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老公用售房款炒股,老婆反对无果,怎么办?
我们假设一个场景,你和你老公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你们把房子卖了后,你老公瞒着你把卖房款用来炒股了,结果还亏了,你让他赶紧从股市里撤出来,但你老公充满自信地说不可能,炒股老师说了,马上就会大涨,那这时你怎么办?
今天就说一个这样的案例。张美丽和王好帅两口子共有一套房,两人签订过《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张美丽占房产三分之二,王好帅占房产三分之一。后二人将房屋售卖。买房人支付房款后,王好帅未告知张美丽,且在未经张美丽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将售房款用于炒股、投资,造成严重亏损和负债。张美丽知道后,多次表达不满与反对,但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将婚内所得售房款按约定予以分割。
王好帅辩称,自己未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张美丽掌握着王好帅工资卡,且家庭生活开销通过王好帅的信用卡、银行贷款等形式支出,长期以来负债累累,因此王好帅想通过投资股票挣钱来缓解经济压力,投资失败则是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经营活动。
我们知道,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那这种炒股的行为,是不是平等处理权的范畴呢?
本案中,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售房屋所取得的售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王好帅在获取款项后,应与张美丽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王好帅在隐瞒获取事实后擅自支配,该行为已侵犯了张美丽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王好帅的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有财产,且该财产处理行为不属于为家庭生活所产生的正常开支范畴,严重侵害了张美丽作为王好帅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既然王好帅的行为不是平等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对共同财产的损害,那张美丽能不能起诉分割呢?
这个时候就得上一个熟悉的法条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这两种情形。本案就属于第一种可以予以分割的情形。
法院认可王好帅与张美丽签订的《房产分配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张美丽请求分割婚内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决王好帅向张美丽给付售房所得90万元。
宣判后,王好帅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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