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土司和他的敕修报恩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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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0章

公元1374年,大明洪武七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是白马王氏土司家族发展历程中的一个关键时期。这一年,明帝国的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巩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并巧妙地运用了“分而治之,各袭其职”的策略来管理白马王氏土司。

《龙阳郡节判王氏宗亲墓誌》碑的记载,为我们揭示了王祥在这一时期的重要身份转变。随着龙州衙门的改设,王祥被正式授予从仕郎判官职,这不仅是对他个人能力的认可,也是明朝政府对王氏家族在龙州地区影响力的肯定。王祥的任职,标志着王氏家族在龙州的政治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与使命。

而《清史稿》中的记载,则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视角来看待这一时期的历史。阳地隘口土长官司的设立,以及王思恭、王思民兄弟分别被授予长官司和判官之职,进一步印证了明朝政府“分而治之”的策略。通过分别授予王氏家族成员不同的官职,明朝政府既保持了对王氏土司的有效控制,又避免了权力过度集中可能带来的隐患。这种策略不仅有利于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也促进了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多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王祥的判官职,还是王思恭、王思民的长官司与判官之职,都是明朝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完善。土司制度作为明清时期边疆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授予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官职,使其在一定程度上自治,既保留了他们的民族特色和文化传统,又确保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

1378年,洪武十一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充满军事行动与边疆治理的年份。这一年,薛文胜在这一年奉总兵官耿忠之命,率领军队远征松潘。这场远征不仅是一场军事行动,更是一次对边疆地区的深度介入与治理。薛文胜在征途中,不仅成功安抚并招抚了雪栏关、白马路等十四处番牌(即少数民族地区),还招降了众多生番(即未归化的少数民族),展现了其卓越的军事才能与外交手腕。此外,他还夺得了数段番地,并将其中的一片更名为太守坝,以纪念此次征战的胜利与牺牲。在这片土地上,薛文胜还安葬了阵亡的弟弟薛文广等四位将士,并勒石铭记,以示永志不忘。

值得注意的是,这段史料中提到的“白马路”这一专用名称,至少在明初就已经在使用了。这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地名沿革的线索,也反映了当时白马地区在边疆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与此同时,白马王氏土司也在这一年奉调远征松潘。这一事件与薛文胜的远征相呼应,共同构成了明朝初期对松潘及周边地区的一次重要军事行动。白马王氏土司作为当地的重要力量,其参与远征不仅体现了明朝政府对边疆地区的重视与依赖,也彰显了王氏家族在维护边疆稳定与安宁中的重要作用。

1381年,洪武十四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年份,特别是对于明朝的边疆治理与土司制度而言,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明朝政府在西南地区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仅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控制,还进一步细化了土司制度,促进了多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明实录·太祖实录》中的记载,详细描绘了洪武十四年正月乙末这一天,明朝政府在松潘地区设立安抚司的盛况。龙州知州薛文胜被任命为安抚使,负责该地区的安抚工作,其品秩为从五品,显示了朝廷对此次任命的高度重视。同时,明朝政府还设立了十三个长官司,包括勒都簇、阿昔洞族、北定簇、牟力结族、路匝族、祈命簇、山洞簇、麦匝簇、者多簇、占藏先结簇、包藏先结簇、班班簇以及白马路簇,这些长官司的副长官由当地土酋傅益雪南等人担任,品秩为正七品。这一系列的举措,不仅加强了明朝政府对松潘及周边地区的统治,也体现了“分而治之,各袭其职”的土司管理策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明史·四川土司》中提到的“白马路”这一族群名、地域名及地缘部落名。它不仅是白马人的聚居地,更在明朝的土司制度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白马路簇的设立,不仅是对当地白马人族群的一种认可与尊重,也是明朝政府通过土司制度加强边疆治理的具体体现。

此外,《龙阳郡节判王氏宗亲墓誌》碑中的记载,为我们揭示了白马王氏土司家族在这一时期的传承与变迁。王玺的父亲王思民作为王氏土司的重要人物,不仅继承了父辈的基业,更在后来的历史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诸长官司每三年入贡,赏赐如例”,这是明帝国中央政府对土司朝贡制度的一种制度性设计。这种朝贡制度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土司的控制与管理,也促进了边疆地区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通过朝贡与赏赐的往来,土司们既表达了对中央政府的忠诚与臣服,又获得了政治上的认可与经济上的支持,从而实现了边疆地区的长期稳定与发展。

1387年,洪武二十年,《薛氏宗谱》中的记载,为我们揭示了平武土司在边疆治理中的又一次胜利。这一年,平武土司成功地将侵扰的番夷驱逐至白草地区,并夺取了一块名为“乐坪”的土地,这块土地在白马语中被称为“俄洛”,其地理位置正是今天的平武县城所在地。这一胜利不仅巩固了明朝在西南边疆的统治,也展示了平武土司在维护地方安宁中的重要作用。

时间转至1389年,洪武二十二年,这一年对于龙州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根据《明史·地理志》的记载,龙州在这一年的九月被改设为龙州军民千户所,其治所也经历了两次迁徙。最初,龙州的旧治位于江油县的雍村,但在洪武六年时,治所被迁移到了青川守御千户所(即今四川省青川县清溪镇)。而到了洪武二十二年,治所再次迁徙,最终定在了盘龙坝箭楼山之麓,也就是今天的平武县城所在地。这一变迁,不仅反映了明朝政府对边疆地区治理策略的灵活调整,也见证了龙州地区历史发展的沧桑巨变。

同年,白马王氏土司也展现出了其强大的军事实力与治理能力,成功地平复了松潘地区的番乱。这一胜利,对于维护边疆稳定、保障民生安宁具有重要意义。

到了公元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白马土司王思恭更是立下赫赫战功。据道光《龙安府志》记载,王思恭在这一年不仅克服了松州(今四川松潘县),还成功捕剿了元末红巾军余部首领田九成。田九成自号“汉明皇帝”,以“龙凤”为年号,在汉中、蜀北地区武装割据,对明朝的统治构成了严重威胁。王思恭的这次行动,不仅彻底清除了这一地方割据势力,也进一步巩固了明朝在西南边疆的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