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韵秋柳:王士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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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五案

捐纳通判王五永远也不会想到,自己的名字会和一代诗坛巨擘王士禛联在一起而“名垂青史”。这王五本是一个泼皮无赖,因独眼,又无婚配,人送外号“光棍金眼”。这眼睛虽只有一个,身段却好,有点武功,好勇斗狠,在宛平一带也是有点名气。本来,王五就是街上惹是生非的主儿,没承想却认识了一个贵人——太医院吏目吴谦。

清代的太医院是给皇族和大臣看病的地方,别看是个业务单位,却也有行政级别。如:院长叫院使,正五品,相当于现在的厅级干部;副院长则叫院判,是个县级干部。其余则有御医和吏目,吏目是管理干部,类似财务科长、后勤主任之类。清代的太医院吏目有编制三十人,其中八品、九品各一半,这个吴谦就是一个保卫科长。因为吴谦在太医院混得久了,做了一些给五侯九伯、皇亲贵胄、达官显宦引荐御医、弄点名贵药材之类的事情,也就结交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所以也弄了个正八品的官儿。作为一个正八品的太医院吏目,吴谦让王五到宫中和六部做点事情可谓易如反掌。于是在王五的请托之下,吴谦便把王五引荐到了工部,做了一个匠役,干一些整理厕所、疏通下水道、换换门窗锁具以及揭瓦抹灰之类的活儿。

这王五倒也机灵,居然以工部干部的身份借势造势,狠狠把自己营销了一把。先是借在工部的身份炫耀自己的能量,吸引了一批不明真相的商人和朋友老乡请他办事。这种办事往往以钱开道,所有来人送的钱他照收不误,事办成办不成则另当别论。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王五竟成了暴发户。

清朝当时因财政紧张,有个捐纳制度,就是拿钱可以买官,明码标价,捐多少钱,得多大官。(清代乾隆年间朝廷年总收入为白银四千四百万两,其中捐纳得银四百万两,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九点零九。)就这样,王五以自己收的钱财,竟捐了个通判的官,身份一转,成了“公务员”,步入了仕途。

捐了官,也未必马上到任,因为捐官的人太多。就只有等,等有了空缺就可以补任。通判是个文官。在清朝,通判也称为分府,功能为辅助知府政务,分掌粮、盐、督捕等,品等为正六品。通判对州与府的行政长官有监察的作用,多半设立在边陲,类似于现今由上级直派的督察官员,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虽是为上级督察地方官员而设,但是,其在地方还要掌管一定的实际行政事务。而王五也乐得不出京门,有了身份,继续在工部做事,而以这种身份在工部比以前收的银子更多了。

单说这吴谦,做了太医院的吏目后,有了些银子,便干起了放高利贷的生意。宛平县有个做药材生意的人叫薛应元,前年借了吴谦一百两银子的高利贷,而正值当年河北、山东等地遭遇大旱,田亩荒芜,颗粒无收。薛应元赔了生意,血本无回,可更着急的是吴谦,因为他的百两白银不要说利息,就是本钱也难以要回。

几经讨要无果,吴谦竟想起了王五。

这要账,其实也是一个技术活儿,最起码也得懂个软硬兼施、恩威并重。吴谦一介书生,肯定不谙要账的套路。王五本是个地痞,劫财越货的活儿他应该不陌生。于是趁夜色把王五叫来,几杯酒下肚,吴谦说出了原委。王五因得过吴谦恩惠,正巴不得找个机会报答吴谦,便拍下胸脯,一口应诺。

第二天,毒日如火,燥热难耐,王五找了几个过去在街上厮混的旧好,一路大摇大摆直奔宛平薛应元家。此时薛家已经失去旧日的繁华,偌大的院子只有一个仆人。这老薛先是磕头作揖,诉说自己的无助,那边薛妻也端上好茶款待不速之客。王五一开始二郎腿跷着,还哥哥长哥哥短地叫着,一看光说好话不奏效,便动了粗。他将独眼一竖,一抬手,将桌上的茶杯打翻在地:“姓薛的,别的不说了,我们兄弟也没这工夫,挑明了吧,这钱还,还是不还?”老薛一怔,道:“兄弟,真是还不了!容我来年想想办法吧!”这时,仆人上前想劝架,王五旁边的一人飞起一脚将仆人踹倒在地。岂知仆人也是个武人,哪里受得了这气,于是混战开始。这一下手就没有了轻重,尽管吴谦再三叮嘱别弄出人命来,但几个地痞怎顾得这些,每人都下了死手。不一会儿,薛妻、薛子及仆人已经血流如注,奄奄一息。王五见出了人命,便急忙收手,大呼一声,与众地痞四散而逃。

三条人命的案子毕竟是大案,又靠近京城,官府搜捕也快,不几日,王五等便被步兵统领托哈齐解押至刑部。

这本是一个逼索私债、致人死命的普通案子,但却因吴谦太医院吏目的身份而变得复杂起来。先是吴谦见死了人,死不承认是自己指使索债,把责任全推到王五身上,而王五这时也没了往日的义气,反咬是吴谦指使,现场是几个打手失手,自己并未参与斗殴。

吴谦这时也动用了关系,先是找到王府护卫色乐弼。这色乐弼虽是一个护卫,官小,但却是一个满人,在当时说话有些分量。色乐弼又找到了满人长史穆尔泰,而穆尔泰又与刑部云南司主事马世泰相熟。于是这个关系圈就形成了:两个满人托一个汉人为另外的两个汉人解脱。以清朝满人的地位,汉人马世泰尽管在这个关系圈中官职最高,但他也是乐得为满人办事的。于是,马世泰为吴谦疏通了关系,找到了刑部司员孙叔贻,让他帮忙开脱。这时孙叔贻满口答应,但提醒他,还有两个满司官。在清代,刑部设汉司官,同时还有满司官,为的就是相互制约。同审这个案子的还有关福和席尔满两个满司官。这个案子是三个人一起审的,孙叔贻是主审。在接受了马世泰的请托后,孙叔贻就先拟了判决决定:王五流徙,吴谦免议!之后,孙叔贻又指使吴谦给两个满司官送了银子,两个满司官也乐得这样,反正是你汉人主审,我们就假装不知,我们得了银子,责任还得由汉人承当,更何况将来有请托我们开脱的案子,你们汉人也得装聋作哑,贵手高抬,如此,何乐而不为?况且,案子最后还有堂官定夺,于是顺水推舟,这个拟判的结果就这样放在了刑部尚书王士禛的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