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正面突袭,玩的就是心跳!
贼王麦志鸿之所以被称作贼王,不仅是因为他拥有顶级的反侦察能力。
一旦藏匿很难被发现。
更可怕的是他那无与伦比的枪法!
也是他为什么能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仅凭一次大劫案就跻身五大贼王之列的根本原因。
一把AK挑了整个飞虎队。
30秒点射,带走十六条训练有素的警员的生命。
这样出神入化的枪法,整个警队之中也找不出几个来。
所以,贼王麦志鸿被称作贼王。
后面还要加上‘超级’两个字。
但周景炎也不是寻常之人。
他是警察学校建校以来全科S级的学员。
枪法S+级!
反应力S+级!
洞察力S+级!
后面还要加上‘妖孽’两个字。
当‘超级’遇到‘妖孽’,宛如彗星撞地球。
造成的冲击可想而知。
只是,现在连贼王麦志鸿那里什么情况。
身边有几个人。
有几杆枪。
还有没有其它杀伤性武器。
有没有人质都不清楚。
再加上周景炎刚到深水湾,对于地形不熟悉,身边也没有任何的支援,更没有什么武器。
对上贼王麦志鸿一伙,跟送死没什么区别。
难道他想凭赤手空拳就拿下贼王麦志鸿一伙?
那贼王麦志鸿一伙是纸糊的?
想着,叶校长越发着急。
不行,现在,必须马上立刻联系警务处!
打定主意后,叶校长直接拨通了一部黑色电话。
那是警察学校直通警务处的专线电话。
嘟嘟嘟……
很快电话接通。
“喂,我是叶世荣……”
另一边。
周景炎挂断电话,拿出一元港币放在桌子上。
不等老板找钱便钻入巷子。
咦?人呢?
等到老板从里面出来,早已不见了踪迹。
只剩下老板一个人站在那里手里捏着要找的钱发呆。
贼王麦志鸿当然没有撤离。
周景炎刚才是骗叶校长的。
而他并不是为了制造紧张感,突出个人能力。
贼王麦志鸿的签到是一定要拿到的。
被警方盯上,打成筛子,死了的贼王麦志鸿就一文不值。
毕竟他已经汇报了贼王麦志鸿的藏匿地点。
相信,以叶校长的身份,很快就会通知到警务处。
而且就算叶校长不说,他也知道这次的动静肯定不小。
所以在警方赶到之前,周景炎必须拿到贼王麦志鸿的首发签到。
200米!
150米!
100米!
80米!
……
周景炎在距离贼王麦志鸿贼巢还有50米的地方停下。
仔细聆听了一会儿。
通过【超级听力】的加持,确定了贼王麦志鸿贼巢的人数。
“一共六个人。”
“一楼有两个。”
“二楼有三个。”
“三楼……”
“是麦志鸿!”
通过呼吸声判断出敌人的大致方位。
并且精确的锁定了贼王麦志鸿的位置。
而他之所以如此笃定三楼的那个人就是贼王麦志鸿,是因为这个人的呼吸与其他五个人不同。
这个人的呼吸非常匀称。
甚至可以说非常有节奏。
这说明这个人的心态很稳。
这更符合贼王麦志鸿这种超级贼王的特征。
而其他五个人的呼吸虽然听上去很正常,但【超级听力】却听出了常人无法察觉的局促。
那是因为过分紧张导致的呼吸节奏不协调。
说明这五个人都很紧张。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在逃亡的时候都能保持平稳的心态。
何况九龙金行大劫案死了那么多的警察。
哪怕是贼王麦志鸿的手下也不可能一点紧张都没有。
所以他断定那五个人应该就是贼王麦志鸿的手下。
况且之前他已经‘接触过’其中一位贼王麦志鸿的手下。
熟悉他的呼吸节奏。
根据他的呼吸判断,和其他四个人一样。
更佐证了他的判断。
咻咻……
通过【超级嗅觉】,周景炎脑海中浮现出各类枪械的模样。
“四把七发黑星手枪!”
“三把AK半自动步枪!”
“手雷十七颗!”
“子弹300发!”
“其中步枪子弹100发!”
“手枪子弹200发!”
……
【超级嗅觉】的能力不仅局限于嗅到犯罪分子的犯罪气息。
对于各种物品的‘气味’也能清晰的辨别出来。
周景炎曾在警校学习,自然熟悉各类枪械和子弹的气味。
因为它们含有的火药分量不同,气味自然有浓郁之分。
依靠【超级嗅觉】的加持周景炎50米开外,就能准确的判断出对方手拿的武器以及弹药数量。
大致判断出了贼王麦志鸿一伙人的武器装备以及数量。
周景炎在脑海中模拟战斗的场景。
很快就设计出了最佳突击计划。
抬手看了下手表。
时间来到下午三点45分。
从刚才发现贼王麦志鸿的手下,到确定贼王麦志鸿的贼巢,与叶校长通过电话后,已经过去十五分钟了。
十五分钟的时间叶校长应该已经联系到了警务处。
按照深水湾到警务处的距离,再加上警队调配人员的速度。
再到赶过来。
周景炎判断自己能单独行动的时间有一个半小时。
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自己都够吃两顿火锅了。
这还是警务处迅速做出反应,警队快速出击的速度。
时不待我,等他们来了收个尾就行。
确定好计划,以及行动时间。
周景炎便毫不废话。
直接冲了过去。
1秒!
2秒!
依靠【超级速度】的加持,拥有超越常人五倍速度的周景炎,50米的距离,只用了2秒就到达!
然后借着冲击的惯性,一跃便来到了院子里。
那是一栋港式传统老旧的三层建筑。
10米的宽距,中间大门2米X2米,单层三间的设计。
想要进入,只能走正门。
也只能走正门。
莎莎……
是‘脚步’声。
因为【超级听力】让他知晓周围一切动静,几条土狗正朝这边溜达过来。
院子里有狗,其实他早就知道。
但他还是选择正面突袭。
并不是因为技高人胆大,而是经过大量分析推断得出的结论。
如果从侧面或者后面搞偷袭,很可能会引起对方注意。
通过【超级听力】他发现,除了贼王麦志鸿一伙人外,院子里还有几条狗,以及两头黄牛。
一旦从侧面突袭,很容易惊动院子里的狗。
到时候,偷袭不成反变成强攻,被发现的几率为百分百。
而后面就更不可能了。
因为有牛棚的存在。
只要翻墙进去,肯定会惊动牛棚里的牛。
虽然牛的叫声不如狗的叫声大。
但受惊后的牛会变得更加躁动,发出的动静会瞬间引起房子里的人的注意。
再加上牛棚的位置处在房子的后方,打开窗户就可以进行射击,人在那种环境下,无异于活靶子。
死的只会更快。
所以,经过计算,最佳的进攻路线便是正面。
而刚才那个红黄相间的发色的家伙,从正面进入屋子里的时候,直线距离只有五米。
五米!
破门而入的时间不超过1秒!
而且正面有很多掩体,窗户也是封死的,不利于第一时间破窗射击。
再加上没有人会想到有人会正面突击。
所以会存在30到50秒钟的反应时间。
而这个时间,足够自己冲到对方面前。
只需要2秒!
他保证对方连摸枪的机会都没有,就会瞬间被自己击倒!