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皮条客
开门的是个身材高大的泰国人,皮肤晒得很黑,眉心的川字纹深得足以夹死蚊子,两腮发达的咬肌表示他喜欢嚼槟榔——他现在就嚼着呢。
“当布鲁瓦得?”他开口了。
林书乾没听明白,对白若烟皱了皱眉。
“他说的是泰语,在问我们是不是警察。”白若烟小声说。
“你还懂泰语?”
“我就只能听懂这一句。”
“啊?那怎么办?”
白若烟露出为难的表情,“我来的时候只想着叫你一起来,就没让其他警察跟,我忘了不是所有泰国人都会讲英语。”
林书乾对她笑了笑,摸了摸没刮胡子的下巴,“没事,也许他会说呢!”
他告诉那个男人他们是警察,然后问他能不能说英语。
“No帕布勒姆!”男人点点头,从一嘴黑牙里吐出槟榔汁。
林书乾看了一眼白若烟,露出得意的表情。
凑活着聊!
跟男人进屋的途中,白若烟告诉了林书乾这个人叫霍查·辛,他妹妹叫苏妮·辛。
两人进到拥挤的房间里,发现根本没有落脚之处,于是提议霍查坐在院里子说。
“霍查先生,先说说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妹妹失踪的吧。”白若烟在阴影下坐好,问道。
“两天前,我连着两天打她的电话,没有人接。她以前不接电话,但会打回来,但这次没有,我觉得她一定是出事了。”
“你上次见苏妮是什么时候?”
“四个月前,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回过一次家。”
“为什么这么久不回家?”白若烟感到惊奇,因为这里离曼谷很近。
霍查欲言又止。
林书乾看着他说:“是买走她的人不让她回来吧?”
“买走?”白若烟反问,她还没反应过来买走是什么意思。
“是的,警官。”霍查低下了头,“就在一年前,父亲把她卖给了帕蓬街的皮条老板。”
“叫什么名字?”林书乾急忙追问,“那个皮条客。”
霍查想了想:“我记得他叫苏克,警官,看起来像是泰国人,我只见过他一次。”
林书乾跟白若烟对视了一眼,表示这是个很有用的线索。
“苏妮在失踪以前,有打电话跟你说过什么吗?”白若烟继续问。
“没有。”霍查摇头,有些失落,“她从来不会主动跟我说什么。我想,她心里一直在恨我们。”
“你知道苏妮住在哪里吗?”
“很遗憾,我不知道。”
白若烟点点头,“那好,霍查先生,今天就先到这里。麻烦你有时间去曼谷警局一趟,我们需要你的DNA样本,来判断前几天发现的女尸是不是苏妮。”
“好的,警官。”霍查站起来跟他们握手,“非常感谢你们,我回去的!”
两人坐上车子,艰难地掉过了头,驶上狭窄的小路,将腾起的沙尘甩在后面。
“专业啊,白督察!”林书乾笑着说。
“那当然!”
“你在警局有听人提起过那个叫苏克的皮条客吗?”
白若烟摇摇头,“没有。但是我可以让他们查一查这个人。”
林书乾想了想:“嗯,我倒是也可以先找个人问问。”
“谁啊?”
“组织成员!”他拿起手机,在颠簸的车厢中拨通了山攀的号码。
“嘿,哥们儿!”电话里传来笑声,“恭喜你活下来了!要请我喝酒吗?”
“我是想问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叫苏克的人?”
考虑到山攀的性取向,而且白若烟也在旁边,所以他选择尽量长话短说。
“苏克?”山攀发出一种夸张的语调,“当然!那个死拉皮条的,没准儿你很快就能见到他。因为他就是他妈的黑暗之眼的人。”
“你好像对他挺不满的?”
山攀哼了一声:“相信我,哥们儿,我发誓你要是见了他,也会忍不住想揍他!当初就是他最先喊着要灭掉三联会,你知道的,鹰派的家伙,最喜欢干的就是挑弄是非!”
“你知道怎么找到他吗?”
“找他?”山攀换上讶异的语气,“你要找他干什么?”
“我要到他那里拿点东西。”他说了个谎。
“好吧,去他那里拿东西,你真不走运!他在经营帕蓬街的一家汽车旅馆,具体位置鬼才知道!”
“这就够了,谢谢!”
他挂断了电话,对白若烟摊开一只手,笑了笑:“以我现在的身份,恐怕只能让警察去查了。”
“嗯,好!”白若烟点点头,“我会让人去查的。”
“饿不饿?”
“早就饿了!”
“想吃什么?”
“嗯……”白若烟抬头思考,“想吃中餐。”
“同意!”
他加快了车速,赶在中午的饭点儿彻底过去之前找到了一家中餐厅。
店面有些老旧,但老板是一对年轻的龙国夫妇,想必菜品很正宗。
他们找了包间坐下,老板热心地泡了龙国的特产茶叶送上来。
“黑桃K让你晚上去干什么?”等到老板离开,白若烟问。
“估计就是保镖加司机。”
“他那么厉害,还要什么保镖啊?”
“他明面上的身份是商人啊,都要讲究排场的嘛。”
白若烟抿了一口茶,然后看着他发笑。
“笑啥?”
“你邋遢的样子还别有一番风味呢!”
林书乾想起自己几天没刮的胡子,咳嗽了几声。
老板娘把菜端了上来,还送了水果。
菜比想象中的味道还要好,半个小时后,林书乾打了个嗝,向后靠在椅子上。
看着桌子上的几只空盘子,两个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林书乾集中精神取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余额多出了500万铢。
他想到了黑桃K给的那张银行卡。
出手还是挺阔绰的,他想。
回到车上,已经是下午3点多钟,他们去看了上次没看成的电影,然后又一起玩到夜色悄悄降临。
9点多回到公寓楼下,相吻作别之后,白若烟开车回了警局。
林书乾上楼洗澡换了件衣服,并刮了胡子,然后从脑中那个神奇的随身商店里买了一把沙漠之鹰手枪。
240万铢,无限子弹,还送枪套。
他把枪套戴在腰上,到镜子前确定上衣能不漏痕迹的遮住手枪,接着心满意足地下楼坐进劳斯莱斯幻影,发动引擎,在夜色中朝那家银都鱼翅酒楼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