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声
心灵和记忆的旋律如同潮水,形态不断改变。哪怕那些当时在场,认识约翰·列侬并与他有过接触的人,也可能会忘记一些事情。于是有些人重写了历史来填补记忆的空缺,这也无可厚非。四十年,是一生的时间。对约翰来说就是如此。但他似乎从未离开过。2020年是标志性的一年——这是约翰遇害的四十周年,披头士乐队正式解散的五十周年[1],乐队汉堡之行[1]的六十周年,若约翰还在,这一年也要满八十岁了——也该到重新思考、回溯他的时候了。如果你不满五十岁,那披头士解散时,你还没出生。如果你不满四十岁,约翰离世时,你也还没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你是否和我一样,觉得他依然健在?
关于约翰的故事,有多少人叙述过,就有多少个版本。若真相取决于个人观点,那事实和数据便是阻碍。若回忆被推测和理论所歪曲,那就会令人困惑。若假设是所有错误的根源,那猜测就是理智的贼。到处都是绊脚石。约翰发明了一个说法(真是他发明的吗?),把它写入了《美丽男孩(亲爱的男孩)》的歌词中。这首歌收录于他生前发行的最后一张专辑《双重幻想》。歌词是这么写的:“生活就是当你忙着制订其他计划的时候,发生在你身上的事。”[2]
约翰在忙碌又矛盾的短短一生中说过很多话。他不断推翻自己的话,重写自己的历史和思想过程。他的这一倾向,以及与他亲近或不期而遇之人互相矛盾、不断更迭的叙述和回忆,都让传记作家困惑不已。约翰就是喜欢让人们满腹疑团。很困惑是吧?我也不是唯一搞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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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故事的结局。事情发生在纽约,当时是1980年12月8日星期一。那天夜里刮大风,但和往年相比非常暖和。约翰和洋子在唱片工厂完成当天晚上的录音工作后,乘坐豪华轿车回家,并于美国东部时间晚上10点50分抵达达科塔公寓。他们遇到了一个出生于得克萨斯州的无业游民,手里握着一把宪章武器公司生产的点38口径手枪和一本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二十五岁的马克·查普曼(Mark Chapman)一直在等他们,他冷静地朝列侬开了五枪。四枪击中。随后列侬被警察送往位于第59街中央公园附近的罗斯福医院。在那里,二十九岁、执业三年的普通外科医生戴维·哈勒兰(David Halleran)为列侬做了心脏按压,并默默地祈祷奇迹发生。
哪个医生?之前不都说是斯蒂芬·林恩和理查德·马克斯操刀救约翰的吗?林恩医生接受了多次采访,他对自己的回忆做了不少添油加醋的事。林恩还声称洋子躺在医院地板上,不断用头撞地。但在2015年,戴维·哈勒兰在听了这么多年其他外科医生的邀功之后,基于“还原历史真相”的立场站了出来。在福克斯电视台《媒体焦点调查》节目的采访中,他说,为了保证档案记录的准确性,他必须指出林恩和马克斯两人都没有触碰过约翰的身体。他的陈述得到了迪娅·萨托和芭芭拉·卡默勒这两名护士的支持。在约翰丧命的那个晚上,她们和戴维一起在115号病房工作。洋子也站了出来,否认自己曾歇斯底里地用头撞击地板。她坚称自己考虑到五岁的儿子肖恩,自始至终都保持冷静。她支持哈勒兰医生对事件的描述。那他为何不早点出来说明呢?
“作为专业医生,站出来说:‘嘿,我是戴维·哈勒兰,我负责治疗约翰·列侬。’感觉很不得体,”他说,“当时我只想挖个洞躲起来,我只想回家。我心烦又难过,总觉得自己该对没有采用其他急救措施负责。”
当时你在美国吗?那天有两千万人在家观看美国广播公司(ABC)电视台《周一足球夜》节目中新英格兰爱国者队对战迈阿密海豚队的比赛,当时评论员霍华德·科塞尔中断播报,并送上了约翰遭枪击的突发新闻,你是其中一员吗?还有数百万人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电视台的插播新闻中看到了这一消息,你是其中一员吗?你是前往上西城为约翰守夜的数千人之一吗?或者你当时被困在其他地方,在事后才得知消息,看到大批悲痛欲绝的歌迷瘫倒在中央公园的泥地上,把鲜花从围栏抛进达科塔公寓,哭着高唱“给和平一个机会”?当洋子被告知自己的丈夫去世的时候,医院广播正播放着背景音乐版本的《我所有的爱》,你听到了吗?电视制作人艾伦·韦斯(Alan Weiss)听到了。当时他碰巧遭遇了一场摩托车事故,躺在医院走廊的担架车上等待治疗。这些都是巧合吗?[3]
如果你当时已经出生,事发当时还在英格兰的话,那你或许睡得正香。约翰在美国东部标准时间12月8日晚11点左右去世(关于死亡的确切时间有不同的报道),换算成英国时间大约是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2月9日周二凌晨4点。这则新闻由英国广播公司(BBC)驻纽约记者汤姆·布鲁克情绪激动地传递到大西洋彼岸。他从当时在纽约的前流行音乐大亨、创作人乔纳森·金那里得知了此事。布鲁克立马赶往达科塔公寓,从人行道电话亭打电话给BBC广播四台的《今日》栏目。当时没有晨间电视节目,大多数人会听晨间广播。栏目组让汤姆早上6点半节目开播的时候再打电话过去,那时,当天的节目主持人布赖恩·雷德黑德将进行直播。布鲁克把办公室电话的听筒拆了下来,接了根连接线,传输他录下的公众对此事的反应——当时没有网络、没有电子邮件、没有手机。接着他在广播里接受了雷德黑德的采访。当时的我们刚起床,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遛狗的遛狗,这个让人难以想象的消息已传遍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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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听到这个消息时,你在哪里?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它与哈姆雷特王子隽永的独白相呼应,可以说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考虑的问题[4]。出生于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到40年代前/中期的“沉默的一代”,以及战后婴儿潮一代,总会回想起约翰·F.肯尼迪总统被刺杀的时候,自己在哪里,当时在做什么。我为撰写此书开始着手收集资料的时候,和我的三个孩子聊到了这个话题。“你们得明白,”我说,“约翰·列侬就是我们的JFK[2]。”“为什么?”我还在上学的儿子问道,“这和机场有什么关系?”
在千禧一代和后千禧一代[3],又称Y世代和Z世代的眼里,这个问题指的是威尔士王妃戴安娜的死。尽管她发生车祸的时候,他们还在襁褓中或还没出生。只有那些夹在中间,出生于六十年代初的所谓X世代,最可能将这个问题同约翰·列侬联系到一起。
这三起死亡事件紧密交织,虽然乍看起来好像不相关,但其实三者有着共通之处。针对这三起事件的阴谋论一直就没断过。1963年11月22日,美国第三十五任总统在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被暗杀,从那时起,各种揣测便风起云涌。嫌犯李·哈维·奥斯瓦尔德是独自行动的吗?他是为黑手党卖命吗?这一事件是否和古巴有关?一共开了几枪?是从背后的六楼窗户,还是从车队前方那个臭名昭著的“草丘”开的枪?甚至连这项调查所涉及的物理分析都长期存在争议。刺杀事件发生近六十年后,阴谋论依然没有消散。1997年8月31日,戴安娜王妃和多迪·法耶兹在巴黎的一个隧道中身亡,一辆神秘的白色菲亚特Uno[4]成了那场悲剧的标志。当局调查了一百七十五项阴谋指控。首席原告埃及大亨穆罕默德·法耶兹提出了最为严重的指控:王妃是被下令处决的,因为她怀了他儿子(即继承人)的孩子。许多人至今都认为她是被英国特种空勤团(SAS)杀害的。而对于约翰,长久以来,人们觉得他的死和他早期参与左翼活动导致美国中央情报局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对他的监视有关。被判谋杀罪的马克·查普曼是个被洗脑的杀手,是被操控的傀儡。当时曾在达科塔公寓担任保安的何塞·佩尔多莫(现已离世)是个古巴难民,与1961年失败的古巴猪湾反卡斯特罗军事入侵有关。到头来,简单的真相无法满足阴谋论者的猜疑。同样的例子参见“地平说”“奥巴马出生证事件”[5]“9·11操控袭击世贸中心事件”。专家提出了“比例性偏差”的概念,将阴谋论解释为对无法接受的事件的应对机制。缺少理性的人们需要更为强大的谴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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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你出生了吗?是不是已经长大,有了记忆,能记起发明魔方的艾尔诺·鲁比克、玛格丽特·撒切尔、罗纳德·里根,以及“谁射杀了约翰·罗斯”[6]?是否还记得世界首个二十四小时新闻频道“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推出?看了在普莱西德湖举办的冬奥会吗?可曾读到计算机科学家蒂姆·伯纳斯·李着手创造后来被称为“万维网”这项技术的相关新闻?尽管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但1980年上天赐予了我们麦考利·卡尔金、林-曼努尔·米兰达、金·卡戴珊。就在那一年,我们随着金发女郎乐队的《打电话给我》、杰克逊的《与你共舞》、麦卡特尼的《来吧》、皇后乐队的《名为爱的疯狂小事》舞蹈。大卫·鲍伊、凯特·布什、戴安娜·罗斯、警察乐队是这一年的主角。这一年,上天收走了让-保罗·萨特、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亨利·米勒、彼得·塞勒斯、史蒂夫·麦奎因、梅·韦斯特、齐柏林飞艇的约翰·博纳姆,以及披头士的约翰。
那一年的10月24日星期五,你有没有飞奔去唱片行买他的新单曲《(如同)重新来过》?或许你在去学校或工作的路上,从电台里听到了这首歌,然后想:“是不是除了我以外,还有人觉得它听起来有点像海滩男孩(The Beach Boys)的《别担心宝贝》?”《重新来过》这首歌于三天后在美国上市,成了约翰在美国最热门的单曲,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后一首单曲。到1981年1月6日,有三首列侬的单曲冲进了英国排行榜前五:《重新来过》排名第五,《圣诞快乐(战争结束了)》排名第二,《想象》则雄踞榜首。这项成就保持了三十五年,未逢敌手[5]。
三十八年后的2018年12月,我们在伦敦格林尼治半岛的O2体育馆,见证保罗·麦卡特尼爵士推广他的第十七张录音室专辑《埃及车站》。这是他扣人心弦的“新滋味”巡演最后一站。曾经有一段时间,保罗习惯将先前披头士的音乐成就抛到一边,只演奏自己的歌曲,而当晚则是他过去音乐生涯的全系列庆典:披头士、羽翼乐队[7]、单飞保罗。《一夜狂欢》《我所有的爱》《让你进入我的生命》《我有一种感觉》《匆匆一瞥》。观众们欢欣雀跃,全场合唱,声浪直冲云霄。约翰和乔治的巨型影像在舞台背景墙上赫然出现。乐队演奏了采石工乐队[8]的首支原创歌曲《不惧艰险》,接着又奏起了《如今在此》,这是保罗为约翰写的悲伤纪念曲。表演正酣之际,罗尼·伍德跳上舞台,要“一同演奏一曲”。正在这时,一个七十八岁的矫健身影出现,小跑加入披头士和滚石的行列。“女士们,先生们,”保罗的沙哑声音响起,“欢迎无与伦比的林戈·斯塔尔先生!”林戈坐到架子鼓前,罗尼背上吉他,他们唱起了《回归》(Get Back)。全场沸腾。“用双眼记录这一刻吧,”我轻声对孩子们说,“披头士乐队一半成员同台演出,他们已经解散半个世纪了。这个画面再难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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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是否有人恰巧出生在20世纪60年代,但因为当时还小,错过感受披头士现场魔力的机会,为之懊悔不已,或者早已沉浸其中而不自知?我属于后者。我先听的是“羽翼乐队”,然后回过头去听“披头士”,但那是我读完大学后的事了。此前,我为波伦[9]和鲍伊倾倒,且被林迪斯法恩、西蒙和加芬克尔[10]、滚石乐队、现状乐队、詹姆斯·泰勒[11]、罗西音乐[12]、平克·弗洛伊德、老鹰乐队、皇后乐队、埃尔顿·约翰,以及其他风格各异的艺人和团体深深吸引。十几岁的我,就这样在无尽的音乐中徜徉。缺少这样经历的人,怕是极难理解披头士给世界带来的冲击吧。因为在这些人一生中发生的一切,都无法与之相比。老一辈人看惯了作家回顾年少时光的大量作品。除了约翰第一任妻子辛西娅和同母异父的妹妹茱莉娅·贝尔德(Julia Baird)写的两部回忆录之外,列侬的所有知名传记都是由男性作家执笔的。他们重新想象与披头士相伴的日子,时不时地把自己形容得比真实情况更重要(因为能够提出质疑的人很少),他们没有什么能够教育那些感情充沛的年轻读者,这些读者期待读到的可不仅是无穷无尽的事实、日期和大道理。因此,去世四十年后,年轻乐迷所熟悉的列侬和真实存在过的约翰已经相去甚远,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了,不是吗?
列侬去世后,我才与这些和他共度人生的人相遇。保罗、乔治、林戈。林戈的第一任妻子莫琳·斯塔基有一段时间跟我关系不错。还有琳达·麦卡特尼[13],我曾和她合作撰写个人回忆录《麦家太太》(Mac the Wife)。而这本书并没写完,也没出版,是我的一大憾事,毕竟书的内容是那么精彩。此外还有辛西娅·列侬,她请我帮她代笔撰写第二本书。她的第一本书《列侬的转变》(A Twist of Lennon)于1978年出版,留下了苦涩的余味。列侬为了小野洋子离开她和他们的儿子朱利安之后,拒绝与她联系,她觉得十分沮丧,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公开信,宣泄了所有情绪”。但她事后承认,她应该换一种方式做这件事。如今尘埃落定,她很想再试一次,但她的餐馆又陷入了经营危机,所以出版计划就被搁置了。好多年过去,到了2005年,她为我们呈上了《约翰》,与第一本书相比,这本书内容更大胆,带着更多告解的意味。20世纪80年代,我还是记者的时候,我陪同朱利安·列侬参加了蒙特勒摇滚音乐节。最终,我在纽约见到了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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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头士解散已半个世纪有余,我们依然困惑。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他们毕竟是史上最伟大的文化和社会现象。他们的名声和音乐的影响贯穿20世纪60年代,影响了全球各个角落的人,堪比“阿波罗11号”太空任务及其1969年7月的登月壮举。尼尔·阿姆斯特朗、巴兹·奥尔德林、迈克尔·柯林斯等人因登月考察成了超级巨星,巡游世界以庆祝这项成就。但毕竟昙花一现。他们留下了什么?遥远星球表面上的一面褪色旗帜。尘土中的靴印。一块向未来的登月者印证这史无前例的一刻的纪念牌。“我们”曾到过这里。
但披头士可不是历史。他们的歌曲是活的,是有呼吸的。对我们来说,这些歌曲就和自己的姓名一样熟悉。这些音乐赋予其创作者恒久的意义。尽管录音设备简陋,尽管经过无数次重制、再混音、再包装、再发行,他们非凡的原声依旧鲜活。他们的音乐绝无粗制滥造。除了少数翻唱,他们的歌的词曲都是原创。他们演奏自己的乐器。他们首开先河成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苹果,也为其他艺人开启了音乐事业。他们自己的唱片卖出了十亿张,歌曲下载量每天都在增加。他们有十七首单曲在英国名列第一:至今无人超越。他们登上英国排行榜首位的专辑数量以及雄踞榜首的时间无人能及。他们在美国发行的专辑数量无可匹敌。他们在全球受欢迎程度似乎依旧不减。他们斩获七项格莱美奖、十五项艾弗·诺韦洛奖。作为史上最有影响力的艺人,受其荫泽走上音乐道路的人数之多,无人能望其项背:三只狗的夜晚乐队、邦佐狗狗乐队[14]、兰尼·克拉维茨、惊惧之泪乐队、科特·柯本、绿洲乐队、保罗·韦勒、盖瑞·巴洛、卡萨比恩乐队、烈焰红唇乐队、嘎嘎小姐、化学兄弟乐队,这里就列出这些,他们个个都受到了披头士魔力的影响。对比一下诺尔·加拉格的《落日》(Setting Sun,由化学兄弟录制并发行)和披头士专辑《左轮手枪》中的《明日不可知》(Tomorrow Never Knows)便可明白。成千上万来自各个年龄层、各个音乐流派的歌手都翻唱过披头士的歌曲。嘎嘎小姐也曾偶然说过,抛开音乐不谈,披头士也孕育了女性的性解放运动。我深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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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这个最为重大的问题,长久以来不断给予艺术家和科学家启迪。这个问题驱使我们登月,驱使披头士创作歌曲。或许刚开始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时他们还在和姑娘们鬼混,歌词取材于炽烈的爱情。但他们正朝着这个问题的答案迈进。在解决这个重大哲学问题的道路上,我们并没有比他们走得更远。生命的这些层面,或许是人类理解力永远无法企及的。存在主义的认识、决定论的困境、上帝存在与否、人类未来的神秘、死后的生命与轮回,几千年来让人们不懈追寻,不断激发创造力。我们可别忘了,披头士也是探险家。他们无惧前行。他们的创造前所未有,但起先完全不知道自己拥有这种天赋。他们在电视时代开始了极伟大的冒险,当时音乐和资讯的传播能够最大化——计算机革命尚未到来,互联网还没问世,关于任何东西的信息都不甚丰富。当时还没有24小时不间断、全周无休的新闻频道,人们必须通过阅读日报(哪怕只是阅读头条)来了解最新资讯。大事件总是令人注目,这也是人们开始了解披头士的原因。他们过去是、现在也是时代文化和思潮的完美反映。尽管20世纪60年代的知名人士层出不穷——有被称为“那个时代的莫扎特和莎士比亚”的鲍勃·迪伦,有三届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坚定反对越南战争的穆罕默德·阿里,有约翰·F.肯尼迪,有民权运动领导人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15],以及那些魅力十足的好莱坞著名影星:伊丽莎白·泰勒、罗克·赫德森、加里·格兰特、多丽丝·戴、约翰·韦恩等,但披头士的光芒盖过了所有人。是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具备兼容并蓄的能力,以其让人欲罢不能的吸引力,超越了阶级、种族、世代和性别?是不是因为他们为那十年谱写了时代的旋律?是不是因为他们真实且触手可及,出生于普通家庭,却共同传递出超凡脱俗的化学反应?这种情感难以言表,是全人类都想分享的。我们还会再看到像他们一样的人吗?
说实话,对此我表示怀疑。因为他们并非且从不“仅”关乎音乐。他们的影响力是诸多因素相互碰撞的结果,最终凝结成一段前所未有的历史。当时的曝光机会较少,在同一个领域竞争的艺人也较少,如果你在20世纪60年代出名,那名气就会很响——哪怕昙花一现。披头士在英国崭露头角时,英国只有两个电视频道:BBC和ITV[16]。BBC二台直到1964年4月才出现。1960年的时候,美国大多数家庭有电视,但只有三个频道:美国广播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全国广播公司。因此当时绝大多数人在同时收看同样的内容。现在几乎每个国家都有数不清的电视频道,因此观众的注意力较难集中,收视数据也很分散。如果你恰巧不是见证披头士在1964年2月9日的《埃德·沙利文秀》首次亮相的七千四百万美国观众之一,当时你也没啥其他的节目可看。因此,大多数观众自然而然成了时代精神的见证者。广播电台也很有限。英国有“BBC轻松节目”[17],但BBC一台直到1967年9月才开播,以抢回海外的“地下电台”[18]——伦敦广播电台、卡洛琳广播电台、时尚英格兰电台和卢森堡电台——主导的年轻人市场。
“伦敦广播电台播的便是披头士的音乐,”BBC主持人强尼·沃克回忆道,“流畅干净,你甚至可以回家和母亲边喝茶边听。卡洛琳广播电台则绝对会播滚石的音乐,邋遢叛逆、愤世嫉俗……它为20世纪60年代那些创造性艺术迸发提供自由精神和表达方式。”
从1963年或1964年起,美国大部分主要城市排名前四十位的电台都在播放披头士的专辑。但在1967年,调频广播(FM)的出现打破了千篇一律的局面,更多小型广播公司纷纷追捧风格特别的音乐。尽管披头士开了先例,但如今像他们那样风光无限的艺人再难寻觅了。阿黛尔、泰勒·斯威夫特、贾斯汀·比伯、艾德·希兰、史东兹(Stormzy)、莉佐(Lizzo)、比莉·艾利什显然算得上佼佼者。如今嘻哈音乐影响力巨大,涌现了一批真正享誉全球的明星:坎耶·维斯特、碧昂丝、杰斯(Jay-Z)。把披头士的成就和他们的成就相比没什么意义。从这些人的成就数据上看,我们或许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但我依然要说,论受欢迎程度,他们还差得远。披头士的影响无所不及,这一点就甩开他们一大截。
时常被忽视的廉价晶体管收音机的问世也是一项重要进步。绝大多数孩子都买得起一台,也可能作为礼物收到过一台。他们把收音机放在口袋或书包里随身携带,甚至晚上带上床,蒙着被子听。我就干过这种事。个人收听设备的出现被证明是音乐消费的重要转折点。如今的青少年经常戴着耳塞式或头戴式耳机,在公共交通上用智能手机听音乐,从不曾想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或许曾经坐在公交车的上层,一只耳朵贴着晶体管收音机来听音乐,而且能听的内容非常有限。不过至少20世纪60年代的孩子能专注于某个频道,成为他们最爱的歌手和团体的忠实乐迷中的一员。
从市场和大众媒体角度来看,披头士是第一个利用这两个迅速发展的产业吸引新兴群体的流行团体。这是一个规模庞大且不断增长的青少年消费者群体。受20世纪50年代美国摇滚乐影响的叛逆年轻人,当时追寻着的身份、时尚、音乐等生活方式与父母以前强制要求的那些截然不同。维多利亚时代的传统和战后的紧缩政策成了抗争的对象。青年人穿短裙、吞药片,青年文化形成了一股难以抗衡的动荡力量。美国拥有7600万所谓的“婴儿潮一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于1946年或之后出生的人。当时美国出生率激增,全美国有一半人口在25岁以下。披头士的营销对象便是他们,手段与推销玩具、糖果、牛仔裤一模一样。随着“第一世界”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许多“新”的声音亟待被听到,其中就包括女性、工人阶级、少数族群的声音。战后科技的发展、逐渐迫近的核末日、越南战争的失败等因素也都导致了社会状况的变化。
来个概括?好啊。披头士代表着变化。他们引领新的方向。他们证实了不同的思想。他们不说废话,只说自己所见,毫不避讳、鄙视规则、冷嘲热讽,拒绝自负和伪装。他们操着利物浦口音的快言快语、机智和幽默令人欲罢不能。尽管整个20世纪60年代,世界在一条显然会自我毁灭的道路上蹒跚前行,但披头士关注内心安静而微小的声音。他们变得多愁善感。他们传达真实情感。他们说出并唱出了自己的真心话。
一些评论者认为,肯尼迪总统遇刺是披头士在美国大获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知所措、心烦意乱的美国人需要某些东西帮他们转移注意力,让他们不再陷于悲剧而不可自拔,弥补他们难以承受的悲伤。恰巧在这个时候,四个桀骜不驯,公然藐视传统和权威的英国人出现了。肯尼迪“人民公仆”的态度和他的人格魅力深深吸引了美国人。披头士降临美国大陆,填补空缺,表现出同样的态度,成为“英伦入侵”[19]的一部分。他们日益自信,写歌水平也越来越高,融入了灵性、哲学,以及单纯的流行音乐创作者不曾涉足的领域和层面,乐迷和他们共同成长。他们形象的每个方面都被仔细研究,他们的私生活(在当时已经是很“私密”的了)的方方面面都被入侵和剖析。他们成了无畏青春和自由的化身,地位如同圣人。我说的这些听起来是不是太过浮夸?读者朋友,这一切都真实发生过。
不忘那些疯狂岁月的朋友们依然在思考自己当时因谁而疯狂,以及如何疯狂。如今,这些人少说都五十好几,年龄大的已八十出头,他们仍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生逢其时,得以亲身感受“传奇四人组”是多么幸运。有些人认为他们那一代人仅因为这一机缘巧合而变得“与众不同”“独具一格”。其中有些人对那些“出生太晚”的人有一种近乎露骨的傲慢。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年轻的流行乐乐迷们(包含我的孩子),常常想不通披头士怎么能称霸全球。他们问,在披头士之后,音乐领域出现了皇后乐队、鲍伊、杰克逊、麦当娜、U2乐队、“王子”[20]、乔治·迈克尔等非凡的艺人,再往后,诞生了单向组合、渴望乐队、BTS(防弹少年团)、混合甜心等等,但为什么披头士依然被认为是典范,是流行摇滚领域做到极致的大佬?这是因为,披头士运用他们的音乐、外表和个性,打破了声音的壁垒。他们成为有史以来第一支将自身植入全世界数亿人心中的流行乐队,改变了历史进程。他们将流行乐变成了一种通用语言。他们主要通过专辑,以及影响力相对较弱但依然杰出的电影、现场演出片段和数不清的采访录像,持续影响并吸纳新追随者。或许他们会永远如此。
约翰·列侬是披头士乐队里最受欢迎的一个,他脾气火暴、聪明机智、天赋异禀。可以说,他是成员中嗓音最动人的一个,尽管他自己不承认。他如同吟游诗人,最能反映队员的生活和时代。他是披头士中性格最复杂、争议最大、最受名声所累,也是最和名声过不去的一个。除此之外,他还有千面万面。他就是个矛盾综合体。一会儿是搞笑的捣蛋鬼,一会儿是痛苦的傻瓜。既是穷凶极恶的坏蛋,又是爱哭爱闹的婴孩。他过分自信、不擅交际、迟钝冷漠、偏执多疑,可以纵情挥霍,也可以极度节制。他恶毒而温良,吝啬而大方,敏锐却优柔,执迷不悔的同时又深深自责。他十分嫉妒麦卡特尼创作旋律的高超技巧。跟保罗闹掰后,他难以再现披头士时期的伟大,不再有当时那种非凡的创造力(保罗也一样)。毕竟他们十几岁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当时他们迸发出的化学反应无比鲜活、焕然一新。约翰具备人们所说的“态度”,体现出“活在当下”的精神。他不讳于弊病和缺陷,勇于反抗,毫无遮掩地行走于世上。他很少关心别人对他的看法。他喜欢那些不被接受的、令人不快的、无法言说的真相。他的故事才进入高潮,便溘然长逝。故事才说了一半,死亡便将他的神话画上了句点,并使之成为永恒。尽管我们如今知晓他的大部分弱点,但我们会原谅他。关于他的回忆已被供上神龛。没有哪个艺术家能及得上约翰·列侬,他被人们视为他那个时代的象征和良心。但,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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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通过约翰四十年人生中那些令人敬畏的女性,可以确凿地看清他本人。不论她们珍惜或忽视、补救或毁损、强化或侵蚀他。不论她们增强还是削弱了他的男子气概。不论她们为他付出,还是从他身上索取,或对他无动于衷。传闻他母亲茱莉娅为人“粗心大意”“放荡不羁”,然而据他自己说,母亲其实很爱他,和母亲在一起,他备受宠爱,但母亲曾两度离他而去。第一次是父母离异时,他父亲抛弃了他们,他母亲在他五岁前,将他“送给了”姨妈(她真这么做了?)。他所说的母亲第二次“抛弃他”,是指茱莉娅被一个不当班的警察开车撞倒,在他住处外面的街上殒命。从他卧室的窗户能够清楚地看见车祸现场。约翰当时只有十七岁。他每天醒来,眼前都浮现出车祸的景象。
茱莉娅专横又跋扈的姐姐咪咪姨妈无微不至地将约翰带大。他的第一任妻子辛西娅是他艺术学校的同学,在他二十一岁的时候就怀了孕,“只好”和他结婚,而当时他完全没有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这之后,每当他想起辛西娅用完微薄的离婚赔偿金后不得不操劳奔波时,都感到非常内疚。她撰写矫情的回忆录、开餐馆、设计廉价的床上用品、和司机同居以维持生计。他的第一个非官方经纪人是名女性——蒙娜·贝斯特。他的第一个秘密爱人是流行乐万人迷阿尔玛·科根,她因癌症早逝,让他有了自杀倾向。迷人、野心十足又黏人的日本艺术家小野洋子恰巧出现,她是约翰天生的灵魂伴侣,缔造了坚不可破的第二段婚姻。他们的制作助理庞凤仪在洋子的密谋之下成了约翰的短期伴侣和情人。他十分喜爱的继女京子在八岁时遭生父绑架。约翰对她视如己出,但再也没能和她见上一面。
他花了半辈子时间弥补自己的弱点(有点矫枉过正),构筑自己的盔甲。他很早就发现了自己描写自己情感的天赋。例如,他在年仅二十四岁的时候便创作了歌曲《救命!》,赤裸裸地呈上他脆弱的心灵,但将其包装成一首积极向上的流行歌曲。他和披头士的伯乐布莱恩·爱泼斯坦有过亲密关系,但不为别的,只是为了研究。他宣称自己的乐队比上帝之子耶稣更受欢迎,让乐队在美国的名声毁于一旦。
约翰的秘密、生活、爱情不断吸引忠实乐迷展开波澜壮阔的朝圣之旅。在利物浦,他们拜访咪咪的家“门迪普宅”;他们拜访约翰就读的学校和艺术学院;拜访他演出的场所,如卡斯巴俱乐部和洞穴俱乐部(现在的洞穴俱乐部已经不是原先那家了,但没关系);拜访披头士最红歌曲的灵感触发地,包括便士巷(Penny Lane)的环岛、公交车候车亭和理发店,“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救世军孤儿院,约翰在《在我的一生中》重游的从门洛夫大街开往市区的公交线路;位于伍尔顿的圣彼得教区教堂墓地里,确实有伊莲诺·瑞比(Eleanor Rigby)的坟墓:这可能是他们对老人们悲苦生活的永恒哀歌的灵感来源(尽管从未确认),其中有一句最令人回味的歌词:“……戴着一张腌在门口罐子里的脸。”墓地对面是教堂大厅,1957年7月举行的一次花园聚会中,约翰和保罗在那里初次见面。
乐迷们依然涌向汉堡。1960年至1962年,披头士的男孩们在那里住过,并达成了至关重要的一万小时练习量。在披头士广场(Beatles Platz)、因陀罗俱乐部(Indra club)、帝王地下室俱乐部(Kaiserkeller)、老明星俱乐部(Star Club)和前十俱乐部(The Top Ten Club)的所在地拍照都是必做之事,披头士在这些场所表演的总时数,多过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来到海边,忠实的乐迷聚集在曾是海员慈善协会所在地的建筑外,披头士成员们曾在那里买早餐玉米片,买一荤两素的炖菜,洗内衣裤。乐迷们还会在格雷特与阿尔方餐馆(Gretel & Alfons)短暂停留,喝上半品脱啤酒,这家餐馆气氛温馨,让人想起英国家乡的街边酒吧,他们的偶像曾经常在忙完工作后来这里喘口气,歇歇脚。
在伦敦,大批歌迷依然待在阿比路录音室(Abbey Road Studio)外。1962年至1970年,披头士乐队的专辑和单曲几乎都在这里录制。歌迷们在史上最著名的斑马线上自拍。从伦敦的披头士纪念品店逛到《一夜狂欢》电影开场的拍摄地马里波恩车站;再逛到蒙塔古广场34号(34 Montagu Square),那里是林戈的旧居,也算是披头士的休息室,接着约翰和洋子在那里租住,并因毒品被逮捕,目前转手卖给了我的朋友,现在那里挂上了蓝色牌匾[21];再逛到伦敦守护神剧院,在那里,披头士献上了著名的演出;接着前往隔壁的萨瑟兰酒店(Sutherland House),披头士经纪人布莱恩·爱泼斯坦曾经住在那里,经营着他的北角唱片行;歌迷们还会前往裁缝街3号(3 Savile Row)的苹果公司[22]旧办公室和录音室,1969年1月30日,就在那栋楼楼顶,披头士举行了他们最后一场现场演出。
在纽约,约翰和洋子的第一个家——位于第五大道的五星级瑞吉酒店依然是披头士朝圣之路的必去之地;此外还有位于西村的银行街105号,这是约翰和洋子的第一处正式住所;以及位于72街和中央公园西街的达科塔公寓,这是他们最后的住所。约翰就是在那里被枪杀的。洋子依然生活在那里。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洋子那样,但也无所谓了。乐迷们依然在位于西48街的金曲工厂录音室旧址流连忘返,怀念约翰和洋子一同录制的最后一张专辑《双重幻想》。东57街上的周先生中餐馆是列侬夫妇最爱的餐馆。在达科塔公寓对面的中央公园,有永远纪念列侬的草莓地。
就连日本也成了列侬纪念之旅的目的地,那里有列侬和妻子、幼子、岳父母一起欢度家庭假日的回响。在京都的龟冈市,乐迷们会去龟峰庵温泉度假区,理由是“因为约翰去过那里”。轻井泽有列侬夫妇最爱的隐居地——万平酒店。乐迷们还常造访东京的银座,寻找更好的披头士致敬乐队——那里有几百支这样的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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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象成为约翰的感觉?或许约翰自己都无法想象。在披头士声名最显赫的时候,他十分畏惧自己内心的空虚。财富赋予他的物质生活给他带来巨大的失望与不满。赞誉和金钱都无法为那些从少年时代就折磨着他的问题提供答案。因为害怕“这便是一切”,约翰甚至想过皈依宗教。一次,他向上帝寻求“启示”,但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他退回了自己的想象,得出总结说,“上帝”仅仅是宇宙中不停震荡的能量,而这种能量或许是良善的。但他依然寻求一个能够为之而活的主题,它能赋予他的存在以形状,赋予生命某种意义。通过药物(主要是LSD),他将这一主题归结为爱。
1967年6月,披头士受邀参加首次国际卫星电视直播表演,观众多达四亿,此次演出为约翰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向全世界推广他的新主张。约翰被自己的名声冲昏了头,发起了一项有自欺欺人性质的运动——“改善全人类”。这孕育了披头士在那场历史性的电视直播上表演的歌曲——《你只需要爱》。想要拯救世界,先要戴好自己的氧气面罩。因为爱不就是被爱的渴望吗?约翰的立场与长久以来让他保持清醒的个性有着令人不适的共同点:与生俱来的愤世嫉俗。他不顾一切地坚持,如同吸附在岩石上的帽贝,直到洋子发现了市场的空缺,将他塑造成摇滚的代言人。尽管世界和乐队自身都排斥这个神秘的亚裔侵入者,洋子还是成了约翰长久的唯一真爱。他们手牵手在夕阳下跳着华尔兹,推广世界和平。
放在今天,人们或许会对他们嗤之以鼻。但那个时代不同,政治正确还没有占据主流。人们依然可以谴责那些自私自利的大人物,揭露他们的腐化而不受报复。约翰这名寻求和平的先锋,赞颂人类的想象是拯救集体和个人的关键。约翰的代表作《想象》(Imagine)是他个性光辉和长年累月萦绕心中一切的结晶。这首歌格局很大,试图激励全世界各行各业的人们,超越各种障碍。这首歌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又极为理想化。它没能改变任何东西。但这并没有打消约翰认为流行乐的任务远不止娱乐这一强烈信念。
约翰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正直艺术家,他对所有人提出挑战。他甚至向自己的作品发起挑战。或许这些作品正是他的矛头所指。他首开先河,承认自己早期的歌词带有性别歧视。后来他重新调整了自己写歌的方向,反映出他对女性主义的全新认知。他勇于冒险,也经常失败,但似乎总是忠于自我……或者说尽可能地忠于自我。披头士之所以超群,因为他们打破常规:在歌曲结构、歌词创作、个人呈现以及数不清的其他方面勇于创新。而约翰则是画龙点睛之人,他机智风趣、冷嘲热讽,善于打字谜、抖包袱、玩文字游戏,对生活有独到的见解,将乐队的音乐提升到从未听闻、不曾想象的境界。他尝试种种不可能,在歌曲中塞满潜意识信息,外加强烈的情感铺陈,直至让听众几乎难以承受。重听《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和《穿越宇宙》(Across the Universe),我们便能了解一二。被称为“白色专辑”的《披头士》,或许体现了约翰极致的刻薄、愤怒、崩溃、决心、疯狂、悲伤、谩骂、政治性与反省。话说回来,《约翰·列侬/塑料小野乐队》又如何呢?这张专辑传达了约翰对披头士深深的责难——“梦已结束”[23]。专辑的主打为原声民谣《工人阶级英雄》,在歌曲中,约翰沉痛地承认,因为拥有了世界声誉和超乎想象的财富,自己永远无法成为歌中写的那种人。如果他一开始就那么卑微的话。我们可别忘了,咪咪说过,门迪普家中起居室的门上,一直装着呼唤用人的铃。最后,他在生前最后一张黑胶唱片《双重幻想》中,借由《看着车轮》一曲坦白自己为何在短暂的“家庭主夫”岁月里停止了音乐创作。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间天堂——与洋子和儿子共享天伦之乐,他以这种方式点明了歌曲的主题——“我必须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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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会如何?这个步入耄耋之年的前披头士成员会给当下冰川融化、环境破坏、新冠肆虐、政治崩坏的世界带来什么新见解呢?如果他能有所作为的话,他会做什么呢?如今的人们还会把他当回事吗?他还意味着什么?他还具有意义吗?
我觉得他会的。因为他曾为良知发声,他曾挺身而出。右翼民粹主义正在抬头,成了政治主流。我相信约翰会挺身而出,对其厉声批判。哪怕到了八十岁,如果身体还健康,他就会这么做的。我们没见到麦卡特尼涉足政治,是吧?这便是他们两人最根本的不同之处。我觉得约翰会一直谈论让他义愤填膺的事情。他还会做专辑吗?可能会吧。尽管有人觉得他在音乐上已经江郎才尽。《双重幻想》专辑中有几首好歌——如《看着车轮》和《女人》,而《美丽男孩》是神作。但如果他还活着,这张专辑会取得这样的成功吗?
如果他没有被谋杀,现在还活跃着吗?
“或许不会,”《旋律制造者》(Melody Maker)杂志前撰稿人和编辑迈克尔·沃茨(Michael Watts)思考后说道,“如果他还活着,我觉得他会放慢脚步,但我肯定他依然在某种程度上是公众人物。他会针对重要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他那么有名,影响力那么大,他和洋子会不断上电视,做节目、拍电影,在广播里频频出现,主持播客和社交媒体。我觉得他私下会讨厌这种角色,但我觉得他还是会接受。他不会让自己显得道貌岸然。他会用有趣的方式说出这一切。他会与特朗普针锋相对。媒体会争相报道他针对‘那位唐纳德’的言论。这样的声音显然是缺失的,英国媒体显然如此,比如在我看来,《卫报》这个从自由主义视角报道新闻、反民粹主义、确实持反右翼立场的报纸,就应该在头版明显地刊登——‘特朗普是个王八蛋’之类的标题——而不是字斟句酌地选用较为委婉的表达。约翰肯定会这样做。他不会有所保留。他有这样的号召力。而当今又有谁在做这件事呢?他不会从政,他绝无可能唯命是从。设想他加入了下议院:根本没办法想象,对吧?我觉得他只会在写作和创意圈活动,但他依然拥有成为发言人的巨大潜力。和洋子一起,没错:他们会成为强大的组合。他们会发声。这就是为何我们需要他。”
约翰和洋子还会在一起吗?他会像庞凤仪等人认为的那样,回到他“迷失的周末”伴侣[24]身边吗?还是会再找个新伴侣,因为摇滚明星都这样?他会和保罗和好吗?披头士会像人们热议的那样,分开十五年后重组,并在1985年7月的“拯救生命”演唱会(Live Aid concert)上演出吗?似乎也没那么不切实际,是吧?鲍勃·格尔多夫[25]的说服力当时正值巅峰。谁人乐队(The Who)参加了。齐柏林飞艇妥协了。麦卡特尼上台露脸了。史上最伟大的乐队怎么就不能现身呢?所以,后来会怎样呢?出一张回归专辑?和当时还在世的大师级制作人乔治·马丁来一场阿比路重聚?再办一场世界巡回演唱会?届时再不会有无数青少年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他们在1966年8月放弃现场演出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听不到自己的演奏和歌声,也无法思考),有的是成年歌迷的聆听,真心聆听;有的是他们或许已经用上的尖端科技和舞台设备。他们是否会在2001年乔治·哈里森去世之前,再创披头士充满魔力的神话?若真这样,我愿意为见证这些倾尽所有。
约翰会不会讥笑这些想法?他或许会试图劫持温布利球场的那场“全球点唱机”[26]演唱会,将其变为“约翰与洋子”(他们如此自称)的和平集会?他会不会更倾向于英年早逝,在四十岁时被封存,永不老去?谁知道呢。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他绝不会愿意成为消耗殆尽的明日黄花,再无新灵感可以分享,也不会苦思冥想谱写尚能传唱的歌曲,重新包装热门金曲,马不停蹄地进行横跨五大洲、永无止境、令人疲倦不堪的巡演,摇滚至死。
既然开了个头,就应该追问到底:是谁,或者说,是什么东西杀害了约翰·列侬?“真实的”约翰·列侬是什么时候死去的?因为凶手射出的子弹(可以说)只是封棺的最后一颗钉子罢了。为什么说列侬是被枪杀的呢?约翰童年时无忧无虑的气质是不是在他母亲茱莉娅死去时就消失了?最早激发他创造力的乔治姨父死去的时候,他是不是悲痛万分?因脑肿瘤去世的挚友斯图亚特·萨克利夫(Stuart Sutcliffe)曾经很崇拜他,却被他欺凌、嘲笑、责罚。因失去斯图亚特而悲恸欲绝的约翰,是不是再也看不到活着的意义?他是否对斯图亚特怀有愧疚,也无法原谅自己,才导致他产生自毁的倾向?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穿皮衣的摇滚乐手后,是什么让他一改先前形象,并让他创立并磨炼出来的粗犷乐队,变成留着拖把头、穿着配套西装的胆小鬼?为什么他隐藏了真实的自己,让自己被归为曲风幼稚的流行歌星,以《雷鸟神机队》[27]式的傀儡形象示人?
在披头士风光无限的时候,约翰抽身而退;他重新发掘了摇滚乐,一跃成为音乐活动家及和平主义者。但他的慈善事业难道不是他愤世嫉俗的障眼法,以掩盖自己对人类毫不关心的真相吗?想象一个人“没有财产”[28],却坐拥牛群、储藏毛皮大衣的冰箱,以及在曼哈顿、长岛、佛罗里达的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房产?这些几十年来盛行的复杂的阴谋论是否站得住脚?约翰是否仅仅坚持了五年,便放弃了自我强加的照顾孩子的家庭主夫这一角色,因为他最终发现传统的女性家务其实(若他之前好好思考过,他也许已经猜到了。不过,他应该确实考虑过这一点)乏味到令人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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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的故事被人们不厌其烦地书写、修改、重新想象。无休止地以讹传讹,导致某些编造出来的说法成为事实,而真实的东西被歪曲,变得无关紧要。可以被调整的细节总是有的。会有人对萨姆·泰勒-伍德(如今姓约翰逊[29])说“你不能拍《约翰·列侬:不羁前传》(Nowhere Boy),因为已经有人拍过这个故事了”吗?那些最伟大的故事:霸王龙、图坦卡蒙、恺撒、狄更斯和莎士比亚的故事,都经得起反复讲述。最伟大的摇滚明星的故事当然同样如此。
角度决定一切。时光飞逝。我们思忖,我们回顾。容纳新观点的空间总是存在的。世界上有致力于研究与欣赏披头士及其音乐的百科全书、图书馆,甚至还有这样的学位,但专家和历史学家依然如淘金般想要找到更多东西。记忆、情境和允许偏差并非一成不变。从来就不是那样。
我并不想再写一部传统的约翰传记。本书绝非此类。本书是我在约翰的生活、爱情、死亡中的一次漫游,以致敬他从1940年到1980年的四十年伟大人生。本书是一个万花筒,是沉思,是反省:他究竟是谁?他对这些事情作何感想?驱使我撰写本书的动力是对理解他的矛盾的渴望,我想找寻他何时死去、为何死去的答案。这可不是无谓之举。我们已经知道,约翰不止一个,所以是何人,或何物杀死了本初的约翰?或者杀死了他的分身?我们认识的约翰是谁?他在21世纪代表了什么?之后他又会意味着什么?我们是否能设想一个时代,不再有人聆听、讨论、争辩、剖析约翰·列侬?我们何时会疲于前往他记得的地方,疲于了解先前的人和事,以及塑造他看法的经历?何时我们才能不再为寻找“起始之地”而操心?
在列侬和麦卡特尼碰撞出火花之前很久,音乐就已经存在了。如果非要一个原因,拿音乐当原因总不会错。很少有人拥有创造和表达音乐的能力。而所有人都能欣赏并被音乐打动。每个生命都受益于这种最普遍也最容易被接受的艺术形式。哪怕双耳失聪之人,都能感受心脏跳动的节奏。
尽管说出来令人痛心,但如今,约翰已经去世很久,久到足以被归为历史人物。所幸他留下的音乐遗产经久不衰,依旧伟大。我无法想象有一天,他的生活、爱情和死亡,他的歌曲,他对音乐、音乐人和全世界几十亿普通人的影响,会不再重要。
我在破碎的光影下摸黑跌撞,找寻他的踪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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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摇滚不是神话和浮夸,又能是什么呢?打开门,让他们进来吧:让那些粗鲁的、陌生的、不惧死亡的、当代的彼得·潘进来吧;让那些无法无天的、漠然下堕的、冒险的、迎难而上寻求成功的人进来吧;让那些最杰出的首创者、最坚定的我行我素者,最黑暗、最勇敢、最不顾一切、古怪、离奇、放荡不羁、不择手段的成功或失败者进来吧。我们将至极的梦想和至狂的幻想投入摇滚乐及其创造者,甚于其他任何类型的娱乐或表演者。对数百万人来说,摇滚偶像是终极的超级明星。他们燃起想象的火焰,他们在水上行走。他们显然能够飞翔。我们认为,如果不是缺少他们弹拨、敲击、高歌、作词的天赋,缺少他们的基调强节奏,他们的旋律与和声,他们销魂又燃情的魅力,我们或许也能加入他们狂热的舞蹈,与他们一争高下。仿佛此事轻而易举。但没有什么事能光看表面就下判断,更何况对象是“稀松平常”的摇滚明星。
我一生都在迷恋摇滚明星。五岁的时候,我初次见到大卫·鲍伊,十一岁时就开始登门拜访他。在通向他闪着光芒的、如传奇一般的住宅大门步道上,我遇到了一些童话般的人,之后他们成为苏克西·苏克斯[30]、博伊·乔治[31]、比利·伊多尔[32]。披头士乐队的制作人乔治·马丁是我的校友。我在伦敦就读的学院是平克·弗洛伊德的母校。作为伦敦首都广播电台DJ罗杰·斯科特的病恹恹的助理,我乘飞机前往佛罗里达同复出的戴恩·迪慕奇[33]见面。戴恩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青少年偶像,因在纽约布朗克斯区的街角清唱出道。罗杰很崇拜他:戴恩与贝尔蒙特乐队的第一首金曲《我想知道为什么》(I Wonder Why)奠定了他们的先锋地位。1959年,里奇·瓦伦斯和巴迪·霍利在巡演途中丧生[34],而戴恩最终幸存,并与我们敞开心扉谈论这件事。他的个人金曲《花心苏》(Runaround Sue)和《浪子》(The Wanderer)也是罗杰·斯科特的经典放送曲目。在纽约,我们陪比利·乔尔来到苏豪区默瑟街142号的门口,他们在那里为他的摇滚遗产致敬专辑《无辜的人》(An Innocent Man)拍摄封面。在新奥尔良,我们和内维尔兄弟[35]在一起。基思·理查兹[36]把罗杰介绍给内维尔兄弟。滚石乐队曾在他们1987年的专辑《市郊》(Uptown)中参与演奏。1989年,他们发行了《黄色月亮》(Yellow Moon)。或许正是这张专辑,尤其是其中的《疗伤吟》(Healing Chant),让饱受食道癌折磨的罗杰审视内心,打起精神。当时他在BBC广播一台工作,他主持的周六下午和周日晚间节目十分火爆。他辗转世界各地求医,不放弃一线希望。他于1989年10月31日去世。去世前,他与我分享了那些“披头士之友”的故事,这些故事在美国大火。他还向我透露了他于1969年5月末在加拿大与约翰和洋子见面的细节,以及于6月1日在蒙特利尔的伊丽莎白女王酒店参与歌曲《给和平一个机会》录制的事。这是列侬和洋子举行的著名的“床上和平运动”。
作为舰队街[37]的记者,我采访过大多数家喻户晓的摇滚明星。我陪同他们巡回演出。我花了几百个小时同一线摇滚明星接触、交谈,和他们朝夕相处。通过共处和观察,我渐渐发现,这些人具有共同的特征、个性、思维方式,以及人生观,这都是不容忽视的。尽管他们的嗓音、装扮、创作、表演风格各不相同,但他们大多数都塑造于同一个熔炉。他们有太多东西想要证明。他们极其缺乏安全感,如饿鬼争食般渴求肯定。若深入研究,他们的艺术来源便会变得非常明显。对他们来说,艺术的源泉是震耳欲聋的海浪,是内心令人胆寒的潮汐。那是无法逾越、难以填补的鸿沟,其中充满了孩童时期的逆境、受虐经历和/或家庭功能失调。摇滚明星或许是最受煎熬、苦痛最为深刻的一群人。
我已经研究他们多年。我虽然用了“他们”一词,但毫无疑问,受害的女性艺人不比男性少。世上出现一个约翰尼·卡什——他在成长过程中饱受苦难和虐待,早年一直同毒瘾和心灵创伤作斗争,导致精神扭曲,这让他在著名歌曲《福尔森监狱布鲁斯》(Folsom Prison Blues)中有所体现,有所宣泄——必然会出现一个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父亲在身体和情感上虐待她,她借助音乐来治疗伤痛。世上出现一个“王子”——他两岁时父母离异,用对抗将自己层层保护才得以坚持活着,他身患癫痫、饱受欺凌,坦白自己是性瘾者,然后从宗教中找到了慰藉——必然会出现一个阿黛尔,她三岁的时候,父亲马克·埃文斯抛弃了母亲,当他发现女儿成名后,试图挽回,阿黛尔断然拒绝。世上出现一个吉米·亨德里克斯——他出生在单亲家庭,父亲入狱,基本由亲戚朋友抚养长大。对他来说,家暴和性虐待是家常便饭——必然会出现一个詹尼斯·乔普林,她的家人从未理解过她,她在学校因为体重、痤疮和对黑人音乐的喜爱而饱受欺凌。这位“珍珠”[38]被斥为“猪猡”与“婊子”。她带着最爱的金馥力娇酒离开了城镇。最终杀死她的不是酒精,而是海洛因。世上每出现一个埃里克·克莱普顿——他九岁前一直以为自己的外婆罗斯是他的母亲,而十几岁就怀上他的帕特里克是他的姐姐。帕特里克再婚并搬去加拿大,又生了孩子,却忘了自己的长子,他再次被遗弃。他当时海洛因成瘾,爱上了挚友乔治·哈里森的妻子,最终引诱帕蒂·博伊德[39]和他结婚。两人没能怀上孩子。雪上加霜的是,他还和另外两个女子有了孩子。他一生中最大的悲剧发生于1991年,当时他的一个孩子,四岁的康纳,从曼哈顿公寓房间开着的窗户中爬出并摔死——必然会有一个蕾哈娜,她在巴巴多斯出生,由有暴力、虐待倾向,对酒精和可卡因成瘾的父亲养大,十五岁时就逃离家庭,踏上了成名之路。世上每出现一个埃米纳姆——他在婴孩时期就被父亲遗弃,被母亲虐待,母亲还在书中背叛了他[40]。尽管如此,母亲罹患癌症时,他仍然帮她支付了所有医药费——必然会有一个艾米·怀恩豪斯,她崇拜自己的父亲,但一直无法接受他为了别的女人抛弃她敬爱的母亲。艾米通过自虐、吸毒、酗酒寻求慰藉,直到死去。世上每出现一个迈克尔·杰克逊——他被控猥亵未成年人,其实自己也经历过同种虐待——必然会有一个希妮德·奥康娜,她声称自己在家中的酷刑室里,被“着了魔”的已故母亲性侵,被逼一遍遍地说“我一文不值”,她的精神从此崩溃。
理查德·斯塔基的父亲常常喝醉酒失踪,母亲性格飞扬跋扈。一次阑尾切除手术,让他花了一年时间康复。快成年的时候,他几乎不识字,也不会算数。他从音乐中找到了救赎,以林戈·斯塔尔的身份名利双收。1956年10月,四十七岁的助产士和保健师玛丽去世,保罗·麦卡特尼和弟弟迈克就成了没有母亲的孤儿。
明白了吧。对无数知名人士和没那么有名的歌手来说,摇滚明星的身份,自始至终都是对抗逆境的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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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真相并不存在,事实亦然,但事实也有百千万种。自相矛盾吗?他就是这样。他生活的许多方面仍有待解释。理论、谣言、推测和一厢情愿的想法都能够立足。约翰本人也一样。他脱口而出的话,不论是精辟评论、恶意自白还是忧郁沉思,每字每句都被他自己推翻或改口。他头脑中的所有想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最终、确定版本的他并不存在。他时常下意识地不断重建自己,像试衣服一样,无穷无尽地换上新衣。“八面玲珑”这个词用来概括他还略显不足,但这就是约翰。早年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他自我、固执、压抑的性格——被父亲抛弃,被英年早逝的母亲交给严厉的姨妈和仁慈的姨父寄养——文字是他情感和挣扎的宣泄口。性、摇滚乐,以及之后的毒品很快控制了他。他十七岁的时候,母亲意外去世。她再没机会见证儿子对全世界产生的影响,也无法为他骄傲。他也永远无法克服失去母亲的缺憾。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生活遭到了侵夺。什么都无法抚慰,无从弥补。他太早结婚,自己都还没成熟,就有了第一个孩子。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过早地同时承担享誉世界的声名、堆金叠玉的财富和世俗的家庭责任,而这带来了灾难性的结果。他一定说过,这一切都太多了。好在他找到了真爱。他和洋子的结合是多么庞大又单纯、复杂却契合。这种爱情同罗密欧与朱丽叶、安东尼与克莉奥帕特拉、维纳斯与阿多尼斯的爱情一样,振奋人心、缠绵苦痛、至死不渝。一对灵魂伴侣合二为一,仅凭两人之力抵挡全世界的评头论足,击溃批判和怀疑的声音,向我们这些执意相信之人证明“唯一的真爱”是存在的。约翰最终为何而活?只为洋子和他们的儿子肖恩。而这成了朱利安·列侬挥之不去的痛苦。
世界瞬息万变。几十年时光飞逝。如今,约翰是否已化为歌词与旋律?哪怕那些歌曲嵌入了我们的DNA,让我们永不停歇地播放。他才不会那样,永远不会那样。那个自恋、自恨、自我探索的约翰,属于这个星球,但大部分时间只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之中,他就活在我们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