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你不想干,有的是混血种想干!
苏晓樯进到医院挂上号后,没多久就被领去做检查。
等到苏建华夫妻到了医院时,苏晓樯还在里面做检查。
“雅拉!”苏建华看到了表侄女,还有跟表侄女坐一块的一个年轻男孩。
他能立刻想到这个年轻男孩就是救了自己女儿和表侄女的男生,不过······
他招呼了雅拉一声,然后由她老婆去跟侄女讲话了解其余信息。而他面对路明非,先伸手握手,道:“我叫苏建华,苏晓樯的父亲,叫我苏叔叔就可以了。你就是我女儿的同学路明非吧?今晚我还得谢谢你出手相助。”
“苏叔叔,我和苏晓樯是同学,出手相助是应该的。”路明非目光有些奇怪的看着这个面相挺年轻,却满头白发的老大哥。
苏建华记忆力比他更好,先开口说道:“我们见过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一个月前的傍晚,我在青山公园里锻炼,见到你在路灯下练武术,还提醒你穿上外套避免着凉来着。”
“哦哦,想起来了。”
路明非暗自吃惊,难怪人家苏家能那么有钱,苏老总这记忆力简直了,仅是一个月前的一面之缘,人家就记住他了。
他当时又不是有什么特殊身份,就只是普通人的一面之缘而已。
“我们坐下聊。”苏建华和路明非坐在医院冰凉的不锈钢长椅上后,他说:“我已经询问了警署那边发生的事情了,事情很快就会有着落的。”
路明非心里想到:老哥你这着落极大概率要落空啊!
“话我也不多说,对于你帮组我女儿脱险,我苏某人向来有恩必报。”苏建华说到:“苏晓樯已经说了斯坦福大学介绍信的事情,我会帮你问来的。不知道你在其余事情上有没有什么困境?我或许可以帮你解决。”
苏建华可就这么一个孩子,还是个女儿,自然万分宝贵,视若掌上明珠。
听到掌上明珠差点碎了时,他人也差点跟着碎了。
好在女儿最后平安。
“啊?困境?”路明非琢磨了一下,他大学问题解决后,他好像还真没有什么特别着急的困境。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可他钱还有十几万呢,也不咋缺。
“现在没有也没事,以后如果有需要,可以直接打我电话。”苏建华说到。
路明非有些尴尬的说:“苏叔叔,我没有手机。”
现在的他对手机也没有需求,所以虽然有钱了但也没买。
“现在没有手机可不方便啊,有个手机在很多时候方便太多了,打电话聊天,发条短约人都可以。”苏建华说:“我让人等会拿个过来给你,你再保存一下我的电话号码。”
“好的,那就谢谢苏叔叔了。”路明非没有拒绝,对于苏老总这样的人来说,送个手机确实是九牛一毛的事情,完全不算什么。
人家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是在地下挖来的!
苏晓樯拍完片子出来,见到爸妈一下子又哭唧唧起来了。
跑到妈妈怀里时,左手食指又碰到了,顿时小珍珠不断,也哭得更大声、更真情切意了。
她妈妈给她拍了拍衣服背后的灰色痕迹,轻声安稳:“人还在就好,人还在就好。”
……
验尸官戴着手套,将袋子里装的尸体小心拿出来放在台上。
原本猩红的血迹已经干枯凝固发黑了。
小心剥离开伤口处的血痂,拥有强迫症的验尸官立刻睁大了眼睛,眼前的断骨让他感到一阵舒心!
用手指摸了摸断处的骨骼,他惊讶的说:“嘶~这伤口,骨头断口上没有丝毫的停滞与搓顿,像是刻意用激光打磨过的一般!
断手一双,从切口方向上来看极有可能是被一刀所斩下的······”
刀与刀是不一样的,普通家庭里的菜刀可能没这个需求,但肉铺的刀都分硬刀和软刀,硬刀切肉锋利耐用,软刀砍骨主要依靠人力,刀太硬容易崩出豁口。
斩骨与斩骨也是不一样的,同样都是一刀直断,依靠强大的蛮力破开和锋利的武器切开是完全不一样的。
但即使不算混血种体内龙血失控时骨头会变硬,就普通人的骨头也不是棉花做的,人骨的莫氏硬度介于4和5之间,即使是坚硬最锋利的钨钢打造成的刀,也不可能说是像切软蜡一样顺畅无阻。
送袋子过来的那个英姿飒爽的黑长直女人开口,径直打断了验尸官滔滔不绝的夸赞,说:“我们来这里不是听你夸砍死他的刀有多锋利,我们只想知道砍死他的那个人的信息。”
虽然死的是一个危险的失控混血种,但对方死得那么快,还不是自己人做的,那就证明这座城市里还有一个极强大的存在,这亦为一颗不稳定的炸弹。
混血种的危险不仅是失控的血统,还有他们强大的实力与能力,对于普通人而言,他们无疑是超人!
不是谁都是大超的,获得超凡的力量,没有监管之下,更多人都只会是来一句“我不吃牛肉!”,所以这些人必须要回到监管之下,在他们造下灾祸之前。
至于已经出事了的,最好的结果就是监禁,而搞出大事的,那就直接砍了。
华国最不缺的就是人,哪怕是普遍属于人类精英的混血种,也同样如此。
你不干,有得是混血种想干!
验尸官听到女人的话,悻悻的闭上了嘴,转而说到:“那还得看看别的地方的伤势。”
解下尸体上的衣服后,验尸官有些疑惑,但又感觉挺正常的,研究了一番之后,他说到:“死者几乎没有额外的受伤痕迹,双手被斩下,死于斩首,可以确定的是对方有一把极其锋利的炼金武器,或许力气也不小,而且有一定的战斗基础素质······”
总结的结果就是,对方不是常人,有特殊武器,有较强的身手。
“嗯。”
黑长直女人听到自己想要的信息,点了点头,看了最后一眼她用袋子装回来的这个尸体。
其实这个家伙如果不是血统失控,也是个活脱脱的社会大好人,五次血统失控,都只有伤,没有亡。
相比那些龙血失控动不动造下连环杀虐的危险混血种,他是罕见的,战胜了龙血嗜杀基因的危险混血种。
仅第一次血统失控时差点杀人了,但也在最后关头松手,只是对方昏迷不醒,他便以为自己杀人了,立刻逃离······
根据背景调查,对方家世清白,独子,家庭是有点小钱的,有房子有店铺收租。
即使龙血失控作祟,在龙血基因的驱使下也没有杀过人。假如没有龙血,对方的一生应该会过得不错。假如他这次不是碰上了狠人,即使被他们逮捕,倘若有救也不会被处死。
出了验尸房,女人问手下:“报警人的情况怎么样了?”
“在医院做检查,似乎受了些小伤,已经派人过去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