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直面市场:中国管理教育的特区
中欧双方对这所新生的商学院寄予厚望。早在项目论证阶段,中国和欧盟双方就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规划了宏伟蓝图。《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财务协议》明确提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目标是在5年内成为亚洲一流商学院,而且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成为世界一流商学院。即使在今天看来,短期内达到这样的目标,仍然绝非易事。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要求中欧“办一所不出国也能留学的学校”。时任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在批复上海市政府提交的有关报告时指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是中国教育领域对外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领导的勉励鞭策学院最有效地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经验,在全球管理教育领域大展宏图。
时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教卫办主任王生洪说:“我们当时的定位就是按照亚洲领先、世界一流的目标来建设这所学校。”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从成立之初,就充分利用“教育特区”和“特事特办”的政策支持,不断突破当时国内传统教育体制的局限,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机制的创新,为学院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创始人之一张国华教授认为:“中欧的腾飞,是因为当国内同行院校依然被体制所束缚时,中欧却冲破了体制的藩篱,真正独立地走向了市场。”
一、办学自主权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财务协议》是建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基础性文件。《财务协议》对学院的法律地位做了明确规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是一个具有有限责任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享有充分的法人资格,具有在学术、财务、人事、外事等方面的决策自主权,能够执行所有财务、行政和契约活动。
与国内其他院校相比,中欧的办学自主权是前所未有的。
中欧在财务方面有完全的自主支配权,可以自主设定学费标准和人员经费;在人事方面,能自主决定人员的招聘、解聘、薪酬等,没有固定的编制,可根据办学实际需要灵活增减岗位;在课程设置方面,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都没有任何限制,可以根据培养目标自主设置;在招生方面,中欧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当年生源情况自主决定招生人数。
中欧与世界标准接轨,按照国际一流商学院的惯例,组织自己的入学考试,制订自己的教学大纲,颁发自己的学位证书。因此,学院招生不要求申请者参加全国MBA招生联考,而要求其参加管理学科研究生入学考试(GMAT)或学院自行命题的入学笔试,并由学院组织面试。早在CEMI时期,办学者就引入了面试这一世界通行的方法,确保招收到符合标准的学生。
这种独立性保证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能够在办学初期就按照国际标准和市场规则来招收和培养学生,也是中欧能在短时间内跻身亚洲一流商学院的关键所在。
二、独特的管理体制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组织架构设计也是独树一帜的。1994年11月8日,上海交通大学和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双方代表签署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办学合同》。作为《财务协议》的一部分,《办学合同》在体制上对中欧的运作制定了严格的规范。
董事会[1]领导下的管理委员会制度,以及全球化高水准的学术委员会制度,是世界一流商学院普遍采用的组织架构,但对等设立的董事名额,双院长、双教务长的组织架构却是中欧作为政府间合作项目的特色。出资双方上海市政府和欧盟委员会还分别委托上海交大和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这两个专业机构作为办学单位。
在这种体制下,学院的运营实际上是在一个精英化的董事会领导下,充分发挥高水准的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咨询作用,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委员会有效的执行来完成的。吴敬琏教授指出:“合作办学给了中欧一个机会,使它脱离了中国教育界多年来形成的‘行政化’和‘官本位’的传统,这是中欧最大的优势[2]。”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由中、欧双方各聘请5名[3]董事组成董事会(见表1.4),再由董事会任命中、欧双方正副院长各1名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这一中外融合的领导体制有利于学院发扬和汲取中欧双方的优良传统与管理精华。
中欧首届董事会成员[4]
1997年,管理委员会成员合影(从左至右:张国华、冯勇明、李家镐、苏史华)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按照合资企业的模式建立,创办各方无论是上海市政府、欧盟委员会还是作为办学单位的上海交大和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均不干涉学院的日常运作。董事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但《财务协议》规定:“未经董事会事先批准,董事长不得采取任何单方面行为约束董事会或学院。”
根据《财务协议》,董事长由上海交大校长担任,因此,学院第一任董事长为时任上海交大校长翁史烈教授。
中欧董事会包括了政府官员、跨国公司高管、学院领导和著名学者,这些人士在各自领域都取得了卓著的成就,并有一定的学术水准,这使他们对管理教育有深刻的领悟,从而使学院在建设目标上体现出高度的前瞻性。董事会的国际化和跨文化结构,也为决策者提供了多元化的视野。
作为一个非营利性机构的董事,他们并不从学院获取报酬,董事们的重要职责之一在于用他们的经验和思想为学院发展把舵定向,做出有远见的决策。
中欧参照国际一流商学院的惯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管理委员会由中、欧双方的正副院长组成。同时,执行院长每5年在欧方和中方之间轮值,《财务协议》规定第一届执行院长由欧方选择富有经验的教授担任,德国学者冯勇明教授成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首任执行院长,并兼任教务长。
在董事会领导下,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日常学术和行政事务。后来,学院基于运行需要又增设了中方教务长。
中欧首届管理委员会成员
* 李家镐院长积劳成疾,不幸于1998年5月去世。
三、学术把门人
根据国际惯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教学和研究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督导,学术委员会成员来自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瑞士、荷兰、美国、加拿大以及中国的一流学府和学术机构。学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主席由在西班牙乃至全球管理教育界享有盛名的雷诺教授担任。
中欧首届学术委员会成员
由于设立了这样一个强大的学术委员会,学院的教学质量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委员们不断评估学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课程设置、招生录取、教授选聘及课程质量评估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提供咨询。同时,国际化的学术委员会也为中欧寻找优秀师资做了大量工作。
为保证学院的教学、研究始终面向企业的管理实践,学院还设立了公司顾问委员会,第一届公司顾问委员会由来自亚洲、欧洲及北美多个行业的30多家领先企业的杰出代表组成,他们帮助学院与企业界建立紧密的联系并进行密切的沟通。
除了常设机构,从1997年开始,在时任执行院长菲希尔(William Fischer)的建议下,管理委员会每年都会召集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讨论各个部门以及学院的发展战略问题,并形成传统。在他看来,“创造机会去倾听、积极地倾听、随时随地地倾听,是学习的唯一方法,对组织的成长也至关重要”。
在最初创业的几年,战略发展会议倾向于务虚,议题如从学院定位到三大课程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等。随着学院发展的日趋稳定,从第二届管理委员会任期开始,战略会议也逐渐转向务实,具体讨论次年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路径。类似三大课程的发展战略、财务战略等重要战略问题,也会被提请到董事会讨论。
四、教育特区的市场化道路[5]
在中欧成立之前的1991年,国家教委已经批准了9所院校进行MBA教育试点,到1994年,试点院校扩大到了26所。1996年,国家还成立了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在1996年开始推行全国MBA招生联考,并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学生也必须完成学术论文才能被授予MBA学位。
但是,偏重笔试的全国联考只能让那些刚出校门不久、擅长考试的学生占据优势,而那些有实际管理经验的人则可能难以应对复杂的考试。因此,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利用教育特区的身份,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一切以学生的管理需求为导向,设立了注重面试的独立招生体系和国际化的教学模块,以实习报告和小组咨询的方式替代研究性的论文,并在国内商学院中第一个设立职业发展中心,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这些在当时都是国内首创。
MBA、EMBA、高层经理培训三大课程的招生,都是市场化运作,广告、招生咨询会、免费演讲轮番上阵吸引考生和客户,中欧都是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1994年11月开始,中欧还在著名的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和国内的《中华工商时报》《经济日报》以及《新民晚报》刊登招生广告,这在国内商学院是前所未有的做法。而数万元人民币的EMBA课程学费,更是当时的天价。
1995年首届EMBA学生证(001号)
作为管理教育特区,中欧在中国管理教育界创下了一连串第一:
第一个开设全日制英文MBA课程;
第一个开设EMBA课程;
第一个开设高层经理培训课程;
第一个采用现场翻译形式开设EMBA和高层经理培训课程;
第一个组织自己的入学笔试;
第一个采用高淘汰率的面试方式招生;
第一个聘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与招生面试;
第一个让学生对全部教授进行教学评估;
第一个与海外商学院交换学生;
第一个签约引进哈佛商学院教学案例;
第一个设立由企业赞助的教席;
第一个设立MBA职业发展中心;
第一个颁发本院的学位证书
……
首届中欧MBA学生与部分教授在上海交大闵行校区包玉刚图书馆的合影
[1]2015年后改称“理事会”。
[2]关于中欧体制优势的论述,来自编者2009年5月7日对吴敬琏教授的采访。
[3]《财务协议》最初规定董事席位为8个,1995年10月董事会决议对《办学合同》进行了修改,中、欧双方各增加1席至10席,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中方教务长。2010年,中、欧双方再各增加1席董事席位至12席。
[4]本表为1996年增选后的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由于三大课程的市场化策略不同,发展过程也有差异,市场化道路将在第二章详细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