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份稳定的工作
三人在达成一致后便与王婆婆告别了。
临走时,王婆婆还抱着那几只小猫,站在桃树下向他们挥手告别。
在即将迈出门槛的那一刻,路白忽然若有所觉的回头。
只见走在最后的石三良不知何时停下了脚步,然后深深地向王婆婆的方向鞠了一躬。
清风拂过,盛开的繁茂桃树下,粉红的花瓣如雨飘落。
王婆婆勾起嘴角,脸上的笑容温柔。
路白忽然间明白了什么。
按理来说,他只是在醉欢楼跟王小峰打了个牌,都能让对方敬佩到对他产生好感。
但他从遇见石三良开始,可不止一次的救了他。
虽然石三良嘴上感激涕零拜他为老大,但是到现在为止,一点魅术进度都没加。
再加上他都不会攻击法术,却接下了这个猫妖任务。
那只有一种可能——他是来护这猫妖的。
或者更准确的来说,是护着王婆婆的。
路白瞥了他一眼,没有开口,转过身向前走去。
不一会儿,身后传来了哒哒哒的脚步声,只见石三良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搂住了路白的脖子。
“白哥白哥,大恩不言谢——这次你帮我了这么多,四天后,我请你去醉欢楼喝花酒去!正好听说后天新花魁要进行初演!”
又是醉欢楼?
路白挑了挑眉,心说自己不会被认出来吧?要是被索赔可就糟了。
“你不是也没钱了吗?”路白开口问道。
“可以打零工赚嘛!比起这种一笔暴富,我想我还是更适合老老实实当牛马。我听说,附近山上的道观正在招厨子,过两天准备去试一试。”
说到这里,他偷偷瞥了一眼前面的祁有墨,然后凑到了路白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
“而且,听说城里的大小姐都经常去那里祈愿,漂亮女香客不少呢!”
道观?厨子?赚钱?
就是那个据说有一个很大结缘树的道观?
还有女香客?
路白觉得,没有比这更适合自己的地方了。
既能赚钱,还能加魅术的进度,说不定还能从道长那里混到一个功法。
这三天爆肝狐火,经过不断与小鬼的“你逃我追”,提升的不只是“狐火”这一门天赋法术,也潜移默化的对路白的身体产生了影响。
路白猜测,这应该就是这个世界人们说的“修行”。
看来作为妖族的他天赋异禀。
不过,还是需要功法才能正式入门。
就是不知道,妖的功法和人类是否相同。
与此同时,前方的祁有墨听到后脚步顿时顿了顿。
只见她挑挑眉,然后转过身看向两人,歪歪头,好奇地问道:
“什么什么?很有趣吗?我也要去。”
“祁前辈,女子不太适合去那种地方……等回头,我请你俩一起吃饭!”石三良有些尴尬地说道。
“没关系,一起去吧。”路白摇摇头,然后看向石三良,故意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
“还是说,小石子你怕有墨姑娘男装之后,比你还受欢迎吗?”
有一说一,以祁有墨的颜值若是男装,稍作打扮,这张脸怕是和路白难分伯仲。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祁有墨不会像大多数女子一样,仅仅是看到路白英俊的脸庞,就会产生好感。
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种种都给路白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只是,按照常理来说,以祁有墨的实力和颜值,恐怕放眼整个大胤疆域都是顶尖的。
她不应该出现在这个边陲小城。
如果放在外面,以现在的路白和石三良,怕不是连人家的面都见不到。
但在和两人相处的时候,作为顶尖天骄的祁有墨却又没有丝毫架子。
无论从实力还是为人处世来看,路白觉得都有和其结交的必要。
最重要的是……祁有墨可是妥妥的富婆!
如果能抱紧大腿,这不立即少走十年弯路?
却见祁有墨摆摆手,冲两人做了个小鬼脸,然后背过手去蹦蹦跳跳地转身离去:
“不去了,本姑娘还要忙着品鉴美食呢!”
然而在转过身后,她嘴角上扬,勾起了小小的弧度。
花魁演出?
嗯,确实挺好的。
【某人对你产生了好感,魅术进度+7】
路白看着面前弹出来的提示,一愣。
然后他怀疑的目光在远去的祁有墨和兴奋的石三良之间,来回打转。
在和祁有墨、石三良告别后,路白一路出城,在确定没有人跟着他之后,找了个无人的角落把身上的衣服藏好。
然后变回狐狸原身,轻车熟路地回到家,蹑手蹑脚地推开了房门。
月光从门缝间洒入屋内,榻上的女孩呼吸均匀,正睡的深沉。
第二天清晨,朦胧的曦光从粗劣的木板门缝间透入屋内。
路白察觉到身边响起了细细簌簌的粗布摩擦声,然后微微眯张开了眼睛。
抱着自己的温暖软玉离去,只见小玖坐起身,睁着还有些朦胧的睡眼,开始准备早饭。
她先是来到了灶台前,踮起脚尖,费劲地将水缸中的水倒入锅内。
然后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呆呆的仓鼠般鼓起脸颊,吹了两下,点起火折子,开始准备煮饭用的水。
与此同时,趁着小玖背对自己,路白的目光瞟向了门口——
那里有很多小石块,
和一份不那么显眼的礼物。
只见在煮饭的间歇,小玖转过身,十分熟练地开始扫地,拿着用好多捆树枝扎成的扫帚,边扫还边打着哈欠。
屋内扫完了便推开门,准备去扫一扫门口。
突然,她停下了动作。
紧接着慢慢低下头,先是眨了眨眼睛再三确认后,一脚踩在了一颗“小石子”上。
小玖十分警惕地抬起了头四处张望,在确认了周围无人之后,迅速将那颗“小石子”捡了起来,
然后像是个跳跃的小鹿般跑进了屋内,并且警惕的关上了木门。
路白的狐狸嘴角勾起了笑容。
这是他故意放在那里的。
毕竟,如果一只狐狸叼了一包钱袋回来——
那正常人都应该不会觉得是他凭实力挣的,
而是在街上,捡到了哪儿个倒霉蛋掉的钱袋。
但如果里面的金额还不少,就不得不考虑这个倒霉蛋的身份,以及这种行为会带来的后果了。
最后的结果,大概率就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而把到手的鸭子给送出去。
毕竟大胤王朝可是有律法的——如果捡到了钱,一律要送到官署充公,否则私自占有便被视为偷窃!
但是……如果一小块小小的银子,谁知道这是谁的?
回头再在上面咬一个牙印,这怎么就不是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