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诡谈,我能雕刻恐怖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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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成仁酒馆,开始营业!

高桥的表现,让我非常惊喜,但与此同时,我也遇到一个烦恼。

现在的我,已经不再缺钱,已经归我的第二张银行卡里的余额,别说招聘几个员工,就是在济城买套房,都绰绰有余。

问题在于,我现在不能招员工。

原因很简单,如果我招一个职业的调酒师,那从鬼爷那要来高桥的意义少了一半。

如果招学徒跟着高桥学习……高桥是鬼啊!我怕把人活活吓死。

思来想去,我决定自己学习。

作为酒吧老板,至少要懂得经营的所有环节,这样日后哪怕要招职业的调酒师,我也能分辨出对方是有真本事,还是滥竽充数。

接下来的半个月,高桥把自己所有的本领,全都传授给我,从调酒到经营,从各种酒品的价格到如何搞营销吸引客人,甚至连如何对付醉汉,他都有仔细的说明。

在学习调酒的过程中,我有些笨手笨脚,要么不小心把摇酒壶给甩飞,要么认错酒,调出难喝到连我自己都想摔杯的酒品。

在我又一次调鸡尾酒忘记放软饮后,胡眉笑的在吧台上打滚。

“陈九,你这杯生命之水配伏特加,是不是该取名蒙汗药啊?怕是能醉倒一头牛哦!”

我脸面挂不住,故作生气的模样。

“有本事你来做!”

胡眉看了看自己小短腿,哼了一声。

“我要是变回人形,保证比你做得好!这样,你听我的,再调一杯。”

不等我答应,她抬起小爪,开始指挥。

“你先找个好看点的杯子。”

毕竟是自家媳妇,我纵使有千般不愿,也还是照做了。

“再把你昨天给我买的草莓洗几个,放进杯子里。”

放完草莓,我问胡眉。

“然后呢?”

“倒十五毫升生命之水,把草莓压碎,装点冰块,用四洛克倒到八成高,最后拿养乐多补满。”

胡眉说的方法很简单,甚至没用到摇酒壶。

“这就完事了?”

“完事了。”

“高桥好像没教过这个吧?”

“对啊,我自创的,你尝尝。”

我抿了一口,草莓味浓郁,还带着丝丝的奶香和甜味,几乎喝不出酒精的味道。

我震惊了,一旁的高桥感叹道:

“老板,在调酒这方面,老板娘比你有天赋多了。”

胡眉洋洋得意,开心的扭了起来。

我服气了,灵机一动,提议道:

“胡眉,等你变回人形,调酒师的位子,给你坐呗?”

“我不!我好不容易当上老板娘,怎么能亲自干活呢!”

“可以省一份工钱哦。”

“也对啊!行!我来干!”

我使劲憋笑,以免被胡眉发现自己上了套,近两年的相处,我早就掌握拿捏胡眉的技巧。

我们两人正打闹着,门外突然吹来一阵寒风。

有煞气!

胡眉立即炸毛,对着大门龇牙,而我本能的把手伸到腰后,握住钟馗剑的剑柄。

高桥害怕的不知藏哪去了,我和胡眉则是紧盯酒吧大门,如临大敌!

很快,一只恶鬼飘了进来。

恶鬼脸上的有一道疤,正是半个月前,把高桥送来的那只恶鬼。

知道他是鬼爷的手下,我松开剑柄,走上前去。

“鬼爷找我有事?”

恶鬼用不含任何感情的声音回答我。

“鬼爷让我给你捎句话,生意既然已经谈成,就要尽快做起来。”

我听懂了,鬼爷催我去找他买鬼。

我平静的说道:

“麻烦你回去转告鬼爷,再给我半个月的时间,我肯定开张。”

“好。”

恶鬼转头离开,空气中弥漫的煞气渐渐散去。

胡眉有些紧张的问我。

“陈九,半个月内……咱真的能开张吗?”

我摸了摸胡眉的脑袋,示意她放宽心。

“把时间定得太久,鬼爷肯定不会同意的,我跟着高桥学了这么久,是时候开业了。”

我很清楚,上次自己之所以和鬼爷相谈甚欢,是因为我给鬼爷许下了承诺。

若我无法兑现承诺,鬼爷一定会亲自让我领悟到江湖的残酷。

第二天,我提前三天预定工人赶了过来,他们架着梯子,把酒吧的招牌更换了两个字。

待工人离开,胡眉抬头望着新招牌,念出了新的名字。

“成仁酒馆?”

没错,我把招牌上的“人”换成了“仁”,“吧”换成了“馆”。

胡眉疑惑的问我。

“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

我解释道:

“酒吧换成酒馆,更有怀旧的味道,我真正想做的是诡像生意,年轻人不会喜欢这种怀旧风,可以把那些无忧无虑,只知道享乐的年轻人排除掉,而那些烦闷有心事的人,更倾向于安静的环境饮酒。”

“听起来有些道理,那'成仁'二字,又作何解释?”

我的语气严肃了许多。

“诡像这门生意,心若存善,既能造福他人,又能消除恶鬼的罪孽。

心若存恶,很容易变成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

我起这个名字,就是想提醒自己,不要像冯田一样,迷失自我。”

胡眉盯着我的眼睛,眼神如水。

“你说这话的样子,真的很帅诶!”

我把胡眉抱起,狠狠的亲了一口。

“进屋!开业了!”

酒馆正式营业,我一没放鞭炮,二没架音响,就连彩虹门都没准备,只在门上贴了一张写有“试营业”的牌子。

虽不热闹,但身处繁华地段,总归能吸引到几个客人。

晚上九点,我已经送走了十批客人,客流量虽然不大,但我毕竟是第一次做生意,还是有些手忙脚乱。

好在高桥教得认真,总归没闹出笑话。

此刻酒馆内只剩一位客人,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他似乎心情很是烦闷,已经向我要了三杯纯净的加冰伏特加。

伏特加这种酒一旦加冰,极容易喝醉,算是求醉之人最省钱的喝法。

大叔已经喝得满脸涨红,但依旧不肯离去。

“老板,再来一杯!”

我左右两手各端着一杯伏特加,把其中一杯酒放下后,却未着急离去。

大叔有些不满,嘟囔了一句。

“吐店里我给赔钱!”

我微笑着回应。

“您想吐就吐,没关系的。”

我轻轻摇晃手中第二杯酒。

“大叔,我看您像是在喝闷酒,要不……我陪您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