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初到灵泉镇
哪吒白天赶路,晚上修炼,从灵感境到纳神境,他一路走来顺畅无比,毫无阻滞。
等到要凝结金丹的时候,才真正算是遇到了修行路上的第一道门槛。
范先生在这道门槛前蹉跎三十年,不得其法,最终放弃。
李靖也被挡在了这道门前,放弃修道之路,转而来寻人间富贵。
石矶也说,金丹之法,越是去想,去钻牛角尖,便越是不得其门而入。
哪吒有生以来,第一次经历如今日这般的血腥杀戮,心中起波澜,他以为这是境界即将突破的征兆,于是在火堆旁盘膝打坐。
吃了一粒灵感造化丹,随着丹药化开,脑海内顿时一阵空明。
他闭上眼睛,四面八方像是同时坐了十几位得道高人在一起诵经,余音绕梁,像是前世打工时的那些景区寺庙。
一瞬间,他的心绪又有些恍惚,可马上又在丹药的药力作用下集中了精神。
从敖丙这里搜来的灵感造化丹便是专门用在这种时候,让你在无论多么烦忧的情况下,都能始终保持身心一点清明,抓住那一闪而逝的灵感。
可惜只有十颗。
哪吒也开始诵念《金丹天日真经》,同时心里想着,若是杀人便能突破境界,他自己这以后岂不是要以杀证道,走上一条无法无天的魔王之路?
念头一转,已是第二天清晨。
晨曦透过黎明的天空,唤醒了沉睡的大地。
哪吒收拾好东西,牵着马继续上路。
十几位得道高人诵了一夜的经,这所谓的金丹之法依旧虚无缥缈,哪吒也不灰心,正如范先生所说,他才七岁,以后的路还很长。
“而且我他妈的还是个天才。”
修行一夜,虽然金丹之法一无所获,但浑身疲惫尽去,神清气爽,正所谓神仙不寝,就在于此。
哪吒出山之后,终于到了人烟之地,喂马买饭,此后又赶了七天的路,日夜不歇。
直到临近三山关附近不到一百里之地,有一镇子。
这镇子原本名叫石榴镇,本是一处有数千人聚集的大镇,后因三年前,镇子外的一处古战场,兵锋厮杀正凶之时,大地裂开,凭空现出一处火眼,吞没近万人骨血,一月之内就长了两百丈高。
三山关外数百里平原,抬头一看就看的见这山,红通通,黑漆漆,整日喷吐浓烟。
可也盖因这火山活动,地下河水改道,滚烫的水流烫死了石榴镇外的石榴树,却在原地留下数十口天然的火山温泉。
传闻这泉水也有灵性,泡了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所以虽然死了石榴树,来往游玩的客商倒是络绎不绝,镇子上的百姓也没有断了生计,这石榴镇后面又改名为灵泉镇。
大约到了一年前,不知道有什么人在这火山里面发现了件宝贝,于是自那以后,山顶上,镇子上空,常有修行者借着五彩遁光划破长空。
这都是哪吒到镇子上之前,在花银子找的路引那里了解到的。
等他真到了这灵泉镇,才发现此地虽然房屋建筑修的精巧,镇中大路也铺的平直,路上行人的脸色反而比大巫未死之时,陈塘关渔村百姓的脸色还难看。
天下大乱,百姓过的凄苦是常事。
哪吒来此的原因只有一个,从陈塘关去往三山关,路虽有数条,最终都要经过这灵泉镇。
不过在哪吒看来,这灵泉镇也很有意思。
自他在镇子外换了一身干净衣裳,牵着枣红马踏上那条被昨夜雨水洗刷的干干净净的青石板路的时候,他就注意到长街两旁,有许多道不怀好意的目光在看着自己。
长街之上不乏行人,还有成队赶路浑身披甲的士卒,可即便如此,这些目光也没有收敛半点。
道路两旁的客栈里坐满了风流快意的豪客,客栈外面的犄角旮旯腌臜地方也躺满了满脸麻木,浑身破烂的乞丐。
当地人如有房屋,有生计,自然不会出门乞讨,远方的人也不会来三山关这种纷乱之地乞讨。
除非是附近的流民,或者生计被毁的百姓。
哪吒牵着马在镇子主干道旁的一处客栈停下,客栈的门口便有一个小乞丐,年纪看着和他一般大小,衣服破烂,面黄肌瘦,嘴唇干裂,双目无神。
他躺在那里,手中是一个缺了角的陶碗,不像个活人,反而像一具风干的尸体了。
哪吒的乾坤袋里还有足够十个人吃上十天的干粮,可是他却没有管。
这一路走来,他明白一件事,若是每个遇到的流民他都要管,一天不到,这些人就会把他啃得骨头渣滓都不剩。
他们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只是被这世道逼得不像人了。
当然,如果这个小乞丐跑到哪吒跟前,请求他给自己一点吃的,哪吒也绝不会吝啬。
灵泉镇的店小二和百灵镇的店小二也没什么不一样,人长得机灵,身上穿的也干净利索,肩上搭一条白毛巾,见有客人,立刻一路小跑的赶过来,脸上的笑既不让人觉得过分热情,也不会让客人觉得受到了冷落。
他热情的牵过枣红马的缰绳,瞧了一眼哪吒从头到脚的穿戴,仰头朝里面吊着嗓子一喊:“贵人来了,快来个人牵马,要上好的豆饼和干料,把小少爷这马给好好伺候着,看严实了。”
说完,他又低着头对哪吒解释道:“少爷您从旁边三山关里出来的吧,嘿,我跟您说,如今这世道不好,到处都是流民,要是一个没看紧,马他们不敢偷,马槽里的吃的能给您吃的一点不剩。您吃饭还是住店?”
哪吒说道:“来一间上好的客房,再来点好菜。”
客栈里面人不少,但空桌子也不少,他特地挑了一个靠外面的桌子坐好,一边品着范先生常喝的那种绿叶茶,一边双眼瞧着眼前这条人来人往的长街。
冯小年如果要去三山关,必然会从眼前的这条长街上走过。
至于他什么时候来,哪吒不知道。
只有一点,现在他肯定还没有到。
正如先前碧云所言,他单人匹马,又是抄的近路,冯小年带队走的再快,也断然没有比他走的更快的道理。
至于周围阴暗沟巷,还有这间客栈深处那些隐晦而又充满恶意的目光,哪吒也不觉得奇怪。
毕竟一个七岁的孩子,浑身穿金戴玉,又牵着一匹万里挑一的神骏枣红马,怎么看都是一匹难得一见,如果错过就要天打雷劈的肥羊。
当然怎么看也都让人觉得奇怪。
而这一点奇怪,正是这些人迟迟没有动手的理由。
哪吒知道,如果自己不展露一点实力,他们迟早会动手的,但哪吒并没有这个意愿,他更喜欢在他们动手之后,再出手把他们全部做掉。
毕竟只是一群杂鱼。
但杂鱼身上的钱也总归是真金白银。
而且当他们开始对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七岁孩子下手的时候,对哪吒来说,他们也就有了取死之道。
如果换做别的修行者,此时或许还会多有防备,毕竟没到金丹境,肉身与常人无异,便是法宝神通再多再妙,趁其不备,后脑勺给上一闷棍,便是一个路边的乞丐都可以要了他的命。
可哪吒偏生不是一个普通的修行者,不说他体内道骨灵根,单是这具肉身的强度就远超一般的金丹境修士。
按照石矶的说法,人族修行者,若非天赋异禀,即便修成七品上品金丹,只论肉身也未必敢说比得过自己。
不过先前就说了,这间客栈里除了这些不怀好意的杂鱼,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走出陈塘关的哪吒来说,还有一些其他有意思的东西。
例如隔壁那桌旁站着的,那个衣着破旧,身形干瘦,脸有些清秀,可因颧骨过高又绝称不上柔美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