼,终将被人民推翻。“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孟子的“重民”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 荀子:自成一派

清殿藏本荀子像

荀子虽与孔孟同属于儒家,但其有独特见解,自成一派。与孔孟相比,荀子的思想具有更多的现实主义倾向。他在重视礼义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强调政法制度的惩罚作用。荀子主张“天人相分”,即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各有其职分和运行规律,“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即自然与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与孟子的“性善论”相反,荀子主张“性恶论”,提出“礼”“法”并用的主张。荀子认为人性生来是“恶”的,即“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荀子认为人性有两部分:性和伪。性是人先天的动物本能,是恶;伪是人后天的礼乐教化,是善。性的实质是各种欲望,如果顺从由性,人就会为满足欲望而不择手段,最终导致道德沦丧、天下大乱。圣人知道性是恶的,所以创制礼义道德,“化性起伪”,用伪取代性,使人变善。

先秦儒家的思想奠定了整个儒家学说的基本格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道家

道家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它以“道”为世界的最后本原,所以被称为道家。在中国的历史上,能够长期与儒家相抗衡的就是道家,其原因在于道家哲学时常被一些官方或非官方儒学的重要人物改造与继承,因此道家哲学长期影响了整个中国古代哲学的发展。先秦时期道家的代表人物是老子和庄子。

1 老子:创始人

春秋后期的老子最先把“道”看作宇宙的本原和普遍规律,是道家的创始人。老子用“道”来说明宇宙万物的产生和演变,提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观点。他提出“道”是“莫之命而常自然”,即“道法自然”。据此,他还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无为而治”是老子宇宙观和社会观的统一,是大道顺自然以行而无私的法则在政治上的合理应用。老子的“道”是当时思辨哲学的最高成果。他提出了包含丰富辩证法思想的“反者道之动”的命题。他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不断变动的,不断变动的原因是天地万物都存在两个互相矛盾的对立面以及对立面的互相转化。

2 庄子:继承人

战国时期的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认为“道”产生天地,天地和气产生万物,物生是气的“聚”,物灭是气的“散”。他也认为“道”是无限的,“自本自根”“无所不在”的,然而它又是自然无为的,在本质上是虚无的。庄子的人生哲学最具特点,他认为儒家所高扬的仁、义、礼、智四端,恰恰是违背“民之常性”的,应当全部予以抛弃。在庄子的哲学中,“天”与“人”是相对立的两个概念,“天”代表着自然,而“人”指的就是“人为”的一切,与自然相背离的一切。“人”“为”两字合起来,就是一个“伪”字。庄子主张顺从天道,而摒弃“人为”,即摒弃人性中那些“伪”的杂质。顺从“天道”,从而与天地相通的,就是庄子所提倡的“德”。在人类生存方式上,他崇尚自然,提倡“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精神境界,并且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逍遥自得,是绝对的精神自由,而不是物质享受与虚伪的名誉。庄子的这些思想和主张,对后世影响深远,是人类思想史上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博古通今

庄子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如铁块与“大冶”(铁匠)的关系一样。铁匠把铁块铸成什么器物,不铸成什么器物,铁块是没有选择自由的。天地是个大熔炉,造化是个大铁匠,人不过是块铁罢了。人的一生,任凭自然而已,这就是他所说的“不以人助天”(《庄子·大宗师》),“无以人灭天”(《庄子·秋水》),不以人为改变自然,企图通过“天与人不相胜”(《庄子·大宗师》)的途径,实现人向大自然的回归和人与自然的同一。

老庄哲学开创了中国哲学自然主义先河,对中国哲学中的本体论与辩证法多有贡献。其人生哲学中崇尚自由与反专制的思想,也成为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的一部分。

(三)墨家

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墨子,是墨家的创始人。儒、墨两家在当时并称显学,两个学派的弟子甚多,遍布各地。在政治主张和哲学思想上,两家针锋相对,展开激烈论争,“列道而议,分徒而讼”,对开启战国一代学术争鸣之风起到了重要作用。墨家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带有宗教色彩的团体,其成员多半来自从事生产劳动的社会下层,生活刻苦,严守纪律,富有牺牲精神。由于儒、墨两家立场不同,社会政治思想也是相互对立的。儒家主张“爱有等差”,墨家则主张“兼爱”;儒家信“命”,墨家则“非命”;儒家鄙视生产劳动,墨家则强调“不赖其力者不生”;儒家“盛用繁礼”,墨家则俭约节用;儒家严义利之辨,墨家则主张“义,利也”;儒家的格言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墨家则“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等等。墨子死后,其门人推选一人为墨者领袖,称为“钜子”,继续领导墨家活动。古代文献记载:“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淮南子·泰族训》)墨子死后,后期的墨家重视自然科学和逻辑学研究,对中国古代几何学、力学、光学的发展及古代形式逻辑体系的建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 两汉经学

随着汉朝统治的稳定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汉代施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故先秦诸子的百家争鸣不复存在,儒学成为汉朝文化思想的主流。《诗》《书》《礼》《易》《春秋》成为崇高的法定经典,也成为士子必读的经典。汉代儒生即以传习、解释“五经”为主业,自此经学正式宣告诞生。

两汉经学的代表人物是董仲舒。董仲舒将先秦儒家的基本理论与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构建了天人一统的哲学体系。他认为天人是相互感应的,感应的根据是天人皆有阴阳,而阴阳消长的原因,在于五行的“相生”和“相胜”,五行生胜,才产生了宇宙间事物的生成变化。在这种运动变化中,始终体现着天的意志和德行,阳是天的恩德的体现,阴是天的刑罚的体现,天“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春秋繁露·基义》)。根据“天人感应”的理论,他认为上天经常用祥瑞与灾异分别表示对统治者的奖赏和责罚,为君权神授制造了理论;还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受命于天,而认识的目的是了解天意。通过内省的途径就能判断是非,达到“知天”的目的;另外还必须通过对阴阳五行的观察,才能达到对天意、天道的了解。按照“尽心”“知性”“知天”的模式,才能达到“天人合一”。

董仲舒以其“天人感应”论为基础,对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做了全面系统的论证,并提出了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道。“三纲”“五常”的结合,使两汉经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规范体系,对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巩固封建统治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明)王圻、王思义辑《三才图会·董仲舒像》

三 魏晋玄学

魏晋玄学是在汉代儒学衰落的基础上,为了弥补儒学不足而产生的。东汉末年,由于社会矛盾的激化,爆发了黄巾起义,摧毁了东汉的统治,儒学也受到沉重打击,致使“旧居之庙(指孔庙),毁而不修,褒成之后,绝而莫继,阙里不闻讲颂之声,四时不睹蒸尝之位”(《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两汉经学也随之衰落。魏晋玄学作为这一时期占主导地位的哲学体系,其主旨是以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方式达成“天”与“人”的联结。魏晋玄学对两汉经学进行了多方改造,在内容上以本体论取代神学,否定阴阳祥瑞灾异与谶纬之说;在形式上以抽象的义理思辨取代烦琐的考据和象数比附。这就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注入了清新的活力,标志着中国哲学思想的进一步深化。由于当时的哲学家信奉儒家的《周易》,与道家的《老子》和《庄子》并称“三玄”,所以后世称这种哲学为“玄学”。

玄学思想虽然继承了先秦的老庄哲学,但与老庄哲学又不尽相同。魏晋玄学以研究《老子》《庄子》为主,同时也研究《周易》,并以《老子》《庄子》注释《周易》。例如,王弼著的《周易注》与《周易略例》两书,就是以老庄解《周易》的代表性著作。魏晋玄学把老庄哲学中的“有无”问题当作讨论的核心命题。以何晏、王弼为代表的玄学贵无派把“无”当作世界的根本和世界统一性的基础,提出了“以无为体”的本体论思想。崇有论者裴頠则认为“夫至无者,无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崇有论》)。裴頠反对贵无思想,否认无能生有,认为有是自生的,自生之物以“有”为体。而向秀和郭象则主张“无不能生有,有也不能生有,万物是突然自生自得的”,反对无能生有,提倡万物自生独化之说。

先秦的老庄之学以崇尚自然、反对儒家礼教(即名教)为主要特征,而魏晋玄学的代表人物中除阮籍和嵇康外,总的来说都是调和儒道、调和自然与名教。王弼以老庄的方法解儒家的《周易》与《论语》,其目的就是要把儒、道两者调和起来。他从本末、有无的哲学体系出发,认为名教是“末”,自然(即“无”或“道”)是“本”,名教是自然的必然表现,两者是本末体用的关系,是统一的。而郭象则提出名教即自然的理论,认为“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庄子·逍遥游注》),故道家的自然与儒家的名教是一致的。阮籍、嵇康的老庄学表现出反儒的倾向,与王弼、郭象的玄学取向有所不同。阮籍讥讽儒者是“行不敢离缝际,动不敢出裈裆,自以为得绳墨也”(《大人先生传》)的处于裤裆中的虱子。魏晋玄学家重名理之辩,善作概念的分析与推理,强调在论证问题时应注意把握义理,反对执着言象,这对提高传统哲学的理论思维水平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魏晋玄学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上承先秦的老庄之学,吸取了汉代经学的教训,通过有无本末之辩,建立了精致的唯心主义本体论,开创了糅合儒、道学说的一个新的哲学时期,对后世诸学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四 佛教哲学

印度佛教传入后,经过自汉代到唐代600余年的消化,中国人创造了自己的中国化了的佛教哲学。中国佛学渗透了中国哲人的智慧,特别是道家、儒家和魏晋玄学的哲理。中国化了的佛教宗派,主要有天台宗、华严宗和禅宗。

佛教哲学以双遣对破等解构的方法来消解心灵上的执着,使人自知其限制,自虚其心,自空其说,以求容纳别人。如儒之“诚恕”、道之“齐物”一样,这不单单是个体修养身心的方法,也是现代社会共存互尊的必需。佛教让人们反观自己心灵的无明,对治一切贪、嗔、痴、慢、疑、恶见,拓阔自己的心灵,从种种狭隘的偏见中超脱出来,使自己日进于高明之境,而不为无明所缚。禅宗教人“了生死”。生死能了,则一切外在的执着都可以放下,人们不再为自己的有限性而惶惑;其“紧张”“不安”可以消解,其创造性反而可以爆发出来;这样,有限的生命便进入无限的境界。因此,佛教的人生智慧,自有与儒、道相通之处。中国佛教哲学,削减了宗教的意识,更加世俗化。其“担水运柴,无非妙道”“一阐提人皆得成佛”等论旨,都受到儒、道思想的影响。

从思辨上来讲,中国佛学确有一套自己独特的运思模型。天台宗的智慧是圆融的智慧。天台圆教不取层层推进的分解的表达方式,而取层层圆而无偏、遍无遗漏的辩证综合的方式。其“三谛圆融”说,把一心同时观照的表象世界之空无假有、非空非有等各方面,互不妨碍、彼此圆融地统一起来。华严宗也提倡开放的心灵,其所主张的“理无碍、事无碍、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和“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主张,把本体与现象、现象与现象之间的关系都看作互为依恃、互为因果、相即相入、圆融无碍的。它把世界看作无限丰富的世界,看作融摄了不同层次的相对价值系统的一个更高价值系统。在无限和谐的实在中,主体和客体也是互为依藉、互相关联的。禅宗主张不立文字,当下自识本心,强调自性是佛,平常即道。一旦见到自己的真性(本性)和本有心灵,我们就了解了终极的实在和得到了菩提(智慧)。禅宗主张,在实际的人生中才有涅槃(自由),在涅槃中才有实际的人生。禅宗以创造性的生活和自我觉悟的日常途径,来揭示人生的秘密,化平淡为神奇,寓神奇于平淡。禅宗极大地张扬了人的主体意识,肯定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佛,都可以成就人格。它用烘云托月的方法,不说不可言说的东西是什么,而只说它不是什么。禅宗甚至不用语言,而以各种身体动作,或以“棒喝”之类的方法,开悟心灵,启发人大彻大悟。

博古通今

“三谛”即空谛、假谛、中道谛。是佛教天台宗所立的谛理,即认为一切事物都由因缘而生,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叫作空谛;一切事物其中虽无永恒不变的实体,却有如幻如化的相貌,叫作假谛;这些都不出法性,不待造作而有,叫作中道谛。一切事物,皆不出此空、假、中三谛的范畴,故称为三谛之理。

五 宋明理学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哲学发展的又一高峰。由于宋明时期,中国哲学的主要代表形态是理学,人们习惯上多以“宋明理学”来称呼。“理学”一词,早在宋代就被用来概括当时的儒学。朱熹和二程都说过“理”。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二程遗书》)“理”因此成为二程哲学的核心,宋明理学也由此得名。宋明理学亦称为“道学”。

宋明理学是儒、释、道在宋元明时期的新综合,是中国哲学与儒学发展史上的一个新阶段。宋明理学以儒学为主干,吸收了释、道的智慧,建立了以理气论、心性论为中心的道德理论体系。它发端于北宋,创始人为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成熟于南宋,朱熹集大成,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备的理学体系。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他提出的理、气、心、性等范畴,不仅继承了孔孟和周程的思想,还吸收了佛道两家的思想内容。他将上述范畴熔铸为“天理”,将儒学的伦理规范、道德精神提升为宇宙本体,然后再通过理本气末、理一分殊来论证世界万物的产生及其统一性。他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朱子语类》)他认为“理”或“天理”是宇宙的本原,天、地、人、物都是因天理而存在,都是由最根本的理而产生出来的。理学高度强调人们对“天理”的自觉意识,强调知性反省。他们认为“理”是产生万物的本原。“理”充塞于宇宙。在人性论方面,朱熹以“性即理”为中心命题,从宇宙本体论中推衍出人性与物性,并以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来论证人性中的善恶问题,最后再通过居敬穷理的修养功夫达到人性的完善、人性与天理的统一。朱熹认为性是天理的体现。人和万物都是天理的体现,人既然是禀气而生,那么万物自然也是由气构成的。而人和物的根本不同在于,只有人才具备仁、义、礼、智、信,而物则没有。人的这种本性就是天理,天理从来就不可能有不善的状态。人的根本使命就是要认识人自身,并要克服那些不善的行为。朱熹把理气论和心性论融为一体,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理论思想体系。其后不久,这一理论思想体系就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并对以后的中国政治、思想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朱熹像

南宋后期,程朱理学受到推崇,明初朱元璋和朱棣父子出于统治的需要,大力宣扬程朱理学。明朝中期理学式微,王守仁成为宋明理学中“心学”的集大成者。王守仁提出的“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学说颇具特色。他指出“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心便是天理”,否认心外有理、有事、有物。“心外无物”是说物不可离心而独立存在,“心外无理”是说理在心中,而不能独立于主体之外,从而凸显了“心即理”的本体论。“知行合一”是王守仁心学体系中的又一重要内容,他从“知行本体”的概念揭示“知行合一”的内涵,“知”是指人的意识,主要是道德意识。“行”是指人的一切行为,包括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践履行为和纯主观的心理行为。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论,强调的是道德意识与道德实践的合一,“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传习录·卷下·答友人问》),“一念”即道德意识,“行”即道德实践,由此看来这是一种道德哲学。与“知行合一”相联系,王守仁还提出了“致良知”学说。他的“致良知”有两层含义:一是扩充良知,除去心中的私心杂念,保持善良的心;二是加强实践,把心中的善意具体地表现出来。同时“致良知”也是艰难的修养德行的功夫,他说:“良知自知,原是容易的。只是不能致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艰,行之惟艰’。”他要求人们不畏艰难,实践自己的良知。

明末清初,以王夫之为代表的思想家,全面总结了宋明理学的各个流派,构建起唯物主义与朴素辩证法相结合的理论体系,使中国传统哲学达到了顶峰。王夫之坚持“理依于气”的气本论,驳斥了程朱理学以理为本的观点。他强调“气”是阴阳变化的实体,“理”乃是变化过程所呈现出的规律性。理是气之理,理外无理。从而批判了从周敦颐到朱熹所坚持的气外求理的唯心主义理论。王夫之在知行关系问题上,强调“行”在认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得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

的重要结论。他认为人可以在改造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