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际合作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现实选择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大量消费了化石能源,使温室气体累积排放,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显著增加,加剧了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显著影响,温度升高、海平面上升、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气候变化作为全球性问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应对。如何动员世界各国共同致力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当前的重大课题,也是一项庞大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其成功应对将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历史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能否成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不仅取决于能否变革长期以来工业化形成的传统高排放高增长的旧模式,创建切合时代和生态环境变迁要求的低排放高增长的新模式,还取决于世界各国能否共同重视和参与的政治意愿,提高对治理气候变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知和共识。
为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1992年在联合国框架下发起并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以下简称《公约》)是全球首个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框架性国际文件,目前共有197个缔约方,包括联合国所有成员国以及巴勒斯坦、库克群岛、欧盟等。1997年《公约》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规定了发达国家的量化减排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全球合作,各方于2015年年底在巴黎气候变化会议上达成《巴黎协定》(Paris Agreement),确定了“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温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为将温升控制在1.5℃以内而努力”的目标;各方于2018年年底在卡托维兹气候变化会议上达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一揽子协议,为全球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明确了方向和规则,注入了新的动力。
从当前发展和深化国际关系来看,全球化的日益发展和深化已使世界各国的前途与命运紧密相连。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现实意义尤其重大,加强各方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领域的互利合作,不仅可为政府间新型合作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和深化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合作内涵,开拓新的合作领域,而且可为世界经济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世界各国共同参与、平等协商、同谋共识,协调合作处理和解决全球性问题的新模式,符合当今时代要求,未来还可以扩大和运用到处理和解决其他国际事务和全球性问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